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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笙笑了笑:“您找我有事吗?”

“是这样的。”小姨妈言归正传,“上次跟你妈妈说了,要介绍你姨父单位的一个小伙子跟你认识认识。我前天把你微信给他的,人家说你这边一直没通过。”

“哦。”余笙想起那个加过她三次的陌生人,无奈地摸摸额头,“我在外面玩,不怎么看手机。”

小姨妈说:“那你先给他通过一下,有时间再聊嘛,不然显得多没诚意?”

没诚意就没诚意呗。

余笙腹诽着,撇了撇嘴:“哦。”

说来也荒唐,小姨妈觉得她二十四岁还没满,就要着急相亲。美其名曰抢占市场,以免好男人都被挑走了。

小姨妈是家里最得宠的女儿,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大家都是顺毛捋。所以顾教授虽然不认同,也不好说什么,只让余笙擦亮眼,多认识几个人没关系,但谈朋友要慎重。

余笙压根就没想谈。

顾教授说她是没开窍,可只有她自己记得,十六岁那年开始悸动的心。

那是一个秋天,刚进入高中校园的她安静地坐在班级方阵里。迎新晚会的舞台上灯光闪烁,穿白衬衣的少年背着吉他,唱了一首《简单爱》。

随后在她苍白乏味的漫长日子里,留下不可磨灭的彩色痕迹。

虽然时隔多年,那抹痕迹早就褪了色,但存在过的东西,永远不可能真正消失。

余笙挂掉电话,思绪出走了片刻,直到有强硬的力量将她拽了一下,手臂隔着纤薄的防晒衣,感觉到炙热的温度。

她低头望向热源,看见一只小麦色的手,手掌宽大,手指修长,骨节匀称分明。

指腹有粗糙的茧,磨到她手臂嫩滑敏感的皮肤。

“干什么?”这人嗓音年轻而干净,却带着狠厉的呵斥。他另一只手捏在一个清瘦矮小,皮肤黝黑的男人肩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