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神子他非要嫁给我》
作者:中意意
文案:
路峥带着学生进入大山深处考察记录野植,误入人烟稀少的原始部落,正巧撞上那十八年一遇,如同天仙般的漂亮神子出阁日子。
当地习俗,成人的神子手里的硕大花冠落到谁头上,谁就要同神子春风缠绵,为诞下下一任神子而努力。
不知道那神子是不是眼神不好,竹编的轿辇路过时,那白生生的手将花冠放在了灰头土脸一身土黄色工装破破烂烂好似在泥浆里滚过的路峥头上。
路峥:?我是男的。
学生们:哇哦~哇哦~哇哦~
神子:你好高,顺手放一下,很合适。
——
尊重部落习俗但不想一辈子留在深山老林的路峥决定带着学生们偷偷逃出部落。
山上的小路错综复杂还不好走。
部落火把在身后穷追不舍。
穷途末路之际,一只手抓住了他。
那听说从未下过阁楼的神子在密林中比路峥这个一米九的壮汉走的还快,轻巧的像是林鹿。
“你想走去哪?”
“下山。”
“那我呢?我们要分开了吗?”神子几乎垂泪。
尊重当地习俗的路峥决定做一件违背祖宗大逆不道的事情,他要带走神子。
——
部落有代代相传的丽龙文古籍。
其中记录了搭襟存在的意义。
苏和一直期待自己成人那天,会遇到一个与众不同的人,并因他人生变得不同。
直到那天,他在人群中一眼看到了路峥。
与众不同。
像只泥猴。
——
注:‘搭襟’=爱人
小漂亮单纯天然钓皮肤ji渴原始人受x大学教授闷骚工装暴徒武力值ax攻
避雷:
☆开局由攻带学生进入绿林开启邂逅,故事主线在神子受身上,后续两人视角都有展开发展☆
作者不控攻不控受不端水,一切为故事服务。
主角彼此尊重且相爱,没有比他们两个更爱彼此的存在。
全文架空+原始部落设定,少数民族内容,植物学知识,地理位置,生态环境都是我查资料加胡诌,婉拒考据
受长发+穿部落服饰类似裙子+成长型+个性前后有变化
【有古早酸涩狗血桥段+】
【先婚后爱】【破镜重圆】
双初恋+he
内容标签: 因缘邂逅 破镜重圆 天之骄子 古早 万人迷 先婚后爱
搜索关键字:主角:苏和(受),路峥(攻) ┃ 配角:原始人,学生仔,萤火虫,山林走兽 ┃ 其它:又名《夏昼长》
一句话简介:深沉大佬爱上雨林小野人
立意:保护传统民俗势在必行
第01章 丽龙主
不是每一个研究生都有暑假,也不是每一个研究生都像学植物的,暑假也要用来出野外上课。
林双,林农大学生科院植物系准研二学生,导师路峥,目前,正带着他蠢笨的同期赵徐之千里迢迢前往他们导师规定的暑假实训地,位于华国西南方的竼州。
竼州,独特的山地高原地貌加上维度因素,使得这里是整个华国唯一一个同时拥有热带季风、亚热带季风、高原山地三种气候的壮美城市,一年四季造就无数种神奇景观,实打实旅游的好去处。
当地独特的环境造就了极其丰富的自然生态,其中最让一个植物人魂牵梦绕的是,目前已知竼州领域内有着超过一万六千种植物,三千种花卉,要一个个去造访,穷尽一个植物人一生,也未必能领略完。
林双他们暑假实习是出野外,对竼州以南河谷林地广布区域内划分样地内的植物,做观察记录,这一门课叫植物分类学。
从飞机场坐车到高铁站,又从高铁站到另一个火车站,再次到达终点时,路峥派到的越野车已经在等他们。
舒适宽大的越野驶出鳞次栉比的钢筋水泥城市群,进入房屋大多不超过十层的乡镇,建筑大多都是灰蒙蒙的颜色,被今晨下的雨披上一层湿润。
继续奔驰,逐渐从水泥路踏上了乡间歪曲的羊肠小道,地平线之外眺望,是看不尽的苍翠山色,顺山而下的是足以治愈强迫症的梯田,偶尔能看到几个带着草帽的人从田间抬起头,在这壮阔的自然下,人渺小到有些可爱。
只是眼看路况越来越差,一个村子又一个村子的掠过,窗外的景色逐渐荒凉,像无人的野径,连电线杆子都稀少。
最终,手机信号仅余三格,以为最差也就是住在村里的林双有点忐忑了,“师傅,咱们还有多久到?”
司机看一眼导航,“还得一个小时吧。”
明明没上高原,但林双觉得自己需要吸氧。
竼州,安城,渠县,依玛拉卓山脚下的扎理塔村,一个充斥古朴、淳厚风俗,且少数民族扎堆的小地方。
“路先生,你的两个学生仔天黑前能到不,从村口进来,还要走一段,村子里路太绕嘞,到时候来了你叫我,我去村口接他们。”吉木刚从山上扛着锄头回来,见到坐在院子里摆弄从村子周边收集的草本植物的男人,露出个爽利的笑来。
提前三天来考察的路峥很顺利找到了愿意带他们上山的导游,吉木,一个热情又壮实的土利族小伙。他不收钱,仅仅是因为路峥租了他们家的屋子,还是个有学问的教书人。
沉浸在这一阵在依玛拉卓山脚下搜集的禾本植物叶片晾晒工作的高大男人微微抬头,向吉木道了谢,并没有多少为师该有的父爱般淡漠道:“他们自己应该能找到。”
作为研究生导师,擒着片树叶子,看似高冷深沉精英范的路峥并不是一个刻薄ph怪,他本硕博都在国外,导师还是业内苛刻至极的诺奖获得主,想毕业就要硬核读书,做课题出成绩发期刊拿奖一样都不能少。
路峥猛读书那几年三餐都在实验室解决,连带跟着之前的博导发现了一些领域内显著成果,这些东西成功奠定他在国际植物学地位,叫他一回国就被林农大学抛出橄榄枝。
所以,顺利从国外毕业回国的路峥正式进入工作岗位后,在一群像是打了鸡血似的做课题拉经费的同事中,格外的佛,手下研究生少,课题业务量不重,有时候清闲到能去给本科生上一门大课。
对手底下一个转专业考进来只为研究生毕业证、一个以为他的课程主要教的是种庄稼除虫害的两员大将,路峥也从不强求他们为自己每学期的研究做出什么贡献。
指望他们,不如指望自己。
路峥靠着海归的背景和已知的科研成果,外加他自带资本组建实验室,虽然去年才评上副教授的职称,但已经是生科院少有的pi级别,院里希望他今年开个项目,招一个博士,成为院里的金字招牌,被路峥拒绝了。
原因是,如果招了博士,他就没时间下课后去养兰花了。
路峥长着一张天妒人怨的帅脸,时尚完成度很高,海外读书时从实验室出来喘口气,上街吃个快餐三明治都有人要塞他名片带他进模特圈,且这种事屡见不鲜。
谁叫这人带一些混血感的外表冷峻的像是从财经报上剪裁下来的金融精英,身高191,穿正装开大g,上课时不苟言笑,冷血又无情,活像外国三级片里x功能很强的极端教父。
但路峥本质上是个有点佛又爱侍弄兰花的居家男人。
喜欢植物的人大多有一些共性,比如喜欢安稳,比如耐性好,比如脾气稳定,比如一些不为人知的颜控。
路峥喜欢养兰花,别墅有一间专门的温室,里面种植了世界各地有名的兰花,包括从一些收藏家手中买回来还没来得及起名字的繁殖孤品。这两年兰花的价格大跳水,但路峥手里的,仍旧是能上拍卖行的极品。
这个爱好,比养两个二十三岁的研究生烧钱。
所以路峥看他办公室那几盆还没来得及结出花骨朵的兰草的眼神,都比看他两个开山大弟子有温度。
不怪林双和赵徐之总觉得路峥在外面还有别的研究生,他实在是后爹。
林双坐了一天的车,到吉木的院子里后都开始止不住晕车干呕,好心的本地小伙端了碗红糖水给鼻涕眼泪一起流的林双。
气还没喘匀,就听到他那后爹导师在跟笨比同期交代:“今晚再检查一遍装备,明天一早就上山。”
“明天一早?”双腿虚软的林双想弑父。
赵徐之来搀他进木屋,帮瘫在床上升天的林双脱掉运动鞋,老实巴交道:“林哥,你先休息吧,帐篷和装备我去再看一遍。”
赵徐之去越野的后备箱拿行李,见路峥站在院子里和吉木规划上山的路线。
“路先生,依玛拉卓很大的,马上又要雨季,按照咱们预计十五天的时间,可能没办法穿过鲁姆郞的河谷和雨林。”吉木就时间问题和路峥探讨过很多次了,这位老师想半个月的时间带着他的两个学生爬过依玛拉卓,实在是困难,除非一路上连个歇脚的时间都取消。
依玛拉卓是横跨竼州连通东川最南端的高山山脉,全长5600公里,由普里加托、鲁姆郞、希亚那肯三个主峰构成,最南端的希亚那肯围靠斯托湖拥有丰富的热带雨林景观,而最北端海拔高至4100米的普里托加,也就是东川省境内的阿拉山,顶端是极寒之地的雪原景象。
这座山上汇聚了各式各样不同气候土壤差异下生长的植物,叫人不想错过。
但再三协商下,路峥暂时放弃了最远的雪山,他指向地图上的鲁姆郞,“那先到这。”
鲁姆郞,依玛拉卓山脉的第二峰,海拔比起其他两座山,只像是个小土丘,好在水草丰茂,植被丰盛,山脚下就是由脊江水汇集而成,一望无际的斯托湖。
斯托湖的湖水如倒映其间的天空一般湛蓝,周遭自是碧草如茵,养育了许多人家的种植果园和渔库。
鲁姆郞山林以热带雨林为主,丰富的自然资源在这里供给哺育许多古老部落。
但因为种种原因,诸多独特部落最终都被归纳入被国家认可的顿顿族和塔利族。
芃州二十七个少数民族中最晚解放,且至今依旧保留独特习俗与传统,是由多个细小部落分支构成的顿顿族,真正的顿顿族大多居住在河谷地区,以渔业和畜牧业为主。
但少部分因为人数太少被迫划分进顿顿族的少数部落,如丽龙族,生活用地则大多蜂巢式分布在林地中。
丽龙人的居所以木质结构为主,砖石堆砌,离地数米,木柱木板做屋,木片封漆做顶,雷雨不侵。
从森林中出来,就是斯托湖的碧水蓝天,因而大多数丽龙人都是戏水的好手,比湖面上飘着的绿脑瓜鸭子水性还好。
旭日东升时,第一声公鸡报晓,掩映在浓绿和雾色之中的村落升起了炊烟。
清晨,睡眼惺忪的顿娜被大阿姆塞了一簸箕的辣子洋芋和麻糍又放一碟子腌鱼,二阿姆又往她手里塞了两个鸡蛋,刚从锅里捞出来,还冒热气,最后手边吊一瓦罐的嘎菜汤,就可以出发去送饭了。
这里头,辣洋芋和麻糍是给她阿达的,腌鱼和汤是给楼里那升起太阳便不可提名字的丽龙主的,鸡蛋也是丽龙主的。
丽龙主的用青石做底的木屋在村子最深处,靠近望天树的位置,这条小徐顿娜都已经摸熟了,就是叫她闭着眼走一遭都轻轻松松。
到地方,顿娜摇了摇那从木栏杆上垂下的彩色丝绦,挂在木屋檐下的铃铛便叮当作响,惊飞望天树上栖息的鸟儿。
一个比顿娜大不少的小伙在高高的木楼上探出头,麦色的脸颊,圆圆的鼻头上有点点雀斑,像是太阳照过树梢余下的阴影。
小伙扒着栏杆,冲顿娜弯起眼,“顿娜,快上来,我和丽龙主仰你的福,能填饱肚子。”
“阿达!”顿娜顺着石阶,小步跑到木楼上,交出手里沉甸甸的食物,歪歪小脑袋,往顿沙背后掩映的木门里看去。
屋里第一间母房似乎拉着窗,阿图卢的神像放在正中央的位置,光线太过昏暗,连色彩斑斓的神都有些黯淡。
顿沙挡住妹妹的视线,屈指一弹她头顶红绳绑起的朝天辫,“顿娜,不可以乱看。”
顿娜早知道白日里的丽龙主是不能看的,但她还是好奇,往昔天黑时,人乌泱泱的,她压根都看不清脸,可被哥哥严防死守,她只能一跺脚,跑走了。
目送妹妹走进小路,顿沙才返回母屋,“丽龙主,顿娜刚刚送来了饭,有腌鱼,还有汤,这野菜好新鲜,是昨天我阿舅从山上带回来的。”
屋里有人应了一声。
母屋的旁间门前悬挂着漂亮的琉璃和银链做帘,碰撞在一处,叮当作响,有人正从里面出来,被琉璃浸透的光斑落在他松垮搭就的绸缎晨袍上,好似燃烧的火苗在跃动。
被称作丽龙主的人看样子和顿沙差不多大,还是个年轻纤柔的少年模样。
他一手撩着袍子,一手将背后的及臀的长发拢至胸前,用红绳缠了个结,绑在一处,若一条粗壮的黑蟒攀在肩头。
晨起的屋室内还未点灯,门窗紧闭,清晨的日光都只能从窗柩的缝隙透露。
有些昏沉的母屋内,丽龙主那过于白皙的皮囊如同莹润的玉,反倒成了这无法进入阳光的木屋中,唯一的亮色。
“好香。”丽龙主弯了弯眼睛。
第02章 搭襟
早起,对在家惯例日夜颠倒的林双来说是极其残酷的一件事。
偏偏路峥和赵徐之这俩人起的比鸡早还毫不费力。
不到五点半,天蒙蒙亮,氤氲着雾蓝色光芒的天空还没升起太阳的身影,半截的月亮挂在天上,翘翘的,像夺林双命的弯刀。
林双感觉自己的脸肿的像是发面馒头,不情不愿穿上户外着装,蹒跚地迈出吉木家的土屋,眼前有些低矮的屋檐下出现了他义父伟岸的身影。
小双子低头请安,“导儿,您早。”
“早。”一早上就在回消息处理工作的路峥看样子很忙,用惯的‘老人机’按键点个不停。
比起林双随便在购物网站上下单的便宜货,路峥浑身上下都是野外奢侈品。
这蜂黄色的冲锋衣穿在一般男人身上是灾难,穿在肩宽腿长,站在人家屋檐下好似要顶破天的路峥身上,就跟那t台上的模特似的。
同样早起,路峥的脸没有半点水肿的迹象,就连那颇为深邃的双眼皮都没发展成三眼皮。
林双暗地里把这归咎于他义父上了年纪,脸上已经没了胶原蛋白。
另一边举着炭火烤洋芋吃的喷香的赵徐之也过来了,大早上天凉的很,小伙只穿件黑色的速干半袖,裹着鼓囊囊的胸肌,没加外套。
赵徐之一路捧着另一个洋芋,同样跟路峥问了好,笑着将洋芋捧到了林双眼前,“林哥,这给你的,你快尝尝。”
外皮焦脆,内里绵软,可好吃了。
“好孩子。”林双已经习惯每天用他师门的两个人唤醒心灵窗户了,接过洋芋,然后踩了脚没眼色的赵徐之,递给路峥,“导儿,小徐拿来的,您吃吗?”
“我刚刚吃过了,你们快吃,吃完就出发。”路峥抬手看了眼表,叮嘱道:“山里的信号不是很好,你们需要跟父母朋友联系一下的,抓紧。”
林双没什么人需要联系。
赵徐之出发前就和父母讲好了。
路峥见他们都盯着自己,收起‘古董手机’,“公司的事情。”
终于,在两个研究生填饱肚子,吉木也从邻居家返回,顺利将自己家里的地和牲畜托付给了靠谱的表哥,穿好行装,虚掩上屋门,举着小喇叭出发了。
迎着第一缕晨辉进山,山林间的雾气将散未散,朦朦胧胧地,像是给树林和草叶披上一层纱衣。
置身于一望无际的绿色是一种很神奇的感觉,眼睛很舒服,呼吸进肺腑的空气能感觉到甘冽。
无拘无束自由生长的植物会在你擦身经过时拂过你的衣衫打招呼,在防水面料干燥的表面,留下它们的礼物,往往是一颗新凝结的晨露,又或者是一只鲜亮的瓢虫。
林双被瓢虫吓的吱哇乱叫,抱住自从进林子就一直在认真拍照记录不同植物叶序排列,将野调功课做到极致的赵徐之,他连眼泪都要出来了。
“已经弄掉了。”赵徐之伸手轻轻将林双肩膀上的瓢虫拂去,他知道的,林哥一直怕有壳还光滑发亮的虫子。
林双缩在同门怀里持续嘤嘤,他平时张狂的像是只狐狸,但披着甲壳的虫子就是他的命门,那么大的瓢虫,吓得他腿都要软了。
走在最前面的路峥连头都没回,他习惯了自己手下两个研究生相依相偎,照顾彼此。
吉木跟在路峥身旁,一边走一边介绍:“进山后,咱们可能会遇到这山里居住的少数部落。这山里有不少部落,他们的习俗和传统多,忌讳也不少,如果遇到了,咱们还是尽可能的入乡随俗。”
“好。”路峥点头。
“路先生之前来过这里吗?”
一般人来到竼州,不太会选择这极端靠南的小地方,哪怕是为了看壮阔的自然景观和直插云端的望天树,直接去规划好的国家绿地林地公园,不比来这只有一条条靠人走出来的小径土路的山林要舒服的多?
所以这地方少有单纯的游人来,能来的,大多数都是目的性强的考察团,如路峥这样带学生的教授,而是为植物来的也少,最多的还是为这地方独特的部落文化和民俗而来,吉木小时候,还见过外国人组团来呢。
“我父亲年轻时候做民俗研究,他来过这。”路峥是从父亲的访查手稿里发现的这个地方。
他那时候正在选适合做植物分类学课程的样地,这里丰富的植物种类很符合他的课程预期。
不过路峥是个实打实沉醉在草木里的人,他对生活在植物深处的少数民族并不了解。
“听说这有十多个部落?”
吉木摇头,“十多个可能都要是二三十年前的事了,这些年很多人下山的。年轻些的都往山外跑,娃娃们也都在有关部门的安排下从部落里出来到学堂念书,留在寨子里的人越来越少,那些部落也就消失了。”
历史和文化都是需要人来创造和维系的,没有人,这些东西迟早会失去生机。
不过,也总会有人甘愿留下来守护这些的。
“还剩下有个百十口人,比较大的寨子,一个是丽龙族,一个是塔木族,它们两个凑的也近,只是一个信奉山神阿图卢的阴面,是祖母当家,一个信奉阿图卢的阳面,是男丁当家,从前还这两个部落之间还禁止通婚,现如今,也没这样的说法了。”
若是这件事再不通融,或许他们也要像其他几个部落一般,消失在这片绿林中。
而他们世世代代敬贡的山神阿图卢,也会失去最后的信徒。
这是那些虔诚地居住在山林里的人们,无法接受的事情。
顿沙布好蒲团,静候丽龙主轻轻向阿图卢的神像献上晨礼,到这长跪的仪式结束,才点起灯,端出饭桌,规矩地摆盘,把洋芋和糍粑更靠近自己。
只是他也只是个半大的小子,看见那刚从瓦罐中取出来的新鲜腌鱼好像那待嫁的新娘子似的浑身裹着红艳艳的辣子花椒,呛人的香味简直要扑到他的鼻尖上,那陪丽龙主饿了一早上的肚子便不争气咕咕叫起来。
举起筷子的丽龙主径直将腌鱼里的大块夹进了顿沙的碗,又夹起离他有些远的洋芋放入口,顶着顿沙感动的眼神,笑笑道:“没关系,我更喜欢吃这个。”
丽龙主不喜欢这条腌鱼,尤其是这种场景下,他和顿沙明明同坐一桌,却也要因为古板的礼俗,将餐食分出高下来。
这份不喜欢长久压在他心底,并没有给他宣之于口的机会,因为谁叫他就是这一桩桩一件件习俗里,最陈旧的那个。
丽龙族信奉山神阿图卢的阴面,根据从小叫丽龙主头大的丽龙文古籍记载,阿图卢在夜晚不同于白日里的骁勇善战,金刚不倒,他变得温和而浪漫。
有时会飞过阿鲁姆与普里托加冰冷雪原上的山神幽会,让稚拙的山神领悟凡人的真心,也会下山化作男子或女子的模样,做一夜风流的浪荡徒。
因而相传,丽龙族的第一位丽龙主,便是化作女相的阿图卢和人交欢生下的女儿。
将阿图卢留下的血脉当做神在世间遗留下的信仰象征来敬贡,对丽龙族的人来说,就好比每天都要吃的糍粑和玫瑰茶似的,如生活习惯一般已经自然接纳,流传了一代又一代。
直到今天,身为最新一代丽龙主的少年,已经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第几代了,就连将有关阿图卢的一切都教给他的大巫阿祖也讲不出一个确切的数字。
不过,丽龙主知道,这些像是童话一样的传说都是假的。
面庞莹润的少年静静盯着壁龛上神采飞扬的阿图卢,他自出生便信仰的这些东西,有相当大一部分是杜撰的。
神是不存在。
而这所谓的神,就像是天罗地网,将他扣在了这绿林深处。
拨开挡路的棕榈叶,林双循着吉木介绍丽龙族的话,问:“所以,这个部落最高级别的族长就是那个继承制的神女?”
“当然不是。”吉木擒着不知道从哪捡来的木棍,一路扒开草丛前进,“是阿祖,部落里最有权威的大阿姆,丽龙主也都是在阿祖的教导下长大的。至于丽龙主,好像也不是靠血缘继承的,是他们自己挑选的,有一套标准在。”
像是看出林双的问题,吉木先发制人,“标准只有他们的丽龙主和阿祖知道。”
“不过另一个塔木族的族长是世代继承的,老族长死后会把位置传给最小的儿子。”
塔木族是男丁当家,比起夫妻关系不算稳定,女人和男人都可以做多选的决定,风流彻底的丽龙族,塔木族的家庭关系结构更倾向于现代人能够理解的模式。
但在三十年前,也还有些没被淘汰的陋习,比如部落中身强体壮、勤劳能干的男人可以娶几房位置平等的妻子,只要他有能力为妻子提供好的生活,叫她们在族中衣食无忧,抬得起头,那便可以。
包括娶男人,就用拳头说话,谁揍过谁,谁便是家中的妻,日后可以享清福,不用干活。
不过现在这些事情肯定是不成,如今这两个部落的人要结婚,无论从前什么习俗,都要下山领结婚证,一夫一妻才行。
吉木口中的部落习俗简直就像是说故事似的,林双和赵徐之听的一个比一个入迷,手上的相机都不举着了,显然把正事忘到了脑后。
走在他们最前面的路峥对这些事情兴趣缺缺,举着铁锹收集样地土壤标本,准备带回实验室。
在拨开表层茂盛的杂草和脏污的土壤时,路峥看到了某种动物脚印烙在湿润泥土上,圆弧状的蹄钉形状,沟壑很深,是马。
“这里还有人骑马?”路峥一路上都保持着一个没意思的老学究的沉默,无趣至极,这下他一说话,剩下三个人自发围了过来。
吉木瞧了瞧,点头答:“是马蹄印呢,塔木族有骑马打猎的习惯,只是他们的马一般都养在斯托湖的河谷附近,很珍惜,所以除了旱季干燥的时候,极少骑进树林来。”
气候湿热的林子,并不适合马生活。
普尔萨清晨骑着他的小马大摇大摆地闯进了丽龙族的地盘,轻车熟路往木屋群的深处驱马而行,速度很快,这匹矮马极擅长在路况并不平整的村子和草地里穿梭。
在自家院子里做活儿的阿姆们只要瞅见那飘逸地扬上天的马尾巴,听到那哒哒的马蹄声,就知道这又是塔木族族长家那不着调的二儿子来了。
抵达丽龙主的木楼,普尔萨屈指抵在下唇,呼哨声响彻云霄,胯下的马儿随他的动作扬了扬蹄子,似乎很不满这一路上踩过的湿漉漉的泥水。
它还是喜欢在绵软的草地上行走。
普尔萨翻身下马,拍着马头安抚:“好马好马,乖一些,回去给你喂胡萝卜。”
站在大日头下面,汗水从他饱满的额上冒出,亮晶晶的,给那麦色的皮肤镀上一层润亮,后脑绑紧的巴掌大小揪揪中垂落两股长长的辫子,佩戴五色绳和各色宝石落在胸前,珠光宝气,充斥民族风情的衣袍色彩浓烈,像是相思鸟的羽毛。
望着毫无动静的木楼窗子,那意气飞扬的眉眼皱了皱,普尔萨取出腰间用木头削制的弹弓,瞄准檐下的铃铛,发射——
被吵闹到不耐烦的顿沙总算推门出来,皱眉探身往下望,“你怎么又来了?”
“我来见你们的丽龙主,”普尔萨笑出一口白牙,翻身下马,利索地爬上木楼,“再过几天就该他出这阁楼了,可有中意的人选?”
“你当丽龙主的出阁是什么,什么叫中意的人选?这种事提前选岂不是弄虚作假了?”顿沙对这不懂他们部落内涵的外人大为光火。
“好吧,你们不弄虚作假。”普尔萨从腰间抽出一个漂亮的蝴蝶结发饰,塑料的,上面还粘着毛团,一看就是从城镇上买回来的,“喏,我那弟弟要我带给你妹妹的。”
顿沙看着那漂亮的发夹,他不想要,毕竟这礼物的主人是塔木族的,但又知道这一定是顿娜喜欢样子,而他现在也没办法去到城镇给妹妹买回来。
“我弟弟说,这是感谢顿娜上学期给他辅导数学题的谢礼,下学期还要拜托她。亚玎太笨了,顿娜真的很聪明。”
顿沙闻言扬起下巴,劈手夺过,“那当然。”
普尔萨顺利绕过他,进了背阳又有望天树遮阴,因而总有些暗沉沉的木屋,收起不着调的样子,向正中央的斑斓神像鞠躬行了个半礼。
这是阴面神像,画上的阿图卢更具风韵而不是神武高大,所以对他来说,不需要行大礼。
直起腰扭头一瞧,比那画多了几分风姿的神还漂亮的丽龙主正站在门边,静静看他。
丽龙主一身绛紫色的袍子,腰间用黑色的流苏做系带,除此之外身上素的再没任何装点。
他眼神几分无奈:“普尔萨,你来的好早。”
塔木族有名的闲人普尔萨扬起笑脸,嘚瑟的活像一只红嘴相思鸟,他勾勾自己小辫的发梢,金石碰撞,“怎么,我还来不得?”
普尔萨挤进丽龙主的小房间,屋内靠墙塞地满当当,高高摞的书本和小桌上竖着长长天线接收信号播放某地晨间新闻的收音机,角落一台电视机正在落灰,有小半个月没打开了,“还没人来给你修电视?”
“还没。”丽龙主坐回床榻边,从小桌上拎起壶,给普尔萨倒了杯香气扑鼻的茶。
“那就叫顿沙打电话去催。”
“他们说这个款式接收信号的仪器已经太老了,没有修的必要,如果我要换新的,还可以来一来——”丽龙主没说后面的话,但普尔萨却懂他说不出口的窘迫。
太久没离开过绿林的丽龙主不知道一台电视机的信号接收器要多少钱,但这是他为数不多的电器,应当不便宜,所以他不好意思向阿祖开口。
“我看书、听收音机,也是一样打发时间。”丽龙主轻快道:“而且,再过几天我也就可以出门去了。”
“想白天出门可没那么容易的,你要找到一个能接纳你的搭襟才成。”
搭襟,是丽龙族俗语中的亲密关系,成为搭襟就是成为能够触碰彼此衣领,解开衣襟上第一粒纽扣的存在。
“你想好了吗?找个姑娘?我想你们丽龙的姑娘各个彪悍能干,兴许是看不上你这样的豆芽菜,但贵在尝试。”
“我知道你脸皮薄,怕被人拒绝那就选我,我肯定不会拒绝你,谁叫我们是好兄弟呢。”
普尔萨弯起眼,一副‘实在没办法,我就帮帮你吧’的样子,向他眼前的漂亮人儿伸出了手。
第03章 野猪陷阱
“我的手机又没有信号了。”雨林里的第四天,林双对着自己变成一块板砖的手机干瞪眼,亏他还背了两块死沉的大毫安充电宝。
很好,整整齐齐三块板砖。
赵徐之的手机也是时灵时不灵,深知森林深处状况的吉木背包里带了一个能听新闻的收音机,每每搭完帐篷吃晚餐的压缩饼干和罐头时,林双都得去蹭他的响儿解闷。
几人中唯一没有信号烦恼的可能就是路峥。
路峥用的这部手机,在林双眼里都是老人机的水平,还带按键的,上网都不方便。
但就是这部手机,无论在世界上哪个犄角旮旯的地方,哪怕是天涯海角,都有信号,电话那头还位声音低沉磁性的男秘书二十四小时在线。
上次寒假他们去的某个热带国度的保护林地,路线上遇到了象群,且是带着小象的象群,危险程度很高。
林双在那种险境状况中还沉浸在石头缝苔藓里的路教授授意下,解锁手机,给秘书打过电话。
接通卫星电话的刹那间,心慌意乱害怕自己要变象腿亡魂的林双被对方苏掉渣的声线安抚了情绪。
而后不到一个小时,当地警方和象群保护组织就找到了他们的位置,包括一伙看着就是雇佣兵的外国人,全程跟了他们后半程的野调。
这大约就是有钱人的世界。
事后知道导师有钱,但没想到这么有钱的林双查了查路峥工作的公司,某生化上市集团,截止至他调查那天收盘,市值好多好多个零,也就比他的身份证号少那么五六位。
自打那天起,林双就坚定相信,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这个道理。
路峥就是他毫无血缘关系的亲爸爸。
一个样地的考察和观测结束,林双和赵徐之已经差不多掌握了植物鉴定分类的入门法,一定要从根茎叶花果等植物器官耐心观察,界门纲目科属种一步步来。
但有时候最终那个名字不是最重要的,找出分辨它身份的端倪才是最重要的。
而要修炼到路峥这样,扫一眼就能知道眼前一大堆统称杂草的绿丛中分辨出其间不同种的五六种草叶名字,还得继续下苦功夫。
除却没信号,一路上吃的都是速食产品,这次来竼州的野调和林双赵徐之从前经历的艰苦程度大差不差,但紧接着雨季中常见的雷雨天气就叫人有些不快了。
山里的雨都是一阵一阵的,有时候上一秒天还晴朗无云,下一秒那雷声便从天边赶到头顶,把人浇个措手不及,林双和赵徐之每次都是抱着命根子相机鼠窜,他们可以淋雨,昂贵的相机镜头不可以进水。
稀里哗啦下大雨的夜晚叫人睡帐篷时相当没有安全感,早上起来,除了路峥各个都是熊猫眼,怎一个狼狈可以形容。
第二天下午总算雨过初晴,气温差有些大,林双一个劲打喷嚏,他提前吞了两粒感冒药,但还是有点流鼻涕,赵徐之把他的装备都背在了自己身上,腾出一只手搀着林双。
两个学生的状态都不太好,路峥问要不要休息,他们俩却齐齐摇头。
“休息一天也没什么。”路峥道:“如果还是不舒服,我们就先返回。”预设的两个样地都已经考察结束,只剩下一片望天木的种群地,路峥觉得他们学到的东西也够了,望天木可以选冬天寒假的时候再来。
“导,我只是一热一冷有点鼻炎,没事。”林双推开赵徐之脚步稳健地飞快迈步起来,他一边走一边嘚瑟地叫路峥他们快点跟上。
雨后的林地,泥土湿滑,茂密的草丛遮挡视线,很影响人对脚下路况的判断。
于是上一秒还嘚瑟的林双,下一秒踩空了。
但比他尖叫更迅速的,是路峥一把拽住了他的胳膊,把人扽了上去。
扑出去后被赵徐之接住的林双惊惶回头,只听‘噗通’一声。
敏捷地把学生救上来的路峥因为惯性自己滚到草坡下去了,草坡不高也不陡,但下面似乎是个汇聚了雨水的泥潭。
原本英俊潇洒到可以去登山者杂志做封面的路教授站在泥潭中央,浑身挂满了黄泥,好似一座还来得及没风干的雕塑。
林双和赵徐之趴在草坡边缘对视一眼,看到了彼此眼里的震惊和尴尬。
吉木看到这个景象,惊呼一声:“路先生,您没事吧?”
与此同时,泥坑的另一边的草丛也窸窸窣窣探出一个脑袋来,那人穿着花纹繁复的藏蓝褂子,无袖,露出精干的蜜色肌肉,头上裹着一条白色帕子,相当异域的长相,但眼神友好,用带口音的普通话问:“呀,你们需要帮忙吗?”
和几个外地人面面相觑,卡旭心虚极了,笑容更加真挚。
路峥滚下来的位置,是他前天给野猪挖的陷阱。
将路峥从泥潭中拯救出来,良心难安的卡旭还提出,“要不去我们家清洗一下,换换衣裳吧。不远,再走个几百米,就是我们寨子了。”
路峥原本想说不用了,但林双和赵徐之都殷切劝他,加上卡旭也讲他们很欢迎外乡人,只要和他阿姆讲一声,并不麻烦。
盛情难却,路峥这才点头。
“你是什么族?”吉木问。
“丽龙族。”卡旭笑眯眯的。
林双看着卡旭衣服上的瑰丽花纹,细密的针脚和边缘挂着的银饰都充斥民族风情,很好看,“你们平时都穿这种衣服?”看样子不太方便,卡旭露在外面的手臂肌肉被齿轮状叶片刮的通红。
“今天是庆典,很重要的日子,所以要穿成这样,平时干活不会穿成这样的。”卡旭向林双张开双臂展示了一下自己的衣服,大咧咧的他表情一变,“我的天,庆典——对不起,你们可能要晚一点才能换洗衣服,因为我阿姆已经去阿祖那里了,我阿姆她们也都去帮忙了,家里没人。”
卡旭双手合十,“你们想不想先参加我们的庆典,再吃点东西?”
林双他们没意见,泥人一般的路峥,也只能没有意见。
上路时,路峥已经逐渐适应了自己的狼狈,他尽力把自己身上明显的大块淤泥污处理掉,但达到体面的效果微乎其微。
两个学生都尽量不跟他对视,很怕这一笑,就要延毕了。
好在路峥是个足够淡然的,已经弄不干净,就没必要在脏掉的衣服上再做纠结,他问领路的卡旭:“是什么样的庆典?节日吗?”
“是我们丽龙主出阁楼的日子,其实就是他十八岁的生日,打这之后,他就可以去找自己的搭襟啦。”
丽龙族的小孩子按从前的传统,十五岁就算是成人了,也就可以踏上情窦初开,寻找意中人的道路,建立一段两心相悦的搭襟关系。
只有丽龙主是特殊的,因为在传说中,阿图卢的女儿差点死在她的第一位搭襟手上。
一行人走到寨子时,天空浮现夏日最常见的橙红色晚霞,只是今天霞光万丈,昳丽非凡,格外漂亮,太阳坠进茂密的绿林缝隙中隐约露出最后的面孔,瞧着马上便要西沉入泥土中了。
林双和赵徐之举着相机对漂亮的天空拍个不停,路峥的眼神却被这高低错落的木质房屋后,那高耸入云的碧树吸引——是望天木。
很明显,丽龙族的部落生活地距离路峥想要寻找的望天木种群地已经不远了。
进到林地里考察,可以拜托比吉木更熟悉这片雨林的丽龙当地人带路,住到卡旭家里,环境也好过他们风餐露宿在野外搭帐篷。
这样一想,摔进泥坑里,似乎是因祸得福。
卡旭带着他们进入自家院子落脚放下行李,便出发前往今晚能瞧见丽龙主的地方。
他为了看一眼野猪,回来的已经太晚了,从丽龙主青砖的木屋顺势而下的小路,地势高一点的地方,早就被人站去了,甚至还有不少脸生的,只是一看那盛装打扮后脖颈上佩戴的金石,就知道是塔木族的。
“这仪式要什么时候开始?”林双没想到一个小小的寨子,人竟然这样多,道路两旁都要站满了,他和吉木竭力避开身后的路峥,谁也不想挨一身泥土。
赵徐之倒是不介意满身是泥的导师,而且他和路峥本就个子高,在一众丽龙族姑娘小伙中,可以说是鹤立鸡群。
“要等天变暗下来。”卡旭道。
从太阳落山到天黑,等候的时间不算短,最后一丝霞光被夜色吞噬,夜幕降临,天上明月高悬,繁星如织,恍若一道银河,这漂亮的光景是城市中见不到的。
与此同时,远处传来鼓声,擂的震天响,响彻整片绿林,夜里安分的鸟儿再度被惊飞,随之点亮的是站在蜿蜒小路两侧丽龙人手中的火把,好似接力一般,顺阶而下,将方才还黑黢黢的道路照的通明。
几张大鼓一同敲响,咚咚声如地动,还有些路峥一行人完全没听过的乐器,也奏了起来,伴随人群中同是丽龙人满是异域风情的吟唱,明明听不懂词句,也听不懂调子,但那从胸口发出的嗡鸣极具传染力,听得人耳朵发热,心口发紧。
“好像看到人了。”林双看到了远远的一小撮蚂蚁似的队伍。
最前面的人捧着吹奏的乐器,一路走一路吹奏,后面的人手里拎着发光的火球,一抛一抛地往天上扬,火球如流星坠落,次次都能被完好无损地抓回手里。
而中间呢——是轿辇似的东西,竹编的椅子,四周绑了彩绸,动作起来时随风飘扬,而这竹编的椅子上坐了一个人,太远,看不清五官,但那艳丽的、真开满鲜花又绑了彩绸,插上金银的发冠,相当夺目。
赵徐之用超强变焦的摄像头对准远晃动的人群处拍了一张,调出底片给林双看时,两人齐齐倒抽一口凉气。
林双一个审美极其刁钻刻薄的人都开口夸赞:“好漂亮的人。这是你们的神女?”
“不啊,”卡旭在嘈杂的人声和鼓乐中扯开嗓子:“丽龙主,是男伢啦!应当叫神子啦!”
“哈?!”
