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戡确认谭幼瑾认出了自己,否则不会走得那么快。
“去年秋天我有一次看见你,你也是眉毛边长了一颗痘,你见了我脸还红了。”于戡忘了是哪天了,只记得她穿了一件橄榄绿的卫衣。她很少穿这种颜色,一般都是黑白卡棕以及靛蓝。那天她好像蛮高兴,见到他立刻板起面孔,微微点了点头,算是和他打了招呼,疾步而过。每次遇见他,他都能重新体会一下“疾步”到底是怎么样个步子。
“那应该是皮肤过敏。”冬天可能是冻的,秋天只可能是皮肤过敏。这是实话,说出来好像在遮掩。她有点儿奇怪,于戡竟记得那样清楚。但是她知道他记忆力好,见到什么,能在脑子里马上生成画面,一帧一帧都是动起来的,且自动削减了他不需要的素材,很连贯。当于戡还她投资的时候,她很纳闷,于戡到底把两个人的相处剪接成了怎样的影像。
她刻意以一种师长的口吻问:“你当初选了我的课,为什么一节都不来?”
“你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你”谭幼瑾顿了顿,“那你还是先说假的吧。”
“我不想在讲台下听你说话,我想跟你面对面说,就像现在这样。不过后来我还是有点儿遗憾,因为坐在讲台下,我可以肆无忌惮地看你,你不仅不会躲,大概还会觉得这人孺子可教。”
仿佛是为了验证她除了皮肤过敏,也会脸红一样,谭幼瑾感觉于戡的目光像雪花似的往她脸上扑,躲无可躲。谭幼瑾有点儿不自然,她不喜欢这不自然。换了别人,她会迎着目光盯过去,直到对方不敢再看她。
“你好像怕我觉得你太好,又不肯把你不好的一面给我看。”
于戡这句话说的很突兀,谭幼瑾没否认,只说:“这都是我的职业道德。”她进一步笑着解释:“前者是我希望你对人性能有更深刻的理解,扩展你看人的厚度;至于后者,当然也是职业道德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