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昨天晚上用空气炸锅烤了个巴斯克蛋糕,巴斯克热着的时候不好吃,于是在冰箱里冷藏了一晚上,此刻正好切成小块,放在白磁盘里端出来,除此之外,还有前两天走之前没吃完的吐司面包……
隔夜吐司,那就得用到特殊的剩饭处理法咯。
把吐司用牙签扎小洞,浸泡在蛋奶液中,一点红近来新学了几个花样,此刻便用上了。他把蛋奶液中的牛奶换成了桂花米酒,白砂糖换成了黑糖,就这么把面包浸透,再给面包片上撒一层细细的红糖,就这么用黄油去煎,能煎出一层焦糖脆壳来。
最后再从冰箱里找了个奶油冰激凌,舀出一个冰激凌球,和滚烫烫的吐司一块儿蘸着吃,就是一顿热量超高的早餐了。
秦蔻看看面前色香味俱全的蛋糕、焦糖吐司和冰激凌,再看看对面一点儿都没发现有什么不对劲、正准备开餐的一点红,摸了摸自己的小肚子,陷入了沉默之中。
一点红:“?”
一点红用叉子叉了一块儿酒酿焦糖煎吐司吃掉,很是无辜、很是茫然地看着秦蔻,不明白她在消沉什么。
秦蔻:“……”
秦蔻:“……”
秦蔻默默起身,去冰箱里翻了一袋冷萃咖啡液出来,给自己冲了一杯热量为零的冰美式,企图让自己嘴里的酸苦味来冲淡一下罪恶感。
不过……
好吃诶!
现在收回一下红哥在做菜的天分上不如宋甜儿这句话!甜儿姑娘再好,也没法子天天在她跟前研究新菜式呀,从实用主义的角度来说,还是红哥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