路峥在他们争论时,偏头睨了眼赵徐之手上的相机,画面拍的有些虚晃,莹莹的火光和漆黑的夜色融合,中央是盛装的花轿上端坐着一个单手支着尖尖下巴,似乎被硕大花冠压到头痛的小年轻。
他的确很漂亮,莹白的皮肤被冲天的火光映的莹润,如质地上好的珍珠,薄薄的眼皮下垂,目光落在两侧的人群中,充斥思量。
明明周围一切热闹与盛大都是因他而起,但他盛满火树银花的眸子里,风平浪静,无所欢欣,无所雀跃。
没由来的,路峥想起他大学时独自野外露营,在某棵皇家棕榈树上见到的鬼兰,也是这般白盈盈的,纤细的,姿态高洁的,一朵独立枝头。
就好似那棵将要腐朽的棕榈树,也和它毫不相干。
第04章 送花冠
这应当是丽龙主出生以来,最热闹的一天,一早上起外面的鼓声和人声,比他正式成为丽龙主,住进这幢青砖木楼那天,还要喧闹沸腾,似乎所有丽龙人都在为这个日子高兴。
大部分丽龙人都相信,在丽龙主出阁这一天,阿图卢也会来送他凡间的儿女一程。
从昨天晚上便开始兴奋的顿沙扒着木楼的栏杆往外瞧了又瞧。
许多人忙进忙出,几个阿姆捧着大簇的鲜花走进院中,今儿就连干瘦的篱笆也要披上花衣服,几个男丁将今晚要抬的花车扛进院里安置好,又把大鼓摆放整齐,敲鼓是个卖力气的活,得肩膀上有肌肉的汉子才能将鼓声打出整片林子。
宰杀好的猪羊牛等牲畜的头颅裹着红绸摆在桌上,各种新鲜的果子和干货琳琅铺满整张供桌,偶尔有小孩子凑近来看热闹,也都规矩的不去碰宰杀好的牲畜和安放好的贡品。
一个阿姆从裙装兜里掏出余下的果干,分给了那些不干活还碍事的小崽子,又摆手催他们赶紧离开这个院子,不要打扰丽龙主的安宁。
顿沙返回屋内,把门关好,丽龙主正跪在蒲团上,两手合十放于胸前,眼神清亮地盯着正中央的神像。
这是丽龙主每天早上的功课,就好像镇子上的学生们要上早自习一般,丽龙主要跪在神像前,向阿图卢问安以求这片山林湖泊的安宁。
做完属于自己的早课,丽龙主寻着顿沙的身影站了起来,他耳朵灵光,“外面好像有很多人。”
“是很多人,”顿沙恨不能打开窗子叫丽龙主看看外面的光景,“今天的庆典,您一定能找到一位合眼缘的搭襟。”
顿沙的祝愿很真诚,丽龙主笑笑,他当然也想寻找一位合适的搭襟。
有了搭襟,他就可以离开木屋,哪怕外面还是白天,太阳高高挂起。
可丽龙主并不知道,究竟怎样才能判断一个人能不能成为他的搭襟,也不知道搭襟到底意味着什么。
部落里只有丽龙主和阿祖可以阅读的古籍当中记录过所谓搭襟的意义。
丽龙主依稀记得,当年教他识丽龙文的阿祖对年幼的他讲:搭襟是个神奇的存在,她本就不凡,与众不同,她的出现会让无聊又枯燥的生活变得欣欣向荣起来。
丽龙主也期待这位可以改变他人生的搭襟出现。
只是他的情感体验匮乏的可怜。
“顿沙,你有搭襟吗?”丽龙主好奇起来。
“现在没有了。”顿沙不好意思挠挠头,“但从前有过,我在镇子上念高中的时候,我们两个上大学在不同的城市,就分开了。”
提起高中时的初恋,顿沙眼底还有些落寞,毕竟心底的感情不是靠分开就能消失干净不留痕迹的。
“去上学就要分开吗?”丽龙主只在镇子上念到初中,之后他的授课,都是族里有学问,读过书的阿姆白日来教,又或者假期里有顿沙这样的大学生给他讲课。
“是啦,”顿沙点头,“毕竟我也没办法跟着她去她的城市,她也不该为了我留在这里,分开对我们两个人都好。”
丽龙主似懂非懂点点头,他又问:“那你是怎么在那么多人里,看中她做你的搭襟的?”
这可问住了顿沙,正当他支支吾吾,冥思苦想之际,屋门被人从外敲开。
几个阿姆鱼贯进来,手里提着镌刻花纹,一看就是老物件的红木箱子,一一摆在了木屋中。
一看丽龙主还穿着晨袍,其中一个额头饱满,头发已经油亮地盘起,额头眉心用天然颜料点上花纹的中年女人拔高调门:“顿沙!你又在跟丽龙主乱讲什么?这都什么时候了,怎么还没换衣服啦?”
顿沙一拍脑袋,光顾着讲他的初恋,把正事都给忘到脑后了。
属于丽龙主的礼服昨晚上就有人送来了,正统的丽龙服饰,无袖的对襟上衣,花纹繁复,白裙子似的下衣,实在像是长款a字百褶裙,外加一套长长的斗篷,整整齐齐挂在衣柜门边。
穿上礼服之前,丽龙主还得净身,洗头,指甲要一一修剪,耳朵洞也要掏掏干净,毕竟成人对于丽龙族来说,郑重程度仅亚于死亡。
顿沙着急忙慌把丽龙主推进了浴房,用上好登云木料打出的宽大浴桶坐一个清瘦的少年,绰绰有余。
顿沙忙进忙出,扛来一木桶的花瓣,给他兜头淋下,红粉一片,还有些沾在那干净光裸的肩头,不肯下来。
夏日正是山林中花草丰盛的时节,这些新鲜的花泡遍全身,人出来时,比打了沐浴乳还香几分。
丽龙主轻轻捧水从自己身侧浇下,渐渐他脑后的长发也慢慢吸饱了水,沉甸甸的,坠的他头皮痛,于是收拢了一些,搭在肩侧减少负担,给那白的晃眼的皮囊披了一层黑纱。
给丽龙主洗头永远是个大工程,这自打小就养起的头发实在过于长,且茂密黑亮,一副营养过剩的样子,只是搭上他的小身板和尖瘦下巴,会让人觉得,是这头发吸走了他的养分,沉甸甸又压低了个子。
好不容易冲洗净茶枯粉搅动出的泡沫,丽龙主盘腿坐在凳子上,将头发分到身子两侧,和顿沙一人一边,举着帕巾仔仔细细地擦。
总共擦湿了四条帕子,顿沙才找来大功率的吹风机开始吹暖风。
一开始湿漉漉的头发,是不能直接上吹风机的,不然就是把吹风机烧冒烟,也吹不干丽龙主的头发。
将丽龙主干干净净送到围坐在母屋里的阿姆们手里,顿沙已经累瘫在一旁的矮榻上了,他看见丽龙主笑吟吟对他说谢谢,又被阿姆们拽过去编头发,戴手上、腕上、脖颈上的饰品,有些局促地被这么些人摆弄。
就好像顿娜前一阵喜欢上的换装娃娃似的,但丽龙主比那洋娃娃还要听话。
笑起来有酒窝的阿姆摸着手里好不容易编好的辫子,欣慰地说:“这头发养的真好,一会盘头戴冠,都不用假发了。”
刚刚进来吼顿沙的凶巴巴阿姆打开腿边的木箱子,“一辈子就这一次的事,今儿阿姆一定给你打扮的压过全丽龙的小伙子。”
丽龙主笑了,弯起来的眼睛像月牙,“谢谢阿姆。”
阿姆们都是老手,眼前的男孩不是她们打扮的第一位丽龙主,应当也不是最后一位。但每次做这种事时,她们都打心底里觉得,今儿被她们装点的,是整个丽龙最俊的人,丽龙主也应当这样觉得,毕竟这是一生里要记到坟墓里的日子。
各种花纹繁复,充斥美好寓意的饰品戴上身,打眼一瞧,上面已经有了岁月磨损的痕迹。
丽龙主不是第一个戴上这些的人,他之前,已经有很多个丽龙主如他一般,心底局促又忐忑地被阿姆们围坐在中间穿戴这一切,为今天以后的生活感到迷茫和期待,最终选择去抠戒指上镶嵌的珠玉来排解。
花了将近三个钟头全身大改造的丽龙主在做完头发后,只能默默靠在桌边,用一只手撑着下巴保持端庄。
头上戴的发饰都是真金白银,丁零当啷作响就算了,还沉的很,加上他自己的头发和新鲜摘来的鲜花、美好寓意的彩绳,丽龙主脖子酸的很。
作为率先有幸见到今晚丽龙主盛装的几人之一,顿沙对上静悄悄的丽龙主变得结结巴巴,眼睛都直了。
瞧他张大嘴的样子,丽龙主问:“我很奇怪吗?”
“不奇怪,是太、太好看了。”不止如此,丽龙主坐在那不做声的时候,顿沙也是不敢开口,仿佛一开口,就破坏了这静悄悄的格调。
看惯了丽龙主素日里随便一身没形状的袍子,闲散又亲和模样,顿沙简直都要忘了,一直以来他当弟弟照顾的人,是整个丽龙尊贵程度仅次于阿祖存在。
日落,院子里第一口皮鼓咚咚敲响,丽龙主就该出发去到阿祖的院子里接受阿祖的叮咛和祝福了。
凶巴巴的阿姆又捧出一口稍小的花冠来,馥郁芬芳,精致秀丽。
她递给坐到轿子上的丽龙主,“将这个,赠给一路上您遇到的最亮眼的那个人,勇敢些,不要怕被拒绝。”
这话说得不够直白。
熟悉流程的顿沙早就跟他讲过,这东西是要送给看上的搭襟。
“那如果我遇不到呢?”
夜幕降临,丽龙主的声音被烟花冲上云霄的炸响盖去。
他不怕被拒绝。
只怕压根遇不到。
坐在轿子上,视野说不出的好,加上丽龙主本就视力不错,攒动的人头被他一个个看过去,面孔上的欢喜格外清晰。
他在大多数人脸上看到顿沙面对他结巴时的表情,但顿沙说这不是觉得他奇怪,是觉得他好看。
摇晃的路程过去一半,丽龙主的花冠还落在手里,没能送出去。
瞧见几个塔木族装束的人,丽龙主想起之前普尔萨和他说的玩笑话。
要是再迟迟选不出,就要带着花冠到阿祖的院子去了。
顿沙说之前从没有丽龙主的花冠送不出去砸手里的,如今的丽龙主也不想做这第一个出糗的,他犹豫着要不要做骗人的事——叫普尔萨来帮忙。
这似乎也是唯一的办法。
丽龙主伸长脖子,在人群中寻找自己自小相识玩伴的脸,不费力的,一眼就晃到了举着手冲他打招呼的普尔萨——以及,一个衣着奇怪,浑身是泥,看起来脏兮兮,眼神却深邃淡然的泥猴。
奇怪就算了,看着装还是个少见的外地人。
好奇的丽龙主抬起手,顿沙领悟这一暗号,立马指挥壮实的抬轿小伙们脚步偏向了人群。
普尔萨见到丽龙主向自己这边来,满意地挺起胸膛,他就知道自己无心的提醒是有用的。
而站在这一片的姑娘们见到轿子,忙不迭往两处散去,谁也不想当收到花冠那个人。诚然,丽龙主的长相好是好,但这瘦弱的身板在丽龙族的姑娘们里实在是不吃香。
不明真相的林双等人只觉得原本挤在他们跟前的人潮一下子散了,待回过神来,那顶漂亮的轿子连带浑身珠光宝气、样貌非凡的‘神子’裹着一阵香风齐齐出现在了他们眼前。
居高临下这种死亡角度,都只能让林双感慨这好看的人近距离一看更好看了,“这是要干什么——”
“是要送花冠啦!”卡旭向几个外乡人解释。
“送花冠是什么意思。”林双又问。
还没等卡旭回答,轿子上的神子动作了,他探了探身,白生生的手伸出,举着花冠越过人前,目的性和指向性都很明确,是林双和吉木后面的某个人。
赵徐之极有眼色地挪到林双身边,他看的真真的,这漂亮神子那双‘如狼似虎’的眼睛,自始至终,盯着的都是他身边的路导儿。
第05章 求爱
路峥不是研究民俗的,甚至这样热闹的活动也是他人生中鲜少参与的,他不清楚这个一开始看起来没什么目标的小年轻为何突然就从人群中锁定了他,也不清楚这个花冠意味着什么,但周遭的丽龙人投来看热闹的眼神和突然起哄的调子,都让路峥感觉有点不妙。
其中最惹人烦的,是他的两个研究生。
赵徐之举好相机,这拍摄植物特写的高清镜头对准了路峥灰头土脸的样子。
“导儿,快接着啊。”林双也催促起来,他这人最看不得小美人趴在轿子上怯生生等他义父接花冠的可怜样子,“人家等着呢。”
虽然趴在轿子上的丽龙主是有点忐忑自己出师未捷,但绝不可怜,他明白这本就是一方主动另一方有权利拒绝的事,所以当路峥迟迟没有动作,他也在思考自己是不是该收回手,另找人选了。
毕竟没有回答本身就已经是回答。
可下一秒,路峥被林双偷偷往前推了一把,丽龙主手一抖,花冠就那么顺理成章地戴到了男人的头上。
两个研究生爆发猴子看热闹的尖叫,他们棺材脸的导儿戴上这芬芳馥郁的花冠,实在是太离谱了!
而路峥并没有第一时间取下头上可笑滑稽的东西,因为他看到坐在轿子上的人表情变化了。
纯粹的笑意从年轻人的唇角弥漫,他的眼神也从刚刚的忐忑不安变得闪烁,好像天上密匝匝的星河落了点星子进他的眼。
路峥再次想到了那株漂亮的鬼兰。
当初年轻的他站在那世间盛名又稀罕至极的兰花面前时,似乎也下意识忽视了那濒死的树。
足够美丽的事物就是如此,摄人心神,魂悸魄动。
“你好高。”丽龙主开腔,他第一次见这样高的男人,轿子已经很高了,可他搭出去的手要是再低一点,似乎就能碰到这怪人的鼻梁了,那上面还有干涸的泥点子呢。
丽龙主并不觉得脏,他轻声道:“花冠你戴着,很合适,好看。”
被夸好看的路峥没由来喉头一梗,他这人天生话少,大部分时候是真的不爱讲废话,少有这种,想开口却不知道说什么好的瞬间。
花冠总算是送出去。
顿沙率先拍手叫好,人群里的乐手又一次奏起他们手中的吃饭家伙,喧闹的音乐变了个调子,能听出欢欣来。旁的丽龙人再度唱起听不懂的歌谣,高高的调子歌声摇曳,姑娘小伙们手拉手晃动了起来,人影绰绰,流光的火球抛上天又落下,轿子再度回到了正途上。
不远处,就是阿祖的院子了。
另一边自始至终以为花冠会落到自己手里的普尔萨睁圆了眼,浑身冒火,也不顾礼数了,挤过人群,到轿子下,却被顿沙挡住,他不高兴说:“这怎么能送给那人?那是个外地人!他会走的!”
“谁说我们的花冠不能送给外地人了?走又如何,我们丽龙本就是自由婚,他走了再找下一个,再说,他现在又没走。”顿沙率先捍卫起他们丽龙主的眼光来。
普尔萨的手捏的嘎吱嘎吱直响,这的确是丽龙的风俗,莫说丽龙主只选了一个,就是今天他选上两三个有发展意向的搭襟,那也可以。
普尔萨只是恼火,恼火这选中的人不是他,又或者,丽龙主没有多选一个他。
轿子走了,路峥也把脑袋上的花冠取下来了。
他低头从冠子上数出十二种夏日芃州开的最茂盛的鲜花,边角的枝丫用细密的彩线绑的结实,一条用缎子打的毛绒流苏从交错的芙蓉和木槿下坠落,摇摇晃晃,凑近端倪,也精致漂亮,是很细致的手工活。
林双继续问卡旭,“收到花冠的人肯定会有好事发生吧?”
卡旭点头,“当然,这应当算是我们部落里顶好的事情了。”
“那这花冠到底是什么意思?”路峥开口。
“是找搭襟的意思啦,就是求爱!当丽龙主的搭襟,多好的事情呐。”卡旭转过身,“咱们得赶紧去阿祖的院子,今天有烤猪吃,去晚了又没位置了——”
林双一把抓住这丽龙小伙,不可置信问:“等等!你刚刚说是什么意思?”
求爱?是他理解的那个求爱吗?
“求爱啊。”卡旭眨巴眨巴眼,以为林双他们还是不懂,继续解释:“送花冠意味着丽龙主选中你了,送出花冠代表着他想跟你谈恋爱,接受花冠就相当于接受这份好感,要跟他谈恋爱,处对象,做那档子黏糊事。”
合着这神子一路风骚地捧着那玩意四处张望是在点秋香?
不,这不是点秋香,这是抛绣球招驸马啊!
“我们导儿、我们导儿——”林双咽了咽唾沫,几乎不敢扭头看路峥的表情。
“我也很震惊嘞,丽龙主竟然瞧上了个外乡人。”卡旭冲路峥举了个大拇指,“不过,我们丽龙没有什么外族不能通婚的要求,最多是不能和塔木族的人在一起,路大哥是什么族的嘞?”
先别说是什么族的,心绪一向波澜不起的路峥蹙起了眉,“我是个男人。”
而那个年轻人也是个男孩。
“男人又怎样?是人就成啦。”
卡旭理所当然道:“感情的事,本就没有标准呐,是男人女人,哪怕不是人又怎样,喜欢就成啦。”
几个外地人面面相觑,脸上满是震惊。
卡旭依旧热情地邀他们转移阵地去阿祖的院子,但听出不妙的林双却不敢继续把路峥往火坑里推,“我们不吃了,导,咱们明天还得去考察,要不先走吧?”
“林哥说的对。”赵徐之也不敢待了,这地方的人实在奇怪。
路峥看了眼手上的花冠,将它递给卡旭,“麻烦你还给他,我们就先走了。”
卡旭哪里敢接,这是丽龙主给路峥的,说不定阿图卢就在哪个角落看着,丽龙上天入地,就没有能躲开阿图卢耳目的地方。
就这样接过,是会倒大霉的,“不成不成,你这是什么意思?不想要,当时怎么不拒绝他?”
当面爽利拒绝是不会怎样的,顶多叫那白面皮的丽龙主落寞一会。
这背地里将丽龙主送出的花冠抛下逃走,那不仅是对丽龙主不忠,还是对山神大不敬,这是得罪阿图卢,得罪整个丽龙族的!
“山神?”林双是个唯物主义者,完全不信,“真的假的?”
‘轰隆’——早就晴朗的夜幕突然划过一道闪电,噼里啪啦,映的半边天犹如白昼,连带卡旭看他的眼神都有些不善。
林双被赵徐之捂住了嘴,都在人家地盘上了,真的假的,还是识时务者为俊杰。
吉木急的直挠头,当地人都有所耳闻丽龙人独特的风俗与强悍的民风,想这样大摇大摆的离开,不现实,兴许还没走出林子就被抓住了,所以他才说要尽量入乡随俗,但也的确不能随俗到把路峥留下做赘婿啊。
“不告而别的确不好,”路峥捧着花冠,这也是他们不懂当地风俗闹出的误会,“我去见他,和他说清,再把这个还给他。”
阿祖的院子里极热闹,作为丽龙族最大的长辈,年近八十的希泽莎已是一头华发,照旧利落的盘起,蓄在头顶,簪花系绳,捯饬的干净,一丝碎发也没有。
希泽莎身子骨也奇好,她的大女儿都已经要小辈搀扶才能走进院子里,这老太太却连拐杖都不乐意用,就是近两年来,爬木楼上下是有点困难了,不然今日丽龙主的梳妆,她也该去帮忙的。
轻轻摩挲着丽龙主的额头,希泽莎提起方才听到的乐声,语调有些宽慰,“你遇到了想做搭襟的人?”
“是啊,阿祖。”丽龙主轻轻点头,“他是我在人群里,看到的最亮眼的那个呢。”
“那就好,那就好,她人呢?让我看一看。”
“顿沙去找了,他是外乡人,不知道该跟上轿子。”丽龙主是想叫顿沙提醒那人一声的,但顿沙一直在跟普尔萨争论。
“外乡人?”希泽莎充满褶皱和老茧的手一顿,“你看上了个外乡人?”
丽龙主点头,“是。”
希泽莎默不作声收回轻抚丽龙主额头的手,“那你就该知道,他迟早会离开,因为他并不属于这里。”
“苏和,你的这个选择很沉重。”
苏和不懂阿祖口中的‘沉重’,哪怕想到选中的搭襟注定会离开,也不觉得伤感。
毕竟,他从小接受的阿图卢式感情教育告诉他:“我们本就不祈求终生相伴,不是吗?”
在丽龙人的感情教育里,没有传统爱情意象中长情的描述,海枯石烂地久天长,对他们来说都是空谈。
他们所追求的爱,就在一瞬,只那一瞬的真心,能有摧枯拉朽烧山之势,有可将心肝取出天地为鉴的真情,有世间万物寂灭此间独余你我长存的不渝,就足够了。
丽龙人,不相信永远,也不需要永远,一瞬足矣。
第06章 装样子
商讨下,吉木也赞成路峥所说的友好解决争端,去真诚道歉并‘退婚’。
毕竟这种信仰传统多的少数部落,还真有些住在雨林里未退化的野性和血性,要是因为这件事,起了冲突,得罪了原住民,他们四个也是胳膊拧不过大腿。
万一被埋这林子的哪个无人问津的角落就不好了。
这种热雨气候,死个人那是相当容易毁尸灭迹。
前往阿祖院子的路上,正巧遇到了来寻路峥去阿祖母屋的顿沙,这哥们喜气洋洋的,和哭丧着脸的林双赵徐之等人对比鲜明。
到底还是孩子们,经不住事,他们已经开始脑补谈判失败,路峥被扣下做神子新娘子的场面了。
这画面好笑中透露出一丝悲壮。
林双总觉得这怪他手贱那一把,生生将义父推入婚姻的坟墓。
虽然是和小美人结婚,但坟墓就是坟墓,更何况他义父看样子压根不喜欢男人,这就是强人所难了。
路峥压根不知道两个学生背着他在嘀咕什么,他想先和顿沙谈谈,因为看起来顿沙是守在那个年轻人身边说的上话的一把手。
可顿沙和儒雅绅士、讲话注重修养和条理的路峥不同,甚至因为太开心,他也没有什么先听别人讲完话再说话的礼貌了,连珠炮似的发问:“您叫什么?多大了?看样子你们是来旅游的登山客?要在这里待多久?家在哪里呢?”
不等路峥回答,顿沙又换了一副如释重负的神情,真诚道:“说实话,今天对丽龙主来说是很特殊的日子,而送花冠选搭襟就更重要了,他这一阵一直为这件事发愁呢。因为他打十五岁起就很少出木楼,也没有什么同龄人,我还担心他真的会把花冠给那个塔木小子——不过还好,他很快就在人群中找到了你。”
顿沙是相信一见钟情的,他和初恋就是这样。
当时丽龙主问他如何找搭襟,他也没办法给出确切的回答。
就是一种感觉,第一眼看到就发现这个人如此特别的感觉。
看样子丽龙主是明白了。
丽龙人只有在经历一段感情后,才会彻底成人,毕竟懂得爱、付出爱,是人生中尤为重要的一课,顿沙为丽龙主走上人生新旅程而感到由衷的欣慰。
“你们要好好的。”抵达阿祖的院子,喋喋不休的顿沙送上真挚祝福,“你往母屋去就好。”
院子里都是吃喝的年轻人,热闹围着篝火跳舞,而上些年纪的,都已经进了母屋,包括陪阿祖聊天的丽龙主。
今夜所有的丽龙年轻人都认得这个拿到花冠的男人,路峥一出现在院子里,嘈杂的声音翻了个倍儿。
有说他看起来身板就好,是个能干活的。
也有说他是外乡人,干活也不长久,迟早要走。
还有说看面相是个能干的,丽龙主夜里要享福了。
这话一出,坐在院井边的普尔萨心堵了,他不满的绕了绕小辫,“胡说八道什么,能不能成还不一定。”
“当然能成,我们丽龙主的头个搭襟,一定是幸福美满的。”顿沙听不得普尔萨这赌咒丽龙主的话。
母屋里一边听阿姆们讲如何驯服搭襟,将人治的服服帖帖,听话乖顺,一边肚子饿咕咕努力夹烤猪肉吃的丽龙主两腮鼓鼓。
如何驯服他是没听多少,但这烤肉好香。
但一听清门外的骚动,苏和便率先丢下筷子,一撩衣摆,噔噔噔跑到了门口,低头找自己的布鞋穿。
门边的鞋子太多,不知道谁把他一只蓝布鞋踢到了门外,想接个搭襟,还要单脚跳出去。
路峥远远就看到那穿的白花花,脑袋上也满是花花的神子像个兔子似的从门缝钻出来,而后一路蹦蹦跳跳。
以为这也是什么仪式的路峥上前了几步,却并没有打断神子的动作。
直到他看清那小年轻是满地找鞋穿,才在那身板清瘦的人一边扶着沉重的脑瓜,一边低头穿鞋费力不已的时候走过去,轻轻帮他拖起脑袋上的华丽装饰。
接受好意的丽龙主只看面前这泥点子斑驳的土黄色裤子和皮靴子,就知道来人是他的搭襟。
果然,有个搭襟就是好,穿鞋都有人帮忙扶脑袋了。
“谢谢。”苏和仰头,站起来时顺势牵起了路峥的手,相当自来熟,相当名正言顺,“你来了,我带你去见阿祖。”
路峥没动,看着他们交握的手,又看看这在夜里都白的发光的神子,他这才发现,两人之间无论是身形还是年纪,差的都有些多。
“怎么了?”苏和握着路峥格外宽大的手,捏了捏,有些担忧的看着自己挑选的搭襟,“你不会不能说话吧?”难道是个哑巴?
“……我有事想和你说。”
路峥是独子,家里也没什么直系小辈,他不知道怎么和苏和一般大的少年人相处,尤其,这还是要抱着和他谈恋爱心思的少年,“我是来还你的头冠的,我不知道收下是这样的意思,对不起——”
路峥话没说完,小神子的脸色变得唰白,眼眶也渐渐泛红,好似站在他面前的路峥真是个负心汉似的。
说实在的,路峥这个搞植物的沉闷老学究,他不懂这丽龙奇怪且彪悍的爱情传统,也不明白这明明是第一次见面的人,怎么就对他好像有海誓山盟的深情般。
不过路峥清楚,他没资格评判眼前这个就要落泪的年轻人对他的感情是否真心,眼下的境况,也叫他没办法继续说下去。
而在路峥未尽的沉默中,苏和心都拧巴成一团了。
那吃了不少烤猪肉因而浸的油润的唇瓣被他洁白的贝齿咬了又咬,上面残余那一点点口红都被吃进肚子里了,剩下的红,都是他咬后的充血,下一刻就要咬破了。
如果是方才在人前被拒绝,或许他不会像现在这样紧张又难堪,因为阿姆和顿沙都说过,是有可能被拒绝的,但他们谁都没说过,送出去的花冠还会在背地里被退回,一点不光明正大。
要是有了搭襟,白天他也可以自由离开木楼,说不定还能走远点,到镇上去看一看,而现在他要被自己的搭襟抛下了,甚至又要回到木楼里,一日复一日等待日落了。
所以路峥在苏和眼里,就是未来的希望,眼下这个掌握他未来的男人,当众收下了他的花冠,背地里却又要弃他而去。
眼看苏和真要掉泪,路峥没由来有种欺负孩子的错觉,他放轻了声音,拿出跟家里兰花讲话的耐心来,“你先别哭。”
“你要拒绝我,是我哪里不好惹你讨厌了吗?”
“……不是。”他们之间的相处还没到这个份上。
“那是我丑,你不喜欢?”
路峥凭良心道:“你不丑。”
苏和抓路峥的手紧了些,将眼底的泪憋了回去,“那你为什么要拒绝我?连试试都不成吗?”
“我不能留在这里。”路峥摆出现实的局面。
这好像是个理由。
可苏和出阁的日子只有这一次,路峥走了,苏和生活在木楼里,除却接触的人,再难选到一个新的搭襟。
他总不能让顿沙和普尔萨来充当他的搭襟,刚在轿子上,他发现自己的确不想和普尔萨做搭襟之间的事情,哪怕是弄虚作假,他也无法做出那种事。
而如果没有搭襟,就只能眼巴巴等着下一位丽龙主被阿祖确认,才能卸下身上的担子。
这样一来,这等待的日子真就看不到头了。
“我知道你要走,我不会拦着不叫你走,等你走时,我还会欢送你。现在,我只有你,我也不能没有你,哪怕你不喜欢我,也不能永远待在寨子里,那么只留在这儿时,与我装装样子,也不可以吗?”苏和仰头看着路征,圆溜溜的眼睛满是真诚。
“装样子?”路峥拧眉。
“是的。”苏和觉得这不能算是骗人,也不算是谎言,只能说眼前人不愿意做他的搭襟,但他是真心的。
所以无所谓路峥爱不爱他,反正在苏和眼里他们之间是搭襟的关系,只要做了搭襟间该做的事,那自己也算是品味过爱情,领悟了阿图卢的真谛。
进而那些管束丽龙主的戒律对他而言,就不复存在了。
到那时候路峥要走,苏和也会真心实意欢送他离开,永远感激这位恩人的。
对自己大胆的计划感到完美的丽龙主压根不顾及这其实就是在骗人甚至是欺骗他自己,他只想要路峥点头。
天边阴云密布,凭空打了几个闪,夜里大约又要下阵雨。
第07章 一条绳上的蚂蚱
“丽龙主呢?怎么还不带人进来?”一个阿姆出来寻人,发现那俩正站在角落里手拉手,“这么快就在这小角落看月亮啦,阿祖还等着看你的搭襟嘞,快些进来啦!”
“阿姆等一下,一会就进去。”苏和回着话,仍眼巴巴盯着路峥,等他一个答复。
路峥察觉这等候的神子攥住了他的小指,很紧,就好像抓住了求生的浮木一般。
看样子如果不点头,是不会松开手放他走的。
最终,路峥还是跟苏和手牵手哥俩好地进了阿祖的母屋,苏和看着身板瘦弱,绑架他小拇指的力气却不小。
十几个盘头阿姆围坐在中央的矮榻上,簇拥着满头华发的希泽莎,原本女人们还念念叨叨说个热切,苏和领着路峥一进屋,大家齐齐闭了嘴,露出和善的笑打量来人。
阿姆们后知后觉才发现,她们说的丽龙话,这满身黄泥的高大外地小伙根本听不懂一个字儿。
苏和偷偷听了一耳朵,阿姆们在说生娃娃的事情,如何如何才能生个伶俐的女娃,又如何如何能生个能干的男娃,又说不定苏和的孩子生下来就是新的丽龙主。
这话丽龙主没往心里去,他应该不会怀上一个男搭襟的孩子,毕竟他不像阿图卢那样可男可女。
“坐下吧。”苏和牵着路峥,跪坐在希泽莎跟前,他向路峥解释:“有些阿姆和阿祖都不会说普通话,但是听得懂。”
“好。”路峥明白,跟着苏和叫了‘阿姆’和‘阿祖’,又在其他人的追问下,说了些自己的事情,“我叫路峥,京市人,未婚头婚,今年二十七,是大学老师,来这里带学生做野外调查。”
“是独生子,没有兄弟姐妹。”
“我母亲做实业的,父亲是民俗学教授。”
一屋子的阿姆,一人问一个问题,几乎就要把路峥的家底全扒出来了。
苏和只坐着听,就对他的搭襟多了许多了解。
阿姆们都对路峥的身板和个头赞不绝口,至于家世如何,在这群淳朴的靠土地吃饭,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人眼中,没什么重要的,毕竟在丽龙族的地盘上,不会有比她们的丽龙主更金贵的人。
只有希泽莎一直静坐着,不动如山,在这长久的盘问告一段落时,那因为年迈而堆起褶皱的眼睁了又睁,抬手示意路峥坐近些,对他的脸左右打量。
“你准备什么时候离开?”这是希泽莎的第一个问题。
苏和翻译给路峥,路峥照实回答:“等到考察结束,最长时间不会超过一个月。”
“在这期间,你真的愿意留在丽龙和苏和结成搭襟的关系吗?实话实说。”苏和翻译时,还指了指自己,小声道:“我叫苏和。”
路峥察觉这表面乖顺神子暗地里快将他手捏成橡皮泥了,苏和眼神润亮地盯着他,心里想的什么几乎都要写到脸上。
在外面都答应人家了,这种关键时刻可不能反悔。
路峥心情复杂地点了头,跟苏和一起扯起弥天大谎,“我愿意。”
有了这句话,苏和跪在希泽莎跟前的腰板都直了,他彻底明白,什么叫做一条绳上的蚂蚱,那就是他和路峥之间的关系。
漂亮的丽龙主松了松牵着路峥的手,小指轻轻在路峥掌心画了两个圈,很轻,掌心发痒的路峥看他,他便弯起眼睛,笑的姿态亲热,唇瓣抿了抿,憋出一句:“我一定会对你好的。”
这话这腔调远超出一个十八岁少年该有的格调,老成又木讷,使一众阿姆都笑弯了腰,不过,这就是他们的丽龙的男人,认准的搭襟便好好对待,真情交付时,绝不叫意中人受屈受怨。
“既然这样,那就随便你们吧。”希泽莎知晓自己现在说什么也改变不了苏和的选择,这个孩子看似什么都明白,其实什么都不明白。
已经经历过不少风风雨雨的老人收回落在路峥身上的视线,最后道:“但是苏和,在阿图卢面前,谎言是无法长久的。”
苏和被戳中心事,还故作镇定,“我知道的,阿祖。”
希泽莎不再言语,其余阿姆倒是热闹的打趣起两人来。
大家都知晓,路峥迟早是要走的,但那又怎样,走之前,他依旧是丽龙主名正言顺独一无二的搭襟。
而路峥自始至终都不在这母屋欢欣的氛围里,他虽然听不懂阿祖讲的方言,但也能感觉到,对方对他似乎并不是很满意。
不过苏和对他的表现高度赞扬,走出房间,立马捂住紧张聒噪的心口,笑吟吟看着路峥,“谢谢你。”他们配合的还算不错。
“不客气。”路峥道。
外面的筵席和庆典也走向结束,小孩子们都被自家阿姆带回去睡觉,院子里还剩下些喝酒唱歌的年轻人,围着一簇要灭不灭的篝火,也算热闹。
苏和依旧牵着路峥的手,好像这样,是他们作为一条船上的盟友的证明。
“你住在哪?我送你回去。”意识到天色已经不早的苏和要尽到一个搭襟的职责。
路峥应当是借住在卡旭家,他的确不认得路,要靠神子送他回去。
雨林的夜晚也很热闹,人簇拥的地方有生活的火光,而人居所之外是看不见颜色的黑暗,和白日里浓淡相宜的无尽绿色迥然不同。
在没有光亮的地方穿行还要注意脚下,说不定就有从哪蹦出来一只小树蛙,又或者鬼鬼祟祟爬过脚面的蜥蜴。
路峥不知道怎么拒绝一个比起他而言,看着过于弱不禁风的男孩子展示绅士风度。
只见苏和一边打着手电,一边拉着他的手,然后毫不留情踢飞脚下挡路的小臂长蜈蚣。
这小神子比表象看起来勇猛的多。
看不见尽头的小路过于安静,路峥不想再听虫鸣蛙声乃至自己的心跳,他打开了话匣子,“你刚刚十八岁?”
“是,应该是今天。”苏和举着炮筒似的手电,脖子直溜地昂着,体态端庄,很有丽龙主的架势。
他已经适应了脑袋上的花冠,这沉重的东西让他看起来和路峥的身高差的不至于太多。
“应该?”
“我不记得我的生日是什么时候,这是阿祖告诉我的,但阿祖其实记得也不准确,你看到了,她已经很大岁数了。”阿祖从前给苏和讲起阿图卢的故事,十个里面有八个跟苏和自己看来的有出入,就算是身体康健,人随着年纪增长记忆力或多或少都会减退。
“阿祖是你的奶奶?”
“不是,阿祖应该算是我的姥姥,但我们之间没有血缘关系。”丽龙是母系社会,苏和小时候是阿祖养育大的,也算是丽龙众多善心的阿姆一人一口粮食,一人一块布料拉扯大的,因为苏和没有自己的小家,他孤零零的,没有亲生的阿姆。
路峥没想到苏和没有母亲,他本以为刚刚那场面,就已经是见家长了,谁知道见的都只是一些不相干的邻居,“那你的父亲呢?他也不在这里吗?”
苏和依旧摇头,“我不知道我的父亲是谁,不过我想他不是丽龙人。”
丽龙小孩其实不是太在意父亲这个存在,毕竟也不会养在阿父家,都是打小跟着阿姆生活的。
但丽龙男人不会因为这样就对自己的孩子坐视不管,相反他们会更加勤恳,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成人、成婚等重大人生节点时,有一头牛,一头羊而努力。
所以苏和一直觉得他那十几年来未曾露面的父亲不是丽龙人。
因为他毫不负责,始终都没有出现在过苏和的人生里。
“你呢?你从小跟着父母一起生活的?”苏和看到电视剧中住在城市里的小孩子都跟着父母生活,大约除了丽龙人,这世上没有哪对夫妻是分居成习惯,男人并不住在小家里的。
“不,我是跟着奶奶生活。”
“为什么?”就像路峥第一次从苏和这里得知丽龙奇怪的风俗,苏和也是第一次听丽龙外的人说起家长里短,他好奇的很,一个活生生的人带给他的感触和电视机、广播、书籍中得到的片面理解全然不同。
“我的父母很忙,他们有各自的工作。”
路峥的母亲薄桉是个顶尖的女强人,家族企业继承人,她在路峥小时候总是天南海北世界各地的飞,一个月能见到一次面,都是好的时候,还好路峥和她长得像,哪怕半年不见面,也能认出来是亲生儿子。
而路峥的父亲路文远同为大学老师,工作听起来不是很忙,坏就坏在路文远是个深沉至极的民俗爱好者,除却上课的时候,空闲假期往各地人文风貌特殊的地方钻,不着家是最常见的情况。
路峥如今对植物的偏执,或许就是从父亲身上继承来的。
大约也是因为这样分散且各自独立的家庭关系,无论成年后的路峥想做什么,他的家庭都不多做干涉。
好在,路峥曾做出最出格的事情,也就是在国外拍下几盆天价兰花,又或者为了看一只濒临灭绝的鬼兰,独自一人背包进入自然保护区之外的原始沼泽区。
那地方才是真的人迹罕至,信号断绝,加上诡谲的气候和总是失灵的导航,只差一点,路峥就真出不来了。
这件事知情的人尚且心有余悸,但路峥特殊,他觉得自己得到的远比失去或差点失去的东西多。
这种‘值得’叫他记忆犹新,并在多年后的今天,他再度有了这种感觉。
路峥看着那拉着他的手认真清理脚下路障的小神子,他清楚意识到,自己并不会后悔今天的一切。
第08章 钻树林子
早在卡旭家洗漱完歇脚的林双等人盼星星盼月亮盼回来了路峥。
就是不知道他们导儿是去做了怎样的谈判,反正谈到了见家长后送回家的地步,这和计划的退婚完全不一样!
