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母眼珠一转,又补了一句:“是你们自己龌龊,心思肮脏的人,看什么都肮脏!”

“他和时燃差了十岁!”祝青臣正色道,“相差一两岁的,叫做青梅竹马;相差十岁,跨越了十八岁这个界限,年龄、阅历、心智,统统不匹配,叫做什么?”

“我告诉你,二十六岁的成年人,对十六岁的未成年人,产生恋爱情绪,用自己这十年多出来的阅历控制对方,操纵对方,叫做变态!”

“你们一家都是成年人,一家子成年人,对着未成年人,用尽各种手段,进行引导、欺骗、诱哄、控制,叫做违法!”

沈母讪讪地闭上了嘴,被告席上沉默了一会儿。

忽然,沈修平道:“审判官请知悉,原告方所说的‘我爱慕时燃,并且对他进行控制’一事,我完全不知情。”

“我对时燃,从头到尾都是兄弟之情。不愿意让他过多接触机甲、不想让他报考军校,不过是出于兄长对弟弟的关心,因为他成绩不好、身体瘦弱,所以我担心时燃会出事。”

“绝对不是出自原告方所谓的爱情!”

祝青臣靠在椅背上,看着他,抿了抿唇角,神色微讽。

不知道原书读者,看见这一幕,会作何想法?

原书里无限吹捧赞颂的“绝美爱情”,好像也不是那么“绝美”嘛。

时燃必须受尽千难万险,还和沈修平在一起,原谅沈修平的一切。

可是一旦沈修平遇到事情,他就马上断尾求生,舍弃掉他和时燃的“绝美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