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局里,法医们稍作分析后,将小灿的伤检照片打印出来。
几十张照片,厚厚一沓,每一张都是或轻或重的伤痕照,触目惊心。
其中有一些微微发青的痕迹已经无法作为重要痕迹去分析。
但法医指着一张照片,道:“这个伤口,根据分析,是用u型锁打的。”
大部分伤口都能分析出作案工具,但唯独一张。
照片中是个边缘圆润的结痂,就在小灿的后脖颈处,呈现完美的圆形,大概有拇指粗细。
法医尽量表现出和蔼笑脸,问小灿:“小朋友,你还记得这个伤口是什么器物造成的么。”
小灿垂着眼看了许久,默默摇了摇头。
妈妈每次打他的时候,都是手边有什么就顺手用什么,而每次拳头落下时,他都会下意识闭上眼捂住脑袋,也没心思去观察妈妈到底用了什么器物。
妈妈就坐在他后面的长椅上,没有小孩与父母久别重逢后的深情相拥,他甚至都不敢看他妈妈一眼。
而且因为他才五岁半,是无责任能力人,他的证词也不具备严格的法律依据,只能作为参考。
小灿妈则一口咬定他们家没有这种拇指粗细的圆形器物,所以怀疑他的孩子在被温绛一家收养期间遭受过他家人的虐待。
他的理由就是:“谁家好人从大街上捡一个小孩带回家掏心掏肺地对他好?还不是想满足自己见不得人的奇怪癖好。”
报警?抓我?谁会相信一个宁愿做着陪酒营生也要养大自己小孩的母亲会动手虐待自己的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