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提溜在怀里的小扑棱感觉有人叫自己,快乐地挥挥手。一周的时间,已经足够让他把没良心的雌父忘在脑后,转而投入指挥部叔叔们的怀抱,“嗳嗳。”

“说话。”提姆毫不留情,和提着一只鸡一样提着幼崽,“你已经是个大孩子了。要学着说话。”

“唔。夫夫。”小扑棱上下挣扎,肉嘟嘟的小手小脚在半空中挣扎,骤然长胖让他的小肚子完全鼓出来,衣服也藏不住奶肉。幼崽时常扑棱扑棱着,拉拉自己的衣服,遮掩下小肚子小裤脚,再继续扑棱。

提姆受够了。

他本来就不喜欢幼崽。换句话说,他对大多数人都没兴趣。与他来说,喜欢的生物可以是纸片的、铁片的、布偶的、电子的,但绝对不能是肉的。

“禅元小队的将落地还没搜索出来吗?”

他要快点、快点把这个崽子送回到他雌父身边!简直是受够了。他真的受够了。

“夫夫,嗳。”小扑棱浑然不知道眼前的雌虫心里是什么算盘,他对这个冷脸大叔叔印象很好,因为雌父教过他,遇到困难不知道怎么办,就赖到这个叔叔身上。

叔叔是好人。

雌父说了,叔叔会帮我嗒。

小扑棱在讨好人这方面简直是无师自通。他抬起手抱住提姆的手指,努力蹬腿把自己的上半身送上去,然后啾一口亲在提姆的指甲盖上,卸了力气,整个又挂下来,叽叽喳喳,“亲亲,夫夫。”

“是叔叔,不是夫夫。你还要我教多少次啊。你是笨蛋吗?”提姆甩又甩不开,小孩如果哭了,他还能找机会丢下。可是小扑棱又不哭又不闹,最多是想要玩了,抱着大人的纽扣转一转,爬到脖子处亲亲唧唧一会儿。

别人来抱他,他还会犹豫半天,或者钻到提姆的衣服里,哼哼唧唧半天不出来。久而久之,大家也只是逗弄幼崽,鲜少和提姆这般长期抱着他。

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