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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昏庸,不贪得无厌,人还真的能干,真的不必一棒子打死。”

萧长宁默了一会,“如此说来,日后就让大梁律例成为摆设不成?”

“当然不是摆设。”谢凤仪柔声细语的,手还在抚着萧长宁的青丝,宛若在安抚一只即将要炸毛的小猫儿,“无规矩不成方圆,律法的存在就是为了约束人之行为,让他们行止有忌。”

“依着大梁律,官贪百银,便要摘掉官帽,流放千里。”

“二百银,就够抄家砍头了。”

“可阿宁,这二百银甚至都不够宗室子赌坊中的一手大小,不够他们去青楼捧头牌的一次叫价,甚至连他们一顿饭都不够。”

“不说他们,就说我们在家一日的所需银两花费要是被官员贪了,也足够让他们丢官了。”

“而如果他们没有丢官,每年往国库交的银子,可能是这千万倍。”

“有些时候,不能什么都靠规矩来将人匡住,行事时要因人而异,因事而分。”

有句话谢凤仪没说,按照如今的世俗规矩来说,她们这般在一处合规矩吗?

自然是不合的,不但不合还是离经叛道。

可她们自认并未有错,也没有问心有愧。

换言之,如果沈敬他们一个年年需要开国库救济的地方治理成往国库里叫银的富庶之地。

百姓们的生活好过了,还对他们敬爱有加,这就是会做官。

退一步来说,他们费那么多心血和力气,也是需要受到奖励的。

朝廷没有有这样的前例,只当做是理性应当的,这也有些不太好。

不若设立一个奖赏制度,民生上来了,就以当年上交国库的银两中抽取多少作为奖赏。

当然,那些没屁本事还只会欺压百姓来满足私欲的人,还是要赶快砍了不能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