卡旭阿姆热情地出来邀请送路教授回来的丽龙主坐一坐再走,实在不行她收拾一间屋子,让丽龙主同新找的搭襟暂住也成。
孤男寡男,还是搭襟的关系,共处一室,会发生什么不言而喻。
这已经算明示,路峥一个外地人也听得懂,不过这种时候,还是最好懂装不懂。
他暗暗盯着苏和的反应,苏和比他小,这种事应该更觉羞涩。
可路峥却发现这神子的薄面皮连脸红都欠奉。
苏和冲卡旭的阿姆摆手,认真道:“还太早了,阿姆,不急的,顿沙告诉过我,要先培养感情啦。”
“哎对!你们现在都讲培养感情啦!想我们年轻时,成了搭襟就直接把卡旭的阿爸摁进柴火垛里去……”卡旭阿姆年轻时也是有名的大美人,想和她成搭襟的男男女女数不胜数,不过最后还是跟卡旭的阿爸领了结婚证,大约也是柴火垛里一时上头的缘故,丽龙人就是如此热情奔放。
只见过一眼的人也能情深义重一心相许,自己真心做出的选择,就绝不后悔。
听着苏和跟卡旭阿姆一问一答,到头来‘保守害羞’的那个,反倒成了路峥。
他轻咳一声,“不早了。”来路很黑,苏和该启程往回走了。
苏和闻言,有点不舍地松开搭襟的手,“那明天见。”
“明天见。”出于礼貌,路峥站在门口,等候手电筒的光亮在小路上彻底消失,才反身往回走。
卡旭阿姆一边收衣服提防夜里下雨,一边打趣从门口进来的路峥:“分开的时候舍不得都是常事啦,当初我夜里送卡旭他阿爸回家,他到了,还非要跟出来送我回去,现在想想多荒唐,但当时就是想这么做啦。”
路峥点点头,而后硬生生将谈恋爱的话题,转到了住在这里加上伙食,要多少钱的现实问题上。
他们平白来了四个大男人,吃喝也是负担,自然不能白住,这些本身也都包含在野调经费里。
卡旭阿姆一开始不肯要,毕竟路峥也算是半个丽龙人了,自家人住还要什么钱,但见木着脸的路教授坚持,大有不给就不进屋的架势,只能摆手,“随便你住多久,看着给好啦。”
从路峥进院子起就扒在窗子看热闹的两个研究生终于一前一后奔下木楼,他们都想知道,路峥是不是真的入赘了。
得到的答案是当然没有,但还在别人的地盘上,苏和又叫他装样子装的仔细一些,不要被旁的阿姆看出端倪,路峥不准备直白告知自己手下这两个傻哼哼的学生。
毕竟有些秘密一旦说出去,就会如同火烧树林一般难以遏制。
“路先生,难道您真的瞧上那个丽龙人了?”吉木不是不敢得罪导师的学生,他想到什么问什么。
吉木打心眼里觉得,那个丽龙人长得的确是雌雄莫辨,上天入地难寻的好模样,路峥也是青年才俊的样子,在这种地方来一场艳遇似的邂逅,倒也没什么不好。
发现连吉木也来凑热闹打听,路峥实在是疲于应付,他如糊弄两个学生一般糊弄了吉木,再从自己的行李里翻出毛巾和换洗的衣物,借用了卡旭家的淋浴,去冲洗身上已经凝固的污泥。
卡旭家的浴房有些简陋,只是用简单砖块垒的小房间,塑料布和铁板封顶,夜里洗澡没有灯,是路峥的野外防水电筒照明。
当地大多没有路峥这种个头的人,那蓝色的绑定两根塑胶管出水的蓬蓬头,高度刚好和路峥额头碰额头,搞得路教授洗澡还要弯腰屈膝。
被水汽击打的塑料帷幕上趴着一只大眼睛壁虎。
半冷不热的水流在夜里温度较低的山林足够让路峥提神醒脑。
那洗去泥土的身躯呈现出一个常坐办公室男人少有的精壮,卡旭借他的睡衣小了两个尺码,五分大裤衩子被路峥穿成了三分裤。
不过赵徐之他们借穿的衣服倒是合适的,只能怪路峥的身材太逆天,活像是一拳下去能打死野猪。
跟林双他们同挤在一个母屋聊天的卡旭问:“路哥玩摔跤不,”他对着路峥的胸口比划了一下,“这块头比我们这的壮士还大。”
卡旭的目光是带着赞美的,丽龙人的传统运动中包括摔跤,弓箭,射弩,赛马……原始的狩猎血性使得他们崇尚力量迸发那一刻带来美感。
别看他们现在住在雨林中,往上数个七八代,都是从普里加托的雪原上迁徙下来的游牧民族。
路峥没学过摔跤,但擅长自由搏击和近身格斗,是真正有攻击性,在国外遇到混乱可以保命的打法,当然,真打起来也就不太顾及对面的死活了。
但在学生面前,暴力一面路峥从不表露,“不玩。”
卡旭露出有些失望的神色,“算一算,我们也快举行运动会了。”要是路峥能算是他们丽龙人,也不至于又在塔木人面前丢脸了。
躺在矮榻上蹭网冲浪的林双竖起耳朵,“运动会,你们还有运动会?”这难道不是与世隔绝的野人族群吗?
“是呀,运动会。”这当然不是丽龙人单独的运动会,而是这附近五六个小部落集体的少数民族运动会,山脚下的镇政府联合富庶的塔木族为了发展旅游,也为了促进民族团结,半哄半强制办的。
虽然没吸引到多少游客,但是这几个小部落之间玩的倒是很开心。
“这两年奖品从一头牛换成现金,想参加的人就更多了。”
吉木对这运动会有所耳闻,因为他们那边也有差不多的活动。
林双和赵徐之对学习之外的活动都感兴趣,凑上前让卡旭仔细讲讲都有什么项目,奖金又是多少。
这野调把他们导儿嫁进了寨子,看起来一时半会也不能结束,不如找点乐子。
“项目很多呢,有赛马。”这个获胜的一般都是塔木人,他们本就守着河谷,马也是早早训练好的。
“摔跤。”这个冠军落到谁家,就不太一定了,现在会纯正摔跤的年轻人越来越少,老牌战将又都有些摔不动。
“还有射箭和弩击、拔河……”
“这么多。”林双问:“还有射箭,你们都会?”
卡旭摇头,“我不会,我没学过,不过,丽龙主学过。往年他都没有机会参加运动会,今年有了搭襟,也能名正言顺站上赛场了。”
一直沉默地整理他那堆乱七八糟的草木标本的路峥道:“你说的是苏和?”
卡旭点头,“是啊,现在看不太出来吧,但其实他小时候是拉弓射弩的好手呢,他眼睛特别好,看的远,瞄的也准,就是飞天的雁子也能射中嘞!”
“你说的那个神子?”林双也张大嘴,就那细皮嫩肉的模样,还擅长弓弩?
还有,“导儿,你都知道人家小漂亮叫什么了?!苏和?是哪两个字?”
这关系是坐火箭发展的吗?!
“小漂亮”这个称呼让路教授皱了皱眉,所以他没回答学生八卦的问题。
在林双眼里属于娇弱不能自理那一挂的苏和独自扛着手电,走在宴席散去,除却电筒光亮和繁星点点再无其它照明的小路上。
树林密匝匝的,夜里这些白天静悄悄的树的影子都仿佛胀大了般,黑压压一片青纱帐,偶尔窜出条附近丽龙人养的土狗或狸猫,动静也怪吓人的。
今天晚上顿沙会住在他自己的小家,没人和丽龙主在部落边缘的屋宇里作伴,也就没人盯着苏和乖乖上床睡觉,于是他也大胆起来,想趁月色四处游荡。
苏和是个胆肥的,他不惧怕夜幕下的一切,大约是因为十五岁后就再也没有在日落前出来撒欢过了,久而久之,他觉得在夜晚才是他的主场。
视力卓群的丽龙主能够清晰分辨一团漆黑中棕榈树和散尾葵截然不同的叶片模样,在他眼里,这些夜里统统呈现黑色的树影也有浓淡之分。
丽龙主优哉游哉独自晃在无人的小路,叠着他的脚步声,身后出现了另一种步履匆匆的调子。
来人是普尔萨,整日来往那几个人,苏和都不用张望,单凭鞋子摩擦大地的声音区分。
“这么晚了,你还没回去?”
“你不也是?”林子里脚下的路障太多,普尔萨蓄意偷偷靠近苏和,已经足够注意,却还是被抓了个正着,他有些控诉地问:“怎么这么晚还在外面,是和那个外地人钻树林子去了吗?”
‘钻树林子’这个词在丽龙人和塔木人中是同一种意思——背着人带搭襟去干柴烈火情天孽海的风流事。
第09章 老牛吃嫩草
普尔萨的话里带着怨气,他又往前迈了一步,灼热的视线撩过苏和衣领外刮了腻子似的雪白脖颈,没在上面见到什么可疑斑驳,才收回不妥当的目光。
他今天气冲冲来找苏和,就是提防苏和顺着丽龙人开放的传统,两厢情愿之下真去和那个外地男人做出进树林子的糟心事。
苏和迟钝,并没察觉普尔萨语气里的醋和嫉妒,他单纯的以为这自小最好的朋友是来祝贺他,以及关心他‘爱情事业’进程的,“还没有,他看起来有点害羞,顿沙说外地人都是含蓄的,要培养感情,慢慢来。”
在苏和所经受的教育里,和自己的搭襟做那档子事情是名正言顺且没什么好脸红的。
倘若今晚他和路峥不是还处于苏和单方面祈求的状态,而是对方真的满心欢喜接受了他的花冠,愿意成为他人生里第一位搭襟,那苏和会毫不犹豫将人带回自己的木楼,把该做的都做了,从矮榻头滚到矮榻尾。
丽龙人,主打一个速战速决,以免夜长梦多。
但现在,不是自己上赶着粘着人家吗?
一听苏和要跟那个男人‘慢慢培养感情’,如此屈尊降贵自降身份,普尔萨更没好气,“你为什么偏选一个外地人,你不知道他迟早要走?”
“我知道啊。”今夜已经是第二个人来问苏和这个问题,“就算他要走又如何,他是我当时在人群中看到最与众不同的那个,我只想把花冠给他。”
这句话是真心实意的,只是苏和还不明白当时阿姆说的‘最亮眼’还有一个前提尤为重要——心动。
并非是瞧见只外地泥猴,觉得稀奇。
“你该找一个能一直陪着你的人。”普尔萨不平道,他真心为苏和好,苏和不选他,也不当选一个迟早要离开的人。
分离总归是叫人不舍的。
自小相识,普尔萨亲眼看着幼小的苏和,是如何孤零零成长的,他在各家阿姆手里辗转生活的,没有亲人,也没有手足。
明明就连树林里的望天树都有鸟雀作伴,普尔萨的小马驹在马棚中有一大伙的兄弟姐妹,只有苏和一直都是形单影只的。
长久以来的孤独,加上住进木楼后的与世隔绝,叫苏和渐渐从小时候会因为普尔萨没在下学的时候等他一起收拾书包而暗地里掉眼泪,变成了现在这般谁看都要夸一声乖巧听话懂事的模样。
他不吵不闹,也从不向那些看似是他的依靠、家人般的存在提出自己的需求和愿望。
就好像,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苏和已经清晰明白他的人生就是随水流打转的无根浮萍,凭东风飘摇的飞絮,从哪来的将要到哪去,他自己都不知晓。
他只知道没人能白白给他做倚靠。
这样成长起来的苏和,也从没经历过至亲至爱的离别,他不懂,真正的分别是苦涩又沉痛的。
只见丽龙主比天上月亮还亮的眼睛弯了弯,“哪有什么一直,我们丽龙人不信这些。”
就连顶天立地如神迹一般生长的登云树都有轰然倒塌的一日,人这般渺小又转瞬即逝的生命,哪里来的永远?
普尔萨撇撇嘴,“我相信。”
他小学时写在老师发下来的心形便利贴上的愿望,便是永远当苏和身边那个人,无论是什么身份。
因为他再也不想看到苏和因为孤独掉眼泪的样子。
普尔萨宽慰自己,路峥是个外地人,迟早要走,笑到最后的,还得是一直陪在苏和身边的他。
这样一想,普尔萨舒心了,哥俩好地撞撞苏和的肩膀,“我今天要住在你那,天这么黑,我万一认错出林子的路,走到山里就完了。”
苏和点头,“我也觉得,更何况你阿爸发现你这么晚才从林子里出去,肯定要骂你。”
普尔萨的阿爸是塔木族的族长,十里八乡有名的暴脾气,家里三个儿子,一个贴心的小棉袄都没有,因而他对孩子们的教育极为火爆,能动手的事情绝对不动嘴,普尔萨皮,自小被打大,还要靠苏和给他带擦伤口的药。
现如今普尔萨的弟弟亚玎待遇好了些,可能因为老族长年纪大了,卖力挥棍子会闪了腰。
苏和拥有搭襟的第一天,身边矮榻上睡的人不是自己的搭襟,而是自己的青梅竹马。
普尔萨对这样的安排也很满意,毕竟现如今,距离苏和最近的人还是他。
就那个名义上的外地人搭襟,连苏和的矮榻都没摸到过呢,而他们两个从小到大不知道挤在一起睡过多少次觉了。
这么一想愈发得意的普尔萨草草收拾一番后就呼呼大睡了。
躺在矮榻另一端的苏和卸掉了满头装饰,黑发铺陈在背后,像一团纱。
他揉着被压的沉痛的脑瓜,回味傍晚时发生的一切,虽然有波折,但今天的确是苏和这么多年来,最开心的一天。
路峥是个好人。
丽龙主想起他,就忍不住翘翘唇角。
苏和眯起眼睛,翻个身抱住被子,困倦席卷而来的间隙,他还在思考怎么做才不会叫身边人发现他们两个有点不同寻常的关系。
只要能瞒过阿姆们精明的眼睛,那么阿祖也一定不会知道。
而他和路峥之间,也要做点感情上的铺垫,他得在路峥离开前,把该干的干掉。
至于那据说凡事都会知晓,无论什么都隐瞒不过他无处不在双眸的山神阿图卢,苏和选择性忽略了。
苏和这个人骨子里十足敬业,他分得清做丽龙主和做自己时该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
丽龙主只能将自己的一切奉献给绿林和阿图卢,但苏和不是,苏和可以说是个清醒的无神论者。
单纯的丽龙主一心想在落日之前,到绿林之外的地方看一看,为此,他可以“不择手段”。
丽龙人的矮榻,其实相当宽大,并不是那种只能睡两个人的小床,哪怕躺上路峥一行四个壮汉,都不算拥挤,几乎赶上北方的火炕。
不止外形差不多,矮榻的使用方式也近似,白天不需要睡觉的时候,铺一条色彩斑斓的毯子,再放一张矮小的圆桌或木桌,就能当做见客的沙发来用,夜里需要睡觉的时候,就收走桌子铺上铺盖卷。
鲁姆郞的昼夜温差大,晚上还是要铺厚点,盖厚点。
路峥是丽龙主的搭襟,热情的卡旭阿姆还专门翻出两条兽皮来接济他,据说这是她的传家宝,是她阿姆结婚时候的定亲礼。
路峥婉拒了,他这个人,对吃穿用度都不太挑拣。
虽然自小过的是顶尖富二代的日子,但长大后因为选择专业和自己兴趣爱好的缘故,世界各地险峻之地都去过,在外面露营甚至是露宿都常有,到那种关头也就没办法去挑拣今天睡的是不是席梦思,吃的是不是米其林三星了。
所以路峥相当好养活,在两个学生都在小声吐槽丽龙族的矮榻真的太硬,实在难以入眠的时候,路教授按理说都该处在‘退出群聊’的状态里了。
只是,自打断奶就再没有和人同睡过的路峥也是第一次发现,他好像不能和别人同床共枕。
两个学生都不太情愿和路峥挨着睡,所以路峥靠墙,旁边是吉木,吉木也累了一天,一闭眼就打起呼来。
这算是人之常情,路峥并不是不通情理的人,可除却鼾声,还有他那两个学生一阵又一阵蚊子嗡嗡似的窃窃私语。
“咱们导儿这算是入赘吗?”
“不算吧?”
“那你说咱们见到那个小漂亮要叫什么?师母?”
“还是叫师公吧?那不是男孩子吗?”
“是啊,孩子,”林双‘啧啧’两声,“人家还是孩子呐,导要比小漂亮大一轮去了,这是什么老牛——”
业内一直是顶有名青年才俊的‘老牛’实在耳聪目明,他轻轻咳了两声,提醒那两个说小话的夜猫子闭嘴。
深知导师露宿野外都睡的很早的林双猛一听到这动静,即将说出口的话拐了弯:“这是什么成熟稳重多金大佬一见钟情年轻俏皮异域风情小美人的罗曼蒂克啊,咱们导和师公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林哥,你刚刚不是想说老牛吃嫩草吗?”
“小徐,哥可没说啊。”
赵徐之是个傻的,还在这抓林双话里的漏洞,只见矮榻最那头,他本该早早睡觉的导师坐了起来,披上衣服出门去了。
“导儿还没睡?”
“他刚刚都咳嗽了你没听到吗?!”林双对虽蠢但壮的同期无语了,抬手狠狠锤了把对方的胸肌,“完了,你肯定要延毕了。”
赵徐之脸白了。
吉木还在呼呼大睡。
路峥披上充电后夜间恒温的冲锋衣,在丽龙人家家户户都有的母房里找到了自己的栖身之所。
只是他个头大,窄小的木质双人沙发对他来说像婴儿床,腿窝不得已搭在了沙发扶手上。
他不在意学生们的话,只是单纯睡不着。
林双他们那样说也情有可原,毕竟路峥已经二十七了。
第10章 “情敌”见面
半夜下起了阵雨,轰隆隆的雷声成为比鸡鸣更早叫醒寨子里人们的闹钟。
雷阵雨刚来时多气势汹汹,雨点子打的薄薄的玻璃窗直响,屋外的树摇摇晃晃,发出阴恻恻的哭嚎,苏和敏锐感觉今天是个没太阳的日子。
没太阳的时候,虽然不至于光明正大走出去,但丽龙主至少可以在白天打开窗子望望外面。
上了清漆的窗柩被苏和推开,一阵凉飕飕带着湿润雨气的风穿堂灌入,将丽龙主那斜披在身侧的长发吹的飘扬,他趴在窗边,惬意而欣赏地看着天空中那黑沉的、几乎压倒树梢的浓云。
书上说这是典型的雨层云,云体成片状,乌黑且厚重,常遮盖日月,一般是高层云加厚,云底降低脱变形成。
看到这样的云朵,五个小时之内一定会有降雨发生,强降雨还会伴随雷暴、强风一同到来,因而也要记得收衣服,少往树林子里面站。
而苏和本人比云朵科普书还来的靠谱些,他只是嗅了嗅空气中的雨水味,就对慢悠悠从屋里走出来,□□上半身,露出轻薄的肌肉线条,只穿条裤腿收紧的裤子‘耍流氓’的普尔萨道:“还有一小时就要下雨,你现在不走,就要被淋在半路上了。我没有雨衣借给你。”
丽龙主白日是不出门的,有雨水的夜晚也是不出门的,因而雨衣雨伞他这里没有。
普尔萨看看趴在窗子边的苏和,又看看墙壁上几乎丽龙家家户户都有的荷花电子时钟,现在还不到早上六点,“不用我在这里陪你等顿沙来吗?”
他相信苏和的预估能力,这小子一向比天气预报还准确。
“不需要,”苏和摇头,“我又不是小孩子,而且你最好在顿沙来之前走,不然他又要对我念叨个没完了。”
虽然丽龙族如今已经可以跟塔木族通婚了,但实际上两边的关系依旧僵硬。
苏和记得住在寨子口边上门前栽种一大棵树胡椒的阿姐就嫁去了塔木族,但她是第一个,也是至今来唯一一个。
之后再没有丽龙人和塔木人看对眼的事儿。
苏和也不知道塔木和丽龙到底有什么仇,大约更多是长久以来生活习惯上的差异实在难以融合,塔木族无论是部落还是家庭最高话语人都是男性,丽龙则截然相反。
因而这独一份联姻似的通婚也并没有让两个部落之间亲近多少,甚至老一辈至今还是不相往来的程度,小辈自然也学着老辈遵循‘世仇’的道理。
苏和这样和普尔萨亲近,已经是阿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谁叫丽龙主实在是没有朋友。
普尔萨怕被雨浇在半路,狼狈回家又要挨骂,于是火速穿戴整齐,又和苏和保证,明天没事还要来寻他玩,顺带给他找个会修电视机的人来。
不然光是想着苏和一天天只能蹲在屋子里守着个破收音机孤影自怜,普尔萨就浑身难受。
苏和自己都已经不把那台已经没必要修理的电视机放在心上了,他也不愿意向自己的朋友索取太多,“没关系,这台电视我会再跟顿沙商量看看的。”
整装待发的普尔萨推开屋门,雾气纷纷的小路中浮现两个人影。
正巧在他从木楼上利落爬下来时,那两个人也出现在院子外,定睛一看,分别是拎着饭篮子的顿沙和习惯早起的路峥。
路峥昨天晚上没有睡好,但生物钟依旧在第二天早上临近六点时将他叫醒。
丽龙人的屋子里安安静静,卡旭一家都没有醒,他的学生和导游也还在睡。
屋外阴沉天气,路峥意识到今天不太适合集体外出,于是决定给两个学生放假修整的时间,也趁着还没下雨,他先去最近的一棵望天树附近看看情况。
路教授不认识寨子里的小路,只能将那棵醒目的树,以及树前淡青色的屋檐当做地标。
路峥有个特殊的能力,大约也是四处游历多了,只要让他抵达地势最高的地方,就可以将从高处俯瞰到的地方迅速在脑海里布局出全面地图,因而记路本领卓群,也逐渐能根据远处地标物的高低,以自己为基准,推测出大致的抵达路线。
往目的地进发时,路峥恰巧碰上了睡眼惺忪、被阿姆强硬推起来,去给丽龙主送饭的顿沙。
平时吃饭是没有这么早的,只是顿沙阿姆不放心丽龙主一个孩子住着,便让顿沙早点过去作伴。
其实顿沙觉得,丽龙主都已经有搭襟了,他这个伴读也该退位让贤了。
“丽龙主的搭襟,这么早,你是想去哪?”
“去那边。”路峥指了指不远处高大威武的望天木。
他没提自己是去看树,所以顿沙理所应当地认为他是去看那棵树下住着的人,“既然这样,我们就一起吧!你还不清楚我们寨子里的路如何走吧?我带你走一回,之后你也就记得路了。”
这样以后哪怕是天黑的时候,也能轻松摸到丽龙主的木楼去。
“你也去那里?”
“当然!正好顺路。”顿沙狠狠点头,他对路峥相当热情,不单单因为这是苏和的第一个搭襟,还因为路峥是个教授,还是个年少有为青年才俊级别的教授。
顿沙是在外面上过大学见过世面的丽龙小伙,他和那些阿姆们不同,打心底里惧怕路峥这样一看就爱给人挂科的年轻老师。
而在阿姆们眼里,管路峥是天上开飞机的还是地上放羊的,他的身份无论怎样都不会比苏和更高贵。
路峥在丽龙的称呼代词也只能是‘丽龙主的搭襟’,虽然丽龙人在恋爱关系里没有从属,但丽龙主特殊,整个丽龙都是他的,绿林中的一草一木山湖河流也都是阿图卢留给自己孩子的馈赠。
倒退个几十年来看,对于这样长居野外凶性难驯的民族来说,基本上少有所谓的政治体系和法律道义的,他们只遵从自己的部落,遵从自己信奉的神明,以及似水流年中亘古不变的冗长习俗。
现如今也是这般,虽然有了纪律条文,种种旧俗已经被更迭到不剩什么,只余一副空架子,但苏和作为名义上阿图卢在人界的化身,仍旧是至高无上的存在。
高高在上的丽龙主,看上凡人,便是滚落凡尘,沾染一身泥泞爱恨。
也是这样,丽龙主才不再是丽龙主,不再是阿图卢掌心的珍宝。
当顿沙脚程快而敏捷地带着路峥进到苏和的院子时,正对上从木楼上灵活攀下来的普尔萨,大清晨从他人木楼里滚出来,是另一半搭襟才能做的事情。
顿沙立马恼了,他可没忘记,身边还跟着一个丽龙主的正牌搭襟。
“你怎么在这里?!”
叫顿沙撞见的普尔萨原本还有些心虚,他不想给苏和生事。
可转眼一瞧见要个头有个头,要面皮有面皮的路峥,塔木族的二少爷登时有种被比下去矮人一截的错觉。
昨夜天黑,路峥又浑身泥水,普尔萨当他比苏和还要野人,洗干净也不会是什么好模样。还沾沾自喜虽然身材不及这人牛似的的壮,但脸蛋是绝不会输的。
谁承想,大清早这一比照,他似乎输了个彻底。
也不知道苏和是怎么隔着一脸泥巴,还能挑中这样一个极品。
咬牙切齿的塔木族二世祖一扬下巴,“昨夜歇在这,怎么,看不出?”
怕路峥听不懂似的,还特意讲的普通话,贴心极了。
顿沙看着这趾高气昂的红嘴相思鸟,直想拔光他的毛。
第11章 脚踝
普尔萨是带着战斗欲和挑衅来的。
可这莫名的敌意叫只想来看一看望天木的路峥摸不到头脑,且,陆教授一个大龄男子,实在是不想跟一个看起来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针锋相对,比如接下对方那看着有些莫名其妙起衅的战书。
路峥好似看不到对方炯炯有神往外喷火的眼睛,漠然至极。
这种事不关己且高高在上目空一切的态度,他极其拿手。
这要归功于他在国外的导师实在是刻薄且无德,对手底下的学生并不提倡和睦相处,成果和效率才最重要。
于是实验室氛围始终乌烟瘴气,十几个同门之间分了四五个派系。
闷头想尽早毕业的路峥,哪边的橄榄枝都不愿意鸟,自顾自做实验交成果,于是他成为了被其他人排挤的第六支队伍。
单打独斗的好处,就是没有那么多的绊脚石和吊车尾,坏处,就是多的是不请自来的敌意和拦路虎,以及胆大妄为到敢有种族歧视的蠢货。
最终这一切在某个路峥因为培养植株迟迟不肯发芽而有些郁闷的下午,亲手将歧视黄种人的找茬师兄揍进急诊而结束。
真要打架,路峥是不怕的,但是在他这里,无意义的争吵和挥出拳头,是最不可控也最坏的解决方式,毕竟这世上有一万种,他自己不需要动手,也能解决对方的办法。
情绪失控其实一件懦弱又幼稚的事。
见路峥无动于衷姿态凉薄,尚且涉世未深的塔木族小伙却以为这是退步和忍让的表现,又或者,他对苏和并没有多少真心。
毕竟无论是丽龙还是塔木,是个有血性的男人都无法接受一个明目张胆觊觎自己爱人的情敌。
这个外地人,并不珍爱丽龙主。
路峥没开口,顿沙却已然看不得普尔萨笑的颇为得志的模样,“你在笑什么,还不快走?收留你一晚,就不知道自己是哪的人了吗?回你的塔木去!”
这次尾巴真要翘到上天的普尔萨摆摆手,“知道了。”他已经达到了自己想要的目的,当然该快点走了。
瞧着天上的雨云压的更低,万一真的被浇在半路上就不好了。
顿沙对着那背影挥挥拳头,又偷瞄两眼路峥的脸色,好心为他家丽龙主开脱道:“那是我们丽龙主的朋友,我们丽龙主自小就这么一个朋友。”
你说多该死,就这么一个朋友,还不是什么好鸟,想搅和人家搭襟间的关系。
提到苏和的事情,路峥总算做出些冷脸外的反应,“他的朋友很少?”
路峥没觉出,苏和总扬着的笑脸叫他以为这位神子应当极受欢迎。
“嗯呢。”
虽然丽龙上下男女老少,没有不喜欢丽龙主的,但这种喜欢,和平等相交、慢慢相互亲近起来的关系完全不同,这种好感多数是出于丽龙人刻在骨子里,对丽龙主身份的亲近。
“所以他其实挺孤单的。”顿沙晃晃手里的饭篮子。
有些迟钝的路教授这才注意到他手上的东西,“你手里的是?”
“给丽龙主的早饭啦。”
以为这里是顿沙家的路峥扬眉,“这里是苏和的家?”
“不然嘞?”以为路峥就是来找丽龙主的顿沙提醒道:“丽龙主他搭襟,有件事你要记住,在我们这里白天的时候,是不能直接叫丽龙主的名字,这是不敬。”
顿沙拎着饭篮子继续往前走,扭头一看路峥还在原地,他立马热切地返回去,将原本只想去看看望天树的路教授拉到了木楼前,“放心,我阿姆做了很多,你们两个人吃也绰绰有余。楼有点陡,上来的时候小心些,不过一回生二回熟,你多走几趟就好了。快来呀!”
被顿沙殷切地催促,路峥只好爬了丽龙主的木楼。
作为搭襟,这也是他未来的必修课。
苏和清晨起的早,送走普尔萨后就钻进浴房,洗漱擦身外加捯饬自己的头发,那长到腿根的柔顺黑发对苏和来说并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东西。
他这头发自小就留,虽然都是为习俗而留,却又和普尔萨那种小流氓式只余几根小辫子的不羁帅气不同。
上小学和初中时候,苏和是绑马尾辫子的,他本来就有点豆芽菜的模样,脸蛋子又过于细嫩秀气,被当成姑娘都是常事。
这件事苏和不恼,只是那些充斥莫名恶意的欺凌却叫他从心底难过,头一次为自己的头发而自卑。
镇子上的学校有些老师都是外地聘请来的,他们并不清楚当地众多的少数民族到底有多少五花八门的习俗,更不会了解丽龙这样小小部落里出来的传统,点名叫苏和剪头发在他上初中时成为了常事。
大腹便便的班主任在课堂上公开讲,不要因为苏和一脑袋不合学生模样甚至是男生模样的长发,给班级抹黑、扣分。
或许是出于集体荣誉感,连班主任这个班级里掌握着最高话语权的人都‘痛批’了苏和的长发,班里大部分同学自然对苏和都没了好颜色。
这份排挤和欺凌实在庞大,苏和势单力薄,磨破了嘴皮子也无济于事。
直到在别的班的普尔萨发现了苏和的窘境,又闹着把这件事告诉了他阿爸阿妈,塔木族的族长夫人辗转找到阿祖讲了,阿祖又找了个阿姆到学校来,和校领导解释清楚,学校才特许苏和一个男孩留长发。
可这样一来,更加坐实了苏和的特殊,也就意味着,他在满是短发男孩的学校注定不会合群,欺负他,成为了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就像其余同岁男生中的英雄主义般,而他是被痛打的小丑。
放下木梳,苏和把整理好的头发拨回肩后,勾了勾唇,将脸上的落寞与放空一扫而净,歪歪脑袋对上等身椭圆长镜里那个浑身赤条条的自己。
客观来讲,他好像一把纤细的白骨覆盖了层单薄的皮肉,除却屁股稍丰腴些。
作为丽龙爷们,苏和其实不满自己平板干瘪的身板,毫无力量感。
他脑子里又浮现了他那身量极高的“搭襟”,明明是城市来的,看样子也不会做种地的体力活,为什么肌肉的轮廓会那样饱满发达,看着壮实的很。
果然,人比人,是比不得的。
推开浴房门之前,丽龙主披上了淡色绸缎面料袍子,遮住他自认为干瘦又毫无美感的身体。
鹅黄色的长袍有着开叉下摆,露出两条白净光裸的小腿,这般裙子样式的装束对他来说已经习以为常,在绿林里,没人会觉得他奇怪,这就是丽龙主正经的穿戴。
照常该做早课向阿图卢祈祷的丽龙主耳朵灵光,听到了屋外吱嘎吱嘎的有人上楼的动静,他当是顿沙来了,站起来准备迎接,顺带宽慰一下对方昨日的辛苦。
可出人意料的是,笑吟吟的丽龙主没见到顿沙憨厚的模样,反倒对上了搭襟那洗脱黄泥的锋利眉眼。
这大约是两个人第一次以正常状态直面彼此。
苏和没了繁复荣华的饰品和累赘的服装,用行头造出的金贵与高高在上荡然无存,素净却又独特的好似山林里依靠灵气养育出的精灵,温和可亲。
路峥洗干净了泥土,不再是泥猴与雕塑的模样,身上立整的野外装束衬托的他头身比极好,在属于丽龙主质朴又富有丽龙特色木屋里,满身顶级露营装备的路峥显得格格不入。
他是这四处充斥古朴、陈旧异族文明与信仰的封闭木屋里,凶悍的闯入者。
路峥饱含探究目光落在母屋正中央的神龛上,但视线只在那斑斓的神像上停留了几秒,就被视线内某个白的发光的东西勾了去——那是神子的脚踝。
第12章 那你抱我
“你怎么来了?”又惊又喜还有些狐疑的丽龙主下意识从蒲团上站起来,赤着脚往路峥的方向旋一旋身,连鞋子都没来得及踩上,赤着脚,‘噔噔’踏上了木地板。
昨天庆典收拾的匆忙,这地上还有阿姆们做花冠时留下的花枝叶子。
普通植物的根茎花叶还好,独独蔷薇的花枝就不太好了,那东西有刺,空手拿着都要多加留意,一不小心手上就是个血洞。
可丽龙主润亮亮的眼睛里却只剩下了路峥,一脚便踩了上去。
突如其来的刺痛叫丽龙主一颤,还以为是地上爬了什么他没看见的凶悍虫子,提起脚丫一瞧,才看清那是野蔷薇细小的刺,已经尖锐地戳进了肉里,血咕嘟咕嘟往外冒。
金鸡独立的丽龙主有些不知所措,他这一脚踩进来才发现周围净是‘陷阱’,蔷薇花锐利的茎尸横遍野,昨儿丽龙主脑袋上顶着它们有多好看,今儿就有多无措。
方才不自觉被神子脚踝处过人的白净吸引的路峥立马注意到苏和所处的‘险境’,以及那顺着脚心往下淌的血点子,落在实木的地板上,触目惊心。
路峥箭步上前踢开苏和脚边的枝条,厚底的登山靴浑然不在意蔷薇的小刺,他立在苏和身前,礼貌伸出手,“需要我帮你吗?”
被男人身上陌生气味包围的丽龙主忽视了那只手,亲亲热热地倾身勾住了路峥的脖子,浑身没了骨头似的挨在路教授身上,眼笑嘴甜:“需要,那你抱我。”
路峥:?
三秒前推门进来的顿沙:!
福至心灵的顿沙异常体贴,他捂住了自己的眼睛,又悄悄迈开步子带上了门,将二人空间交给新结成搭襟关系、活该火热一些的两人。
看来这早点是要晚点吃了。
见到顿沙出去,丽龙主才松了一口气,他其实压根不在意脚上的伤,这还没有林子里的蛇咬一口来的疼。于是丽龙主便想松开路峥往后撤一步,却又被对方抓住了胳膊,一把扽了回去。
这次是正经投怀送抱,脸蛋子撞上路峥冲锋衣链条的丽龙主眯了眯眼,好紧实的胸大肌。
路峥哪里知道这看着乖顺又单纯的神子在觊觎他的肌肉,冷淡声音解释道:“你后面还有重瓣蔷薇的茎,上面有刺,你的脚已经受伤了,得去处理伤口。”
“其实我……”丽龙主想说他自己来就可以。
只见路教授脖颈上的喉结局促地动了动,“我抱你。”
被路峥揽住腰,拖着大腿如抱小孩一般旱地拔葱拎起来的丽龙主:?
他单纯是看到了推门而入的顿沙,生怕路峥的到来是后悔昨天答应他暂时成为他的搭襟。
如果是这样,那他们的谈话绝不能有第三个人在场,丽龙主相当谨慎,于是决定先下手为强,装出一副和路峥之间伉俪情深的样子。
他压根不知道,刚刚那一句话,将路教授逼进了何种天人交战的局面。
路峥这个人活了二十七年,却几乎没有感情经历,年轻时候忙于学业和功课。
在他眼里,无论是上来暧昧示好的女人又或者胆大到不要命给他表白的男人,都没有他培养基里的拟南芥长得茂盛重要。
回国后,家族,尤其是薄家,也开始重视他的婚恋起来。
路峥原本是准备留在集团做管理层,方便日后接手家里的事务,但最终还是被母亲薄桉雷厉风行的相亲安排逼的头也不回来到农林大学当老师,享受清闲人生。
相熟的朋友说路峥似乎跨过了人生中所有风华正茂时该有的惊涛骇浪,一步到了暮年养老的日子。
的确,熟悉路峥的人就能发现,他压根不是什么禁欲的斯文败类,而是纯粹无欲无求的假人。
路峥做实验时总喜欢将培养的最好的植株单多加关注,他本质上是个宁缺毋滥的人,人一旦能够独身度过二十五年,那么接下来继续独身的日子也没那么可怕了。
总之这世上花花绿绿诸多类型的人,有人玫瑰似的浓艳,有人荷花似的清洁,还有人竹子似的宁折不屈,乱花渐欲迷人眼,但就是没有一个能叫心志坚定的路教授心底泛起涟漪,生出垂怜,生出不忍,生出爱的存在。
至少,在苏和伸手要抱抱前,路峥的心,的确如晴朗日子里的斯托湖一般无风无浪。
路峥像是扛起一袋苞米一般,抱着苏和坐到矮榻上,叮嘱他不要让脚落地,又主动去翻找医药箱的路峥已经清楚意识到了,他在做一堆不像他的事。
荒唐。
却好像是他的湖,等来了一只掠过的蜻蜓。
苏和的药箱里东西还算全乎,毕竟住在林子里,最常见的就是各种咬人的小玩意,有毒的没毒的,伤口都免不了要消毒处理,因而镊子纱布碘伏酒精,一应俱全。
他看路峥拿了医药箱来,伸手想接过自己来。
这么一根小小的刺,他徒手就能拔出来。
路峥却不给他,坐在苏和旁边,用酒精给镊子消毒,“我来,你不方便。”
路峥不知道为什么这小神子要穿裙子,还是绸缎面料的裙子,轻薄又贴肤,就像是在身上覆了一层不透明的纱似的,身体轮廓清晰可见。
裙子下摆还是开叉的,开的极高,还在正中央,苏和这般不讲究的曲起腿坐着,两腿间的风光全要露出来了。
见不得这种‘衣衫不整’的路教授将苏和的脚踝拉了过来,要他伸直了腿好好坐着,而后自己给他处理伤口。
要下雨的清晨气温有些低,假搭襟的手心却熨的丽龙主脚踝热乎乎的。
第一次和人这样亲近,肌肤相贴的地方有种奇异的酥痒,丽龙主局促地晃了晃圆润的脚趾。
“疼吗?”路峥手上的动作停了停。
“不疼。”丽龙主脑袋摇的像是拨浪鼓,但有点痒,“你怎么一大早就过来了?”是后悔昨天的事情了吗?
