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是刻在dna里的血统好吧!白毛就是最棒的!
“要染你自己染。”他不跟我计较,但语气已经很不耐烦,那会儿我怀疑他背对着我有很生动的表情,可惜我扑腾半天都看不到。
于是我超大声地说:“那我染了你不准后悔哦!我下次找到理发店就去染!”
他说行,就不管我了。
题外话,后来我才知道那本杂志是美国漫画,封面的角色是dc人见人爱主角不倒他不死的超人气角色,joker——一个字面意思上的疯狂神经病小丑角色。
这么一想师兄当年没打死我果然是因为我可爱,毕竟他对任何来抢劫或者因为一点小摩擦就动手的人那是绝不含糊,该送人下地狱就送他下地狱。
那会儿银狼的名号还没有到制霸当地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地步,他就是过着到处流浪的雇佣兵生活无意中来到这片硝烟弥漫的土地,我懂,这就是命运的指引和缘分的邂逅,要不是那次巧遇我肯定已经命丧黄泉和我妈在地下有了感动人心的重逢,就我家那情况说不定早就在地下建了个党支部。
但这里的消息流通速度也是最快的,在大家都想办法低调低调多活两天的时候,一头银发张扬走在硝烟弥漫的街道上还带着个小女孩的师兄就无比显眼——削遍同行无数次死里逃生的履历先不说,就凭这独一无二的特征,我们俩出名的速度确实是比风灵月影宗还快。
这就导致我们走到哪都会被人认出来,师兄他就完全没有隐藏身份的意思,每次酒吧饭馆等等地方有人问他“你又带着小孩乱跑了”的时候,我就负责往桌子上排出九文大钱、不是,我就负责瞪说话的人一眼,说再欺负银狼我就雇人打你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