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座堕落的城市。

人类的情绪在拼尽全力地燃烧,于是满城都是星星点点的微光,像花田中飞舞的萤火虫。康斯坦丁意识到他们都是快乐的。当然,他们痛苦、绝望,可他们都无比快乐,满城都是纵情的欢笑。

他忽然意识到,哥谭绝对是一座景色优美、气氛温柔的城市。

“我……”康斯坦丁若有所思地说,“我疯了?”

亚度尼斯中肯地说:“应该没有。”

因此康斯坦丁明白过来:“我疯了。”

“没有。”

“你不懂。”康斯坦丁说,“你是个弱智。”

“……我不喜欢你这么叫我。”亚度尼斯说,“你真的没有疯。”

“给我证明。”

“有一个非常简单而且易于操作的判断方式是,当你明白到你的状态不是正常人类应有的状态,并认为自己可能疯了的时候,”亚度尼斯说,“你恰好没有疯。”

康斯坦丁认为这话有道理,没有提出异议。

他们肩并着肩漫步,时间长得没有终点。康斯坦丁认为这种无声的步行很适合用来想点什么,可实际上他什么都没有想。大部分时间他都头脑空空地跟着亚度尼斯的脚步,少部分时间,他在听亚度尼斯轻盈的歌声。

他的生命正在重燃。

这感觉很美好。

就像被恶魔追着咬了几年,每时每刻都绷紧了神经,最后靠着牺牲某个朋友脱困;就像在那之后,他抽掉几盒丝卡烟,灌空自己能找到的所有酒瓶,醉溺在自己的血和呕吐物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