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页

除非本身就是厨子。

他先给喻商枝夹了一筷子没有刺的鱼肚子肉,又拈了一块到自己碗中。

温二妞和温三伢也都动了筷,各自对这道菜的口味满怀期待。

白鱼刺本就不算多,去掉明显的骨刺后,再连带一点荠菜碎送进嘴里,温野菜登时微微睁大了眼。

“看着白是白绿是绿,没滋没味的,没想到还怪好吃的。”

鱼肉有着原汁原味的鲜美,加上荠菜的脆嫩和清酱的点缀,又不至于味道寡淡。

的确是一道契合时令,简单美味的好菜。

他们吃得起兴,大旺和二旺也眼巴巴地在桌子旁边的地上坐下,看向饭桌。

两条大狗被训得很讲规矩,不会上桌抢吃的,但嘴馋就是另一码事了。

温野菜习惯性地掰了一个杂粮馒头,沾了点鱼汤,丢去了堂屋门外的地上,一边一块。

狗见状兵分两路跑过去,一口叼起,囫囵个就咽了。

半块馒头对于大狗来说,塞牙缝都不够。

但温野菜素日从未亏待了它们,在家的时候,顿顿至少是杂面窝头拌剩菜。

进山就吃得更好了,像兔子、竹鼠、田鼠这类的小野物,若是数量足够,留得下自家吃的及去镇上卖的,多余的温野菜就会喂给大旺和二旺打牙祭。

若是运气不好没逮到,温野菜也会打两只鸟给它们加餐。

昔日他爹在时就告诉过他,猎狗和看门狗不同,是要见血吃肉,保持血性的。

不然哪里来的力气在山上奔跑,追袭野兽?

这种嘴馋的时候,给它们尝个味道也就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