路峥没有后悔,他如实相告:“我想来看看你的院子后面那些树,路上遇见你身边那个小男生,他可能理解错了我想去的地方,把我带到这里来了。”
丽龙主松了一口气,原来不是来找他的,“你是来看登云树的?”
“登云树?”这是路峥不知道的别称。
“因为很高,就好像要长到天上捅破云彩一样,所以我们都叫登云树,它还有别的名字吗?”
“学名叫望天木,别称擎天树,锦葵目,龙脑香科。是华国境内最高的树。”
“锦葵目,龙脑香科——”丽龙主重复了一遍路峥话里听不懂的名词。
“锦葵目是双子叶植物纲中的一目,大部分是乔木或灌木,也有少量的藤本草本。”路峥帮苏和的脚缠上纱布,他消毒包扎的手法很专业,大学时学的野外急救有朝一日终于派上了用场。
“龙脑香科,粗浅来讲,就是常绿或半常绿的乔木。”
“所以望天木是乔木?”丽龙主有认真听路教授讲话的。
“是,常绿阔叶乔木。”路峥终于放开苏和白生生的脚踝,“好了。”
神子眼巴巴看他,“你好像很喜欢植物。”
“我是研究这些的。”
丽龙主眼睛滴溜溜转了两圈,脚腕似乎还有余温,他拘谨地收回腿,欲盖弥彰地理了理自己的裙摆,这时候记起了含蓄两个字怎么写,“你想看望天木的话,我知道哪里有一大片望天木,比我屋子后面更多。”
丽龙主觉得,他和这位搭襟间,需要有点掩人耳目混淆视听的约会。
也需要为之后做的事,做一些铺垫。
不然到时候,这位看起来沉闷又内敛的外地人,说不定会被吓到。
“我可以带你去瞧瞧,你想和我一起去吗?”丽龙主拂过裙边的手,悄悄落到了路峥整理医药箱的手背上。
路峥的体温明显比穿着单薄的丽龙主高。
可能是出于想要取暖,也可能是好奇刚刚奇异的感觉,那一串小小的电流就好像在丽龙主身体里兜圈子跑了一周,最后灌进心里,痒酥酥的。
从未被人如此触碰过的丽龙主想和搭襟靠的更近一点。
第13章 雨小一点再走
路峥一向愿意做个钝感的人,但苏和小猫爪子般轻柔的指尖触碰他的一瞬间,手背上那一小块接壤的地方感官似乎被放大了数千倍,另一个人的皮肤肌理、温度异常鲜明。
这小神子身上每一处都极端的白,手也是,又白又凉,像玉雕。
可明明雨林晴朗的日子里,太阳毒辣至极。
常在这地方经营生活的人,多是小麦色般健康的外表,更有些经常耕种做活的,浑身都已经是阳光淬炼的古铜色。
总之,不会像是苏和一般,白的好似许久没见过太阳,温室里生长的白色洋桔梗不过如此。
路教授方端自持的表象下有些出神,他觉得凶险的野外雨林,与小神子的外表不相称。
迟迟等不到路峥的回答,紧张的丽龙主动作更得寸进尺了些,他的手一路往上,覆过路峥的手背,灵巧的指尖,去探那冲锋衣干燥面料的袖口。
再继续摸,就是衣服下的皮肤了。
察觉这些暗戳戳小动作,路教授借着整理医药箱的动作,抽回了自己的手,“我知道你说的地方。”那甚至说是路峥的目标样地。
无论苏和是有意无意,路峥仍记得自己的身份只是在“装样子”,他不该也不能跟一个住在雨林里、对一个部落有特殊意义的人,有太多的牵扯。
也不想用成年人有些肮脏的心思,去揣测一个看起来没有什么城府和心眼的青年。
“那我们就一起去吧?”丽龙主收回手,并不恼路峥行动上的退缩,外地人总是含蓄的,他不急。
“我不是去采风的,”路峥收好医药箱,站在离苏和不远不近的地方,“过程可能有些无聊。”
尤其对在这地方居住已久的人来说。
“无聊?”丽龙主觉得路峥太小瞧他了,这世上最无聊的事,也比他住在木楼里有聊,更何况,“和你在一起,我不觉得无聊,我喜欢这样,哪怕你只是坐在这里,任我瞧。”
只和路峥面对面坐着,一句话不讲,丽龙主都有一堆新鲜事可做。
他第一次见到路峥身上衣服那种质地的面料、缝合的针脚,也是第一次见到路峥这样高大威武好像吃了登云木同款肥料的男人,更是第一次和自己短暂共度人生的头号搭襟共处一室。
他发现路峥的眼睛很深邃,有像外国人一般的眼窝,睫毛很长,鼻梁也高,鼻骨的轮廓极其好看,让人想上手摸摸,昨夜没摸到,是丽龙主吃亏了。
丽龙主有太多有意思的新发现想细细观察,有太多一个人做不成得两人来做的事情想尝试,他才不无聊。
这个搭襟,似乎的确有那么一点点逆转了他枯燥又寂寞的生活。
“任你瞧?”这话说的毫不含蓄且大胆,路峥有种不知如何回答的茫然,僵着脸,“我有什么好看的?”
“你当然好看。”丽龙主站起来,想跳下矮榻又发现自己的鞋子还远远的在供桌旁摆着,只好站在榻上拘谨地晃了晃,诚恳道:“我打心眼里觉得你英俊,比我们这里有名的舞王还帅气。”
路教授倒是不为自己的皮相而沾沾自喜,这么多年都是这张脸,早已经习惯了。
且大约因为他金光闪闪的人生里,卓群的相貌已经是最不值一提的优点。
外貌优势的放大化,反而会虚掩他其余的长处。
所以他不喜欢因为长相接近他的人,无论是在家被母亲推上一个个上流圈层的社交宴席,还是在学校面对开授专业课莫名其妙多出来那将近一百个闻风而来蹭课的学生。
这些都叫路峥疲于应付,他或许是现如今互联网上认证的i人群体,面对的人太多,叫他浮躁而难受。
而坐在别墅的温室里,面对成千上百的兰花,又或者在不见人烟的雨林中穿行,他只觉得沉心静气。
显然,神子也只是凭皮相挑中了他。
可分明他昨天都已经像只落汤的泥猴似的了。
丽龙主从耳后顺出一缕长发,在手里卷了卷,实话实说道:“其实我昨天没看清你的脸,但我就是觉得你不一样。”
“大约就是,一堆灌木里,你是一棵乔木。”他说完就笑了,自己都觉得这比喻形象生动,路峥就是一群小矮子里那棵望天木。
路峥也第一次听到有人用乔木形容他,常年无所表情的冷脸有松动的痕迹,但在笑意浮现前,他背过身去神龛前替苏和拿了鞋到矮榻前,“你先养好伤吧,去林子的事,以后再说。”
“这点伤算不了什么。”
“那也是伤。”
“好吧。”丽龙男人都是听搭襟话的,丽龙主也不例外,“那你今天还要去看我院子后面的树吗?恐怕没机会了,再有几分钟就要下雨了,这雨会下一天,路不好走,视野也差,你还是不要去了,不安全。”
小神子张口就是雨要下一天,路峥自己的野外经验却觉得不至于,这雨都是一阵阵来的。
可当在外面守着的顿沙被豆大的雨点淋的不得不进来,而路峥想离开的脚步也因为瓢泼似的雨幕扬起尘烟般的水雾不得不停下时。
轰隆隆的雷声,和用过一餐早饭都不见消停的大雨,都应证了苏和的话。
这雨,是奔着一天下的。
雨季,不是常见的雷阵雨那么简单。
“这什么时候才能停。”直觉自己变成了大电灯泡的顿沙浑身不自在,他是这个屋子里不该存在的第三个人。
丽龙主盘腿坐着,听了听窗外淅沥雨声,道:“后半夜吧。”
“那还有好久。”顿沙都想冒雨回家了,“你们可以当我不存在,又或者,你们去里间,我在母屋待着,什么也听不到的。”
丽龙主支着脑袋,揭穿道:“里间也没有门。”只有一道帘子,顿沙还是什么都能听到,透过缝隙该看的也还是能看到。
所以丽龙主在想,下次路峥来时,他该把顿沙打发回去。
打顿沙进来,丽龙主也极少和路峥说话了,他不想在顿沙面前花枝招展的求偶,而路峥又像棵不通人情的木头。
好在路峥也不是话多的人,没有人主动搭腔时,他比谁都沉默。
路峥其实觉得他该走了,但苏和以他没有雨伞和外面雾气太大做理由留下了他,其实路峥浑身衣服都是防水面料,他不用雨衣,雾气再大,他也只是原路返回卡旭家,不是往林子深处去,没什么危险性。
可这两个不成立的理由,还是留住了他。
那等雨再小一点,再走吧。
第14章 送药
路峥没能如他预计的雨势小一点再走,不到九点钟,他衣兜里的手机振动个不停,掏出来一看,是吉木的号码。
电话一接通,吉木先声夺人:“路先生,您是去树林子里了吗?什么时候能回来?还是快回来看看吧,您的两个学生状态都不太好啊!”
野外课程中,带教老师身上的担子很重,学生,基本上就等同于老师的命根子。
虽然路峥不想承认,但那两个研究生对他而言,重要程度等同于他在野外发现的植物新物种。
甚至在新物种样本和他两个学生的小命中做权衡,后者更为要紧。
自从当了研究生导师就不得不当爹又当妈的路教授立马站了起来,“他们两个怎么了?早上不是还好吗?”
吉木也很慌张,结结巴巴解释起来。
这两个小伙,一个一早上起来就有点发烧,现在是越烧越厉害,还咳嗽的紧,像是要把肺叶子呛出来。
另一个吃过早饭后上吐下泻,到现在还在茅房里蹲着,腼腆地向吉木讨要手纸,厕所的纸都被他揩光了。
要不是吉木也吃了卡旭准备的早餐,人还好端端站着,没什么不好的反应,都要怀疑这是丽龙人在饭里给他们下毒草了。
“我现在就回去,我的背包里有急救药品,退烧的和止吐的应该都有,麻烦你先找出来给他们吃。”路峥得到吉木的应答后,挂断了电话,一扭头,不知道什么时候跟到他身后的苏和正瞧着他手中的老人机,发问道:“你有急事要走了?”
“嗯,我的学生们好像生病了,我得回去看看。”
这听起来是要紧事,但现在外面是白天,于情于理该送搭襟回家的丽龙主是没办法出门的,“外面雨好大,我不能送你。”
“没关系。”路峥本来就不是什么需要保护的人设,昨天需要苏和,是他不知道从阿祖的房子回到卡旭家的路,现在外面雨大,苏和这样矮小单薄的个头说不定挨了浇还会感冒,不来送自己,才是最正常不过的选择。
这可不是需要展示绅士风度的时候。
丽龙主左右看看,瞄准了顿沙,“顿沙,你可以帮我把路峥送回去吗?”
伴读外加‘陪嫁丫鬟’的顿沙自然义不容辞,翻出个勉强遮雨的斗笠,就准备好出发了。
路峥:?
难道必须送搭襟回家,也是丽龙人的传统和习俗之一吗?
不过路峥现在没空探究这些,事态紧急,他还不知道两个学生到底病成什么样子,跟顿沙一起,也是闷声不吭地赶路。
卡旭阿姆见到路峥急匆匆冒雨回来,旁边还跟着一个丽龙主的白天代表顿沙,立马领悟这位搭襟是从哪里回来的,“丽龙主的搭襟,你的两个孩子,看样子情况不太好,一个一直在咳嗽发烧,另一个一直打着伞蹲在茅房里,现在还没出来,这才着急把你喊回来,没有打扰你和丽龙主相会吧?”
显然,在卡旭阿姆这里,那两个学生拉拉肚子发发烧并不是头等重要的事情,而路峥和丽龙主的约会有没有被打扰,才是她真正关切的。
这是丽龙顶重要的事。
顿沙率先咧开嘴:“阿姆放心吧,他们两个可是单独相处了一个多钟头呢。”
卡旭阿姆笑了:“那就好,那就好。”
一旁木头似的杵着的路峥却有点不快,他突然意识到在丽龙族,他乃至其他人的人权,都并不是多重要的东西,总之,是没有神子的喜怒哀乐重要的。
这样的发现叫一个适应了现代社会生活中平等与自由,甚至出生以来,无论在何处,都算得上是名誉与声望齐握在手的古板男人有些受不了。
路峥随便点了点头,没再继续和卡旭阿姆寒暄,率先钻进了屋子,看他的学生。
发烧的是林双,这高烧的苗头似乎前几天就已经埋下,只是今天才爆发。
卡旭用冰凉井水浸透的湿毛巾给他搭在额头,卡旭阿姆则取来了高度数的白酒,说这东西擦脚心和腿窝或许有用。
林双在路峥进来时,还烧的哼哼唧唧的叫痛,这突如其来的高烧像是要把他浑身的肉和骨头都烤化了似的,昨夜那只架在火焰上烹烤的肥猪或许都没有他此时难受。
卡旭见到路峥,便道:“路哥,刚刚从你包里拿出来的退烧药已经给小林哥吃了,但好像还没起效。”
“谢谢,再等一会看看吧。”路峥站的不远不近,问林双好点没。
林双两眼发直:“导儿,我不太好,眼前发晕,烧的感觉要见我太奶了。”
路峥:……
“不会的。”
另外一个拉肚子的,自然就是蹲在厕所里的赵徐之。
丽龙人大多都是屋外的旱厕,下雨天,赵徐之一边蹲着坑窜稀,一边举着一把破旧的蓝白格子雨伞遮盖稀里哗啦的大雨。
旱厕的边角有一只和他同样姿势的碧绿树蛙做他伴儿,也算是给拉到腿软的赵徐之一点慰藉。
路峥来探望这个时,还在吉木的嘱托下多拿了卷卫生纸来,照例是问:“怎么样了?”
赵徐之如实相告:“导儿,我屁股麻了,腿也麻了,能不能给我拿个凳子,不然我怕我摔到坑儿里。”
路峥:……
不管怎样,路峥还是给他的学生借来了小板凳,等赵徐之窜无可窜后,将人扶着回到屋里,和发烧的林双一边躺一个。
这母屋彻底变成了临时病房,路峥接手了卡旭给林双换毛巾的工作,没办法,这是他的亲学生,总不能放那不管不顾。
林双病的脸蛋通红,看见给他换毛巾的是高大伟岸的义父,眼睛也红了,“导儿,等你老了,我肯定给你养老送——唔!”
路峥把湿乎乎凉毛巾拍到了林双的脸上,凉声道:“休息。”
这边安生,他还得到赵徐之那边给孩子喂白粥。
赵徐之的身体素质一直很不错,每次外出也几乎没有掉过链子,可这次是真的在厕所蹲到浑身都麻了,又淋了点雨,也开始打喷嚏。
路峥只能寄希望于这个别发烧。
但赵徐之是很典型的急性胃炎,路峥给他吃的止泻药不太对症,窜的少了,却还是精神萎靡,开始低烧。
肚子一直不舒服,时不时还绞痛,但赵徐之不敢吃东西,一吃又要去蹲坑。
于情于理都该进来看一圈的顿沙听了赵徐之说的症状,道:“我以前也这么窜过,就是肉吃多了,闹肚子,拉了两天,然后我阿姆用草药给我熬了水,喝下去就好了。”
“草药?”
“是,好像叫须白牙。”顿沙回忆,他小时候河滩那边几乎都是这种草,白色小花,边缘有黑色的波点,叶子尖尖的,一簇一簇生长的,“只是后来有人说这些草药能治病,就都给薅走了,现在很少见了。”
植物药用的现代研究一直都是植物学中很重要的课题,甚至还有专门为此建立的研究所和生化所。
只是路峥的专业方向不是这些,他对植物的药用价值不太了解,也不觉得顿沙说的喝一顿草煮的水,就能轻轻松松治好由沙门菌或者金黄色葡萄球毒菌所导致的肠胃炎。
未免太玄乎了些。
见路峥脸色冷冰冰的像棺材,顿沙觉得自己在这讲一些拿不出来的草药也是纯给人添堵,于是先告辞了。
半天过去,两个学生还是病歪歪的。
让路峥担心的是消炎药对赵徐之不太管用。
眼看赵徐之都要窜一天了,林双的高烧都退下去了,这小子还在母屋和厕所之间两地徘徊。
步履蹒跚,小脸蜡黄。
情况有些严重,路峥觉得,他现在应该打电话通知蒋宁,让对方迅速派车带个家庭医生到林地外,然后带着他的两个学生离开这里,到最近的医院去。
晚上时间八点半,屋外依旧是连绵的大雨,或许是乌云密布的缘故,今天天黑的比往常早许多,几乎就是一片漆黑,路灯都没有的原始林地,伸手不见五指。
这样的情况带着两个病号也不太好赶路。
所以路峥下定决心,等到明早雨停天亮。
他坐在椅子上守着两个病歪歪的学生,另一只手拨弄手机,回复蒋宁发来的工作邮件,顺便通知对方明早派车和人。
正当他要摁下发送按键时,院子里的大门被人敲了敲。
砰砰两声,不疾不徐。
卡旭冒雨出去开门,随着他的惊呼声,一个小小的身影出现在雨幕中——那是顶着一件破斗笠,蜗牛一般,背着个小篮子的苏和。
丽龙主浑身被雨打湿了,他像是放进咖啡里的方糖块一般,就要消融在雨水里了。
那白净的单薄裙子没了柔顺的质感,沉甸甸地往下坠,边角净是泥土,看样子他并不是第一时间过来的,应该还去了林子里或是别的什么地方。
“打扰了。”苏和冲卡旭笑笑,又歪头看向不知道什么时候打起伞来到院子里的路峥,小声道:“我听顿沙说你的学生病了,需要须白牙,所以我去摘来了。”
第15章 师公好
雨夜里,淋成落汤鸡的丽龙主是来送草药的。
他笑吟吟的样子似乎压根不在意自身的尴尬处境,就是冰凉的雨水叫他原本就素白的脸蛋更白了,一不留神还打了个喷嚏。
苏和似乎也根本没准备进屋,脱下背后背着的编织篮子,连篮子带草药递给了路峥,“给。”
路峥实在看不下去,脱了身上防水的冲锋衣,给苏和裹上,裹挟着神子把人往屋里带,“你怎么不穿雨衣?也不带把伞?”
“我没有那些东西。”躲进屋檐下,苏和摘了头上的斗笠,就这个,还是抢的顿沙的。
进屋暖和起来的苏和手忙脚乱把路峥披在他身上的衣服扯下来,仔细抖了抖,道:“雨好像是有点大了,没想到会被浇成这样,我身上太湿了,别把你的衣服也弄湿了。”
“没关系,先穿着吧。”路峥又重新给苏和裹上,顺便提高了冲锋衣内胆电热系统的自定义温度。
他的外套太大了,穿在矮小的苏和身上,就像是给小神子裹了一件斗篷。
苏和好奇地攥了攥袖口的布料,窸窸窣窣乱响,他又赶忙松了手,规规矩矩垂手站着,问道:“你的学生还好吗,如果还在拉肚子,可以试试,须白牙很有用的。”
丽龙主带来的一篮子须白牙放在桌上,绿色的茎,细长尖圆的叶,一簇好几个花苞竞相开放的白色小花,花瓣边缘带着黑色的波点。
丽龙人叫这东西须白牙,路峥扫了一眼,就得到了这玩意准确的学名——獐牙菜,龙胆科獐牙菜属。
但獐牙菜具体有没有药用,又要如何才能入药,路峥不清楚。
他看着满眼期待的神子,‘随便摘来的植物真的有用吗’这样带着质问的话,竟然说不出口。
路峥第一时间想的也不是这獐牙菜到底有没有治疗胃炎的作用,甚至在见到苏和那一刻,他的脑袋里就已经空空如也,什么都不剩了。
或许路峥压根就没想到,苏和能这样冒雨前来。
为什么?
不是说好了,他们之间只是装样子的关系吗?
丽龙主,在这个少数部落里近乎众星捧月的存在,会这样在意他一个注定分开的寻常人吗?
路峥的思绪被推门进来的卡旭阿姆打断,“丽龙主怎么都浇成这样了,快把湿衣服脱了,换上这些,一会感冒就不好了。”
“谢谢阿姆。”苏和双手接过几件卡旭的旧衣服。
卡旭阿姆的目光落在桌子上的獐牙菜上,“咦,这不是须白牙吗?这东西以前长在河谷都被那些外地的药贩子摘光了,这又是从哪找到的?”
“只是河谷那边的被摘光了,其实林子里还有一些。”苏和弯弯眼睛,但就是要找到也得费一番的功夫,所以他的袍子下摆才变成了这般黢黑的样子,鞋底也净是泥土。
卡旭阿姆将苏和当成自家的孩子,当即沉下脸念叨起来:“又天黑又下雨的时候,那树林子里多危险呐!你怎么能自己去呢?没叫顿沙一起?要是撞见野猪,出点什么事可怎么办?!”
长辈念叨时,丽龙主一贯是乖巧着一张脸,而后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完全没在听的。
主要也是他现在的注意力都在身上这件裹满了路峥味道的衣服上,因为太暖和了,就好像贴在路峥身上时感受到的人的温度。
明明路峥站在他身边,他却有种倒在对方怀里的错觉,被对方的味道淹没了。
这味道倒是不讨厌。
“阿嚏——”
终于,卡旭阿姆的唠叨在苏和打了个喷嚏后停住了,她抱起那筐子獐牙菜出去,说要煎药,顺带再给苏和熬一点红糖姜汤。
“快把衣服换了,你的衣服太湿了。”路峥也总算有了开口的时候,他催着苏和换上干爽的衣服,不要感冒。
质地细腻的袍子沾水后,就像是摆不脱的狗皮膏药,将苏和粘了个紧。
在白炽灯球的照耀下,路峥几乎能看出这小神子除却这件袍子,里面只穿了一条窄小的平角内裤,桃子似的臀弧度饱满而圆润。
“好。”苏和点头,毫不迟疑地脱了冲锋衣,又当着路峥的面,开始解那湿淋淋黏在他身上,彻底勾勒出他胸骨和胯骨轮廓的袍子扣子。
他动作很快,也不顾及眼前还有个外地人,马上就要把自己剥干净。
神子白花花的锁骨露出来时,路峥才意识到他这是要在这里当着自己的面脱光。
虽说这没什么,但路教授还是猛地偏过头去,非礼勿视,推门离开。
瞧见搭襟这躲避的动作,苏和却并没觉得自己的行为唐突了。
毕竟除却搭襟的关系,他是男人,路峥也是男人,他身上有的东西,路峥身上都有,□□相见,又有什么?
他还来不及在路峥浑身精健的肌肉对比下自残形愧呢。
不过路峥通红的耳勺,还是让视力极好的丽龙主意识到,他的举动叫这个保守的外地人感觉到不舒服了。
哎,外地人都是含蓄的。
套上卡旭旧衣服的苏和一边从t恤的领口往外掏自己的长发,一边念叨:“那么也不能一起脱衣服了?那做那种事怎么办?难道要穿着衣服做吗——”
苏和对自己同路峥的床笫之事,忧心忡忡。
当苏和抱着路峥的冲锋衣寻声进到母屋时,林双正用纸团堵住一侧鼻孔打游戏,赵徐之肚子上放着暖水袋和他一起。
两个人因为进展激烈的手游,精神状态好了不少。
路峥看到进来的苏和穿着属于卡旭的灰色t恤和五分短裤,脚上踩着拖鞋,白净的胳膊和腿又细又直,关节处呈现淡淡的粉红,是荷花尖尖上那种色泽,小腿绷直的肌肉透出一种柔韧,并没有缺失青少年该有的生机与力量感。
见过世间多数绝境中美丽事物的路教授也要承认,苏和在外形上几乎没有任何缺陷,单这张脸,只要有一部手机联通外界,都不会叫他籍籍无名地生活在一片绿林中。
苏和见路峥在看自己,翘了翘唇角,和男人挨近了点,“你的衣服。”
那件暖和的冲锋衣被苏和整齐叠好捧在手上递过来,路峥心里莫名沉了点。
他从苏和手里接过衣服,抖开,再次把这小神子罩了进去,这已经是第三次他因为这件衣服和苏和推来推去了,“夜里很冷,你穿半袖和短裤,可能会感冒。”
原本想把冲锋衣还给路峥的苏和,见路峥身上已经有了新的外套,也就心安理得穿上了,他客气地道:“谢谢。”
路峥抿了抿唇,没吭声。
这小神子总是在不必客气的地方有礼貌,倒是没见到他谢卡旭那几件衣裳。
“这是你的两个学生?”苏和同榻上的两个病歪歪的学生大眼瞪小眼,昨天他没来得及注意路峥之外的人,到卡旭家,也没能进来拜访。
今天见到了,彼此相互打量个没完。
林双和赵徐之无论是外貌还是年龄,都比苏和看着老练。
他们在路峥这也是能当孩子的年纪,也是网络上有名的眼神愚蠢清澈的研究生,但奈何,和这生养在山林里的苏和一对比高下立现。
苏和的纯是真纯,可能也是过度封闭导致的落后,他压根不知道自己长得有多好看,也不知道凭借外貌优势,能把绝大部分男女迷糊的晕头转向,就连已经没了多少为师父爱的路峥,都为他有过几时的心软。
“是。林双,赵徐之。”路峥为两个学生介绍了一下,“这位是苏和。”
矮榻上盯着苏和流口水的两个人立马一个翻身坐起,规规矩矩拜见他们的神子师公,看样子,他们导儿的入赘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
果然,男人在绝对的美色面前是少有坚守自我的。
他们看着断情绝欲活像是信奉什么处男教的路导儿也不例外,明摆着乐不思蜀。
“你们好。”苏和很少被这样灼热的视线盯着,就好像他头上爬了一只变色龙似的。
“师公好!”两个研究生极有礼貌,哪怕都已经病殃殃了,该有气势的时候也绝对不给他们导儿掉链子。
“师公?”这样的称呼对苏和来说有点陌生,不过他很快就反应过来,这个词应当是‘师母’的派生。
在丽龙人前从来都是游刃有余的苏和噤声了,他当外地人都如路峥一般含蓄爱害羞,忽略了这世上也有如林双赵徐之一般看热闹不嫌事大的,起哄起的来劲。
丽龙主不知如何应答,无措地搓了搓自己的耳垂,眼神忽闪忽闪的。
但一想到路峥没有对他的学生否认他们之间的关系,莫名又塌下心来。
果然,自己没看错,路峥真是个好人。
第16章 同床
林双其实起完哄就有点后悔了,一方面是苏和的表现看起来太纯粹,像个面皮薄的,局促的样子搞得林双愧疚十足,好像他恶意去捉弄人家似的。
另一方面,是他义父那带着压迫感和威慑力的眼神刀子似的戳到了他的脸上,盯的林双脸蛋子火辣辣的。
这一刻,林双真后悔,不该一时嘴快。
看清在苏和沉默的那十几秒中路峥愈发冷的脸,林双深知延毕的噩梦可能真要落到他脑袋上了。
“别听他们胡说。”路峥抬手,想轻轻拍拍那看起来有些局促的小神子肩膀,又觉得这样贸然的触碰不妥,将手背在了身后,“他们在开玩笑。”
林双立马附和:“对,我是在开玩笑。”
赵徐之没有林双那么有眼色,他觉得自己还怪有礼貌嘞。
转念一想,他们路导又没有真的和这丽龙主结婚,叫师公确实为时尚早。
孩子傻笑,“嘿嘿,是开玩笑。”
这茬就这么揭了过去,林双这人擅长交际,很快就和苏和热络地聊起来。
大多是他在问,苏和在回答,碍于路峥还在场,林双没敢问太露骨的问题,诸如‘你怎么就看上我们路导儿了’、‘我们考察结束,你跟着我们一起走吗’之类,他问的是苏和从前的经历。
绿林小野人的人生,林双很好奇呐。
出人意料的是,林双和赵徐之乃至路峥,都以为苏和是压根没上过学的。
毕竟苏和这种角色,看起来实在是像一出生就被高高供起养在部落深处。
与世隔绝的小野人,应该没有课业、考试、成绩诸如此类普通孩子的苦恼。
“我上过学,但只上到初中。”从苏和十五岁起,因为习俗与传统的缘故,他再也没有离开过林子,学业也只能中断。
不过,不继续上学也不等于苏和是个文盲。
他有好好听其他上过学的阿姆们或从城里回来的大学生给他讲课的,可多人夸他聪明了。
但如果重新给苏和一次选择的机会,在十五六岁人生的岔路口,他应当会坚定选择念书。
读书考大学,是他离开这个小地方的唯一办法,也是他见到丽龙之外风光的唯一途径。
可惜的是,小地方教育资源匮乏,师资力量薄弱,苏和足够聪明,却也不是天才的程度。
他的上限,或许还不如林双和赵徐之这种在教育资源雄厚的地区考学的人的起点。
这话题聊着聊着,就显得苏和有些可怜见了,也显得林双他们这种毫不珍惜自己学习氛围与机会的人太狂妄了。
林双和赵徐之对视一眼,决定等从这部落出去,这学期一定要发两篇期刊,不能再这样浑水摸鱼地混日子了!
好好学习,才是正道。
年轻人七嘴八舌聊着时,路峥一直沉默,他不插嘴,活像群聊已掉线。
但实际上,路教授捕捉到了苏和所讲的每句话。
他对苏和有好奇,甚至对苏和背后的丽龙族传统也生出了些兴趣。
向来很少对别人的经历共情的路峥,有帮苏和继续上学的念头。
以苏和的年纪,本来就该是坐在课堂里规矩读书做题的时候,而不是在这远离人烟的雨林部落中,活成一尊丽龙文化的活化石。
但路峥没来得及开口,因为卡旭端了熬好的药汁进来,张罗让赵徐之趁热灌下去,还有丽龙主的红糖姜汤。
被丽龙主辛苦摘来的獐牙菜洗净后整颗下水,大火煮,什么佐料也不加,沸腾两次后盛出来,黄绿色的汤闻着是一股植物清香。
林双说看着像菠菜汤,还是绿色有机的,眼一闭就下肚了,但赵徐之不敢喝。
“这——”赵徐之是西医党,能吃胶囊打针挂水,就绝不考虑苦涩的中成药,而且这直接用植物煮水,也不像是中医的作风,反倒像部落传统中属于糟粕那一部分和怪力乱神牵扯的‘巫医’,“这真的能喝吗?”
“可以的,我们丽龙医书里有记载,”苏和鼓励地看着赵徐之,劝道:“少量的须白牙煮水,可以健胃,对肝也有好处,喝下去你的肚子就不疼了,也不会一直拉肚子了。”他的搭襟也能少些担心了。
苏和是心疼路峥。
虽然丽龙主压根不知道“心疼”是什么意思,但顿沙说他做这些事,就是在心疼搭襟。
“导儿——”赵徐之向路峥求助。
上午在顿沙提起这件事时还不耐烦的路峥,这次选择忽视了他学生的呼救,“试试吧。”
路峥不清楚獐牙菜的药效,但清楚这种植物肯定没毒,吃进肚子里也不会怎样,所以才敢开口叫赵徐之喝,万一有效呢?
赵徐之意识到自己今天注定是烽火戏诸侯的牺牲品,他们导儿妥妥是色令智昏无可救药!
只能深呼吸一口气,捏起鼻子把那一碗草汤子灌下去。
又热又苦又涩的汤水填充了他隐隐作痛的胃,放下碗,赵徐之还撑的打了个嗝,一股草味。
体会了一把牛马味觉的赵徐之蔫哒哒躺回矮榻,在被信任的导师“背叛”的悲苦中闭上眼。
可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不过二十几分钟,刚刚还绞痛翻涌的胃,只剩下暖洋洋、水喝多后的饱胀感。
不痛也不想吐了。
神奇嘞!
见赵徐之肉眼可见气色红润,也不捂着肚子哼唧了,还使劲擤鼻涕的林双立马扑到神子的膝头,求丽龙主赐他一颗能治鼻塞的仙草。
他原本就有鼻炎,一发烧感冒,这鼻子堵的活像是牛蹄子塞进鼻孔,一点气不带透,说话瓮声瓮气,脑袋也痛的不得了。
路峥想叫这打蛇随棍上的林双别来烦苏和,因为依照他对苏和不多的了解,这小神子有可能真为了林双的诉求背起篮子进山。
果不其然,苏和道:“有,叫青荆子。但是林子里很少见它,可能要去河谷找,摘来新鲜的也不能入药,有毒。用风干的青荆子,兑香油煸炒,炒出来的油外敷,能通鼻窍。”
这一听就是偏方的程度,但有赵徐之的成功例子在先,林双也觉得说不定真的有用,但他不知道苏和嘴里的青荆子是个什么东西。
他是学植物的,能知道植物的正确科属种就不错了,地方的别称对他来说就有点强人所难。
于是研究生把期望的目光投向了他的导师,“导,您知道青荆子是什么吗?”
路峥:……
他也不知道。
不过,可以推断。
路峥问苏和:“青荆子一般长在哪里?大致什么样子?”
“山脚下河谷到山林入口那片,草多的地方,它也是草,不过长得不高,田边也能见到。”苏和比划起来,一大片草里常能见到青荆子。
那是草本植物。
“夏天才开花结果,只有这时候能摘,平时没有的。”
大概还是一年生。
“叶子呢?”
“叶子有巴掌大呢。”
路峥不是问大小,“形状呢?”
苏和有些匮乏的语言似乎无法描述青荆子崎岖的叶片,蹦出几个类似叶子的植物名称,但都是当地的俗称,路峥更不清楚了,于是他摊开手,让苏和给他画。
苏和睨他一眼,这不是之前摸摸手背就要躲开的时候了?
路峥主动给他摸,那不摸白不摸。
丽龙主一手虚虚托住搭襟的手背,另一只手在他掌心描摹青荆子叶的形状。
路峥的注意力都在苏和画出的叶片走势上,完全没感觉自己被吃了豆腐。
神子画的有些像枫树叶子,不规则的起伏呈现掌型叶片的特征,但少有这样的草本,更可能是边缘有锯齿的三角形或心形叶片。
“它的果实是什么样呢?”路教授循循善诱。
“带刺的,拇指肚大,像一团刺猬,有时候还会扎到衣服上。”画完苏和也没松开路峥的手,而是顺理成章两手捧着。
他体温低,手也冰凉凉的,路峥的手很暖,有温差的皮肤相触舒服极了。
丽龙主上次这么喜欢、爱不释手的活物,还是普尔萨带来的一只橘黄胖猫,直到普尔萨要回家,丽龙主才依依不舍把那热乎乎毛茸茸的东西还回去。
如果不是怕唐突惹路峥害羞,苏和会希望用脸蹭一蹭这只手,又或者路峥在他脸上、身上摸一摸。
苏和新提到的这个特征很明显,路峥福至心灵,瞥了眼等待结果的林双,“你搜一下苍耳。”
菊科苍耳属一年生草本植物,苍耳。
碧绿果实浑身带刺,叶片以三角状卵形、心形为主,边缘呈现不规则锯齿,七八月开花,九十月结果。
林双一搜,将图举到苏和眼前,小神子猛点头,“就是这个,青荆子。”
“原来是苍耳。”赵徐之凑过来,“我还猜是蒺藜。”
比起多分布于北方的苍耳,蒺藜在热带亚热带气候更常见,也是果实带刺。
“蒺藜的茎是平卧地上的,羽状复叶,小叶对生。”这两种东西唯一的相似之处,就是它们都是一年生草本。
赵徐之这种错误就等同于数学专业的学生背乘法表三九二十八,简直让路教授心寒。
窗外猛打了两个雷,雨下的更大了。
卡旭阿姆在另个房间高声催着卡旭关灯断网闭电视。
寨子里的习惯,雷雨天气,要少用电器。
其他人钻进被窝里就该入睡了,但丽龙主还在这呢。
卡旭阿姆大手一挥,不叫苏和冒雨回去,“丽龙主就留一晚吧,带着搭襟住丽娅空下来那屋子,矮榻我都收拾好了。”
丽龙主在这,总不能跟路峥继续和那三个大电灯泡同睡,卡旭阿姆单给布置了二人小屋。
林双也上道,催路峥跟着出去睡,省的他的感冒传染给导师,贴心极了。
在丽龙主看来,这是丽龙地盘,路峥是他的搭襟,睡一个被窝,是天经地义的。
如果借此机会滚一滚矮榻,就更好了。
只是今天,丽龙主精力不济,去找那堆獐牙菜,耗费了他不少力气。
而路教授被安排的明白,他想婉拒,卡旭阿姆却正慈爱地盯着他,看样子阿姆的好意,不容拒绝。
第17章 共枕
路峥抱着被卡旭阿姆塞手里的枕头,跟苏和钻进了另一个屋子。
新屋面积不小,但从矮榻墙上的掉色明星海报、地上的木衣柜和刷漆成粉色的带镜梳妆台,这里之前住的应该是姑娘。
苏和说是卡旭的大阿姐,只是阿姐出去读书后也在外地结婚了,有了自己的小家,除了过年几乎不回来。
如卡旭姐姐这般的年轻人,在丽龙也不少,外面的生活的确比丽龙远离人烟、避世又封闭的生活吸引人的多,这也是这寨子里,要找出几个年轻人愈来愈难的缘故。
除却老人和还没有独自生活能力的孩子,极少有正值青壮年的劳力甘愿留在这里。
苏和也一样,心都往外跑。
矮榻被卡旭阿姆堆了厚实的被褥,甚至林双没好意思用的兽皮也翻出来了铺在中央。
之前路峥住在母屋时,同吉木四人是一人一个窄窄的棉被做铺盖,并排铺中间余留缝隙,各自独立且留有余地。
而非眼前这种,大而宽敞足够两人同躺的鱼戏荷花被面。
如果这样他和苏和,得躺在同一个铺盖上,盖同一床被子。
路峥下意识想出去把自己的铺盖卷拿进来,至于这红艳艳的鱼戏荷花,就给苏和躺好了。
苏和却拉住他的胳膊,“你干什么去?外面都要关灯了,还不睡吗?”
