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到这一步他还是没有反应过来。天啊,他真的就蠢到这个地步了吗?更何况在这之后还有第三步,亚度尼斯给了他一张表演邀请函。
不是为他自己辩解什么,但拿到邀请函之后他意识到了不对。这场表演里一定会发生怪事,至少这是他可以肯定的。只不过在当时,他以为这张邀请函只不过是另一份礼物。
他真的没想到会……不,这不合理。
亚度尼斯不会为了让他看到一个孩子的死大费周章。
尽管那家伙毫无疑问地喜爱令他痛苦,可那些痛苦都是施加于他本身的。唯独在给出痛苦这方面,亚度尼斯有强烈的独占欲,堪比一个在注射药剂就能使人吐露真相的年代依然坚持用原始的小刀作为工具进行审讯的手工艺人。
再想想,亚度尼斯到底是什么意——
啊。
布鲁斯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
原来,他自己正是表演中至关重要的部分啊。
能在哥谭活下去的人普遍拥有一种特质,他们极度缺乏好奇心。在这座充满不确定的城市里,有一件事是确定的,那就是好奇心会将他们引向绝路。
是绝路而非死路——那主要是因为在哥谭有太多理由会导致死亡了,以至于任何一种增加死亡率的危险行为都不能真正地增加死亡率。
如果一个人在白天正常行走于商场中、在办公大楼中工作、在餐馆里匆忙填饱肚子时,随时可能因为爆炸、毒药等等原因死掉,那么就算他做更危险的事情又怎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