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究竟要有多不同寻常,才能连史蒂夫都对对方讳莫如深?

巴恩斯正想着,就听到旅馆内传来一个拖沓的脚步声。

沉重,而且疲惫,有一搭没一搭的。可能是醉鬼或者抽上了头的瘾君子,巴恩斯想,会住在这种一看就藏污纳垢的地方的人不太可能是什么好货。

他没回头,只是往旁边让了让,给那家伙留出了更多位置。

没想到脚步声在他背后停了下来。

“我以为来的人是史蒂夫,没想到是你,”一个声音在他背后说,嗓音低沉,相当优雅的英腔,却莫名给人一种颓丧感,“好久不见,巴恩斯。”

咔嚓——

打火机轻响,一股淡淡的烟味儿飘了过来。

巴恩斯转过身,皱着眉挥开了朝他飘来的灰白色烟雾,这股烟浓郁到让他反胃,于是他并没能在第一时间看清来人的长相,只影影绰绰地看到灰烟后的人有一头乱七八糟的黑发。

蓝色的西装,打了领带但领带歪歪斜斜的,领口乱七八糟地敞开了堆在那儿。最外面罩了件黑色的中长风衣,手里还拎了一个陈旧的手提箱,边角都严重磨损了。

烟雾始终没有散开,总是刚被挥开就重新补充过来。

这口烟未免也吐得太久了。这家伙到底吸了多少。

巴恩斯偏着头,看见来人手中夹着的细杆烟已经有一半燃成了灰烬,似乎是注意到了他的视线,来人弹了弹手指,那截灰烬掉了下来。

被焚烧得焦黑的烟叶中透出一点红光。

巴恩斯盯着看了几秒,思维闪烁了一下才重新凝聚成型。他终于看到了来人的面孔,在淡淡的雾气中,那张脸出乎意料的年轻,和脚步声中展示出的颓败无力完全不同——丝毫不显得狼狈,甚至可以说,来人的脸上透出一种异样的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