丽龙主都已经洗漱干净,有些困倦地打了个哈欠。
今天上午起的太早,下午听了顿沙提起路峥为学生忧心忡忡的样子,丽龙主也跟着忧心忡忡起来,怕路峥因为这件事就要离开,午觉都没能顺利闭眼,满脑子都是要尽快去摘草药才是。
长在河谷地区的獐牙菜前两年被外来的药贩子薅的连根都不剩,但苏和知道,在林子深处偏南靠近溪流的地方,还有一小片硕果仅存。
只是那地方常见竹叶青出没,运气不好还能遇到搭窝的过山风,被后者的毒牙撩一口,就得在家里等着吃席了,于是少有人往那边去。
苏和不能在白天出门,也不能把这桩有点危险的事托付给顿沙,眼巴巴守着太阳下山。
日头一落,丽龙主就夺了顿沙的斗笠背起小篮子离开了木屋,冒雨进发,火急火燎,争分夺秒。
现在已然很累了,连滚一滚矮榻的心情都消失了。
“你困了?”
“有点,你还不困吗?”苏和卖力撑了撑眼皮,如果路峥不困,他可以再陪路峥聊聊天。
见小神子都快困到冒泡了,路教授不再磨蹭,说出自己的诉求:“这只有一条被子。”
“这是双人被,够大,我们两个盖也合适。”丽龙的铺盖卷是有分别的,单身狗和有搭襟关系的爱侣怎么可能睡同一种?
路峥被苏和的坦荡打败了,这小神子是真不把他当外人,对同床共枕这件事没有半点抵触。
相反,路峥自己倒成了别扭又矫情的那个,他想说再拿一床铺盖更好,也想说自己不习惯和人同睡。
但对上苏和过于真诚清澈的目光,这些话好像显得路教授多思多虑,自恋似的想太多,好像神子对他有别的企图,蓄意为之一般。
路峥倒是没想多,能和他同床共枕,苏和心底里乐开了花,都躺在一床被子里了,摸一下,碰个嘴巴,那还不是手到擒来?
但有这样雄心壮志的丽龙主眼下是真的困了,他存着和搭襟滚一滚的念头,也是真的熬不住。
席卷的困意如潮水般淹没了丽龙主,叫他只想快点见周公。
窗外又紧着打了几个闪,卡旭阿姆的声音从偏房传来,还是催着卡旭断网断电,省的一会打雷把电视烧了。
不等卡旭阿姆来唠叨,苏和先一步拉灭了屋里的灯,灯光熄灭的瞬间,一室漆黑。
不是所有人都有丽龙主的好眼神,能够迅速适应黑暗,
在路峥眼里,突然没了光线的屋子伸手不见五指,窗外淅淅沥沥的雨声更影响他对方向的判断,找不准苏和的位置,再加上迈出去的脚步疑似踢翻了地上的痰盂,叮铃哐啷的声音叫路教授如稻草人一般僵硬在原地。
苏和就在路峥左手边,他看见路峥如石雕般凝固,迈出去的步子又缩回,于是及时伸手将那要咕噜远去的痰盂摁住摆正,转个身凑到路峥身前,凝望男人的喉结与下巴,轻轻问:“你看不到吗?”
漆黑之中,路峥看不到,除却视力之外的感官却放大了数倍。
他能感觉到温热的鼻息扑到脖颈,感到苏和其实近在咫尺,甚至这距离超出了正常的社交范围。
古板的路教授想往后一步,却被人一把攥住胳膊。
“你身后有洗手架,这个碰倒了,动静就太大了,阿姆会过来的,”苏和主动道:“我带你去矮榻吧。”
路峥沉沉的视线落到眼前小神子隐约可见的轮廓上,半晌:“好。”
扶在小臂上的手缓缓下移,神子又凉又细的手牵住了路教授的手腕,好像在教孩子走路似的,温声细语道:“大胆往前走吧,我帮你看着呢。”
路峥觉得这处境有点好笑,从小的生活习惯和顺遂的人生叫他压根没有依赖别人或等待他人援助的习惯,大多数时候,他都乐于靠自己闷头去解决问题和打破困境。
更何况这只是没能适应黑暗,他原本也可以在原地静静站一会等着视力恢复。
可现在,他却率先选择依靠苏和,并随着他的脚步一点点往前走。
在这细碎的步伐中,路峥逐渐恢复视力的眼前也终于浮现了清晰的画面——在黑暗中,脸蛋白盈盈的神子偏着头往后瞧,他在认真看路。
而路峥在看他。
看这将将到自己胸口的年轻人头顶有个漂亮的发旋,看他编的麻花辫静悄悄垂在肩膀和胸前,看他穿着自己的肥大冲锋衣下露出两条白到突兀的小腿。
或许是气氛使然,或许是从第一次见面路峥便将面前的人与他眼中最珍贵的植物画上了等号,脚下的步子明明一步比一步坚定,他的心却一秒比一秒律动地更快,好像走在钢丝上。
心率过速的体验感极不舒服,一向健康的路峥下意识怀疑,他或许患上了什么心脏疾病。
从这里离开后,他需要去做个全身体检。
最终,路教授还是和小神子躺进了一个被窝里。
这和昨天晚上睡大通铺不一样,他俩各占一边被角,中间好似横亘着银河。
路峥躺的清醒,困意全无。
苏和开始也总摊煎饼似的翻来覆去。
倒不是不困,是他睡觉习惯不好,总爱抱着被子睡,手环着腿夹着才舒心。
自己的时候无所谓,现在只有一张被子,他抱着了,路峥就没得盖了。
为了不让搭襟半夜露了肚皮着凉,丽龙主忍下自己习以为常的睡眠习惯,躺的板正,等瞌睡虫找上门。
早就困了的丽龙主睡的倒是不慢,路峥很快听到对方平缓的呼吸声,侧一侧头,便看到苏和垂到枕头下的小脑袋,几缕没编进辫子的头发丝贴在他的脸颊上,增添些零乱的美感。
杂乱的头发似乎惹人发痒,睡梦中的神子哼哼了两声,抬手搓了搓,又把脸往褥子上埋的更深了。
在苏和的梦里,他以为自己是被蚊虫盯上了,把脸埋起来,就咬不到了。
可头发还在,他的脸还是痒酥酥的,于是又不情愿去蹭蹭,嘴里发出意味不明的梦呓,似乎被骚扰的狠了,眉头都打了结,连梦都不美好了。
这样可怜巴巴的动静,叫路峥于情于理,都该伸出援手。
于是路教授轻轻翻了个身,和埋着脑袋的神子面对面。
苏和俏生生的脸紧闭着眼,睫毛纤长,打落一层阴影在脸颊上,他白天睁着眼时,黑溜溜的眸子总叫人觉得纯粹。
但路峥却觉得,当那双眼睛不时常弯着带笑,又或者如现在一般低垂闭合时,苏和脸上浮现的,更多是孤寂许久的沉默。
还是小孩子的年纪,又是这部落里金枝玉叶的存在,那能有什么烦恼?
就这样路峥想起了苏和的举目无亲,想起了他提起不得已中断学业时勉强的嘴角,想起来他颤着声音说需要自己,也只有自己时的慌张和无措。
莫名的,路峥有种欺负弱小的负罪感。
或许他当时冷着脸,可能有些不太通情理,才把小神子吓成那样;又或许他也不太会说话,极端沉闷,才叫苏和对他总有种额外的亲近讨好,甚至因为他,对他两个学生也一并照顾。
苏和是他们这些人里最小的,姣好的长相和绿林中高贵的身份分明也该是养尊处优的娇纵脾气,却出奇的懂事,还爱展示绅士风度,挡在个头比他大好多的路峥身前。
已经后半夜,如苏和白天讲的,外面的雨逐渐停了。
静谧的室内,只余一声几不可闻的叹息。
路峥捏起打在苏和睫羽上的黑发,帮他顺到耳后的位置轻轻放下,过程中,他的指尖恪守本分,分毫没碰到神子的白面皮。
他潜心静气,拿出了在实验室做植物生理时分类磨样的耐心给苏和整理碎发。
杂乱的发丝一一摆放妥当,路峥也终于觉得困倦,闭上了眼,哪怕睡不着,也好为明天养养精神。
这次,路教授倒是睡着了。
惯在日出之前醒来的丽龙主睁眼时,眼前是男人厚实的胸膛,枕头不知所踪,脑袋下是路峥精壮的臂弯。
这大概得益于他晚上总爱乱钻的睡觉习惯,好在手脚还知道拘谨,没有盘到路峥腰上去。
凑近后,苏和发现路峥身上有种独特的味道,不是沐浴乳的花香,像是草叶和木头的气味。
丽龙主轻轻抬脸,用鼻尖抵着男人平稳起伏的胸口。
原来木头也是香的。
第18章 丽龙版辛德瑞拉
苏和要赶在太阳升起之前回到木楼,昨晚睡在卡旭家,是他十五岁后头一遭外宿。
原本恰好借天时地利人和能将路峥扑倒啃个干净的心思,但因为太困错失了良机,现在醒来的也晚了,他得赶紧回去。
也因为丽龙主似乎被外地人传染了‘含蓄’这一毛病,只是闻了闻男人身上的味道,脸都莫名烧的慌,心也胡乱地跳。
直到逃回自己的木楼,都没消停。
丽龙主怕吵醒屋里的顿沙,到门前时,轻轻地推开木门,蹑手蹑脚如猫似的往里走。
早料到他这一招的顿沙就睡在门边,将‘早归’的丽龙主抓了个正着。
“你怎么回来的这么——晚!”顿沙急急从地上爬起来,看着身上穿戴都改换成城市人模样,活像是高中生的丽龙主,眉毛都愁苦成一团了,“怎么穿成这样?外面太阳升起来了吗?今天好像是大晴天呐!”
“昨夜淋湿了,歇在卡旭家,这是借的衣服。”丽龙主好颜色地弯弯唇角,“放心,我赶在太阳升起之前回来的,没有见到太阳。”
今天已经不会再下雨了,门后还没来得及升起的太阳沉在地平线下也将半边天映的明亮。
不过丽龙主已经抢先一步藏进木楼,不会被太阳发现的。
顿沙这才松了一口气。
丽龙主白天不能出门,不能照见太阳,是自古以来的规矩,是旧俗,不然听说会发生倒霉事。
但多倒霉,多不幸,倒是没个确切的说法,总之东家阿姆,西家阿姆都各有各的听说的故事,就好像传说总有那么七八个版本一样。
“从来都是搭襟到木楼来,哪有你上赶着去搭襟那里的。”顿沙依旧是愁眉苦脸,天知道,昨天夜里苏和一声不吭冒雨闯出去他有多担心,等到后半夜都没见人回来,还以为是在山里遇到危险了,差点就要去找阿祖告状了。
“路峥白天来了,夜里我去找他,这不扯平了吗?”丽龙主钻进浴房更换衣服,马上就要到点做晨礼了。
顿沙还在门外喋喋不休,“那你们是睡一起了?睡一张床?做那件事了吗?”
“睡一起了,但没有,昨天晚上太困了,没来得及。”丽龙主实话实说。
顿沙在门外叹气,“这件事一定要两厢情愿,那路教授不是我们丽龙人,你不好这么快叫他接受这件事,外地人都是含蓄的,说不定会被你吓跑。”虽然就苏和这小胳膊小腿,要是敢霸王硬上弓,路峥一只手就能把他制住然后掀飞。
浴房里脱了个干净的丽龙主眯起眼,嗯嗯地应付着顿沙的‘含蓄论’,其实心底已经有了打算。
大不了他就求求路峥,既然答应了和他装样子,那送佛也要送到西不是?
丽龙主是受过这方面教育的,丽龙人的古籍里有不少教导丽龙主如何正确寻欢作乐的,图文并茂。
因而苏和自小知道,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身体都有通往极乐与爱欲的门,但考虑到男人第一次打开门痛苦会多些,他又是有求于路峥,所以他甘愿做被开门那个。
如果路峥不愿意打开他的门,又或者不通此道,那反过来,丽龙主也可以去打开路峥的门。
倘若不做到最后,路峥这搭襟装样子也就装的太失败了。
丽龙主无师自通摸到了演戏的最高境界,那就是假戏真做。
有着‘尽快开门’这一宏伟志向的丽龙主重新裹上他穿惯的袍子,又是一派纯洁又封闭,不沾尘世的模样。
总之,任谁都不会看出,在穿上衣服前,这人满脑子都是些什么样的事情。
迈出浴房去做晨礼前,苏和抬脚看了看脚心被蔷薇刺穿的伤口。
他愈合能力算强的,这地方已经结了痂,棕红色的一点,像是脚心上多了一颗朱砂痣。
就是不知道会不会留疤,丽龙主身上留疤也不是什么好事。
苏和叹了口气,有点不敬重地想,丽龙主大约是个福薄又命薄的存在,不管发生点什么,都有可能被克死。
——
路峥今早睁开眼的时间,比平时他的生物钟晚了一个小时,虽然睡的还是晚,但睡眠质量比起第一天晚上,好了很多,甚至于他都忽视了自己身边还躺着个人。
等等,身边还躺着个人?
路峥偏头一瞧,双人的铺盖上只剩了他。
属于苏和那一半,早就没了温度,摸过去一片凉飕飕。
路峥搜寻的手掌在被窝里碰到了滑溜溜的东西,他微微蹙眉,扯出来一看,那光滑面料的东西是他的冲锋衣,穿在苏和身上那件,已经叠的整整齐齐,放在被子里了。
丽龙的清晨温度也不高,甚至林子里会下露水,钻出暖和被窝都觉得冻人的。
路峥坐起来披上衣服出了屋,手里还拎着那件冲锋衣。
蹲在灶膛边热早饭的卡旭今天是起的最早的,主动跟路峥打了个招呼,“路哥,早上好啊,我看林双他们还没起,咱们先吃?”
路峥对他点了点头,道声谢后出了院子,继续搜寻苏和的身影。
他以为这小神子是早起去上厕所了,可门口旱厕里钻出来的是哈欠连天的吉木,“路先生昨天晚上睡的还好吧,看你脸色很不错。”
“还好。”路峥点点头,他确实很精神,得到了充足的睡眠就是不太一样。
“您要上厕所。”吉木看他站着不动,忙提着裤腰带给路峥让道。
“不是,”路教授摇头,他院里院外都逛了一圈,哪都没看到苏和的影子,终于忍不住,晃了晃手里的衣服,“我在找苏——”
绿林上方的太阳叫路峥语塞,他记得顿沙的提醒,也记得自己该入乡随俗,“我在找丽龙主,早上很凉,他出来没有披衣服。”
“咦,丽龙主,他不是和您在一个屋头吗?我没见到他出来啊。”吉木直摇头。
苏和消失了,留下了一件路峥的冲锋衣,卡旭的倒是都穿走了。
反正路峥是没在叠被子的时候看到卡旭那几件旧衣服。
这莫名其妙像辛德瑞拉的发展叫路教授生出几分无措,是他昨天晚上又有什么地方不太妥当,让苏和吓到了?以至于天还没亮就着急跑路了?
他本来还以为,两人早上也要相见,说不准还要凑到一桌吃一顿早饭,面对卡旭阿姆热情洋溢的视线,路峥自觉演技不大好,但似乎也得摆出些亲昵的姿态,才不至于连累苏和露馅。
正好,他不用多费这些功夫了,也不用勉强地去装模作样了。
可是——
林双和赵徐之这一顿早饭吃的大气都不敢喘,毕竟就着他们路教授的史诗级冷脸,这洋芋和米粥吃的真噎挺。
也是,就算路峥是植物学界少有的美男子,但美男子脸上一种期末绝对要挂你科儿的薄情寡义,那谁也没心情欣赏。
没吃多少,林双就借口自己重感冒还没好,吃什么都没味道,从气氛诡异的餐桌上遁了。
赵徐之也将将塞了一嘴洋芋辣子,含糊着说自己吃饱了,着急撤退了。
两人回到屋里,对视一眼,林双先发制人,“你又怎么惹到导儿了?”
“我没有啊。”赵徐之相当冤枉,他早起刷牙洗脸的时候,路峥就已经是那副德行了。
“那是为什么?难道是因为我们昨天把他赶出去和小美人睡觉?”林双直拍大腿,他导师简直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林双和赵徐之双双感到一种不妙,他们认为路峥一直以来都是个脾气和情绪都相当匮乏的人,稳定性赛过三角形。
可怎么好像自从进入这个寨子,遇到那个漂亮神子,他们导就跟步入老男人的更年期一般?
“导就这么讨厌人家小美人吗?”只是睡了一晚,林双昨天晚上还熬夜听墙角,除了踢翻了什么东西的声音,其余奇怪的、他想听到的动静都没有。
明明什么都没发生。
他们导儿就活像是被非礼了似的。
这也太小家子气了。
那可是漂亮的神子啊。
林双直摇头:“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赵徐之倒是站在路教授这边,“导儿说不定就是个铁血直男,接受不了,这也很正常。”
林双眯起眼,“小徐,你这是对男人的劣根性一无所知。”
什么直男,在足够惊艳的外貌面前,一切都是浮云,林双不相信他们路导儿是圣人。
更何况苏和不仅漂亮的天上地下绝无仅有,身上那股劲儿极独特。
离开这片林子,天底下再寻不到另一个跟苏和一模一样的人,就算有着相同外貌,那也绝对没有苏和身上既让人想要保护又让人想要直接摧毁的独占欲。
一个男人遇到苏和会沉沦的概率,大概就等同于,他们每一个学植物的人,在绝境之中,见到的前所未闻新品种时欣喜到发疯的概率。
早餐间隙,两个爱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学生都下桌了。
路峥轻轻放下筷子,状似漫不经心地看向低头直吸溜小米粥的卡旭:“丽龙主他是什么时候走的,我好像睡的太沉了,没有注意到。”
第19章 丽龙婚俗
“应当是三四点钟走的吧。”正值盛夏,太阳出来的都早,丽龙主走的也就早。
“三四点?”路峥蹙眉,那时候天应该刚蒙蒙亮,而他也刚陷入深度睡眠,“为什么这么早?”
路教授无法想象,苏和是怎么蹑手蹑脚从矮榻上爬下去,又把刷啦啦作响的冲锋衣叠的整整齐齐塞进被子下,然后裹着卡旭那轻薄的短袖和短裤,一溜烟在太阳还没出、小路上满是寒凉露水的时候溜走的。
这一趟,也不知道会不会感冒,昨天还淋了雨。
“因为丽龙主不能见太阳啊。”卡旭等着全家吃完饭起身,才手脚利落地收拾起桌面上的碗碟,一边往洗吃饭家伙的大木盆里丢,一边回答路峥的问题:“啊,你们是外地人,可能不知道我们这里的传说。”
“老一辈都说丽龙主白天如果出现在寨子里,会有坏事发生。”这些故事在从前,是哄丽龙小孩乖乖睡觉的睡前读物,各家各户都有自己的版本。
卡旭讲他阿姆说过的版本:“从前有个丽龙主,白天不安分守着阿图卢的神像,偷偷溜进了山,结果一不小心摔下了山崖,被山里的云豹啃去半只胳膊。”
“这不是意外吗?”不小心摔下山崖,血腥味招来肉食动物。
“不止呢,还有丽龙主白天想偷偷跑到河谷去,结果被过路的过山峰撩了一口,那蛇好凶的,一口就没命。”
卡旭一连串讲出两三个丽龙主不得善终的故事。
路峥却听的眉头紧锁,照他看来,这些都是意外。
因为哪怕不是丽龙主,只是普通人遇上了这档子事,也逃不了断胳膊断腿,又或者是毙命的下场。
倘若丽龙主挨了眼镜王蛇的咬却活蹦乱跳,这才该成为一个部落流传下来的神话。
这些故事,听起来更像是吓唬住在楼里的丽龙主白天乖乖地、不要轻易出门而编出来的警告罢了。
低头狠狠洗碗筷的卡旭倒是不像路峥这样想的多:“习俗就是习俗喽,一直以来的丽龙主都是这样过来的,规矩就是规矩喽——啊!倒是还有一个,我阿姆说七八十年前有个丽龙主,也是白天背着人出门,但因为太好看,被河谷那地方的土匪抓走藏起来当老婆了。”
路峥:……
看卡旭这也一知半解的样子,路峥觉得他找错人了,于是在早餐后处理工作的间隙,他给自己的父亲打去了电话。
做民俗研究的路教授接电话接的很快,“儿子啊,稀客啊,怎么有空跟我打电话,你和你妈一样,都是大忙人啊。”
“爸,我想问你点事。”
“哎呀,我就知道,你这电话打过来,肯定不是为了问爸爸现在在这世上的哪个犄角旮旯,到底忙不忙,有没有被吃肉的野人抓起来片成人生——”
“爸。”
“在呢,儿子。”
“我没事了。”
“不不不,你要问什么?快问吧,我滴个好儿子。”路父一叠声挽留薄情的儿子,要说他这个儿子随老婆的冷淡性子,从来都是一副棺材脸,哪怕对待自己老子,都半点不热情,要哄着来。
路峥这才继续问:“您了解丽龙族的传统文化吗?”
“丽龙,是那个芃州的丽龙部落吗?”
“对,我在您十几年前的手记上看到过这里。”
“有点,那是你爸我还在读博士的时候去的地方了,有印象,但这么多年了,有点不深刻。不过我记得他们婚俗很特殊啊,是强取豪夺的感觉啊。”
“强取豪夺?”这四个字实在是不符合路父的年纪。
“就是强取豪夺啊,那地方的姑娘们相当彪悍,尤其是那个丽龙主,要是看上你了,哪怕你是外地人,也得留在那跟人家生孩子。”
路父讲起自己年轻时来考察的见闻:“我们当初一行五个人,还真有一个被选中了的,一开始还当是喜滋滋的好事,要离开了才知道不能走,林子又是丽龙人的地盘,根本跑不出来。最后好商好量的,每个假期都回来看看,常寄书信,才肯放人。”
“好在,我那同学也是个信守承诺的人,他每逢假期都过去探望,听说后来把儿子和媳妇都从林子里接出来了。”
“他的妻子不是丽龙主吗?他们可以离开丽龙?”
“似乎可以,毕竟丽龙主并不是永久的,结婚后失去了所谓的纯洁,也就可以走向卸任了。但有说法是在下一任丽龙主能够扛起重担前,上一任需要和阿祖一起留下,履行老师的教导责任。”
“丽龙有些不肯给外人阅览考察的古籍,据说上面记录了一些观天、药理、甚至驭兽之术。但都是丽龙文,只有一些上年纪的人和每一代的丽龙主会。”
“我那个同学,到现在也一直在研究芃州文化,可能也是受了他爱人的启发。”
观天、药理?
路峥想起昨天苏和信誓旦旦的阵雨,以及摘来的那一篮子獐牙菜。
“驭兽是什么?”
“她们能操纵蛇和其他一些冷血动物。”路父沉沉叹了一声气,“当初我们要走,还是夜里悄悄下山,可还没等走到山脚下,路就被堵死了。”
一半是举着火把的丽龙人,一半是林子里随处可见的蛇,林子里最不缺的就是蛇,长的短的,粗的戏的,花的黑的,有毒的没毒的,全是。
其中还有张牙舞爪的眼镜王蛇,都人立起来了,又高又壮,直吐芯子,谁还敢往前走,最终都灰溜溜回去了。
路峥沉吟,道:“爸,我想听些有科学依据的。”
“你不知者无罪。”研究民俗这么多年,路父对于这世上种种习俗与传统,多了几分敬畏。
可能与鬼神无关,但的确有少数部落至今还有不足为外人道也的绝技。
“我说的都是真的,你要是带学生去那片写生作画,记得离丽龙人远一点,实在不行,也要离他们那个寨子里的丽龙主远点!我可真怕你随了我的英俊外表,跟我当年那个同学一样被盯上。”
路峥是来野外调查而不是写生,他教的植物学也不是美术,长相随妈,目前已经被盯上了。
路教授还记得好奇的源头,“我想知道,丽龙主为什么不能在白天出门?”
“不是白天,”路父点出儿子话里的错处,“是不能和太阳同时出现。这就和他们的信奉的神灵有关了,丽龙人信奉的山神叫阿图卢,而阿图卢死前,是个将军,这个人是史书上有过记载的,这一部分的历史可以追溯到……”
“说重点吧,我还有事情要忙。”路峥没那么清闲听父亲从阿图卢征战沙场讲起。
“好吧,丽龙人信奉的是阿图卢的阴面,也就是他们信奉的阿图卢不是征战沙场嗜血暴力的那个,而是长眠于绿林后,复生成山神,温柔且沉溺爱欲的那个。”
阴面与阳面极好理解。
只是,“也有人说,他们供奉的是伪神。”
这种言论,多来自于塔木族的老一辈。
“如果说是供奉的伪神,那么也可以理解避开太阳的行为,因为不只他们部落的人这样,其他地方也有些小的部落和迷信的人会这样做。丽龙主是阿图卢阴面在人间的化身,自然不能白天时候光明正大出来。”
“不过还有一个说法,那就是绿林上方的太阳,是雪山之神普里加托的眼。普里加托作为雪山山神和阿图卢有过一段露水情缘。神仙一开窍,那爱的总是轰轰烈烈。”
“所以分手是阿图卢单方面以为——普里加托善妒,无法接受心上人生了凡人的孩子,因而取下一只眼化作绿林上空的太阳,日日监视丽龙主,在丽龙主成人之前,无数次想下手杀掉这个孩子,借此让阿图卢回心转意。意识到这点的阿图卢只好让自己的孩子晚上再出门。”
“没有办法可以让他在白天出门吗?”路峥对神话不感兴趣,他感兴趣的是苏和怎么办,白天打一把遮阳伞会不会好点?
“有啊,结婚,也不是结婚,就是有了爱人后,做了那种事,就成了。”路父轻咳两声,“这事也有些说法,传说中那位阿图卢生下的丽龙主婚事也不是那么顺利——”
“爸,我二十七了。”路峥不知道亲爹在这里不好意思地转移话题做什么。
“我知道你快三十了!你说你要是领过一个女朋友回家让我和你妈看看,我用得着说话带拐弯,生怕伤害你个处男的自尊心吗?!不和你说了,我得带着学生去看抓野牛了!”
被逐渐暴躁的亲爹挂掉电话,路峥整理着从父亲那得来的信息,脑海里却渐渐浮现了苏和对他种种有些亲昵过度的态度和暧昧的试探——似乎有些过火。
不过很快,路教授便正人君子地皱皱眉头,将脑海里浮现的苏和那俏生生又乖巧纯真的脸蛋驱散。
不,不会的,是他多想了。
整理好丽龙的传统文化,路教授继续低头回复蒋宁发来的工作邮件和院里要求的开学课程安排以及课纲。
林双重感冒还没好彻底,赵徐之又昨天拉到脱虚,因而今天继续放松。
这两个人发现路峥没出门像老大爷似的四处走,也不敢当着导师的面一早上起来就打游戏,这显得也太放肆。
于是掏出储存卡连上电脑,调出路上拍到的植物特写照片,撰写实践报告。
写着写着,林双直犯嘀咕:“导今天不出去找小漂亮?”
“看样子是不出去了。”都快十一点了,路峥要出门早就出门了。
今天路教授有点忙,工作不少。
而丽龙主也不清闲。
部落里有一对新人月末结亲,决定做一辈子彼此的搭襟,想在阿图卢与山林面前盟誓,办个鲜活的丽龙婚礼再搬到镇子上。
他们想要丽龙主帮忙挑一个万里无云的晴朗吉日做婚礼的日子,顺带在他们要送出的请柬挨个上批福,让收到请柬的人也能沾沾喜气。
这些都是丽龙的传统。
只是几百封请柬,也苦了丽龙主这新郎新娘之外第三个事事躬亲的人。
批福要从研墨做起,还要穿吉服,正襟危坐,一张张用喜帖上,丽龙的文字写上祝福语。
顿沙凑在桌边看了两眼,果然丽龙文是只有丽龙主和上年纪的阿姆阿祖能认识的字。
要让他这种学惯方块字的人来学从头学起这种柔润之处像水流与风,锐利之处像山川大树的‘鬼画符’,估计比学习拼音更困难些。
“这些都是什么意思?”
“唔,”丽龙主举起一张请柬,端详上面妥帖的字迹,微微颔首,他很满意,“此爱与木同青。”
丽龙的草木永不凋零,你我之间的深情便永存于此。
这也是丽龙主精挑细选的祝福语。
毕竟是要去领证结婚,做一辈子搭襟,总不能写些‘享受此刻’之类的。
除丽龙之外的世界,似乎自古都歌颂如鸳鸯、天鹅般一生一世的动物,对爱情也多只期待山无棱,天地合般的盟誓,白首不离,生生相依。
丽龙主轻轻吹干请柬上的墨迹,让顿沙铺到窗边晾晒,而后放下毛笔,活动了一下手腕。
他其实不爱写这种,因为在相信爱情之前,丽龙主率先不相信永远。
第20章 初恋
丽龙主从白天写到太阳落山,也没写完,而日落之后,他就开始期待路峥上门了,也无心去写别人的爱情。
顿沙说的没错,丽龙主这木楼,从来都只有搭襟上门来,没有叫丽龙主眼巴巴追着去的道理,苏和昨夜去是有要紧事,今天断不能再这么眼巴巴贴上去了。
不然失了丽龙主的威信和尊严。
留在木楼的苏和被顿沙唠叨的耳朵生茧子,他才不要什么威信或尊严,他就想快点跟路峥滚一滚,而后剥去丽龙主这一身枷锁。
“你不要嫌我吵你,我也是被阿姆们和阿祖们唠叨过的。”顿沙不愧是丽龙主的伴读,白天丽龙主不能出门,阿姆和阿祖都是把他叫过去念叨。
苏和冒险上山的事情还是没瞒过阿祖的耳朵,为这事,顿沙挨了好大一顿批评。
要万一苏和被野猪拱了怎么办?
那能怎么办,顿沙也想知道。
“还有我听说,阿祖已经在物色新的丽龙主了,正从孩子们中选呢。”顿沙带来了个好消息,吃过饭后看不到搭襟影子一直郁郁寡欢的苏和来了精神,“新的丽龙主?”
“是啊,但这选择丽龙主的标准到底是什么呢?”顿沙很好奇啊。
他和苏和是同一辈,因为某些原因,苏和一岁就被阿祖选定为未来的丽龙主。加上上一位丽龙主又在他不到三岁时离开了林子,没人照看的苏和是被阿祖接在身边教养的,也就没顿沙这一辈的男孩女孩被阿祖仔细看看的份了。
没人会比苏和成长地更像一个丽龙主。
“标准?当丽龙主要善良,聪明,听话,勇敢——”苏和一本正经,弯起的眼睛似乎在说他就是这样的人。
很显然,他是的,不然他不可能成为丽龙主。
顿沙不信,再说苏和还是光屁股小孩的时候,哪能看出勇敢聪明与否?
“阿姆们可都说,丽龙主身上是有标志的。”
“标志?”
“标志!”
苏和摇头,“没有这种东西。”
“真的没有?”
“真的没有。”苏和自己身上干干净净的,他□□站在镜子前时,从没看到过什么晃眼的胎记,他身上,也没比别人多长出一块骨头或者一条尾巴,哪有顿沙说的邪乎的标志。
顿沙叽叽咕咕讲起挑选丽龙主的事情,明后天阿祖还叫顿娜去一趟,“我可不敢想,我妹妹也要去选丽龙主,不可能是她。”
末了,又摇头,“可不能是她。”
苏和问:“为什么?”
“为什么?你又不是不知道,顿娜爱看动画片,爱玩手机上的小游戏,还爱吃学校门口的炸鸡柳和辣条,喜欢穿城里小姑娘们的纱纱裙和亮晶晶凉鞋。”
“对了,这个暑假还一直求我阿姐带她去城里烫个波波卷。”十三四岁的小姑娘,爱美的不得了,顿沙提起直叹气,也不知道顿娜是不是在学校有喜欢的小男生了,“我阿姆还真掏钱,我说要买个耳机她都不肯赞助我。但顿娜就是那样,不拘束惯了,怎么能住进木楼里,这种日子,她过不了的。”
这木楼的区域太靠近保护树种望天树的林地,几乎没有无线网,电视信号也差,更别提那电视机都已经坏了两个月,顿娜那种小姑娘住进来肯定会疯。
“再说,她还要上初中,上高中,将来考出去上大学呢。”成为丽龙主,改变人生最重要的三年不就湮灭在丽龙了?
苏和点头,附和道:“你说得对。”
瞎吐槽一通的顿沙这才意识到,他眼前的苏和从十五岁起就过得这样的日子,也是将人生中改变命运的三年留给了丽龙,眼下有了搭襟,还不能白天顶着大太阳出门,夜里晚归也要叫阿祖训斥。
大多数年轻人都已经看不到丽龙主这个身份上的好事了,说是至高无上,的确是,但尊贵有什么用,那身份走出绿林就是无用的。
过的日子,实际上还没有飞鸟游鱼自在。
若是稍微心气差一些的,能在这楼里郁郁死。
顿沙小心端详苏和的脸色,没见到什么他有什么不快和伤感的模样,才松了一口气,转换话题道:“路教授兴许是不认识过来的路,要不要我去把他叫来?”
“可以吗?”苏和抬眼,满是期待。
“当然可以。”维护丽龙主的爱情,顿沙义不容辞。
路峥今天处理了一天工作,他的两个学生只写了半天的报告,下午就凑在一起又玩起了游戏。
卡旭下午时出去了一趟,带回两张运动会的报名表,是乡镇上的村委会发的。
还有小半月的运动会,这就提前开始预热和宣传了。
林双和赵徐之围着那竞赛项目如:马术、射箭、弩击、摔跤之流讨论了半天。
至于一些大学里随处可见的运动,长跑短跑、两人三足、拔河,完全引不起他们的兴趣。
卡旭还在犹豫自己要不要报一个短跑,今年好像请来了赞助商,就连奖品都加码了很多,还有高端手机和笔记本电脑,卡旭相当心动。
“那我们能报名参加吗?”要说起笔记本和手机,那谁不想要,林双赵徐之也不嫌多。
“可以是可以,本身也是游客也能参与的趣味运动会,但要下下周才开始,你们会待那么久吗?”
“当然。”林双不假思索道。
他这份回答,毫不把静静坐在院子的木椅上用电脑看某学术领域最新文献的路峥放在眼里。
路教授今天没进山,好容易穿的时髦了些,脱掉了在林双看来都是审美侵略的冲锋衣,改穿长袖的白衬衣。
就那簇新的手工订制款,穿在路峥身上就像是熨上去的似的,服帖的很,显得路导有个太平洋宽肩。
下身藏蓝色的休闲牛仔裤和姜黄色的登山皮靴倒也相配,斯文又有几分往年轻捯饬的感觉。
没错,年轻。
在学校上课都穿整套西装的路峥活像是‘黑鳏夫’。
别的年轻老师都打扮的帅帅的美美的,亲切又没有距离感,还说上课叫老师,下课叫‘哥’、‘姐’就行。
只有他们导儿年龄不差多少,上大课的时候穿的犹如出席晚宴,不叫他路教授,也要尊一声‘路先生’才不为过。
也不知道怎么,今天还翻出这一身不显年龄感,稍显亲切的穿戴了,还真是铁孔雀头次知道抖落抖落羽毛开个屏。
单纯因为今天不用进山,穿的随意些的路峥,可不知道他的学生怎么在心底消遣他。
路教授今天挑衣服时,觉得平时总穿的速干登山t恤太张扬了些,显得他的肌肉轮廓太清晰了点,被那小神子的目光盯的不自在。
加上在有日头的天气里,总不好外面还裹一个冲锋衣,太厚重。
总之,这身衣服的出发点,是路教授的男德。
顿沙找来时,这一屋子人都在院子里坐着吃果子聊运动会的事。
院子里一个从屋里牵线出来的白炽灯球下面影影绰绰飞着几只大蛾子,墙壁上还爬了几只小壁虎,气氛宁静安适的很。
“顿沙,你怎么来了?”卡旭阿姆热情地跟顿沙打了招呼,还邀请对方吃点果子。
顿沙摆摆手,顺带将卡旭的衣服还了回来,“不吃了阿姆,我就是来找路教授的。”
“找我?”
“苏和叫我来的。”顿沙咧咧嘴,已经是夜里了,就不要用那高高在上的称呼了,“路教授是不是夜里不认得路,我再带你走一遭。”
路峥:……
他倒是认得路,只是觉得,他还是不要和苏和天天见面比较好。
路峥不觉得自己频频想起苏和,以及见到苏和后,做出种种和他平时行事风格不相符的行为正常。
“哎呀,刚刚吃过晚饭我就催丽龙主他搭襟到木楼去了,但是他搭襟一直说忙啊忙,一直捧着电脑没放下过呢。”
卡旭阿姆是对丽龙主这桩搭襟关系上心的长辈之一,太阳一下山她就催路峥去找丽龙主。
但路教授‘事业心太重’,压根不放下电脑。
卡旭阿姆是丽龙人谈恋爱的习惯,她也是真没见过路峥这么不热切又冷淡的男人。
就是十几年前,前一个丽龙主的外地搭襟,那被选中的男人第一晚也是喜滋滋进了木楼,从此出双入对的,一到太阳落下,两人就到林子里去约会。
去看看泉水、小溪,再去看看瀑布,草坡,有意思的不得了。
哪像是路峥,夜里去见自己搭襟还要人来请。
“丽龙主可是很抢手的。”卡旭阿姆恨铁不成钢道。
这话倒也没说错,虽然盯上丽龙主的,都不是姑娘家,但男人一多,真要撕破脸地抢起来,那闹得更是不可开交。
路峥这样不体贴,迟早有人会替他来体贴。
“你这可不是搭襟该有的样子。”
路峥被卡旭阿姆一句又一句的‘教育’,一听到样子装的已经不像,怕给苏和节外生枝,便将手里的电脑交给了赵徐之,“我去去就回。”
卡旭阿姆直拍大腿:“这还回什么?”
