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父,我想去远征。”恭俭良道:“我还要结婚。”
“真的吗?”他的雄父微微有些惊讶,片刻后无奈地笑笑,“不要后悔哦。”他絮絮叨叨说雄虫的第一个雌虫很重要,又旁敲侧击问孩子要去哪一个方向远征。
恭俭良听了着急,他将脑袋枕在雄父膝盖上“这些都不重要。”
毛茸茸的毯子常年长在雄父身上,那时还没有用上呼吸机,医生每日来似乎都是喜讯。
恭俭良道:“雄父身体不好,我就不走了。”
他仰起头,看着自己最爱的父亲,“和我结婚的笨蛋,反正我说什么就是什么……总之不用管他的意见,雄父需要我,我就、就不走了。”
他被揉了脑袋。
多年病痛并没有让雄虫的手变得冰凉。反倒因次子序言无微不至的关怀,小到深夜的毯子,深秋的炉火,夏日的茶水,细细地养得温润。恭俭良便被这样揉着,他抱着雄父,扬起脸讨个说法。
“雄父身体很好。医生也说,会越来越好的。别担心。”温格尔道:“雄父希望小兰花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好吗?”
“那照顾雄父……?”
正在烧水的二哥序言都快被气笑了,“你照顾雄父?搞清楚好不好?你在家,我还得连你一起照顾。简直是……”双方叽叽喳喳吵起来,恭俭良暗戳戳发誓要不是怕没有人给雄父炖药,他真的会把哥哥暴揍一顿的。
他才不是什么娇养的小雄虫。
他去远征,去赚军功,等以后拿上了警界的最高荣誉“犯罪克星”,要给雄父看,要带着雄父去唾弃那个雌虫的坟墓。
他明明还有很多事情想做。
结婚后,也有很多事情想和雄父说。说他有了虫蛋,学会孵蛋;说崽崽没衣服穿,禅元去扒提姆鸭鸭的衣服给崽崽穿;说崽崽虽然不是蝶族,但他要开始学习怎么做雄父,要变成和雄父一样好的雄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