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不成奕炀家道中落?
有点道理,回头再看曾经的繁华,难免心中惆怅苍凉。
兔子抬着手轻轻搓他的脊背,奕炀最喜欢这么安慰他,乐言都学会了:“以前的事都过去了,现在我们活着,而且平安健康,很值得快乐!”
“你喜欢现在的生活吗?”奕炀看着像在走神,语气认真地问小兔子。他其实还挺好奇,一只兔子在人类世界生活了这段时间后,会给这个社会一个怎样的评价,是好的,还是不好的。
“喜欢!”乐言不假思索重重地点头,露出一抹发自内心的笑,“我交到了喜欢的朋友,还考上了期待已久的工作。每天有你陪我吃饭散步睡觉,我觉特别安心,也特别快乐。”
“笨兔子,这么容易满足。”
“如果不满足,我是不是会交到更多的朋友,还有考上许多份工作?可是奕炀,我只有一个人,太多的朋友和工作我会忙不过来。一忙就会敷衍,以为的快乐也就一点都不快乐了。”
“忙不过来?”奕炀忍不住笑出声,“你这句话说得好,敷衍会变得不快乐,所以什么事都该精益求精。”
“嗯!”乐言微有一点沾沾自喜,奕炀虽然没有非常直白的夸奖他,可是字里行间都好像在说,这只兔子好聪明。没有一个人类和兔子能够经得住夸奖。
他雀跃地想原地转圈,但是扭头看奕炀,发现他只是笑了一下,表情又恢复了凝重。
今天的奕炀有一点奇怪,具体哪里奇怪兔子还没有完全琢磨出来,等到第二天在义城市医院见到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他才知道这份不开心到底来自哪里。
这个男人身体似乎不太好,走路需要别人搀扶,而他的身后半米左右的距离,跟着前天晚上那位管家,今天换了一身白色西装,依旧礼貌客气。
他把手里的果篮放在病房的桌子上,尽管上面已经摆着一个,摆不下了。然后退回到男人背后,站着不再说话。
乐言有盯着人看的习惯,这个习惯一时半会儿改不了。算是他以前想尽快伪装成人类养下来的坏习惯,由于他越来越成熟,已经认识到盯着一个人不礼貌。
“怎么带一个外人来了?”
这句话是中年男人问的,他的眉眼和奕炀有一点点像,语气莫名恼怒。不过看样子应该在昨天晚上就知道有个外人会跟着奕炀来,今天可能就是奔着这个外人来的。
奕炀手里拿着一个苹果,正在削皮,他头也不抬喊兔子坐到自己旁边,然后说:“这是我朋友,乐言。”
奕炀说这个人叫叶传熹,只说了名字,别的再也没有提。
叶传熹冷哼,“你不觉得这种场合带朋友来有欠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