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蹲下身,从口袋里掏出新鲜的还带着余温的眼珠子,一颗一颗塞到禅元的掌心中。滑腻的血肉从扭曲的指缝中,滑落在地上。恭俭良轻声细语,叮嘱道:“我们不是给雄父买了好多东西吗?”
他细细数着,带着一路上见到的各种事物。
“现在是冬天,雄父很怕冷。他每年冬天都要穿厚厚一层衣服。以前还在雄虫学校时,我会给雄父织围巾……禅元你知道吗就是那种围巾,我总是织不好。二哥嘲笑我笨手笨脚,我就将他打一顿。我现在都没有把围巾送给雄父……不过没关心。你挑的围巾很好看,花色也很好。雄父一定会喜欢的。”
恭俭良谈起温格尔阁下,语气放软,语速也缓慢下来。
他有时间,有耐心和禅元谈论自己的家庭,那些温暖而美好,将他束缚住的柔软绳索。
“还有大衣。大衣也好看。雄父每次外出都要穿蝶族礼服。”恭俭良站起来,一脚一个踩在那些眼珠上。每一次踩踏,地上都爆浆开泥泞。而最终,黏糊满血浆和组织的拖鞋踩在禅元的大腿上。
它缓慢地擦拭着,令人不舒服。
“你挑的衣服不太能穿出去。也就看在你是我雌虫的份上,雄父不会责怪你的。”恭俭良道:“我是雄父唯一的雄子,我是他最心疼的小雄虫。你知道吗?禅元。”
禅元的大腿被踩得一片青一片紫,他扭曲着,半依靠在地上,瞥眼看着雄虫,没有回答,张着嘴大口喘气。
“他一直觉得我跑出来和你结婚,很危险。”
恭俭良敲了敲脑袋,“雄父说,他给我找了实力很强大的雌虫。我说我不需要,我可以控制好自己。他还说想给我找一个雌侍,在结婚之前有一个能够专心照顾我日常生活的雌虫——天啊,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雄父实在是太担心了,我知道他是为我好,可是我已经有你了对不对。”
“禅元。你过去之后,一定要把围巾和大衣,还有项链。”
恭俭良左顾右盼,发觉那些眼珠都被自己踩碎之后,长叹口气,苦恼地挠头,“算了。那些眼珠子都不好看。之后我剜出来,会比这更好看。禅元,我把他们串起来,你要全部、全部带给雄父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