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要起身,但却蹲了下来。

他想收回双手,但他的手指已经碰到了笔记本。

他这才愕然地发现他根本没有闪电般扫描这个笔记本——从看到它的第一秒起,他就情不自禁地蹲下身,近距离凝视了它不知道多久。

乔什知道他遇到了不可思议的事情,并且完全理解他紧接着最应该做的事情是马上抬起手,曲起他的手臂,然后狠狠地将他的小臂弹出,与其同时,那本诡异的笔记本应该马上离开他的手指,随着他弹出小臂的动作飞远。

随便它会被什么人捡到。

但乔什握着笔记本,只回忆起了无数年前的初恋,那个令他魂牵梦萦,也令他心碎的啦啦队队长。

“嗨乔什!”

热情的笑容。

“乔什!好久不见,最近过得怎么样?”

身体向他所在的位置前倾。

“看这里乔什,来拍一张!”

讨好的主动凑近。

乔什端着酒杯行走在派对中,惬意地沐浴着成为人们充满希望的目光。他总是喜欢这种场合,也在这样的派对中行走自如,他穿梭于人与人的缝隙时仿佛一只灵巧的蜂鸟穿行飞舞在花朵和枝叶之间。

这些人中的绝大部分都只和他有过一面之缘,但每一个人都对他热络得像是同他一起长大的挚友。

乔什没有朝着每一个和他打招呼的人微笑点头,那不是他的行事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