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他才意识到安静得过分。

他抬起头,眼前一亮。

一位年轻的男子正在他的面前整理衣着,修长的手指不紧不慢地在袖口处反复摩挲,以一种惊人的耐性同每一处褶皱决一死战。然而,他又有一种极为奇特的气质,那就是不管他做事时是否专注,从他站立的姿势、从他倾斜的头颅、从他灵巧的动作中,总能透出一种十足狡黠的漫不经心。

这位陌生人——雅各推测他应当不是人,不过管他呢——身量与亚度尼斯相仿,大约比亚度尼斯稍微矮上一点,也瘦上一点。留着和亚度尼斯相似的中长发,但发丝不怎么柔顺地在尾端打着卷。

他令人眼前一亮,大约是因为他的皮肤确实苍白得可怖,仿佛从深潭中爬出来的鬼魂。他的嘴唇却很红艳,几乎是血淋淋的:不过,他脸上最引人注目的却并非嘴唇,而是轻微眯起的双眼。

这家伙的眼神叫人屏息。并非是因为魅力,好吧魅力应该也是一部分因素,可更重要的是他双眼中的轻蔑与傲慢。

那轻蔑和傲慢实际上是孩子气的,暴虐、残酷,然而实在是孩子气,几乎有点令人怜爱的天真之意。

“洛基。”亚度尼斯愉快地说,“距离我们上次见面似乎有几百年了。你又干了什么事被你的父亲从家里赶出来了吗?还是和你哥哥吵架所以离家出走了?”

“别说得像普通的家庭矛盾似的。你知道不是那么回事。”洛基低柔地回应道,“我真是倒了大霉才会再遇到你——亚度,你和老朋友打招呼的方式就是一口把对方吞到肚子里去吗?”

“是你自己掉进我的本体里的。”亚度尼斯微笑起来,“而且两次见面都是你自己掉进来。这当然说明了我们之间的友谊是天定的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