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呀!”乖乖仰起头,眼睛亮晶晶,咧嘴对好人叔叔笑,“嚒,要那个。”
柏厄斯冷着脸把蛋糕挪到自己面前,用事实展示自己的态度。
提姆抬手打掉他的手,重新把蛋糕拖到幼崽面前,仔细用小叉子分出小块,拿一份送到乖乖嘴边。
“谢谢叔叔。”乖乖崽被柏厄斯教育得很好。
说话慢一点也是口腔还没发育完善,咬字不清楚,可这样反而更加可爱,纯天然的崽里崽气是任何人都模仿不来的。
提姆都要梦回自己养崽的日子了。
那时候的扑棱是多么乖巧的孩子啊,会跟在自己屁股后面好好念书,认真锻炼——他目光扫到面前的大只本尊,脸色骤然垮掉——不像是现在,品性恶劣,都不晓得和谁学的。
“提么叔叔。”柏厄斯努力克制自己的脾气,冷静道:“乖乖应该念书了。”
提姆:“这么小念什么书。”
“我像他那么大,都开始背词典了!”
柏厄斯看着幼崽一个人吃掉整个蛋糕,用鸭鸭围兜擦擦嘴,对自己笑。他刚狞笑片刻,还没来得及吓唬这个臭小子。提姆抬起眼,柏厄斯不得不整理表情,目视自己的崽模仿自己,奶呼呼喊“提么提么”,整个扑腾到提姆怀中。
好想揍崽。
柏厄斯心里只有这个想法。
(四十二)
乖乖实在是太像柏厄斯了。
准确点,他简直是一比一复刻了幼崽扑棱。
提姆那腔对义子恨铁不成钢的怒火,很快转化为“重新来一次”的亢奋。只要幼崽乖乖乐意到他这里玩,提姆从不会拒绝,他就像小时候带扑棱一般,会给乖乖喂饭,给他念书,陪他一起玩模拟指挥战,还会给他的玩具鸭鸭做小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