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要么是丈夫,要么是妻子,要么是跑回现场的报案人或熟人。”
摩根手里拿着一张照片,用手电筒照了一下,又将光柱移到地上。
“这儿就是林恩尸体被发现的地方吗?
挺奇怪的,凶手下手那么狠,几乎把男孩的头骨都敲碎了,但抛尸到这儿的时候又用毛毯将他包裹得很好,如果不是老鼠,吉米来‘偷’自己被抢走的礼物时也不会被林恩的尸体吓成那个样子……”
伊冯若有所思,将鉴证组拍摄的尸体现场照片要了过去。
摩根用手电筒照着沃森脖子上挂的警徽晃了晃,“嘿,‘老家伙’,那你说这件案子的凶手是谁?”
沃森跟摩根差不多是同时期的老警察,虽然他比摩根大上十岁,但资历却比对方要浅很多。
他们那个年代还没什么童工的概念,当时警察这种职业也是学徒制,想入门跟其他行业一样需要有人带。
摩根是十四五岁就由父亲带着直接进了港口警局,而沃森原本是一名鞋匠的儿子,进入上东区警局后先做了好几年的文职才有了出外勤的机会。
沃森摊了摊手,“我要知道的话,这案子就用不着交给你们了。凶手是谁我不知道,但至少我知道,他杀了林恩后一定很愧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