夜里请搭襟上木楼,什么意思,还不明显吗?
路峥走了,卡旭阿姆还愁云惨淡,她问林双:“你们这个老师,没有过搭襟吗?”
“没有。”林双如实相告,“而且应该从来都没有过。”
卡旭阿姆听的直叹气。
要说没有过搭襟,那是好事,也是坏事。
毕竟丽龙主也是头一遭谈恋爱,前些日子阿祖还提起,苏和并不知道爱情究竟是什么模样的。
这下好了,来个和他一样的,两人都是新手,这能有什么体验感。
第21章 夜里敲门
一路上,顿沙接替了卡旭阿姆的工作,给路峥灌输丽龙搭襟该有的知识点。
“一般,确定搭襟关系后,男搭襟都会夜里去见女搭襟,敲对方的木楼门,若是对方开门,就可以在这里睡一宿,这是我们这里的规矩。”
路峥闷不声地听了,但他和苏和不都是男人?还有必要夜里去敲对方门?
不过也是,苏和白天并不能出门,晚上若是他们其中一个还不主动,那就真的没有见面的机会了。
但路峥的计划就是这样,不见面,对他和苏和来说都好。
他需要一点时间,来调整自己面对苏和的状态。
对方过度亲昵和没有芥蒂的接触,叫路峥有些混淆他们之间的界限。
装样子是小神子主动提出的,对方又对谁都是笑眯眯的亲近模样,路峥明白自己并不是特殊的那个,也不想多生出误解。
“当然啦,你们都是男人,按理说,丽龙主晚上来敲你的门也行,但是你不是借宿在卡旭家吗,家里那么多人,你们两个想单独说说话都有些难。”
“苏和又是丽龙主,你知道吧,他是我们这里最尊贵的存在,仅次于阿祖了。要知道从前那么多丽龙主,让丽龙主夜里找上门的搭襟,你可是头一个。”
路峥还没想到自己是头一个叫丽龙主找上门的搭襟,这是该荣幸的事情吗?
看了眼顿沙的表情,路峥觉得他想多了。
顿沙紧接着讲:“至少苏和很重视你,昨天知道你的学生生病了,他都没有午睡,天一暗下来就出门去了。”
“天一暗下来?”路峥暗暗重复这几个字,那么从他昨天我晚上见到苏和时,这人至少背着那小筐子在狂风暴雨的泥泞林地里走了快两个钟头。
目光扫过夜里黑压压一片的树林,路峥的心口没由来沉重。
他不希望苏和为他做这些,这越界了。
他们之间,应该是两不相欠的关系,但从这件事看来,那小神子压出的筹码更多了。
——
苏和自从顿沙出门就盼星星盼月亮,盼他的搭襟快点到来。
他还专程进浴房看看自己的仪容仪表,洗漱后,用木梳子将长发从头到尾拢了一遍。
卡旭阿姆说的没错,养精蓄锐的丽龙主今天其实想做点那档子事。
苏和午休时,还背着顿沙在外面呼噜连天,偷偷将古籍里印着两个男子行事的册子翻出来,仔细钻研了一下,并将‘开门大法’熟记于心。
虽然顿沙总是建议他慢一点来,比如先两个人出去约约会,聊聊天,增进一点对彼此的了解和感情,但苏和就是太急切了。
他怕,怕路峥会离开,也怕路峥离开后自己依旧还得守在木楼里。
苏和现在只有一个念头,要么他把自己交出去,要么路峥把他交给自己。
屋外传来动静时,脖子都快伸长的苏和健步如飞,一把推开了门,笑着望楼下的男人,“你终于来了。”
路峥站在院子里,跟苏和打了个照面,“嗯。”
顿沙深知他们两个肯定是要单独相处说说小话的,也冲苏和挥挥手,“那今晚我先回家啦,明早再来。”
“再见。”苏和欢快地跟顿沙挥手。
在他招手叫路峥上来时,对方却轻轻开口:“苏和,你下来,我们出去走走。”
路教授在学校很少找学生谈话,他擅长不去给自己找烦心事。
但是一般院长找他谈话时,说的都是‘路教授,你从办公室出来,咱们出去走走’。
有些话,在固定的空间里是难讲的。
而走着走着,不好说的、羞于启齿的,也都能轻松开口了。
苏和只犹豫了一下,在‘强硬要搭襟上来’和‘听搭襟话出去走走’两个选择里,果断选了后者。
谁叫他是丽龙男人。
见神子的着装依旧轻薄,路峥问:“不冷吗?”
“不冷。”苏和轻薄的绸缎裙装在夜风下微微往后飘起,贴在了腿上。
不过他早就习惯,他一直这样穿,已经不会因为丽龙昼夜的温差发烧感冒了。
路峥又问:“我给你的冲锋衣,为什么留下了?”他想和苏和去林子里走一走,但是现在看苏和的衣服,进林子只会冷的像是什么都没穿一样。
如果那件冲锋衣苏和拿走了,那倒是合适夜里的时候拿出来穿一穿。
“那不是借我的吗?”苏和实话实说,他没见过路峥那样的衣服,里面还有电热系统,一排洋文小按钮。
在丽龙主封闭的世界观里,只要是和电有关的东西,类似于电视电脑手机,那都是很贵的玩意。
所以那件冲锋衣,他没好意厚脸皮地从路峥那里穿回来。
“不贵,是我随便买的,颜色和款式不适合我,平时我也穿不到,”路教授睁眼说瞎话,将顶级户外品牌的定制款说的一文不值,又试图提出一个更有说服力的理由:“你穿着比我穿上好看。”
“给我的?”苏和受宠若惊,但紧接着是开心,“真的?”
这还是第一次有普尔萨和阿祖之外的人,送他东西。
“只要你不嫌弃,是我穿过的——”
“不嫌弃。”苏和喜气洋洋的,又一低头:“让我想想要回你什么。”
“不需要。”路峥立马道。
在路峥心里,就好像不计回报送出这件衣服,就可以平复他和小神子之间不平等的付出。
他不习惯欠别人的。
苏却和一愣。
搭襟之间,互送礼物是很正常的事情,丽龙人大多都有来有往,付出绝不是单方面的。
普通丽龙人之间,大多来往的都是日常的东西,类似果子、猪羊牛的肉、鸡蛋鸭蛋之类的,再昂贵一些,也有金饰、玉饰等东西。
思考回礼时,苏和已经在想,要不要把他压箱底的几件金子拿出来还路峥的情。
可路峥说,不需要他的回礼。
苏和眼巴巴又问一遍:“你什么都不需要吗?”
路峥送他一件厚实的冲锋衣,其实以苏和的习惯来看,他也很不需要。
但在路峥说送他时,苏和打心眼里开心,顺理成章收下。
他觉得收礼物就是这样的,欢喜就够了,想也不想收下就够了。
而不是,在还没听到他要回送什么时,就说不需要。
路峥外貌英俊,但眉宇间过分生冷,苏和和他相处时,光看人家的脸和胸膛肩膀了,所以从没感到过落寞。
但现在仔细瞧瞧路峥的表情,苏和才觉出自己似乎总是剃头挑子一头热,平白兴奋过度了。
他的搭襟,好像自始至终都是冷冷淡淡的。
丽龙主的心头平白压上了一块大石头,酸涩又沉闷,叫他一瞬间不想再看路峥的脸。
可没多久,苏和还是抛下那一点点别扭的尊严,去问路峥:“你是不是觉得我有些烦?”
路峥沉默了,苏和比他想象的敏感。
这样的问题,如果要路峥以从前习惯的方式回答,那这小神子的眼眶下一秒就会红起来。
而如果将问问题的人替换成旁人——只是一个莫名其妙对路峥亲近,说好是演戏却又不守彼此之间界限,频频越界频频扰乱路峥兀自沉静内心的人,那或许,他会毫不犹豫地点头。
甚至希望这个人离开自己的世界,离的远的不能再远才好。
但眼前的人是苏和。
路峥不知道自己的心肠是怎么回事,总之不再冷硬的一团了,要说伤人的话,他自己先腹痛起来。
“我不是,”路教授抿紧了唇角,“我只是觉得——辛苦你昨天晚上来送药了,这衣服不算什么,你如果再还我东西,我欠你的就太多了。”
苏和是很好哄的那一类,他听到路峥的话,眼神立马变得不同,露出个舒心的笑。
吓死了,还以为路峥真的厌烦他,不想再做他的搭襟了。
“那没什么,也只是顺手的事。”苏和实话实说:“而且,我担心你为了学生,会离开这里,你知道的,我需要你,很需要。”
“如果你走了,我可能——我可能——”苏和想不出形容词,但那大概是暗无天日的地狱生活。
苏和说中了路峥预设的行动计划,如果赵徐之的拉肚子一直不好,他肯定会通知蒋宁派人来,而后头也不回离开这里。
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对于路峥是责任与义务,也是他野外课程中,无法掺杂个人感情,排序第一的存在。
“所以你是怕我走,才带着草药来的?”听了这话,路峥在下意识松口气的间隙,竟然有些不对劲的落寞。
或许是他听卡旭阿姆、听顿沙讲的‘丽龙主十足关心你’、‘丽龙主在乎你’的话实在太多了,以至于信以为真。
可实际上,苏和只是因为他还有利用价值,他的行为出发点,是利己的。
刚刚还觉得那一件冲锋衣不足以承对方雨夜送药之情的路峥,没有那种问心有愧的感觉了。
“是啊,这样你就不会走了。”苏和干脆利落点头,半点犹豫都没有。
没谈过恋爱的丽龙主某些方面比路峥还愚笨。
他压根不知道能支撑他冲进雨里,在落日后的山林里寻摸半天那几棵属实少见的獐牙菜的情绪动机到底有多少。
但能够支撑这一行为的勇气,绝不会‘怕路峥离开、还没滚矮榻就没有了搭襟’这一点就生出。
路峥却觉得,苏和与他想的一样,他于苏和而言,并没有什么特殊的,这份越界,反倒是他臆想太多。
苏和依旧站在正常的位置上,他也应该如此。
路峥尽力叫自己从心底放松起来,“我知道了,谢谢你。”
第22章 决心
独自在矮榻上睡了一觉的丽龙主搞不清楚自己是什么事情上惹恼了搭襟。
昨天晚上明明好好说着话,路峥还语气和善地跟他道谢嘞。
结果没等丽龙主提出‘一起进林子走一走’又或者‘不要客气到我的木楼里歇歇脚吧’,路峥就以‘时间不早了,明天可能要早起带学生进林子考察’做理由,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丽龙主小跑追出去,想要把路峥送回去,“你不是不认路吗?我送你。”
“我认得,只要走过一次的路,我都不会忘,我自己可以,天冷,你回去休息。”路峥语气一如既往深沉又平缓。
丽龙主却觉得,这腔调,有点不对劲。
就好像他们彼此之间,生出一道看看不清轮廓的无形屏障一般。
“那你明天晚上还会来吗?”
路峥低头思量,末了点点头,“会。”
这是丽龙的风俗,他如果不来,又‘不像个搭襟的样子’,只会让他和苏和陷入困境。
“那就好。”听到这句话,丽龙主悬着的心往下降了降,虽然还没成,但兴许这就是外地人的含蓄和害羞。
但只要他肯来自己的院子,那么迟早有一天,能叫他滚上自己的矮榻。
丽龙主有这样的决心。
只是决心是决心,到了白天,他还是烦心,琢磨着是不是自己做错了什么,又或者是不是太含蓄了,没有把握住机会,传达出信号?
心中诸多情绪翻涌的丽龙主从早上起就唉声叹气,连顿沙带来的香油辣子炸洋芋,都吃不下去。
哪怕顿沙劝他,“路教授没留在这里才是正常的,外地人都这样啦,顾忌很多的。”
“而且我回去细想了想,他是教授哎,在学校里当老师的,按正常来讲,你的年纪,或许比他那两个学生还小。”
虽然真爱并没有什么年龄的限制,但路峥是这样的职业,从外貌来看又一丝不苟古板且正派,不是那种色欲熏心的糊涂相,绝对有超越一般男人的道德感和束缚感。
“他看你,说不定像在看孩子。”尤其,他们丽龙主长的还如此清白纯真,顿沙觉得,路峥或许还真下不去手。
“孩子?”盘腿坐在矮榻上的丽龙主第一次笑不出,他都已经成人了好嘛!
“你想,要是你二十七八,一个十七八的孩子追着你说喜欢你,你不心慌吗?”
“心慌?”丽龙主两眼开始发直,这样想一想,确实心慌,“可我,不是孩子啊!”
“你在阿祖眼里永远是孩子。”同样的,“你在老师眼里永远是孩子。”
顿沙的话将丽龙主打击的眼前发黑,这样一想,似乎真的是情有可原,路峥觉得他太小了,甚至不是平辈,这才每每都忽视他的小动作,又对他退避三舍。
丽龙主浑浑噩噩走进自己的小屋,坐在堆成山的书卷前,试图从中找出一本,能教会他如何看起来更老成些的圣书。
可惜,没有。
普尔萨骑着马来时,已经是中午,他在自己家吃过了饭,还给苏和带了点水果和糖块,都是抢他弟弟亚玎的。
丽龙主对好友的造访无动于衷,连带那些裹了五颜六色玻璃纸的糖块也兴趣缺缺,要是平时,他得兴致勃勃地摆弄好一会。
但今天,丽龙主实在是满心的烦心事。
“你怎么不吃,这都是小零嘴,亚玎他们那些小屁孩都可喜欢了。”
‘小屁孩’里的‘孩’字,如今就是刺激丽龙主的命门。
他当即睁圆了眼睛,不可思议道:“你把我当成亚玎一样了?”
“什么?”普尔萨被问的一愣。
“你也把我当成小孩子看?”丽龙主少见拍了桌子,震的糖块窸窸窣窣发出碰撞声。
“怎么可能?”普尔萨把丽龙主看做他未来的老公,怎么会看成小孩子,“给你带果子带糖,那是因为看亚玎吃的高兴,肯定是好吃的,也合你胃口。”
而且,丽龙主都已经成人了,是可以选搭襟的年纪了,又怎么还会是孩子呢?
看出丽龙主气不顺,普尔萨旁敲侧击:“怎么了?今天这嘴巴都能挂油瓶了,是生气什么?我去镇子上问了你那台电视实在是没人能修——”
丽龙主不愿意告诉朋友,自己或许被搭襟当成了孩子对待,而不是情人间的对待,他觉得丢人。
“不是这个,只是顿沙上午说,我像是孩子。”
院子里,坐在望天树阴凉下的顿沙一边削洋芋,一边狠狠打了个喷嚏,震的那喧闹的蝉鸣都停了一瞬。
“他胡说什么,自己不也只大一岁去?那你是孩子,他也是孩子啦?”普尔萨以为顿沙是在那倚老卖老呢。
“不是吧,但确实好像不一样。”丽龙主支着下巴,指尖在桌面上点了又点。
他甚至觉得,路峥和他那两个学生之间的相处,似乎都没有和他之间那份奇怪的‘小心翼翼’。
用‘小心翼翼’来形容,不太妥当,但丽龙主想不出更合适的词了。
“你长得嫩,多少人羡慕还羡慕不来,等你们都到了三四十,顿沙就该反过来向阿图卢祈祷,他也长成你这样就谢天谢地了。”普尔萨实话实说。
见丽龙主还是愁云惨淡,普尔萨从口袋里掏出一张花花绿绿的宣传单,吸引他的兴趣,“你看,这运动会又要开始了。”
“运动会”这个词丽龙主并不陌生。
他也知道河谷地带会举行诸如此类的少数民族运动会,每年都有。
只是,这个运动会丽龙主参加不了,年组最低年龄限制也要十五岁,而丽龙主十五岁就进入了木楼,运动会还是白天举行,丽龙主白天不能出门。
“是啊,一等奖是台电脑,这不比电视好多了?你等着,我肯定给你把电脑赢回来。”普尔萨已经报名了射箭和马术,前者是他小时候和丽龙主一起学的,后者是他刻在骨子里的基因优势。
这两个,普尔萨觉得自己总能有一个夺冠,也总有一个,是能把奖品欢欢喜喜捧到苏和眼前来的。
见丽龙主竟然没有提出也想去玩一玩,普尔萨勾勾唇角,“你和那个外地人,还没有——”
“没有。”丽龙主也不藏着掖着,实话实说自己的失败。
是啊,他至今都还没能将路峥压倒在矮榻上,实在失败。
“那真是可惜了,这运动会今年来了大赞助商,搞的比从前盛大了很多,也有些外地游客要来。现在场地还没定下来,说不定不在山下镇子的旧学校办,而是新搭场地,只会更热闹。”
普尔萨昨天没如约来找丽龙主,是因为这‘赞助商’在和他阿爸谈一桩大事,关乎好几个小部落的生计与发展。
丽龙族其实也在规划范围内,只是他们这些食古不化的雨林野人都是群难啃的硬骨头,赞助商和镇政府还没敢上门。
不过,估摸着也就是运动会前后脚的事了,开发是个大趋势,哪里都逃不掉的。
听到普尔萨这样‘炫耀’,丽龙主眯了眯眼,又长叹一声,他也好想去。
比起叫普尔萨赢给自己,丽龙主更想凭借自己的本事赢回来,普尔萨的眼睛未必比他的好。
普尔萨又絮絮叨叨了些别的,快日落时才走。
他一走,丽龙主便找到顿沙,“顿沙,运动会的报名表,你还有吗?给我一张。”
“有倒是有。”他阿姐昨天领回来三四张,家里空置着,没人报名,顿沙家的孩子们运动细胞都不太行,“你要去?”
窗外的日头下沉,只余最后一丝金边在地平线上。
苏和认真点头,“我要去。”
他现在有搭襟,这运动会还有小半月的时间,他不会再给路峥‘害羞’和‘含蓄’的机会!
雄赳赳气昂昂的苏和太阳一落就着急的沐浴更衣,还在浴桶里放了金贵的花油,那是平时逢年过节他才舍得用的东西。
人泡进去后,不说十里飘香,那也能香出去五里。
出来后,简直就是在‘招蜂引蝶’的苏和香的顿沙离他离得远远的。
太香了,香的人头昏眼花。
这等好东西,还是给路教授享用吧。
路教授是信守承诺的人,他说会来,就肯定会来。
晚饭后,不用卡旭阿姆唠叨,路峥就出发了。
他也想的简单,站在院子里聊聊天,时间差不多,他就往回走,既尊重了习俗,又不会显得唐突和越界,很好。
只是今天一见面,路峥就感觉到这小神子浑身冒着诡异的香气,还有种沐浴后潮湿的模样。
时间太赶,丽龙主的头发只吹了半干,剩下的发尾,湿湿贴着他的衣裙。
反正都要脱,丽龙主不在意这些,湿就湿了。
路峥问:“你刚洗完澡?”
“嗯。”
“头没有吹干,这样到睡前会头疼,刚泡过澡,最好也不要出来见风。”
路峥,一个居家又养生的男人,他总觉得苏和的种种举动是在往老年病的方向一去不复返,这年纪轻轻,还不得上风湿和老寒腿?
“啊?”这都是苏和没想过的问题。
其实丽龙主,真的不像他的外貌那样弱不禁风。
苏和从小就身体健康,连感冒发烧这种小病都几乎没有过。
加上他还年轻,也不是养生的岁数,肯定没有路峥这样注重保养。
路教授从带来的袋子里掏出他那件昂贵的冲锋衣,抖落开,将湿漉漉的苏和裹了进去,“你回屋,把头发吹干,我们再聊。”
苏和哪是冲聊天来的,他是冲‘开门’来的。
决定不再含蓄的丽龙主一把牵住搭襟的手,抬抬下巴,“你和我一起上去。”
这也是学会了路峥的说话方式,不是疑问句,也不是反问句,直接发号施令的肯定句。
看到顿沙还在院子里扫地收拾,路教授这次倒是没拒绝上楼,毕竟这里还有第三个人在。
又一次来丽龙主的小屋,路峥打量的仔细了些,他听卡旭说,这栋木楼是整个丽龙历史最悠久、最牢固的房子,历代以来的丽龙主都住在这,也算是一幢饱含丽龙历史的文物。
但到底是住人的地方,路峥却没看到诸如路由器、电脑之类的现代设备。
仔细一想,他似乎都没见过这个小神子掏出手机来玩过。
这样不会无聊吗?
路峥面无表情盯着眼前的神龛,以及神龛前的蒲团。
所以苏和每天的活动,就是跪在这前面祈祷?
路教授尊重信仰,但他是一个没有信仰的人。
这世上常有忠诚的信徒为信仰做出诸多匪夷所思的事情,而丽龙主在白天被拘束在小小的木楼里,对路峥而言,也是匪夷所思的。
他无法理解,因为一个虚妄的神灵概念,将一个本该自由自在的人,关在这小小的、陈旧的房子里生活多年。
这好像真的不能说是正常。
路峥暗地思量着丽龙的荒唐,有些出神,突然腰间一紧,低头一看,两条白玉似的胳膊箍在了他的腰腹间,背后紧贴上一个小小的身子。
苏和走路,没动静的。
第23章 喜欢
行径大胆奔放的丽龙主其实刚才躲进屋里擦头发的时候, 也没少给自己加油鼓劲和正向暗示,毕竟他也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情。
而对于路峥冷淡的神色,苏和其实有点发怵的。
就算他觉得和搭襟做这件事是天经地义, 但还是怕路峥因此而不高兴, 毕竟路峥的含蓄和内敛他心知肚明。
可转眼一瞧桌上已经填好姓名、年龄、项目, 只等顿沙帮他投递的运动会报名表,苏和的胆子又肥了起来。
他想去运动会。
他需要搭襟。
路峥也答应帮他。
所以, 这件事应当能成!
做好心理建设的苏和从卧房出来, 捕捉到男人高大的背影, 便赤脚踩在地上的像是捉耗子的猫一般偷偷接近,趁其不备,张开胳膊扑了上去。
丽龙主紧紧锁住路峥的腰腹,一只手攥着另一只手的腕子, 形成了一个相当牢固的姿势。
透过薄薄的衬衫, 他不算安分的手还摸到了路峥肚子上的肌肉,硬邦邦的, 码的像规整的巧克力, 一格一格。
而丽龙主的肚皮上, 只有一整块的白巧。
再度形象而具体地感受到路峥身材到底有多好的丽龙主羡慕的不得了。
要是这肌肉能长在他身上就好了, 他要是能跟路峥长得一样高就好了。
除去偷摸人家的腹肌,苏和还自来熟地把脸埋进路峥宽阔后背, 他敏锐的鼻尖又闻到了木头的香味,很熟悉。
原本他鼻腔里已经被花油馥郁的味道熏到麻木了, 路峥身上的味道, 依旧清新自然, 不熟花香,就像是人在被头顶的烈日晒到头晕眼花时, 有人沾了冰凉的井水,星星点点洒向你,舒心的很。
这一切,都叫丽龙主对自己的搭襟满意的不能再满意了,他想要和这样的搭襟滚矮榻。
当然,保守封建并被惊了一瞬的路教授并没有给小神子沉浸在这一切美好事物中的机会。
他的脊背因为紧张迅速绷紧,每一寸肌肉都写上了僵硬,下意识去掰腰间那白生生的瘦弱手腕。
苏和看着是瘦,但那是能拉开弓的胳膊,他攥的又死紧,已经是使出吃奶的劲了,不可能叫路峥顺利逃开。
学过点真东西的路教授其实也有不碰苏和的手,轻而易举将人摔出去的办法,但那样太痛了。
所以他没这么做,只是沉下脸,用每学期期末给本科生们强调挂科率和最终考核形式的语气道:“苏和,放手。”
不放手,就要挂科了。
“为什么?”苏和没上过大学,他听不懂搭襟话的威胁。
“你说为什么?”路峥被这理直气壮的发问搞的昏头,不知道,还以为是他做错了,“这里没有别人,你现在这是做给谁看?”
苏和的声音闷闷地从后背传来:“这里有阿图卢,就在你面前。”
路峥抬头,和那神龛上的小人像大眼瞪小眼,“你说的装样子还包含在它面前?”
丽龙人的信仰已经到了这个地步?还要在阿图卢面前秀恩爱?
苏和小幅度点点头,“……你说会帮我的。”
“我是说过会帮你,但我不觉得就这样在神像面前抱着也是必须的,一定要做这件事吗?”路峥不知道苏和还要他做到什么份上。
可无论是顾及他人眼光,还是风俗使然,现在这样的举动,已经远远超过他设下的界限了。
“当然不。”苏和动作起来,搂着路峥腰腹的胳膊跟着他的举动转了个圈,他绕到了男人的身侧,依旧抱着,“不止要做这件事。”
“那还要怎样?”路峥将胳膊张开,投降似的举着,不肯碰苏和一下,正人君子极了。
“我们做吧。”这话是丽龙主从电视上学来的台词,他觉得“滚矮榻”对于路峥这样的外地人,可能听不太懂,还是“做”简单明了。
神子的眼神纯粹,语气坦荡且自然,而这四个字,像是轰炸机飞过路峥的脑袋,将路教授的处变不惊、冷静淡定挨个击了个粉碎。
路峥是不会怀疑自己耳朵有问题的,但不妨碍他现在怀疑苏和有问题,“你吃错东西了吗?晚饭吃错了?”
丽龙人有吃菌菇的习惯,苏和现在的样子在路峥眼里,简直就像是吃了没做熟的菌菇,中毒后开始说不经脑子的胡话了。
“我没有,”苏和摇头,腾出一只手,暗搓搓挪到了路峥的腰带上,“我知道我在说什么,我想和你做这种事。你是第一个,进到这屋子里三次,都还没在这里睡下的搭襟了,我也是头一个已经相处这么久,还没和搭襟滚过矮榻的丽龙主了。”
“再这样下去,阿祖和其他阿姆还是会怀疑。”苏和轻轻用脑袋在路峥的胸口处撞了撞,眼巴巴看男人,“而且只有这样,我才可以在白天出门,我也想和普尔萨一样光明正大地去参加运动会。”
路峥不做声了,他记起来路父所说的有关丽龙主白天出门的方法。
一瞬间,他明白苏和叫他留下的原因可能就是为了现在这一刻,为了破除丽龙主身上的规则。
这一切并不是像他以为的,和这单纯天真的丽龙主装样子,像办家家酒一样做戏那么简单。
而听刚刚苏和话里的意思,或许从前的丽龙主都是这样过来的,出阁之日在人群中选出一眼惊艳的搭襟,只要对方不拒绝,就能名正言顺滚进木楼里翻云覆雨。
哪怕他们彼此陌生,初次见面。
路父在电话里提起的那个老同学不也是这样,喜滋滋将被貌美的丽龙主选中,把这一切当成了艳遇般的喜事。
的确,丽龙不同于外面世界,格外开放热情的风俗,对他们这这种外来的男人,肉体和灵魂只需要分开,就不会觉得在这件事上有什么损失。
一个漂亮、单纯的丽龙主的初夜,你情我愿的事,甚至是占了好大的便宜。
可这却叫路峥觉得喘不上气。
路峥从没谈过恋爱,他不想承认,却不得不承认,自己可能有感情上的洁癖。
这么多年间,路峥身边同学、朋友、亲戚的婚恋都叫他明白,他以为的那种感情其实是最虚无缥缈的东西。
真正的现实感情其实务实的很,家族和家族之间的利益可以成为两个人在一起的原因,到年龄经不住催婚刚巧遇到合适的可以成为结婚的理由,甚至一夜情意外造出一条人命这种荒唐行径也能作为缘由。
这样一看,爱情根本不是人相恋、结婚、上床的必需品。
但除爱情以外的东西,似乎是。
好在,路峥不用像世俗低头,他没在读书的年纪因为追求者漂亮而点头在一起,也没在该成家的年纪走向联姻,他享受独身,宁缺毋滥。
可来到丽龙后,他的错误接二连三,甚至思想古板陈旧的他好像和这里的一切都格格不入。
路峥知道苏和的苦衷和目标,可他也有自己的坚持和底线。
“苏和,你喜欢我吗?”
“喜欢?”苏和抬头,撞进路峥深沉的视线里,他一愣,而后迅速点头笑道:“我喜欢你,我当然喜欢你!”
“你好像不知道喜欢是什么。”路峥拧眉,虽然他也并不清楚这份复杂的感情究竟是什么,但他知道苏和现在的所求,绝对不是建立在爱他甚至他们相爱的基础上。
路峥没办法做这种事,他不愿意,“这件事我没办法帮你。”
“你说什么?为什么?”
“我不能和你做这些,你现在所说的事情,在我眼里只有爱侣之间可以做,你我之间不是。我可以帮你演戏,但没办法真的陪你做到这一步。”
“可你不是答应装样子的吗?这也是搭襟要做的事情——”
“我理解的装样子就是做戏,如果早点知道你有这样的需求,当时我就不应该答应你。”路峥相当不近人情道:“你当时,也应该找一个比我更合适的人来。”
路峥觉得,他当时的点头,无论是对他还是对苏和,都是走上一条看似开阔,实际处处掣肘的道路。
轰隆——窗外划过的闪电和雷声极其应景,毫无征兆的大雨忽然降临。雨季一直是这样,天气不知道什么时候就阴沉了下来,望天木的树叶被雨点打出簌簌的声响,而湿润的水汽从窗外顺着风一同卷进来。
木屋里也变得有些潮湿。
路峥想说他该走了,胳膊上却有灼热的湿润东西落下来,那是苏和的眼泪。
豆大,圆滚滚的一颗,砸在路峥的隆起青筋的胳膊上,摔成了碎碎的一小片。
苏和总算知道他一直以来对路峥谨小慎微的顾虑到底是什么,他害怕路峥离开,也害怕从路峥口中听到他后悔当初点头做他的搭襟。
当亲耳听到这些话从路峥口中说出时,他的眼泪就不受控制了,哭对丽龙男人来说也是件没气概的事,在搭襟眼前哭更是丢人中的丢人。
可苏和憋不住,他破天荒恨自己眼皮薄而浅。
路峥手足无措,他能感到苏和因为控制不住情绪小幅度的轻颤,这种颤抖像是他曾经在西北高原见到过的鼠兔,那是一种被登山者逼如岩石堆叠的绝境时的模样,是绝望的,受伤的。
刚刚说出口的话似乎有些过于伤人了。
正当路教授想着还有没有补救一下的余地时,苏和却突然带着鼻音问:“所以,就是因为我不喜欢你,你才不愿意当我的搭襟吗?”
路峥语塞。
“我不知道喜欢是什么意思,我从喜欢过什么人,阿姆们说,头冠要交给遇到的最亮眼的人,我当时只看到了你。”苏和低着头,不愿意让自己哭的红肿的脸展露在路峥面前,这不好看。
“哪怕我不知道你说的喜欢是什么,我也真心把你当成我的搭襟对待。”苏和又酸楚又气愤,竹筒倒豆子似的往外吐露自己的心声:“我只想和你做这种事,我没想过和别人做这种事,也从没想过再找一个其他人来当我的搭襟。”
“这不能,当做是喜欢吗?”
“苏和。”
苏和肩膀一颤,“这不能吗?”
路峥深吸一口气,“如果我离开了,你要怎么办?”
“我会欢送你的,”噙着眼泪的神子抬脸,说出了和出阁那天一模一样的话,“我不会强迫你留下的,真的不会,你可以放心。”
苏和从没想过要他的搭襟留在绿林里,毕竟他一开始找到路峥,为的就是离开这片林子。
他不会本末倒置。
等待路峥回应的苏和却没看到他想见到的舒心表情。
路峥的脸色更深沉了,他黝黑的眸子倒映着是丽龙主梨花带雨的脸,但那眼底没有情绪,像一潭幽深到无法看清的池水,死板又肃静。
放心?
他不放心。
路峥有生以来,第一次感觉到窝火和无能。
事情如越轨般超出了他能够控制的范围,他却不知道要打方向盘还是刹车,才能叫一切都恢复原状。
苏和还是不喜欢他,至少路峥这里的喜欢,不会是眼睁睁看着喜欢的人离开,永远分别,彼此各自安好。
而应该是他想让苏和继续去上学,让苏和离开这座无聊的木楼,甚至让苏和离开丽龙去见识更远的世界,不再做这该死的丽龙主。
窗外又是电闪雷鸣,路峥认清了他一直以来只想模糊的真相。
他看着苏和,满腔无奈:“你还是不懂。”
“我融入不了你们的习俗,我可能,真的不适合做你的搭襟。”
苏和自认为是个聪明的人,无论是学习新东西还是脑筋急转弯,就没有能难住他的。
但路峥身上种种如雾气般看不清摸不透的迷障,却叫他像个笨蛋似的,如何交那一份答卷,也答不到阅卷官的心坎上。
更何况一开始就提出要离开的人是路峥。
这辈子绝大部分时候都待在雨林里的苏和一直明白,他和路峥这种外面大城市来的人,不是一个世界的存在。
他们之间只是短暂有了相交的一段时光,短暂有被捆绑在一起的关系和身份,而这在冗长的人生里,只能算作萍水相逢。
路峥迟早是要走的,所有人都知道,他没办法留在这里。
苏和也顺着路峥这样做,难道还有错吗?
他放路峥自由,还成了他的不是?
苏和的确迟钝,他不知道喜欢是什么,但他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他凡事都顺着路峥,以路峥为先,路峥说什么就是什么,路峥想做什么他也绝不阻拦,就连上床的位置他都怕路峥疼,自己选了被开门的那个。
他做到了一个体贴、温柔的搭襟该做的一切,从前的丽龙主们未必有他做的这般好!
可现在,路峥就因为他不懂什么叫喜欢,要中断和他的关系。
苏和也委屈,眼底燃起愤怒的火苗,抬脸和路峥四目相对,“哪怕我真的笨,真的不懂,那我可以学,我学着去喜欢你,不就好了?我从没想过要去另选一个搭襟,我如果愿意选别人做我的搭襟,还会在这里眼巴巴缠着你吗?”
丽龙主也是有尊严的,不过苏和一直觉得这东西不重要,在搭襟面前,男人的面子里子都不重要。
丽龙人虽然不强求忠贞的,但在感情存续的时候,也要问心无愧,苏和更做不出占着路峥去骑驴找马的事情。
他只有路峥一个,也只要路峥一个。
“更何况,要是我喜欢你,你就会和我做那档子事了?净知道说我不懂,那你懂,你教给我,什么是喜欢,我肯定今天晚上就能学会!”
气巴巴的丽龙主已经快失智了,他打定主意,今天路峥教会他什么是喜欢,那滚矮榻的事就安排在明天。
总之,该滚的矮榻一定要滚,他也不会随随便便换搭襟,喜欢是什么,他迟早也会知道的!
“换搭襟的事情你想也不要想,你都和我见过阿祖了,你要是、要是就这样不要我了,我会告诉阿姆你始乱终弃,你和你的学生别想走出这片林子!”丽龙主可不是吃素的,刚刚还红着眼圈掉眼泪,现在就敢放狠话威胁人了。
只是别人放狠话的时候,多是揪领子卡脖子,奈何路峥太高,丽龙主还怕他跑掉,只能继续死死抱着男人的腰,手上用足力气,像是要把路峥从中拧成两节。
一边搂着,一边把脸上的眼泪蹭到路峥的衣服上,这样才解气。
路教授被这突然揭去乖顺皮、‘凶巴巴’的小神子吼的一怔。他突然想起路父说的事情,好像他从前那位前辈,就是逃跑的路上被凶悍的丽龙主用蛇逼了回来。
他还不知道自己竟然有受虐的倾向,因为苏和眼下的话,叫他有点欣喜。
可他真的能教会眼前兔子似的顶着一双红眼睛的神子什么是喜欢吗?
路峥为人师表,教案上的知识点条理清晰,逻辑在、大纲在,他就能层次分明地给学生们讲述清楚,就算再笨的人,下来找路峥开个小灶,也能领悟。
可感情是什么?是一团乱麻,是遍地碎沙砾里的一颗珍珠,是路峥在无人之境的沼泽地里蹒跚许久才见到的鬼兰。
它繁复、不够具象化,也没有条理和逻辑,甚至没有必由的因果关系。
杂乱的麻绳可能解不开,沙砾里的珍珠也可能被掩埋,更不是所有深入沼泽的探险家都能有幸见到鬼兰。
路峥自己尚且混沌朦胧,他无法教会苏和。
路峥垂眸,“苏和,我没办法教给你什么是喜欢。”如果这样做,好像也就成了诱导苏和喜欢上他。
“喜欢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不同的感受。”于路峥而言,或许就像他养兰花的时候,会希望兰花生长茂盛,想尽全力叫它们无忧无虑,姿态优美地长出纤细的叶片和直挂枝头的花骨朵。
但苏和不养兰花。
所以他不会懂路峥这份心情。
那神子的爱会是什么样呢?
路峥其实也好奇。
“你和我不一样。”
听到路峥这样讲,苏和原本就浸满泪水和恼火的眼睛睁的更圆了,他以为自己是留不住路峥了,他能说出口威胁的话都说出口了,能拿的出手的筹码也都捧出来了。
可路峥他分毫不害怕啊!
有生以来第一次尝试和人‘撕破脸’的丽龙主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
越想越丢人的苏和一扁嘴,眼泪又不争气地流出来了。
他就是丽龙自古以来,头一个被搭襟退婚的丽龙主。
也是自古以来,头一个有了搭襟还出不了木楼的可怜虫。
“你怎么又哭了?”路峥盯着苏和梨花带雨的脸。
他突然发现发现小神子不总笑眯眯的模样也是可爱的。
尤其在变脸要哭的时候,那原本就不大的巴掌脸皱的像包子,异彩纷呈,不端庄也不完美了,却更符合他这个年纪该有的样子。
“你铁了心要离开,你不要我了,我还不能在白天出门,所有人都会知道我不行,到时候我会成为整个丽龙最丢人的人——”苏和也不要脸皮了,扯开嗓子嚎,反正不管今天哭的有多狼狈多丢人,路峥走了,他都会颜面扫地。
不会再有比那更丢人的事情了,哪怕就在刚刚他把眼泪都蹭到了路峥的衬衫上。
丽龙主的尊严、丽龙主的端庄,今夜统统荡然无存!
