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摸。
林千俞挑眉,将手收回来,不让摸那我就……不摸!
野生动物有警惕心,防备一切是林千俞乐于见到的。
在野外的动物,太单纯太容易相信人类,严重的话可能会惹上杀身之祸,学会拒绝,学会远离人类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
所以,面对类袋狼的拒绝,林千俞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好。
仅存于世的它们,林千俞只觉得它们能更谨慎些才好。
只是不免又有些奇怪,类袋狼靠近她,却又不让她靠近。这是相信她还是不相信她,感觉很奇怪。
抛开脑海中这些狐疑的猜想,林千俞把包着兔子的包裹拿出来。
家里草原狼沉迷抓兔子,上次抓的吃完以后,每次捕猎回来,路过看见有兔子,都会暂时抛弃嘴里的猎物去追兔子,然后连带着猎物和兔子一起带回来。
后来猎豹也有样学样,能拿得下多余的猎物就逮兔子,拿不下就不会去追。
林千俞拆开兔子的包装,树叶被血水浸的软趴趴的,好在肉很新鲜。
这个天气这个温度,林千俞不会把东西留超过三天,第三天吃不完都得丢掉。
林千俞琢磨道:“还是得弄个晾肉架才行。”
吃不完的肉,做成盐肉,腊肉,肉干,能延长肉类在极热的天气下的保质期。
晾兔子其实也行,晾全兔。
林千俞将兔子放下,包裹着兔子的叶片垫在下面,招呼道:“来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