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烧肉、糖醋排骨、梅菜扣肉、蛋挞、泡芙。
五选二。
马丁显然是都没吃过,但喷香诱人的香气冲击得脑袋都是浆糊,显然是都想吃,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他犹豫了一下,选择全部都是肉的红烧肉,以及看起来个头更大的泡芙。
那一顿饭,简直就是马丁这辈子吃过最好的饭。
在圣城里是能够一天吃三顿饭的,但三顿都是糊糊,不是土豆糊糊就是红薯糊糊,偶尔才有白面包。
马丁曾经以为那样的生活已经是最幸福的生活了,却没想到这么轻易地就被兰斯维利打破了。
他像只饿了好久好久的小猪,一脑袋扎去吃,狼吞虎咽地吃着。
他已经很饿了,但并不是无法忍受。
早在很久之前,他就已经习惯了饥饿,从中午到晚上没吃,对他来说不算什么,但眼前的饭菜实在是太美味了,美味到迟一秒吃完它都是对它的侮辱!
“呼噜呼噜呼噜——”
无数道飞速往嘴里扒饭的声音在寂静的晚上显得更加的大声,但没人在乎!
盒饭都是提前打好的,拿到手就能吃,温温热热的正好是最适宜的温度,众人全部被盒饭吸引了注意力,谁还能腾出时间和精力去看别人的礼仪合格不合格啊!
“嗝!”休伯特.哈代一直到吃完饭盒里的最后一粒米、一滴汤汁,才有空抬起头喘了一口气。
任何他的目光突然顿住,落在马丁手中的泡芙上,眼神突然变得深邃又温柔。
休伯特的目光太过炙热,炙热得马丁难以忽视,他认得这个孩子,他是大贵族哈代家的孩子,十分有钱。
马丁知道,这个时候放下泡芙,将对方想要的东西双手奉上交给他才是最好的选择,讨好他的话,未来搞不好能获得更多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