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在状况外,被从门口拎过来就满脑子疑问。这种被“拎”的感觉让他想起还是兔子的时候,科学家们移动他就是用‘拎’,拎得后脖颈!
乐言不开心,就要动,挪了一步,“我要回家。”
“等等再回,你先站着不准动。”
乐言不由自主听他的话,真的一动不敢动,视线悄悄地转,最后定在奕炀霸道又不讲理的脸上。
他正在思考着什么,蹙着眉,手插在腰上,活像一堵墙挡在乐言面前。他途中回头看了一眼半开的卧室门,想进去拿东西,却迟迟不动。
乐言觉得,他好像在守着自己。
为什么要守?
“奕炀,我要回去睡觉了!睡觉!”乐言再次提醒他。
没有缚鸡之力的兔子,即便家就在对面一个过道之隔,还是被警察胁迫了,方方面面地胁迫!
“你不困,来我房间坐一会儿?”奕炀不是询问,是通知。他拉着乐言进去,然后反手关上了卧室门。
两人面面相觑,就这么沉默无声对视了半分多钟。
三十多秒啊,一下一下数也要数很久!乐言迫于他给的压力,最坏的打算就是:奕炀有深藏不露的异食癖。
他想吃人!
兔子脊背发麻,耳朵刺痒抬手想挠。奕警官忽然咳嗽一声,吓得兔子又把手缩回袖子里。下意识逃避,低下脑袋看脚踩的白拖鞋,心越来恐慌。
奕炀今天真的很反常,这种强制行为乐言在刑法里读到过,于是认认真真地给奕警官科普。
因为他不看对方,所以更像说给脚下的地板听:“刑法第238条,故意非法拘禁他人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这属于非法拘禁,犯法的。”
“你觉得我现在是在非法拘禁你?”
“嗯。”乐言还是没抬头,一对毛耳朵往后挪,成了飞机耳。他在紧张。
“没有。我又不是不让你回去。”奕炀似乎一点也不觉得这样的行为是错的,他每次和乐言说话都会下意识看一眼那对短耳朵,看它们回去了没有。
“你已经把我关在房间里了,说明没有要放出去的打算……”乐言试图给奕炀这样的反常找一个合理的理由。他没怎么细想,还真被找到了!
于是恍然大悟道:“你说不许亲别人,我认错,和你道歉,以后再也不亲了,行吗?我现在特别想回去睡觉,我很困。”
“你不困。”
哼!乐言又生气了。奕炀今天不仅反常还很霸道,把自己的想法强加给一只兔子,竟然还能信誓旦旦地表现出来。
“想喝水吗?”奕炀见他还在流汗,以为他特别热,但是又不放心他一个人待着,乐言紧张就会捂耳朵,他不能让乐言知道自己的兔耳朵出来了,所以谨慎地拉着他的一只胳膊,把人带去客厅,接杯水塞到他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