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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钟后,她穿着白色阔腿裤、嫩绿小圆领针织短上衣、头上顶着她的垂鬟分肖髻出来了,或许是因为觉得发髻有点隆重,所以她把头上的偏凤钗啊闹蛾啊之类的装饰给卸了,还真别说,搭配起来还真是不错,有种令人耳目一新的时尚感。

秦蔻赞:“好看的!”

林诗音不由自主地露出了微笑。

衣服嘛,自然不可能买一件就算完,林诗音倒是觉得蛮不好意思的——她没有未来世界的货币,吃秦蔻的、住秦蔻的、现在再花着她的钱买衣裳,即便已塞了两只珍珠耳珰给她,但因不清楚货币的购买力,因而不好意思多挥霍。

秦蔻就告诉她:一件肯定不行啊,你看这里这么热,出一下门,浑身都是汗,那衣服能不洗么?那不得起码再来一件换洗着穿么?再来,这一吃火锅,是不是浑身都是味儿?一天换一套衣裳都很难得啦,换两三次,那都很正常的。

难道林诗音能接受自己穿着汗湿的衣裳么?难道林诗音能接受自己穿着充满浓烈食物味道的衣裳么?根本不可能的!

于是半推半就之下继续逛。

又买了一条纯白色的衬衫裙,长度到小腿中,质感不是非常服帖,而是稍微硬一点,立体一点,在腰的位置勒了一根细细的腰带,秦蔻看着穿得规规矩矩的林诗音,上去帮她把领口扯得松一点,再把袖口挽上去。

嗯,这下就有一种温婉职场女性的味道了!

然后又零零碎碎买了两双鞋子、一条碎花的连衣裙、一件简单外搭,七七八八下来,手上提了四五个袋子。

——袋子是傅红雪在提。

他确实……很乖。

比如林诗音换好衣服之后,秦蔻还会拉着傅红雪一起来看,问问他好不好看,他每次都是点点头,反正就老老实实地说“好看”就完事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