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他打字到一半时,一道电磁波寄来了年轻女孩的回音。
aw:“我很愿意,但那会不会麻烦到你?”
是的,最终,白锦还是下定决心,答应了克拉克的提议。
超人打字的手指顿住了。
他缓缓按下删除键,将已经输入的字符一个个从对话框中褪去,转而换了另一句话发送过去。
ck:【不会的,这是我的荣幸:d】
【那么,现在你在什么位置?我去找你。】
白锦不知道自己的决定是否正确,但她也的确就是这么个人:顺心而行,一往无前。
对她来说,这就像她当时选择了举起那盏灯一样,本质上都只是「遵从自己的本心」而已。
虽然一个的选项结果是拯救几十万人。而另一个的结果是和克拉克互相靠近。
她实在无法说服自己,去违心的忽略掉超人对自己的吸引力。
无论是他身上那种微妙的、对「光辉之子」体质本身趋光性若有若无的吸引,还是他作为一个独立个体、作为「克拉克ꞏ肯特」对她个人的吸引。
那既然是对胃口的、能吸引她的人,又为什么要拒之于千里之外呢?
她又不是什么对喜欢的朋友送的礼物都能心里高兴嘴上拒绝的死傲娇,顶多就是出于礼貌推辞一下而已,对方要是再客气第二下那她就直接答应了。
如果是特别喜欢的朋友,那大概客气都不带客气的。
这样的行事作风或许与当今社会格格不入,可白锦却活的很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