他不做人了!
苏和把眼睛哭成了红肿的核桃,一边哭,一边碎碎念个没完。路教授没忍住,多看了两眼,终于,在苏和已经快要背过气的时候,他单手拍了拍小神子的后背,“我没有说我要走。”
“?”
“野调还没结束,我不走。”路峥是生出过直接离开的念头,但成年人在权衡利弊后,路教授在想他父亲的同学都可以把丽龙主带走,那他呢?他为什么不行?
他或许也可以把苏和带出这里,这里的生活不适合他,显而易见,也并不适合苏和。
苏和可以有更广阔的天地。
苏和抽抽鼻子,“那你、那你不是不肯教我——”
“不是不肯,是我没办法教会你什么是喜欢,”路峥道:“但我可以教你别的。”
“什么?”
“我知道你为什么想要我和你上床,是因为你们这里的传统,为了可以在白天出门,对不对?”
“对。”苏和点点头,眼睛亮了,“你是要教我做这件事吗?只要你和我上床,按你的方式来也可以,我不怕疼,你想怎么样都好……”
有时候太直白,不知羞,也真的是一种毛病。
苏和这话都算得上是对路峥的性骚扰了。
从前就是在国外,也没有热情奔放追求者敢在路峥面前直白到张口闭口都是床上那点事,这简直是造次。
路教授有些头痛,他再度重申自己的底线,“当然不是,苏和,我不会和你做,你不喜欢我,不是吗?而且,这种话以后不要随便对别人说,不然吃亏的只会是你自己。”
又一次被拒绝的丽龙主简直要咬牙了。
难道路峥就喜欢他吗?
怎么可能?
苏和自己都不相信。
那为什么偏偏捏着喜欢这一个标准,不能看着他顺眼,看着他好看,看着他可爱,就从了他吗?
反正苏和是这样想的,倘若路峥一米五二百五十斤满脸麻子,他是绝对不可能和路峥做搭襟关系,滚上矮榻的。
男人都是肤浅的,丽龙主也这般,那怎么路峥不能肤浅一些?
路教授不知道这小神子一脸憋气的模样又是想到了什么,他道:“你只是想白天出门,做这件事也只是想给外面的人看看,让他们信以为真,没必要非做到最后一步。”
“什么意思,是要骗人吗?”
路教授一语道破:“你本来就在骗人,还差这件事吗?”
苏和已经胆大包天求路峥留下装样子了,为什么这件事一定要做到呢?
“因为这件事很重要。”重要到苏和其实有点不敢说谎。
选搭襟只是对丽龙主而言万分重要,但其实他选谁、又和谁滚了矮榻再没了贞洁,那都是他自己的事,只关系到苏和未来是否幸福,初恋是否圆满。
就算路峥不爱他,就算是他上赶着求着路峥和他装样子,那最后自食恶果的,也只有他自己。
可滚矮榻造成的结果是仅次于丽龙主住进木楼的第二大事,一个丽龙主的陨落。
只有丽龙主和搭襟做了那档子事,才会被取消丽龙主的身份,只做临时丽龙主该做的事儿,而新由阿祖选出的丽龙主也会在十五岁那年的夏天,名正言顺接替他的位置住进木楼里。
这是绿林新旧两位主人的交替,是阿图卢人间化身的更迭,牵扯的是整个丽龙,而非区区苏和个人。
路峥沉默地听着,但他的注意力不在那荒唐的规矩和神话,而在于苏和紧锁的眉头。
对于民俗几乎全无研究的路峥不知道丽龙这些奇奇怪怪规矩的滥觞究竟从何而起,有无宏大的民族意义,是不是遗世的文化瑰宝。
但他清楚认识到眼前的人,被那些枷锁捆的结结实实,他看似自由,生活在无拘无束的绿林里,却也生活在陈旧的牢笼里。
路峥不是学民俗的,他对这些‘破玩意’没有保护欲和探究的念头,甚至连尊重都快要消失了。
这荒谬的规则,像是在吃人。
苏和还想再挣扎一把,用一双兔子眼祈求地看着路教授:“你真的不能考虑一下和我做吗?你嫌累的话,我在上面也可以——”
“……不能。”
神子小小地‘哼’了一声,“你是觉得吃亏吗。”
“是。”如果路峥真的没有道德地点了头,那吃亏的是苏和。
“可我不敢说谎。”苏和松开了紧抱着路峥劲瘦腰肢的手,扭头和神龛里丰神俊逸的阿图卢面对面,自小接受教育里的真心和虔诚叫他心跳如擂鼓,“我——”
“苏和,你觉得,你的神灵想看到你因为这落后的旧俗,就和一个没有感情的陌生男人上床吗?”路峥也看着那张已经放了很多很多年,色彩斑驳的神像,但他眼神冷漠,甚至没了最起码的尊重,“它其实根本不存在。”
苏和被路峥的大放厥词吓地睁圆了眼睛,“你不要这样说,倒霉怎么办?”
“没关系,不少人说我命硬。”路峥不怕,甚至还有闲心讲一个冷笑话。
路教授生在豪门,他母亲那边做生意的亲戚多信这些。
小时候薄家找过人给路峥看相,毕竟是未来的继承人,基本上所有大师都说路峥是天生的好命,还有说是麒麟命的。
总之是少年有成,中年登顶,老年风光无限安度晚年。
这事在薄家好一阵都为人津津乐道。
只是这两年,薄桉不肯提了。
因为谁也没说他儿子的好命是用她没有儿媳妇这糟心事换来的。
比起路峥以后风光无限好,薄桉更希望儿子到年纪就按部就班成家,找个能相守的枕边人,生个孙子孙女给她玩玩。
别一天天年纪轻轻活的跟平安公园里遛鸟养花的大爷似的,老气横秋,看破红尘。
“不要这么说,真的会倒霉的。”苏和可着急,就怕路峥遭现世报,一个劲冲神像拜拜,念念叨叨让山神大人不要和他一般见识,“阿图卢什么都知道。”
“那你放弃白天出门了?”路峥捏住了丽龙主的七寸。
苏和当然不想放弃,他甚至还想去参加运动会。
但是路峥的提议,还是要让丽龙主的胆子再做做准备。
这样谎言一旦说出口,就注定会像是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大,甚至于要违背丽龙主的良心和自小培养信仰——左右瞧瞧的苏和找来一条毯子,将神龛上的阿图卢遮住了。
他扭头看路峥,还微微泛红的眼睛里盛满坚定,竖起三根手指指天,“撒谎的话,你也要发誓,这件事只能我和你知道,绝对不能告诉第三个人,如有违背,这辈子你都找不到别的搭襟。”
这是苏和能想到的,最恶毒的誓言了,比‘天地不容’还恶毒。
如果路峥说出去,他会缠着路峥一辈子的,成为路峥此生最后一个搭襟。
“好。”路峥几乎没有迟疑,举起手随着苏和道:“我发誓,如果我把这件事说出去,那我不会再有别的爱人。”
苏和没注意到路峥偷换的词语。
'爱人'对于路峥这样没有信仰的人来说比'搭襟'的分量沉的多。
外地人都发誓了,丽龙主自然也不能落后,“如果我把这件事说出去,那我不会再有别的搭襟。”
窗外雷声轰鸣,风流云动,相当应景。
两个同样发誓的人,之间的战友情又增添了许多,苏和将刚刚的不快一扫而空,路峥眼下就是他过命的交情。
丽龙主将阿图卢的神像继续盖着,拉起路峥进了自己小小的卧房,两人对坐在矮榻的桌前,商讨具体实行方式,“你想要怎么撒谎?”
“只要装的像我们已经……就行,不是吗?”路教授这人含蓄到觉得在苏和面前说那个词,都不妥当。
“是这样没错,只要让阿祖和阿姆们相信,也看不出端倪就是了。”丽龙主点头,但他没有这方面的体验,他不知道做过了的人是什么样,只是看书上说很痛。
“什么书?”路教授眯起眼,这古朴的丽龙还有色、情读物?
“是部落的古籍,应该算是文物了。”这些东西是不能给外人看的,就连从前好几次政府管理民族文化这一块的工作人员来讨要,阿祖都没有松口给他们。
那些古籍只有流淌着绿林血,敬供阿图卢的人才有资格翻阅,是丽龙自古以来的规矩。
不过苏和还是翻出来那破破烂烂的牛皮卷子,从枯黄的纸页间,找到男子相交那一面,摊开在了桌面上,大气地给路峥瞧。
“我可以看?”路教授受宠若惊。
“看吧,反正你也不认识上面的字。”
瞧见丽龙主翻出的‘丽龙秘术’,上面的文字路峥不认识,但还有图画,细节相当充足,足够一个外地人联想文字教导的都是些什么。
苏和托住下巴,单纯道:“这两个男人,要用的是屁股——”
“我知道。”路峥抬手,示意苏和不必多说,他都懂。
“我还以为你不知道。”苏和笑笑,“那你说,我们应该怎么装?是要我装作下不来床吗?还是我们看准时间,你在顿沙来时从我身上下来……”
丽龙主到头来还是个实干家。
路教授打住他的念头,道:“只需要留一些痕迹,明天你再装一装行动困难的样子,就够了。”
“痕迹?”苏和歪头,“什么痕迹?”
画册上没有的东西,丽龙主是不知道的,而电视机里也不会有这样限制级的内容播放,苏和是真的不知道路峥所说的痕迹是什么。
就如他其实也不清楚,情人间情到浓时,亲吻彼此都还要伸舌头去纠缠的,而这世上除却插入,也还有数不清的做的方式。
“吻痕。”路教授轻轻合上桌面上那本‘形骸放浪’的古董,以在讲台上授课时的平稳语调向苏和解释:“这也是爱抚的一种。”
“吻痕?”苏和的大眼睛里满是求知若渴,“那是吻出来的?你要吻我吗?”
“我不会吻你。”路峥几乎能猜到苏和接下来的话,“用掐的方式,也差不多可以弄出来。”
苏和的皮肤很白,轻轻一碰就是明显的红痕,掐出来的效果应该也差不多。
“掐哪里,脸吗?”
“锁骨和脖子显眼的地方,如果你想让他们瞬间就注意到。”
苏和当然要让其他人瞬间就注意到他和搭襟已经做过最亲密的事了。
于是对着镜子,掐起一块肉反复的揪。
“太大了。”路峥看着他的动作,耐心指导,“小一点。”
“可是很疼。”一小块肉被揪起来,就像是针扎似的,丽龙主本来就哭累了的眼睛,又要泛起泪花了,“你就不能吻我吗?”
“不能。”路峥沉下脸。
“路峥,除却其他,我们也能算是朋友吧?”脖颈和锁骨揪的一片红艳艳的小神子趴到桌子上,小心翼翼地问。
这个问题,总算不是在路教授的雷区上蹦迪了。
路峥点头,“算是。”
“那作为朋友,亲一个怎么了?外国还有吻手礼和贴面礼,朋友间吻一下对方,又怎么了?”
路教授:……
“就算不是朋友,我也会亲好多人呢,你们外地人,真是太保守了。”
路峥生冷地重复了一遍:“亲好多人?”
“是啊。”逢年过节时,丽龙主出巡的夜晚,多少阿姆领着自己家小孩来,求一个吻额的赐福呢。
不知道是亲小孩子的路峥已经第无数次被丽龙彪悍的风俗震撼了,他眉头微动,下意识问:“你也亲过那个满头小辫的人吗?”
“满头小辫?”苏和歪歪头。
“辫子上还绑了彩绳和矿石的男人。”路峥补充道。
他后知后觉才意识到那天遇到的那个小辫子男人是在同他争风吃醋,当时路教授半点不在意,是因为他以为那是顿沙的客人,回过劲来,才觉得不舒服。
正如卡旭阿姆说的,他如果做不好一个搭襟,丽龙有的是人在暗地里觊觎丽龙主身边的位置,时刻等着取而代之。
丽龙主,是相当抢手的。
“你说普尔萨?”苏和皱了皱脸,被脑海里自动浮现的画面吓的浑身起鸡皮疙瘩,“我为什么要亲他?”
“我不会亲我不想亲的人,一般,我只亲可爱的和漂亮的。”
路峥的眉头舒展了,只要没亲过那轻浮的男人就行。
在路教授的细心指导下,丽龙主的脖子上多了些人造草莓,虽然过程很痛苦,但最终呈现的效果看起来,似乎真是那么回事。
苏和端详镜子里的自己,觉得脖子上的红色瘀痕数量差不多,已经足够醒目,于是施施然放下镜子,望着坐在桌子对面的搭襟,“这样看着就够醒目了,但是你的身上,是不是也该有点痕迹?”
这件事应该是相互的,总不能只有丽龙主的脖子看着像是被啃过的鸭脖一样吧?
而路教授这人,就是女娲造人的成功典范,就连脖子和喉结都长得都像艺术品,该修长的地方修长,该隆起的地方隆起。
苏和左右瞄了好几眼,手不自然地摸了摸自己不算显眼的喉结,那一点点崇尚肌肉和力量美感的丽龙男人尊严又有点小挫败。
他似乎处处都比不上自己的搭襟。
不过丽龙主不像是路教授这种外地人那么小气且保守,他善良而真诚道:“我不想你这么疼,怪受罪的,所以,我愿意吻你。”
第24章 你该喜欢我
苏和的出发点是善良的, 而且无论路峥是他的搭襟还是单纯的朋友,他都不愿意看路峥吃痛。
要亲手揪自己脖颈上的肉简直就是酷刑。
而丽龙人对于亲吻这种事,又着实不只止步于表达爱意、充斥情欲、居心不良。
尤其是常常给小孩子额头烙下亲吻的丽龙主, 他的吻, 还有真诚祝福的意味。
甚至在丽龙人玄幻的观念里, 这个吻可以叫生活在绿林里的人身上带着阿图卢的印记,在雨林中畅通无阻, 福顺安康, 无病无忧。
丽龙主觉得他的亲亲可以给路峥带去些好运, 抵消刚刚路峥在阿图卢面前不要命的狂妄说辞。
丽龙主的心地,实在是善良。
外地来的路教授却不承这份情。
可能距离他适应丽龙主时不时抛出一个惊喜又或者一个重磅炸弹的说话方式,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丽龙人太过热情开放,丽龙主尤其, 单纯和热切这两种背道而驰的性格在他身上杂糅的恰到好处, 却和路教授这种在感情上保守的像是清朝人的外地人相克。
苏和从善念出发、为搭襟充分考虑的要求,被路峥毫不犹豫地拒绝。
“不用了, 我自己看着来。”路峥道:“我不怕疼。”
丽龙主期待地直往外冒星星的眼睛熄灭了, 他大为不解, 甚至觉得路峥已经含蓄到不可理喻的地步, “难道你们外地人,就算当好朋友也不能亲一下吗?”
“就像你不愿意亲你哪位小辫子朋友一样, 我也不愿意亲我的朋友。”路峥的目光落在神子湿润唇瓣上圆润饱满的唇珠上,那唇珠是淡粉色的, 路教授的脑子里莫名蹦出一种植物, 粉种火龙珠。
粉种火龙珠是金丝桃属下的一个分支, 灌木,单叶对生, 萼片五枚,蒴果卵形,国内倾向于把它归类为红果金丝桃的变种,统称红果金丝桃。
但粉种独特的色泽和常见的红豆迥然不同,它像是缩小的一簇桃子,也像是粉杏还没开放的花苞。
面对这种漂亮又可爱,长得像个□□糖的植物,大部分人的第一反应都是想问问能不能吃。
很可惜,这成熟果实像饱满浆果一样的植物是单纯的观赏类,常做花卉中的点缀,而非食用作物。
路峥也知道那不能吃的,但他今天却怀疑起,粉种火龙珠真的不能吃吗?
或许能呢?
意识到自己在胡思乱想什么的路教授,硬生生拔开了焦着在苏和唇上的视线,再度强调:“我不会和我的朋友接吻。”
“那你愿意和谁做这些事?”丽龙主抿唇,咬住了自己的唇尖。
“……当然是我喜欢的人。”难为路教授,一把年纪,还要说这种青春少年漫里的台词。
‘喜欢’这两个字眼,几乎已经成为了丽龙主今夜之后的命门,他或许这辈子都忘不掉他的第一个搭襟无论如何都不肯和他同床,原因就是那荒唐的‘喜欢’。
这么说,路峥这般抗拒和他亲近,是因为喜欢的人不是他?
而那些事他也只愿意和喜欢的人一起做?
丽龙主来了精神,又趴到了桌子上,想离路峥近一些打听八卦:“那你喜欢的人是谁?”
“……”
“你不想说?”苏和眼巴巴盯着路教授,转念一想,声调拔高:“可你现在是我的搭襟,人也在丽龙,你该喜欢的是我才对吧?”
丽龙主还不算傻,虽然他的确如路峥说的那样,压根不知道喜欢是什么样子。
但他一向都遵守着丽龙的规矩,在搭襟关系存续期间对路峥一心一意,别的男男女女都没有多看一眼,也从来没生出过再找一个搭襟又或者换一个搭襟的念头。
可路峥压根不喜欢他,甚至在和他当搭襟的过程中还喜欢着别人。
这还怎么好意思声讨自己不知道喜欢是什么的?
年轻的丽龙主觉得,路峥如果在和他处搭襟的过程中三心二意,那可远比他‘不知喜欢为何物’恶劣多了。
丽龙虽然没有将人迷成智障、讲什么听什么的草药,却有能用在搭襟关系存续中,惩罚不够真心与忠贞那一方的毒草,比如将男人永远阉掉的极寒秘方。
苏和的神情变来变去,眼看就要从豁然逐渐走向不善,好在路教授及时道:“没有。”
“我没有喜欢的人。”
这世上总要有些善意的谎言,这是路教授的为人处世标准。
丽龙主有点危险的眼神再度变得纯净起来,甚至翘起嘴角,“原来你没有喜欢的人——那也不对,你该喜欢我,像我喜欢你一样,你是我的搭襟。”丽龙主大言不惭。
“这公平吗?”路教授启唇反问。
“什么?”
“我喜欢你,可你连喜欢是什么都不知道,这不公平。”路教授起身,往外间的母屋走去。
他今晚不准备回卡旭家,就留在苏和的木屋,帮忙装样子。
但他也不打算和神子同床共枕,如今不是路教授自负,是他真的觉得,如果同榻而眠,苏和会找准时机扑上来。
好在母屋的矮榻够大,路教授和蒙住脑袋的阿图卢住一间正好。
“我也喜欢你,这就公平了?”苏和追上他的脚步,也跟着往母屋走,他还在纠结刚刚的问题。
路教授停下脚步,“不,也不公平。”
因为他的喜欢早于苏和,也重于苏和。
“那你说怎么才公平?”丽龙主又要被搭襟绕晕。
事实证明,十里八乡阿姆都夸聪明的丽龙主在路教授亲自开授的‘爱情课’里,指定是要挂科的后进生。
这次路教授也不准备继续回答笨学生的笨问题了,“不早了,回去睡觉,我在外面,明天顿沙来了再走。”
“不一起睡?”丽龙主被转移了话题,“顿沙一向不怎么敲门,他推门进来看到我们滚过矮榻,却没睡在一起,会不会看出端倪?”
苏和的担心是有道理的,他可不是为了和不喜欢自己的搭襟睡在一张床上,单纯是害怕露馅,那就白掐一脖子‘痕迹’,受这些罪了。
路峥道:“放心,我会在他来之前起来。”
路峥自从来到丽龙,一向浅眠,睡眠质量只有和苏和同住那一夜还算得上不错,其余的时候,窗外有点风吹草动他就会醒过来。
第二天一早,压根没怎么睡的路教授醒的自然比苏和早,他借了浴房,洗漱收拾自己,顺带清洗一下被苏和眼泪浸得皱巴巴的衬衣。
手工定制的衬衣相当娇贵,一点眼泪就能轻易毁掉它,布料中央有隐隐发黄的轮廓,单纯用清水搓压根洗不掉。
这种衬衣,往常在路峥这里也是脏了就报废的消耗品,奈何这次出来考察的时间有点久,路教授一共没多少得体的衣裳,多是速干的紧身运动衣和登山服,这件报废后,能换洗的就没几件了。
路峥一向重视自己的外表得体与否,也在考虑要不要让蒋宁多送几件衣服来。
二十四小时秘书,就是在这种时候发挥作用的。
将被放弃的衬衣抖搂开,搭在矮榻上等候晾干的路教授只穿了一件无袖打底。
在路峥身上,男士衬衣打底其实和老头汗衫的区别不大。
毕竟那常年健身的健美体态穿这种衣服都是同一种效果,宽肩蜂腰倒三角,赤裸暴露的肱二头肌和胸肌饱满富有弹性,一股野性和粗犷的味道,要是苏和看见,又该暗戳戳地羡慕流口水了。
大约如苏和一般的丽龙男人们都挺羡慕路峥这种身材的,又高又壮,体魄颀伟,从头到脚都符合丽龙人的审美。而丽龙人受环境、地域限制,少有能长成这样的。
拎着热腾腾早饭推门而入的顿沙率先被这映入眼帘的肌肉惊地‘哇’了一声,辨清来人,笑哈哈道:“路教授,早啊。”
“早。”路峥微微颔首。
“你昨天宿在这里?”顿沙好像明知故问。
丽龙主的搭襟住在木楼里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是放在路教授这种含蓄的外地人身上,顿沙就觉得值得问一问。
“是。”
“那我们丽龙主呢?”按理说,这时候苏和早该起床钻进浴房整理行头,准备好给阿图卢做晨礼了。
“他还在睡,昨天晚上我们睡的比较晚。”路峥说不出诸如‘他昨天晚上累坏了’这等暗示意味更强烈些的暧昧话。
“还在睡啊,那我去叫他好了,时间不早啦。”顿沙余光扫见路峥脖子上两块红痕,但他没有多想。
这种蚊虫叮咬很常见,他身上也有这样的红斑。
小屋里的丽龙主其实早就醒了,但他今天眼睛干的难受,应该是昨天抱着路峥哭多了,拿起镜子一看,丽龙主从未见过自己如此可怜的一面。
肿出了三条褶皱的眼睛像核桃似的,充斥喜感,脖子上紫红的痕迹可能掐的过于狠,以至于有些地方斑驳的活像受了凌虐。
就连顿沙看到丽龙主的第一眼,也是大喊:“这是怎么回事,看看这脖子这眼睛!是挨打了吗?!这是谁干的啊?!是谁这么大胆!!”
丽龙主:……
闻声进来的路峥:……
千算万算,丽龙主和路教授都没想到,顿沙是个处男。
丽龙主局促地摸了摸自己的脖子,低头思量找补的办法,并小声解释道:“这是吻痕。”
“这是吻痕——”大吵大闹要去找阿祖告状的顿沙霎时间安静地像是吃了哑巴药。
好歹是个在外面上过学的大学生,虽然处男,但吻痕是什么,他还是知道的。
顿沙看看坐在床上低着头疑似害羞的丽龙主,又看看站在门边理直气壮的‘罪魁祸首’,“内什么,内什么,我阿姆做的饭在外面,还热乎,你们两个看着吃一口,我有点事,先出去一趟——”
说罢,一溜烟跑出了木楼。
“他去干什么?”
“去告诉阿祖吧。”
丽龙主身边发生的大事小事,顿沙都有必要向阿祖报告。
更何况,这还是丽龙主和搭襟滚了矮榻这种头等大事。
当然,顿沙不单单是去给阿祖报信的,他这么一大早火急火燎跑去阿祖的院子,路上见到他这副堂皇样子的阿姆都要多问一嘴。
而顿沙也会毫不犹豫地告诉好心眼的阿姆们,是‘丽龙主的大好事发生啦’,福至心灵的阿姆们不必再追问,脸上都已经挂上了然的笑。
就这样,距离整个丽龙都知道丽龙主和他搭襟昨晚睡在一起并办了件轰轰烈烈的大事,也不远了。
希泽莎知道这件事时,她的小女儿正在给她上发油盘头,听到这事,率先为丽龙主高兴起来,“还好还好,还以为丽龙主选的那搭襟不成事呢,成了就好。”
路峥,的的确确是丽龙头一个将滚矮榻的事拖延至此的丽龙主搭襟。
疑似他压根不行,看着壮实际上是大象挂辣椒的谣言,已经在丽龙人中传的有鼻子有眼了。
不少阿姆都为丽龙主的幸福担心,她们丽龙的丽龙主,怎么能委屈给一个不成的男人?
更有阿姆,都准备另给丽龙主牵线搭桥,介绍新的搭襟。
但路峥还没走,这旧的不去,新的还没法来,也是愁人。
希泽莎眯缝起眼,招呼顿沙靠近些,“你怎么知道他们做了那档子事?你看见了?”
“没看见,阿祖。不过路教授今天是第一次留在丽龙主的木楼过夜,而且丽龙主今天早上起晚了,脖子上都是红点点,眼睛瞧着也像是哭过。”顿沙觉得,这简直完全符合丽龙主初夜的样子,说他们两个没点事,顿沙不信。
希泽莎不做声了,在小女儿的照顾下盘好头,穿好褂子,挺直腰板站了起来,中气十足道:“走,我跟你去瞧瞧。”
“阿祖?”
希泽莎这些年,虽然腿脚还好,但却极少出院子了,大多是谁家有什大小事需要做主,就直接到阿祖的院子找她就成,她就像是丽龙另一尊活神,整日生活在她的神龛内不动地方。
这还是少有要往外走。
“我总要去见见他。”希泽莎枯怵犹如树皮般沟壑纵深的面庞慈祥而凌厉。
“见丽龙主?现在还是白天呐——”
“不,我是要去见他的搭襟。”
希泽莎这一辈子见过许多路峥这样的人。
丽龙这地方,一直以来不少自诩教授、学问家、研究者的人带着团队、学生来考察,甚至还有长得奇奇怪怪的外国人。
如路峥一般,被丽龙主挑中留下做搭襟的,从前其实还有一个。
但那人希泽莎不想提起,他始终都是阿祖这辈子存在心上的一根刺。
因为那个外地人的教唆,毁掉了她带大的丽龙主。
甚至叫丽龙主昏了头,为他做出背叛阿图卢,背叛丽龙的糊涂事,从高高在上的丽龙主变作整个丽龙不再提起的罪人。
不负责任离去的丽龙主,叫至今留在绿林里的丽龙人代代守护的文化差点断代,如果不是苏和足够懂事,能够担起这沉重的担子,或许阿图卢的信徒就只剩下塔木人了。
放任不管,叫那个外地人和前任丽龙主逃走,是希泽莎至今还在后悔的事情。
如果当时她没有那么心软,而是强硬将她们挡下来,苏和也就不必小小年纪就要接受起丽龙主的教育,他本可以和正常的孩子一样,拥有一个欢快的童年。
苏和跟阿图卢一般,都是被上一任丽龙主抛弃的存在。
事情过去这么些年,转眼看着苏和长大的希泽莎对他挑选了一个路峥这样的外地人做搭襟的感受,相当复杂。
苏和是阿祖亲手养大的孩子,也是丽龙如今最风光的象征。
当然,苏和自己也乖巧勤勉,听话而聪明,他无论是做丽龙主还是做下一任丽龙主的师长,都是极为优秀的。
希泽莎愿意叫苏和在挑选搭襟这件事上放肆,也是因为她一直都觉得苏和太乖巧了,事事似乎都不在为自己的喜好考虑。
另一方面,希泽莎活了这么久,见多识广,那天的路峥虽然落魄的像个泥人,可他的眼神和态度都不似那些寻常的外地人。
寻常人遇到这样的事情,可能一早被这种闻所未闻的彪悍婚俗吓到,又或者是见到漂亮的丽龙主便冲昏了头脑,觉得自己这是遇到了天上掉馅饼的大好事,白捡了一个漂亮媳妇。
男人都是这样的。
但那天像只泥猴的路峥不一样,他不卑不亢更没有惧怕,当然,看那冷冰冰应付差事的样子,对丽龙主应该也没什么炽烈的感情。
他目标明确,在希泽莎问他何时走时,回答的毫不犹豫,这是他注定要走的决心。
路峥迟早要走,那干脆利落的模样不像是会痴人说梦妄图带苏和走,因为他根本不像是爱丽龙主的样子。
反观苏和,他正值年少,生活在木楼相对封闭,身边适龄人稀缺,从小又缺失父母陪伴,对感情的体验极少,他其实更不知道爱是什么模样,对这个外地人,新奇大过于动情。
他只不过是在比照希泽莎和其他阿姆们讲给他的传统,演出一个好搭襟的样子。
这是希泽莎不阻拦他们的主要原因,他们并不相爱,这点是瞒不过老太太的火眼金睛的。
这段时间,丽龙主的好消息一直没有传来,阿祖又听顿沙说,苏和还在上赶着追着那个有些含蓄的外地人,那外地人却迟迟没有入乡随俗。
希泽莎愈发确认自己没有看错。
她开始叮嘱女儿,再琢磨着选一选适龄的姑娘小伙,等路峥一走,立马帮苏和再办一次专门的相亲会。
这次她会记得告诉苏和,眼缘是次要的,心动才是主要的,山神阿图卢为保护女儿设下的誓言禁锢,并非□□的屈就那么简单。
但现在,一切都有些出人意料了。
精神头不错的阿祖带着几个阿姆赶到院子里时,丽龙主刚和路峥分食完早餐,扯下阿图卢脸上的遮羞布,准备做晨礼。
突然出现在院子里的阿祖吓了丽龙主一跳,他有信心骗过顿沙,却不知道怎么才能骗过自小将他养大的阿祖。
忐忑的丽龙主求助路峥,“这要怎么办?”
“这也是你们的风俗?”路峥隔着窗子看了一眼,同房第二天,就要面对这么多邻居?
“当然不是。”丽龙主也不知道为什么阿祖大清早就来了,从前也没听过这个说法,不过按理说,不再纯洁的他现在也可以在白天出门了。
就是头一次撒这样弥天大谎的丽龙主在听到阿祖来了之后心就跳个不停,脸都白了,这种样子不同于面对顿沙时候,肯定会被阿姆和阿祖的眼睛看穿。
好在,阿祖也是单来找路峥的。
被爬上楼的顿沙点名的路教授在丽龙主暗喜又担忧的眼神下了木楼,和楼下的老太太面面相觑。
路峥从小跟着爷爷奶奶生活,对希泽莎这样的老太太也多一些尊重,但没什么亲近,因为他能感到这位长辈对他莫名的不满和挑剔。
虽然路峥压根不知道这份不满从何而来,好在,单拎出来看,他对希泽莎这样丽龙风俗中的头号封建人物,也全无好感。
在他看来,这位阿祖,何尝不是禁锢苏和的一环,不过是个陈旧的镣铐。
“丽龙主呢?他还好吗?”看见路峥跟个没事人一样,希泽莎知道自己疼爱的丽龙主成为了下面受苦那个,枯怵的脸彻底没了慈祥,如何看路峥如何不满。
“他还好,但您想见他,今天可能不太方便。”苏和脸白的像纸,心虚的明显,一出来就会被看穿。
“让他歇着吧,我不见他,我来是为了见你。”希泽莎说一句丽龙方言,旁边的顿沙跟着翻译一句,如果苏和在,这份工作就是丽龙主的了。
“那您找我有什么事。”
“我想知道你说离开的事情,还作数对吧?”
“当然。”路峥的回答依旧没有半点犹豫,他不是一个人,还有两个学生,他的生活圈也不在丽龙的原始林地里,离开是肯定的。
只是现在这份回答和当初不同的是,路教授不想自己走,而想带着不再做丽龙主的苏和一起走。
现在苏和已经可以在白天出门了,也就是只要寨子里选出新的丽龙主,苏和就能轻松卸任,路峥也可以效仿他的前辈,带着苏和离开。
在绿林之外的世界,路峥可以给苏和想要的一切。
他能资助苏和上学,完成小神子想继续读书的梦想。
也能带苏和去更远的地方看一看,不止局限于碧绿茂盛的植物,还可以是碧海蓝天,黄沙古渡。
希泽莎端详出这年轻人表情中的不同寻常,不过这都不重要,因为她绝对不会允许那样的事情再度发生。
“我很惊喜你能够入乡随俗接纳丽龙主,但你要知道,新的丽龙主还没有选出来,所以他不能离开丽龙。甚至在下一任丽龙主十五岁前,他也没办法彻底走远,而是要亦师亦友地陪伴新的丽龙主长大。”
“你们的关系不会是永远的。”
“等你离开之后,他还会拥有新的搭襟,新的生活,而那才是他该拥有的生活。”
希泽莎口中苍老的丽龙话被顿沙翻译后,带着点喜感。
因为顿沙的声音里有点怀疑,有点害怕,甚至有点不知道怎么面对路峥。
他觉得一向慈爱的阿祖今天这是在干什么?怎么能对刚过完初夜的丽龙主搭襟说这样的话?这和肥皂剧里棒打鸳鸯的恶婆婆有什么区别?
路峥却神色如常,他和希泽莎一般,活到这个岁数,又从勾心斗角的研究室蹦到尔虞我诈的教研室,见过的牛鬼蛇神数不清楚,识人术修炼了九成九,弯弯绕绕的话也听的明白。
这位丽龙的活神仙,在警告他,不要妄图这绿林中的一切。
第25章 圆谎
顿沙, 丽龙主最忠诚的伴读,一个由衷希望丽龙主遇到一个品行好、性格好、长相好、身材好的搭襟后,感受一段真挚爱情的人。
他甘愿当丽龙主的爱情守护骑士, 因而不自觉地站到了娘家人少的路教授这一边。
就路峥这样的人选, 在顿沙来看, 能出现在林子里给丽龙主当搭襟,那真是陨石撞地球撞出一个新世纪那么罕见的事, 当然, 也是好事。
虽然, 顿沙知道路峥迟早要走,叫一个现代社会事业有成的教授留在他们这种部落窝,不现实。
虽然,顿沙也知道阿姆说的都在理, 丽龙人不相信永恒, 哪怕世上人都在求长情与白首的爱恋。
但这两件事,好像也没必要在这个喜气洋洋的日子, 拿到台面上来说吧?
如果他是路峥, 眼下估计都要被阿祖这话‘欺负的’直接收拾包袱回娘家, 才不留在这地方受气。
“阿祖——”顿沙小声道:“丽龙主还在楼上听着呢。”
希泽莎眯起眼, 往楼上看了看,只是她眼珠混沌, 视力不大好,看也看不真切, 但就算苏和在这里, 该说的丑话阿祖也都要说在前头。
这外地人, 别想仗着丽龙主的喜爱就爬到阿祖的头上。
“丽龙主他搭襟,我刚刚那些话, 你听明白了吗?”希泽莎就想要路峥一句准信。
她只希望,这路峥和那些寻常男人的性子没有分别,甚至薄情寡性最好。
翻译官顿沙嘴角直发颤,说话时都不好意思去看路峥的眼睛。
阿图卢滴个阿祖,都是白发苍苍半截黄土的年纪了,竟然还开始老来叛逆。
面对这部落里最有威望的存在,路峥没有被对方几句话激的心浮气躁。
他已经二十七了,又出生在上流家庭,这世界上除却爱情,绝大部分常人经历过的、常人没经历过的奇葩事情,他都感受过。
总之,这种‘婆婆新婚第二天上门敲打儿媳妇’的戏码,对路峥来说,打击不大,收效甚微。
因为路峥原本就不认为,带走苏和需要在乎这位阿祖的想法和意愿,他只需要获得苏和的首肯,只要苏和心甘情愿点头,路峥会毫不犹豫带走他。
年轻还朝气的丽龙主和年迈的阿祖不一样,阿祖大半截人生都是为了阿图卢和丽龙族活着,她如今的顾忌大概也并不是在担忧苏和会跟一个不知根知底的男人跑掉,而是担忧丽龙失去金贵的阿图卢化身。
破除这个顾虑的方式可能也很简单,或许只要新的丽龙主出现,并成长到十五岁,那么苏和会立马成为一颗无用的弃子。
上一任丽龙主要待到下一任丽龙主十五岁才能离开的规矩,在路峥眼里,也要看苏和愿不愿意等候了。
如果苏和不愿意,路峥当然也不会为了这腐朽的文化传承多说一句话。
至于那位新的丽龙主,眼前的阿祖能一口气走这么远的路到这里敲打路峥,身子骨明显康健硬朗,再带一个丽龙主成长到十五岁,应当也不是什么难事。
“我有我的打算。”路峥气定神闲,像是每次回复院长询问‘明年要不要多招几个研究生’、‘开个大课题带一个博士生好不好’时那样,态度方端自持,又有点气人的不近人情:“这就不劳您挂心了。”
希泽莎眯起眼,她都已经是黄土埋到脖颈子的人了,哪里能听不出路峥这个小年轻在抗议。
但希泽莎并不恼,这里是绿林,她有一百种方法,叫路峥到时候只想逃出丽龙,毕竟他还有两个学生蛋要照顾。
“我就当你听懂了。”
路峥也不恼,这世上有种人,能用钱解决绝人生中大部分恐惧和麻烦,天生好命的路峥恰好就是这种人。
他在当初能顺利从沼泽无人区离开,今天,也就绝不会陷到一个落后的原始部落里出不去。
希泽莎不再和外地人多说什么,转头嘱咐顿沙这几天给丽龙主带的早点要清淡些,顺带问问苏和有没有什么别的想吃的,她叫人去镇子上赶集采买的时候,带一些回来。
顿沙一一记下,阿祖才准备原路返回。
路峥礼貌送她到门口,主人姿态一般道:“不送。”
希泽莎瞥了眼这高大的小伙,越发觉得第一眼是看走眼了。
分明见到路峥第一面时,阿祖没觉得这人有现在这般讨厌。
果然,外地人都是一样的。
顿沙目送阿祖被她的小女儿搀着离开,确认耳背的阿祖已经走的足够远,应当听不清他在背地里讲什么后,才惴惴不安地看向丽龙主的搭襟。
“路教授,刚刚那些话——”可都不是他的本意啊。
顿沙其实希望苏和能跟路峥维持一种稳定和谐的关系,哪怕这份关系并不是爱。
因为苏和太孤独了。
受阿图卢传说的影响,丽龙人的爱情观亘古如此,几乎所有人都在追求片刻赤诚至极的真心,认为那一刻远比永恒甚至永远的陪伴重要的多。
但顿沙觉得,这种观点对于他们自小孤零零,没有亲人,也没有兄弟姐妹的丽龙主来说,这不适用。
路峥是苏和第一段亲密的缘分,是能够成为家人的存在。
等到头一次尝到蜂蜜的丽龙主小熊品味出这独特又香甜的味道,肯定就不会愿意松手了,放弃这些对他来说,是痛苦至极的。
顿沙情愿路峥待久些,再久些。
就算不处搭襟关系了,也要和苏和成为常联系的家人,叫丽龙主别再可怜巴巴地无依无靠。
“我不在意,没关系。”路教授摇头道。
“啊,您不在意啊?”果然是教授,就是大度。
“嗯。”路教授脸不红心不跳,“不过,你们这里的习俗一直是一方离开就默认分手?”
