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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夫子只将这些当成顽童不知天高地厚的厥词,一笑置之。

他自小苦读十几年,只中了秀才。连考五次举人都没中,更别说考进士了。就这,他也是镇子里最有名气的读书人。这样一个文风不兴的小镇子,想出一个进士,和水底捞月的概率差不多。

地主于老爷亲自来私塾接儿子回家,秦夫子着意夸了于小少爷一番,说他是个读书种子,将来必成大器。

于老爷听得喜笑颜开,连连道谢,然后将儿子抗在肩上回家。

于小少爷一低头,看着亲爹矫健有力的步伐,脑海中闪过另一个肥硕的身影,无声叹了口气。

前尘往事,不想也罢。

今年是永安十六年,这么算来,他是在永安十年转世投胎。

人死后化为一抹幽魂,在奈何桥边游荡。投胎之前,他甚至没有喝孟婆汤。带着完整的记忆投胎到了于家。

于家就是普通的小地主,吃喝不愁。和前世在宫中的锦衣玉食相比,自然是远远不及。不过,他更喜欢现在的生活。没有勾心斗角,无需谨慎隐忍,没有皇权带来的显赫权势,也没有随之而来的如履薄冰。

现在的他,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地主家的小少爷,每天吃喝玩乐等着长大。至于读书,秦夫子那点墨水,连他十分之一也不及。他在私塾里做做样子罢了。

更令他庆幸欢喜的是,这一世的他,身体十分康健。能跑能动,能做许多以前做不了的事。

“爹,”他一张口,声音娇嫩:“我想学骑马。”

这年头,马很金贵。一匹好马,要百两银子。还要盖马厩养马夫。便是有余粮的地主于家,也没有马,只有两匹驴子。

儿子一张口,于老爷不假思索就应了:“好,爹明天就给你去买马。买一匹小马,养个几年,你个头也就长起来了,正好骑着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