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俭良扶着墙壁, 低头看着地面,地漏处堆积其结块的血痂和粉红色的漩涡。他却像是看见在一碗鲜美滚烫的粥中, 缓慢地升起一颗血肉模糊的头颅。

属于雄父温格尔的头颅。

“雄父。”恭俭良蹲下身, 轻轻地捡起血痂。那些不知道混合了谁的鲜血聚集而成的块状物, 随着热水快速消融。雄虫低声喃语道:“喜欢好难啊。禅元他。”

他的声音变得卡顿, 每一个字吐露都格外困难。

“他。不喜欢。我。”

水流将恭俭良的白发冲刷成一道帘子, 严严实实遮盖住他无法言说的表情,“他。想。控制。我。”

他学习成绩不好,但不代表他察言观色能力差。经年累月的表演课训练,早早让恭俭良察觉到他人的目光和其中代表的含义。他费尽心思设计出一个符合大部分雌虫能够接受的“可爱”雄虫, 糅杂出最符合禅元想象的“变态”对象。

但他没想到禅元想要完全地控制他,取代夜明珠闪蝶家在他自己心里的地位。

他想要改变我。

不可饶恕。

恭俭良用力攥拳。血水涓涓流淌而下, 很快他的脚底汇集了一片粉红。他走出浴室,粗暴地扯下自己身上的浴巾,用湿漉漉的一面将禅元的脸颊擦一遍,坦诚相对与其躺着。

没有说话。

也不知道要在这个说什么。

恭俭良努力向其靠了靠。禅元浑身被捆着,伤痕累累的时候,居然比过往任何一秒, 都能带给他强烈的安全感。雄虫微微将自己的头靠在雌虫挣扎起伏的胸口上, 闭上了眼。

就这么一小会儿吧。恭俭良心想道:就再听一会他的心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