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度尼斯转身朝外走去,康斯坦丁匆匆丢给女人一瓶圣水,说了句“难受就喝一口”,跟在了他身后。

出门后的景色一改荒废凄凉,鲜艳的翠绿色充斥眼眶,那浓郁的颜色仿佛蛮横地撕开了视野的范围,将超出视界的景色也全部塞进脑中。康斯坦丁的眉梢跳了跳,压下了那股涌上心头的癫狂混乱之感,又习以为常地抹了一把眼眶。

超量的信息涌入果然撕裂了他的血管,不用照镜子也知道他此刻一定是满眼血红。康斯坦丁也懒得闭眼,只是按了按突突抽搐的太阳穴,大声喊道:“喂混球,你要养的小魔鬼已经快被你整死了!”

她比康斯坦丁凄惨得多,全身的血肉都咕噜咕噜地翻涌起来,血泡不断地浮出体表,膨胀、爆裂,伤口长好,紧接着又浮现出新的血泡。

亚度尼斯停步。

细雨靡靡,天空阴云密布。康斯坦丁意识到他们来到了伦敦。

“啊。”他喃喃道,“这地方就像家一样。我都不记得我有多久没有回来了。不知道查斯过得怎么样……”

“离开你的人只会过得更加幸福,你知道的。”亚度尼斯揽住他的肩膀,“可怜的约翰·康斯坦丁,永远给敌人和朋友带来厄运。一个多余的骗子,麻木的恶棍,没有人爱的流浪汉,不敢去爱的懦夫。”

他这一生中听过无数肮脏的称呼和恶毒的诅咒,康斯坦丁早就对这些话免疫了。

可不知是否是因为这里是伦敦,又或者是说这些话的人是亚度尼斯,他依然感到了暌违已久的刺痛。

还有负罪感。这位从不远离的老朋友。

“这就是你过来见我想做的事?让我觉得我是一坨狗屎?”康斯坦丁说,“干得不错。你做到了。做得好。然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