简直荒唐,如果这样,那这世上就没有异地恋的情侣了。
“按理来说是的。”丽龙人对于分居的概念只局限于住在同一片林子里。
搭襟关系,虽然不常有同吃同住在一个屋檐下的,但是也绝没有天南海北各一方的,那不是劳燕分飞吗?
“您要走,是要回到您的城市,那离得也太远了。”
丽龙人总觉得,距离太远的感情不长久,不单单是爱情,还有亲情、友情,都经受不起距离的考验。
毕竟在过去时,相隔两地,路途遥远 联系方式稀少,再深厚的感情,随着十天、几十天、几个月、几年的不复相见,逐渐消失也是必然的。
可能是终生不见,可能是再见时已经物是人非,触摸不到彼此的时间里,当初再轰轰烈烈的情分也会因此变得面目全非。
所以丽龙人才更看重相守的时时刻刻。
听了顿沙的解释,路峥更不把这点小事放在心上。
就算他要回的地方在南极又怎样,现在科技如此发达,出行这样方便,不过就是坐坐飞机再坐坐火车的事。
路峥是大学老师,大学生有的假期他都有,已经是假期最多最长的一种固定职业。
如果不参加考察、教研、研讨会,他可以自由支配时间,天南海北随心所欲的飞。
倘若苏和不愿意离开这里,他也可以像从前那位前辈一样,每到过节放假就到丽龙来,只要苏和还想要他这个搭襟,只要他们有幸相爱。
同样,现在网络已经发达到了一定地步,再不济,路峥还能把他的‘按键老人机’换成可以视频的智能机。
丽龙,也是有信号网络的。
“路教授,我们这边的婚俗实在特殊……”顿沙长叹一声,希望路峥多担待。
“没关系。”一瞬间脑子里已经模拟许多可能,做出无数个决断的路峥照样底气十足,“我们家的婚俗也很独特。”
“是吗?您也是少数民族吗?”
“不是,但我们家比较落伍且陈旧,”路峥腿长,步子大,比顿沙更快上了木楼,“在我们家,只要是谈了恋爱并相爱,就要结婚,也没有离婚一说。”
这也不是一种传统,或许只是路家的人都运气好,这么多辈下来,竟然没有一对怨侣。
倒是叫路峥从小就看到了不少爱情模范,因而对爱情有点不切实际的幻想。
但这种时候,路峥就不会提起自己母亲的家族了。
因为对比之下,薄家几乎都是典型的商业联姻,除却薄桉雷厉风行地选择了路父这个只知道研究民俗的呆子,婚姻尚且真心且幸福,其余的,不提也罢。
“啊——”这么死板的婚俗,顿沙也是第一次听说,“那要是结婚不幸可怎么办?”
“自己选的怎么会不幸?”
不幸,多是因为人在后悔。
路峥从不做会后悔的选择。
推开木楼的门,丽龙主正乖巧地跪在地上的蒲团前,看样子是怕阿祖叫人上来突击检查他有没有在好好做晨礼,供奉阿图卢。
丽龙主倒是有心去开窗子偷听,但他还记得自己是个该腰疼屁股疼,行动不便的。
加上对于阿祖天然的尊重和忌惮,以及深知自己现在是在欺骗一直以来善待自己的老人,他还是有点没胆子去听一听阿祖到底在和他搭襟说什么。
只能向阿图卢祈祷,别叫路峥露馅或是被看穿,一切顺顺利利地瞒过去。
神龛里的阿图卢神像如果真的在天有灵,对苏和的祈祷也只有无奈。
这孩子这时候倒是忘了,丽龙人最不能在阿图卢面前撒谎,那是不诚,也会不幸。
因谎言而带来的一切,最终都会消失。
“你回来了!”丽龙主发现是搭襟回来了,当即抛下了神龛里的阿图卢,一溜烟蹦到了路峥跟前。
见顿沙在旁边,还不忘故作娇弱的捶了捶自己的腰,怯生生问:“阿祖,和你说什么了呢?”
顿沙原本想把事情原原本本告诉苏和,他本来就是这样心直口快的人,无论是在阿祖面前,还是在丽龙主这边,都不会刻意瞒着什么,只要对方问起,他就一定会原原本本说出来。
不过路峥却不想叫苏和知道这件事,率先打断了顿沙的话:“没有讲什么,只是让你好好休息,有什么想吃的、想要的,就说,都会给你弄来。”
想吃的,阿祖都会叫顿沙给弄来。
想要的,是路教授自己加的,不过如果苏和想要什么,他也有办法弄来,哪怕是天上的星星。
丽龙主倒是没什么想要的,他也有点不相信刚刚路峥在外面那么久,只是说了这些无关痛痒的事情,于是忙不迭地往搭襟胳膊上一挂,“没有什么想要的,也不想吃什么,你和我进屋,我有话跟你说。”
路教授的胳膊也是粗壮的,之前拥抱的时候,丽龙主就感受过了,但现在,他也没工夫贪心地多摸两下,感受地更具体些了。
他就只想让顿沙快点有眼力见地出去。
从前丽龙主是不会这么觉得顿沙碍眼的,毕竟这是他唯一作伴的伙计。
但现在,有了路峥这个背负着共同秘密的蚂蚱,丽龙主只好对不起顿沙。
顿沙知情识趣,确认了苏和不想吃零食、糖果又或者什么林子里没有的新鲜水果,就自己出去了。他还得回去给阿姆们讲一声,最近不要再给丽龙主做酸辣的重口味食物。
丽龙主刚开门的身子,不适合吃这些,辣屁股。
“快去歇着吧,我先回家一趟,麻烦路教授在这里陪着了。”
路峥其实也想回卡旭家去,他身上的衬衣没洗干净,路教授注重仪表,以往是绝对不会穿有污渍和瑕疵的衣服示人。
但现在,以路峥对这小小部落的了解,或许他和苏和的‘逸闻’已经传的是人尽皆知了。
与其这时候回去,面对两个‘十万个为什么’的学生和吉木把自己搞的焦头烂额,留在苏和这里,是个不错的选择。
于是顿沙走后,路峥就跟苏和进了小屋。
两人再次像昨晚共商大计时一般,围坐在小桌前。
“阿祖真的什么都没跟你说吗?你们在外面留了那么久,我不信。”丽龙主不是那么好骗的,虽然,他试图从路峥的脸上看出什么端倪这件事失败的很彻底。
“真的没有什么,她只是关心你,加上我不会丽龙的方言,要顿沙在旁边翻译,费了点功夫,才这么晚回来。”
被阿祖‘刁难’的事情,路峥明显该向苏和‘吐苦水’,但路教授觉得没必要,毕竟这位小神子也不比那阿祖好到哪里去。
阿祖是提醒他记得走别想留在这耽误苏和。
丽龙主是他走时还要高高兴兴扯大旗欢送他。
这两个一时之间不知道哪个更让路峥心头苦涩。
“那就好。”丽龙主终于放下心,仰面倒在床上,‘咚’一声,他刚刚在神像前快跪麻了,真是很久没那么板正地跪过了。
人果然只有在愧疚的时候才倾尽全力想要弥补。
路峥看他瘫倒放松的样子,目光微微柔和,又被苏和身上几乎上下都遮掩的不太好的衣服夺去了视线,拧起了眉。
“你的衣柜里只有这一种衣服吗?”这种袒胸露乳,开衩开到大腿根的薄裙子简直叫路教授不知道该把眼睛放哪。
“差不多吧。”丽龙主的服饰里没有裤子这种玩意。
因为往昔的丽龙主大多都是姑娘,而大几十年甚至几百年才出现的一位男性丽龙主,也只能穿这样的衣裳。
毕竟单纯为了那么零星的几个男娃子再去改造那用在祭祀、祈福、晨礼……等各种场景下的繁复服饰样式,也太麻烦。
不过,也不是所有丽龙主穿起来都是苏和这漏风麻袋的效果,单纯因为苏和太过干瘦,胸前没有二两肉,兜不住那松垮的衣料。
一躺下,那衣服就往两边跑,十分不给面子。
“你不愿意穿别的衣服?”路峥不再看,扭过身去,正人君子的冲着窗子外的望天木坐。
“怎么会不愿意?”丽龙主两手搭在小腹,指尖轻轻对了对,“当然愿意,但是现在还不行,丽龙主只能穿这个。”
谁叫他是丽龙主呢?
新的丽龙主还没选出来,所以一切代行的职责还在苏和身上。
“而且如果再往前数几十年,恐怕你也要和我穿一样,穿丽龙的服饰。”
丽龙主的搭襟就是丽龙主的附庸,无论是不是丽龙人,都该穿上属于丽龙的着装。
“你穿或许会比我合适点。”丽龙主翻了个身,面冲路峥的侧颜,光明正大打量。
他之前就感觉,路峥的胸肌很大,肩膀很宽,穿上他这身,说不定还有古希腊神话里男神的感觉。
路教授可以穿各式各样的西装和正装礼服,但是绝不会穿小神子这样轻薄的裙子,不适合,也无法想象。
甚至看苏和穿成这样,路教授都觉得碍眼。
丽龙主不知道他这搭襟又在闹别扭,他已经对路峥这淡淡的性子习惯了。
外地人,都是含蓄的。
而今天,也是他格外开心的日子。
毕竟,“我现在应该可以在白天出门去看看了吧?”
小神子的话饱含着期待。
路峥一个外地人十足肯定道:“当然可以。”
不再拥有贞洁的丽龙主的确可以白天堂而皇之出门了,但阿祖叫他养好身体再往外面四处乱逛。
养好身体这四个字对苏和来说相当难把握,毕竟他本来就没事,也不知道,这样‘被开门’的下场要歇多久才好。
他虚心向路峥请教,路峥让他在家待个三四天再说出门的事情。
“这么久?”丽龙主从前三年都忍耐了,可如今的三天叫他挨的抓心挠肝。
“很快了。”路峥已经快成为苏和这处的常客了,他若是不来,周围所有人看他都犹如负心汉薄情郎。
而就算不是那样的目光,也多是守着看热闹的,如林双之辈。
路教授嫌烦,到苏和这里躲清闲。
“顿沙和我说,外面的人都知道这件事了,真好。”丽龙主眼睛弯弯,从心底觉得路峥这个外地人聪明。
虽然,整个丽龙人都知道且信以为真,顿沙这个传话筒的功劳远大于路教授。
但这不妨碍苏和对他这个搭襟的智慧,深感钦佩。
丽龙主如今也想通了,就当这是个暂时的,善意的谎言。
更甚至,可以不把它当成谎言。
毕竟路峥迟早有一天要离开的,等他离开后,自己肯定还会有新的搭襟。
到时候和新的搭襟做了这种事,不也会失去贞洁吗?
丽龙主的贞洁是不会一辈子都留在身上的,路峥不要,也会有其他人要。
现在不过是提前行使以后的一点点小权利。
“这样一想,我每天向阿图卢献晨礼的时候,就不觉得有愧疚了。”掩耳盗铃且理直气壮的丽龙主为自己的‘小聪明’沾沾自喜。
负罪感是什么?直接烟消云散好不好!
坐在一旁手写教案文件的路教授闻言动作一顿,继而薄唇抿紧,显然被苏和扔到头顶的绿色炸弹气的不轻。
苏和之前还理直气壮地强调‘这里是丽龙地盘,你该喜欢我才是’,现在就对着路峥直接畅想他走之后的未来了。
路教授暗沉沉的眼睛盯着面前一边看小说一边剥香蕉的丽龙主,发自内心道:“你当着我的面说这种事情?”
这合适吗?
懵懂的丽龙主刚剥好一根香蕉,闻言有点不敢往自己嘴里放了,眼神慌乱,讷讷地问:“我说了什么不该说的事情吗?”
神子的眼神清澈的像是毕业答辩时的本科生。
路教授:“算了,没事。”
“你不高兴了?”丽龙主把香蕉递到了气氛不太好的搭襟唇边,“给你吃香蕉。”
“没有,我不吃。”路峥不太喜欢吃甜的东西。
丽龙主弯起眼睛,用哄小朋友的语气跟搭襟讲话,“吃嘛,从镇子上买来的,可甜了,你快尝一口嘛,你要是不吃,那就是还在不高兴?”
听到这话,路教授更不想吃了。
第26章 新电视机
英俊而深沉的搭襟明显不愿意配合, 举着香蕉投食的丽龙主不敢再捉弄他,悄悄把剥好的白嫩香蕉拿回来,准备放回自己嘴里。
丽龙主其实也没想真喂给路峥, 他只是开玩笑, 想缓和一下他搭襟那原本英俊却总板着脸的严肃面孔, 让那上面的表情丰富多彩一些。
但现在,他好像把路峥搞的更僵硬了。
丽龙主心底叹气。
好嘛, 可能自己的举动, 又叫这个含蓄的外地人接受不了了。
于是那白胖的香蕉即将被丽龙主调转方向的腕子送进嘴里, 一直沉默寡言的路教授却突然截住了他的手腕,转向自己,轻轻咬了一口。
这一口,叫丽龙主惊讶的睁圆了眼睛, 继而脸上盛开清浅的笑意。
丽龙主对他搭襟的回应相当满意。
思维转换极快的路峥决定不因为这点小事和小神子置气。
好在苏和这样的想法是当着自己的面说出来的, 而这种话,他也只能在自己面前讲。
毕竟他们是唯一知道彼此谎言的关系, 这样一想, 不仅不值得生气, 甚至路峥觉得自己该往开处想。
这才心软吃那一口香蕉。
竼州当地水果品种、产量丰盛, 气候、地形双重作用下,各种当季水果从口感到味道都不输热带国家的进口水果品质, 甚至品质更胜一筹。
路教授将那香蕉吃到嘴里,才发觉事情有点不妙, 面上出现一瞬的凝滞。
丽龙主高高兴兴地问他的搭襟:“好吃吗?”
被甜到怀疑人生的路教授:“……还好。”
路峥这人, 从小就不嗜甜, 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没有什么理由。
当初在国外留学时, 同门在加班时点的都是快餐派,路峥也不愿意尝一口,任何含糖量超标的食物,都是他敬而远之的东西。
就连在野外吃补充体能的食物,也只会选择80%纯度往上的黑巧。
不常吃甜的人对甜味就极度敏感,一小口成熟饱满的甜美香蕉,对路峥的冲击就相当于不吃香菜的人被迫吃一碗凉拌香菜,不爱薄荷的人闷一口提神醒脑的薄荷精油。
路峥的眉头都要不受控制地拧到一处去了。
“那这个给你吃吧!”大方的丽龙主当搭襟喜欢,立马把手里剥好的香蕉递过去,准备再去外面拿一根给自己。
路峥面露难色。
这一根可以用肥美雄壮来形容的丽龙香蕉,赶上路教授这半年吃过的所有糖了。
“我们一人吃一半吧。”路教授商量着开口,从中间分开正好。
“不用啦,香蕉还有很多,顿沙拿回来了一大把,我们一人吃三个都没问题,你不用想着少吃点、让给我的。”
丽龙主笑眯眯的,脑补他搭襟在这里不好意思,腼腆地跟他推让香蕉呢。
他听顿沙说,有些搭襟会不好意思在伴侣面前吃东西,总想着吃少些,显得秀气。
但这招放在路峥身上是真的不好使。
丽龙主的眼神还是好的,就他搭襟这么壮的一个人,吃他八根香蕉,他都觉得正常。
并不想吃八根香蕉的路教授:……
“我其实不怎么喜欢吃香蕉,太甜了。”
“你不喜欢吃香蕉?”那这香蕉刚刚都要进丽龙主的嘴里了,干嘛还要把人家的手扽过去自己吃。
丽龙主还当路峥喜欢香蕉喜欢的紧。
“那你为什么要吃?”
“……想尝尝。”也不知道是谁说的‘不吃就是你不高兴了’。
“那给我吃吧。”兜兜转转,那根香蕉还是进了丽龙主的肚子,当然,也有一小部分在路教授的肚子里。
路峥本想把顶端他咬过的地方切掉,但没来得及说,小神子就已经把香蕉的头顶啃掉了,他似乎压根不嫌弃这根香蕉被路峥吃过一嘴。
打扫搭襟的剩饭,是丽龙男人该做的事情,总不能浪费粮食。
丽龙主坦坦荡荡的行为又有那么一点超过了路教授心里那根敏感而保守的弦。
谁叫他就是个含蓄的人。
苏和被香蕉堵住了嘴,屋子里瞬间安静起来。
路峥垂下的眼睑定格在眼前公正的教案文件上,却无心再写一个字,耳边全是苏和嗷呜一口香蕉,高高兴兴咀嚼的声音。
这下,路教授脑子里装的也不是学期中的教学考核目标,而是那小神子吃东西的时候总塞的一侧腮帮子鼓鼓囔囔,像是刚装满一边颊袋的仓鼠模样。
苏和总是这样吃东西,不够斯文,也不一口一口地细嚼慢咽,但这种吃相也不显得粗鲁,反而可爱。
丧失全部专注力的路峥最终拍下笔,目光在屋里搜寻一番,注意到角落那台像是装饰一样默默无闻的电视机——这应当是他在丽龙主的木屋里,发现的唯一一台娱乐属性的电器。
就是上面落了一层薄薄的灰,像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打开过,而路峥也没见过小神子当着他的面看电视。
“你平时都不看电视吗?”
脸颊鼓鼓的丽龙主抬头,吞下嘴里的水果才道:“以前会看。”
但这一阵,电视机不是坏掉了,而且路峥在他这里勤奋地写教案,他陪着一起看书才显得相配。
“是我在这里打扰你了吗?”路峥低头合上自己的文件,“你如果想干什么,不用顾忌我的存在。”
毕竟路峥才是那个借地方躲清闲的人。
和丽龙主一起骗人的路教授忽视了他两个学生的八卦能力。
丽龙当地人对于路峥多是和善的、亲近的,可能是出于对丽龙主的爱屋及乌,对路峥的热情比之前更甚。
但他两个学生就不如丽龙人单纯质朴了,一天天瞧着的路峥的眼神盛满了基情,都不用猜就知道他们在背地里讲些什么乱七八糟的。
丽龙的房子总是不太隔音的,路峥撞见好几次这两个‘不孝子’连同卡旭一起,甚至还有他的导游吉木,杜撰歪曲真相。
导师的私生活并不值得关心,但是单身多年的老处男导师的私生活还是值得八卦一下的。
林双和赵徐之去年刚刚入学的时候,好一阵都觉得私生活为0,清心寡欲的路峥疑似是个守寡鳏夫,也像是小说和影视里那种死了爱人,在沉默中逐渐走向灭亡的极端纯爱战神。
后来听别的老师八卦,才知道他们路导儿是个妥妥的黄金单身汉。
就连他们学院院长都想把女儿介绍给路峥,只是人家只是对爱情和婚姻没兴趣。
现在看来,也不是没兴趣。
他们可都听说了,他们导儿把人家小漂亮的脖子啃的像是挨了打,那得多激烈?
老处男,果然可怕。
“没有,不是因为你在这里才不看的,是它坏了,已经坏很久了。”丽龙主歪歪头。
虽然如果路峥不在,平日这种时候,他应该是在听广播,或者跟顿沙聊聊寨子里谁家的八卦,再或者躺在床上闭目养神。
总之,不会把他已经看过一遍,记得其中内容的书翻出来再看一遍,装的乖巧又好学。
“坏了?那为什么不修?”
“是外面的信号接收器坏了,东西太旧了,没人愿意来修,应该很难修吧。”这样的话题丽龙主和普尔萨有过交流,再和路峥讲的时候,对答如流。
“不愿意修?”
路峥在顿沙的指引下到木楼的背面看了一眼,才知道苏和说的接收器是什么,是几乎要再往前数个十几年,农村地区常见的电视信号接收锅。
这东西之所以叫锅,是因为长得真的很像一口朝天的铁锅。
已经进入二十一世纪,信号锅这种古老的设备都被更新迭代的连渣都不剩了,也不能怪通讯商不愿意修。
几乎家家户户都有无线网,也家家户户都有机顶盒,电视哪里还需要这种需要人为调整信号接收天线才能勉强显示画面的陈旧设备。
丽龙主毛茸茸的脑袋从窗边探出来,他顶着阳光,笑吟吟地和下面的路峥打招呼,“怎么样,可以修吗?”
“……”虽然路教授不想承认,但这种东西,他的确也不会修。
顿沙及时安慰他,“没关系的路教授,就连镇子上的通讯商都不会修呢,这东西太老了,比丽龙主的年纪都大。”
“为什么不换一个?”
“因为麻烦,也因为——”丽龙主没钱。
算是被整个丽龙供养的丽龙主自小吃穿不愁,甚至过的是相当优渥的日子,顿顿都有肉有菜,想要的东西只要他提,总能拿到手。
但是,丽龙主是个不爱提要求、也没什么攀比心,凑活度日就可以的性子。
他不到镇子上去,没见过什么繁华,也没什么物欲,钱这种东西对他而言,也没用,因而手里一点票子都没有。
平时还好,花用都是部落里出,绝不会缺了他什么,可等到什么东西坏了,就显得有些局促了,尤其是电视这种大件家电。
丽龙主不想给阿祖添麻烦,他不看电视也不会怎样,那不是还有收音机吗?
路峥抿唇,再度回到木楼,看着蹦蹦跳跳到他跟前的小神子,思量片刻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坦诚道:“我不会,我找人来给你修。”
“真的?可是镇子上的人都不愿意来修——”
“那就让他们愿意。”路峥这话说的一点都不符合一个老师的人设,但他一向说到做到。
远在京市公司总部对接工作,并和薄桉的特助交流工作心得的蒋宁,接到了他顶头上司的电话。
一个出色的二十四小时特助的首要任务,就是无论何时何地,无论在做什么,都要第一时间接通老板打来的电话,“路总,是我,蒋宁。”
蒋宁应该是这世上,对路峥行动路径最为了解的人,因为路峥那台手机上绑定了gps,无论路峥抵达哪里,蒋宁都能知晓,并且实时报告给关心儿子生死的薄董。
是的,路峥并不是年轻时候就用老人机,是他年轻时候差点‘死’在无人区,薄桉才不由分说要求路峥换成现在的手机。
作为路峥特助的蒋宁其实挺满意自己现在的工作现状,他的老板不常来公司,两人之间也不用碰面,但路总会和他在邮件上沟通工作。
他们两个都算是精益求精的人,业务上从未出过纰漏,配合的相当好。
至于路峥经常带着学生出去考察,偶尔还会遇上一些小意外,负责处理的蒋宁也相当临危不惧,毕竟,万幸他不需要跟着一起去。
这种时候也只需要他及时调动薄家的人脉以及钱财,第一时间,不惜人力物力财力,让他老板接下来的考察一路顺遂。
这次接到路峥的电话,蒋宁还以为路峥是带着学生在林地里遇到了什么问题,不过他们这里也早有预备。
在路峥进入雨林后,薄家的医疗团队就率先备上了雨林中几乎全部有毒生物的解毒血清;包括万一有谁被野猪冲撞进山崖下,到时候要出动的救护直升机,也已经预先停靠进竼州机场,随时可以出动。
但他的老板没要这些救命法宝,只是淡定吩咐让他找人送几件休闲服装,以及一台最新电视到他的坐标。
休闲服装?
电视机?
这在蒋宁上任以来的从业经历里,前所未闻的要求,很奇特。
毕竟路总从前也不是矫情地要在雨林里看电视、穿新衣服追求生活品质的性格。
不过良好的特助素养还是让蒋宁毫不犹疑道:“好的路总,我这就安排。等人员抵达前,我会提前告知您。”
等路峥挂断了电话。
蒋宁着手开始打电话解决路峥的需求。
在他对面的薄桉特助听到了些许内容,问:“路总还带着学生在外地?还没回京市吗?”
“是的,好像是野调课程遇到了一些状况,比预计回来的时间会晚一些。”蒋宁回道。
“那下月中旬前能回来吗?”薄桉特助明显是奉薄董之命来打听的,他笑的亲切:“薄董有意向让路总在董事会上多露一露脸,你知道的,薄董一直希望小路总回来。”
蒋宁点头,“我明白。”
但他明白有个屁用。
路峥是个固执的,要么一头沉浸在教书育人事业里,要么就是一头扎进世上某个植物多的犄角嘎达里。
他不愿意回来坐办公室,蒋宁能把他绑回来吗?
那必然不能。
大学里不外乎有社会上请聘来的、某行业的顶尖大佬做客讲师又或者挂个名誉教授的头衔,但无论如何,人家都不会像是路峥,家里企业放一边,真的全心全意留在学校当个教书匠。
路父对儿子和自己一样选择教书事业双手支持。
但薄董则希望儿子能够回来继承自己的事业,不要像他父亲那样随心所欲,也不要总是往那么危险的地方跑。
安全是薄桉对儿子唯一的要求。
不过,路峥之后到底要做什么,都是后话。
现如今,他正在苏和的木楼里,盯着人装电视机。
蒋宁的办事效率一向很快,路峥一通电话过去,下午,镇子上最大的通讯服务商就派人到寨子里来了。
一共来了四个工作人员,还从镇子上,不远万里抬来一台足有丽龙主之前那台破旧电视屏幕四个那么大的液晶电视,最新款,很贵,也是上面的要求。
在这之前,顿沙三催四请,才勉强来一个人瞧瞧。
通讯服务商网点的工作人员都不是傻子,他们清楚这住在林子里的都是些落后又守旧的人,说白了,这里的人没什么钱装他们的仪器、办最新的宽带套餐。
既然都不是目标用户,进山也麻烦,路更难走,肯定没人愿意到这地方做宣传和售后了。
只是今天是上面的领导打电话,叫他们带上最好的设备进山,动作麻利迅速些,不要让人久等。
磕磕绊绊的山路上,张威作为网点负责人,也是一百个不情愿。
他以为,这可能又是上面政府部门安排的什么扶贫活动,这么苦哈哈的去,也没多少提成可以拿到手,还要白搭些设备,就为点虚名。
到地方,张威发现这是之前用着老旧信号锅的古董房那户。但这次不再是两个小屁孩和他哔哔叭叭说一堆有的没的了,而换成了一个高大的成年男人,看脸是英俊斯文,看身板是活脱脱的不好惹。
路峥这种身高体型,跨出丽龙,也是少有。
猛一见这么多陌生人涌进木楼,丽龙主还有点被侵占私人空间的窘迫。
丽龙主的木楼,那也不是什么外地人都能进来的。
他乖乖跟在搭襟屁股后面,扯着路峥的衬衣一角,看地上摆放的巨大电视。
好薄,好大,他从没见过这么新的电视机。
“先生,您是——”
“我姓路,我的需求应该有人跟你们说过了。”路峥对那台新电视机还算满意。
“可以修外面的信号仪吗?”丽龙主小小声问。
张威一听这个就头疼,他在电话里也和顿沙讲过许多次,于是不耐烦道:“那个修不了,现在都没人用那个了,说了好几次,让你们换一个新的,怎么就不听呢?”
“我们不修了,照通知你们的要求做,只要这台电视能正常使用,你们以后也能保证故障维修。”路峥拍拍苏和揪他衣服的爪子,“给你换一个新的,比之前那个用起来更容易。”
“可是我没钱换呀。”丽龙主倒是也不藏着自己的贫穷,他本来就没钱。
那么大一台电视,还有那些零零碎碎的仪器,看起来就要好多好多钱,但丽龙主的兜比脸蛋子还干净。
安装的人员一听这个,原本麻利干活的动作都有点迟缓。
这台电视是镇子上在售里最贵的,要是没钱装,他们就不拆封了。
路峥扶住苏和的肩膀,把他往母房带,不要耽误安装师傅干活,“没关系,你不用考虑这个。”
这是路峥叫人来装的,自然不会让苏和付钱。
张威一行都是从业多年的老人,没多久就铺好了网线,连上了新电视,同时也收到了上级催促办事的电话,听到他们已经做完,才夸了几句办事麻利。
意识到这屋子里一定有一个是让他们上级也不敢招惹的人物,连忙保证售后,有故障一定快速派人来修,就带着下属撤了。
顿沙怕下去的路不好走,还专程送他们去。
至于苏和,新电视花里胡哨的功能看的丽龙主眼花缭乱,像得了新玩具的小孩,盯着这能声控能上网的电视直接入迷了,眼睛亮晶晶的,里面只剩那台大大的电视机了。
路峥坐在他身边,看了看苏和的样子,大约知道这电视对方也是喜欢的。
喜欢就好。
丽龙主的搭襟送了一台电视机给他,还不是一般的电视,是最新款,好先进的,可以声控可以触屏的高级货。
这件事,靠传话筒顿沙,再一次传遍了丽龙寨子的大小角落,成为丽龙人最新的饭后闲谈。
就连远在河谷的普尔萨都知道了。
一天之中,在塔木族好不容易忙完正事的普尔萨收获了两个伤心的消息,一是苏和跟那个外地人滚了矮榻;二是他许诺给苏和换的电视机被那个外地人捷足先登。
“我不过是几天没来找你,”普尔萨俊俏的小麦脸庞,都要涨成猪肝色了,“你这地方又是多了了点什么新鲜东西?”
“普尔萨,你也是来看我的新电视机的吗?”丽龙主白嫩的脸上升起笑意。
丽龙主也不是故意气普尔萨,是这新电视机功能好先进,可以声控换台,还可以聊天对话。
有些阿姆和小孩儿听到顿沙讲的模样,都想瞅瞅丽龙主这新电视机,排着队来木楼里参观。
丽龙主的新电视,已经要成为丽龙寨子的新景点了。
他当几天不见的普尔萨也是奔这个新鲜物件来的。
第27章 利用
生在河谷, 祖产一片草场,养育着无数牛羊马匹的普尔萨不是缺钱的主。
他也不像生活在雨林寨子里极少去镇子上、可以说是没见过世面的丽龙人,当然不是奔着一台智能电视的热闹来的。
但苏和煞有介事地向他提起这台电视的话语精准踩中普尔萨愤愤不平的雷点, 他毛了。
“我说送你你不收, 那个外地人给你买的电视, 你就肯收了?”
普尔萨瞧那台电视的眼珠直冒火,就像是在看那个外地仇人。
塔木族的二世祖如今心中又悔又恨, 早知道苏和会因为一台破电视笑成这样, 他一早就掏钱买了新的。
不过是长久以来的相处叫普尔萨自认为相当了解苏和, 苏和不是那种能坦荡接受一份贵重礼物的性格。
所以普尔萨才迟迟没有实质性的动作。原想借着运动会的由头,送苏和一台新的,现在却叫一个外地人抢了机会。
这简直叫塔木族的二世祖窝火。
眼前苏和笑眯眯地坦荡接受这一切,反倒显得那个外地人对他而言不一般, 不是外人的关系, 而是极亲近毫无芥蒂的关系,所以那个外地人送的贵重物品, 他倒是不避嫌地笑纳了。
听到普尔萨的话, 丽龙主脸上的笑淡了些, 他不明白朋友这突如其来的火气, 眨眨眼小声道:“我没有让他给我买。”
他搭襟说不是买的,是恰好有认识的人, 从前又欠过他的人情,正好能够送一台电视机来。
丽龙主的的确确没见到路峥拿出钞票来付账, 路教授又生了一张说地球是方的都显得有真凭实据的脸, 丽龙主天真, 自然信以为真。
不过丽龙主还是打心眼里感谢路峥,如果不是路峥, 他的电视机现在还是破破烂烂的。
这些天,丽龙主也在想,怎么才能回报路峥对他的好。
他可以带着路峥和学生们到林子深处去找望天木,不止望天木,路峥想见的植物,他都可以帮路峥在林子里找到。
又或者他们还需要什么草药,他也可以想想办法去弄来,总之,他不会白白接受路峥好意,他会回报的。
普尔萨伸出手指点了点苏和的额头,“他说没有付钱,你就相信了?这么好的电视机,不付钱怎么可能有人给你?他是在骗你。”
“真的?”丽龙主双目圆睁,真被普尔萨唬到了。
有些阿姆来看过后,说这电视机一定是不便宜的,或许都赶上一头牛犊子的价格了,丽龙主是不舍得自己的搭襟这样破费。
“这电视那么贵——”丽龙主不笑了,脸上挂起一个愁字。
见因为自己几句话,苏和的小脸没了欢喜只剩下郁闷,普尔萨也不畅快了,他是想撕烂那个外地人的伞,而不是想叫苏和觉得愧疚和不安。
更何况,“他是你的搭襟,给你买什么东西,不都是理所应当的?你不要觉得不好意思!更何况那个外地人,以后走了就不会再回来了,这样说虽然不好,但他在这里时,你就该利用他,榨干他所有的价值。”
“他是我的搭襟,又不是我爹。”丽龙主抿唇。
他的亲爹都没在他成为丽龙主的时候出现并送他牛犊子那般金贵的礼物,而他却从路峥那里收到了暖和的充电冲锋衣,和那昂贵的、到现在他都没用明白的电视机。
苏和不觉得这份给予是理所应当的,他感谢路峥,可到现在都还没有什么拿得出手东西给路峥做回礼,已经够不好意思,这样下去,他亏欠路峥的就太多了。
‘做恶人’的普尔萨实在是看不得苏和那副别人对他好一点点就感激到无以为报的模样。
在他看来,那外地人能成为丽龙主头一个搭襟,已经是占了这世界上最大的便宜,背地里偷着乐去吧。
等轮到他和苏和做搭襟时,别说这区区的电视机了,他会把苏和所有需要的东西都买来,苏和值得这世上所有好东西。
至于现在,“你别想那么多了,他给你你就收着,那是他自己乐意的。现在你这屋子有网络了,那我送你一个手机,怎么样?你也学着去上上网——”
“你不要送我,我不要,”丽龙主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一般叫起来,他已经欠了路峥的,再欠普尔萨的还怎么活,“我不需要那些!”
普尔萨:……
他就知道会是这样!
凭什么那个外地人给的能要,他给的就不成?
该死!
从普尔萨那得知这台电视要好大一笔钱,丽龙主坐不住了,他准备去找路峥问问清楚,如果真的要那么大一笔钱,或许可以退掉,他不看电视也一样过日子的。
今天已经是丽龙主需要在木楼里佯装‘静养’恢复期的最后一天了,他可以光明正大在有太阳的时候离开木楼。
但这种自由仅限于丽龙的林子与寨子,想要离开丽龙地盘,还不太可能,要求阿祖点头。
一时半会,苏和想要去镇子上赶大集的愿望是有点难以实现的,不过苏和不气馁,有一就有二,他都能堂堂正正站在寨子里了,下山去外面逛一逛,应该也不是难事。
阿祖会怜爱地答应他的。
普尔萨一听苏和真要扬眉吐气的出门了,心里最后那点期望也化为飞灰,“你真的就和他——你们两个,谁是下面那个?”
“下面?”丽龙主转了转眼睛,“你是说谁被开门吗?”
“对!”
“当然是我。”丽龙主自豪地拍了拍自己的小胸脯,“我们丽龙男人,是不会叫自己的搭襟吃亏受痛的——”
“所以你就当吃苦受痛的那个了!?”普尔萨一口血梗在喉头,他不知道苏和这是在得意什么。
他是塔木人,情爱观和丽龙人还是有不同之处的,至少在床上的位置,塔木男人绝不能屈下,和苏和这种怕搭襟痛所以自己来痛的高尚想法,简直南辕北辙。
更何况,苏和也不看看那外地人的身板像小山似的厚实哪里是会怕痛的样子?
普尔萨又醋又心痛,仔仔细细打量苏和,在他脖颈上发现了一些已经散开的青紫淤痕,更加心疼了,“苏和,你叫我说你什么好?!你——你——”
“普尔萨,这还是白天!”丽龙主眼睛睁圆,好大的胆子,怎么敢在白天直呼他大名的,万一走出门就倒霉怎么办?
“白天又怎么了,我又不是你们丽龙人!这些规矩,对我不顶用!”普尔萨气急败坏一拍桌子,桌面上窄小的茶杯被他大幅度的动作掀翻,里面的热茶泼了他一手,当即就烫红了。
普尔萨龇牙咧嘴,简直就是现世报。
丽龙主扭身去找烫伤膏,说:“我刚说什么来着,会倒霉的,入乡随俗知不知道?路峥都比你懂事。”
普尔萨更疼了。
“你总提那个外地人,他怎么不在这里陪着你?”按理说,成为搭襟关系后,另一方要是愿意,也可以长居丽龙主的木楼。
尤其那还是个外地人,在寨子里又没有自己的家人和居所,住进丽龙主这里,也是理所当然。
这件事,苏和倒是跟一直来他这里避风头写教案的路峥商量过,但被拒绝了。
路教授觉得卡旭家没什么不好的,他还付了房费。
但最近,是不怎么好了。
首先是他的两个学生,是越来越不把他这个导师放在眼里了,现在都敢跟吉木一伙地开路峥玩笑,打听路峥和苏和之间的种种小故事了。
哪怕路峥的嘴比蚌壳还严,他们依旧从路峥让蒋宁派人送来的休闲服和那一台电视机,脑补了无数个缠绵悱恻的爱情同人文。
林双在背地里和赵徐之探讨:“你看咱们导儿,之前同床共枕表现得像个贞洁烈男一样,这才几天,就彻彻底底入乡随俗了。”
“路导儿也就是普通男人。”之前还坚定站在路教授这边的赵徐之如今也相信了‘男人的劣根性’,反正从那天路峥对他不想喝草药汤的求救避而不见起,赵徐之的心就死了。
赵徐之是愈来愈觉得他们导儿就是纣王,那丽龙主就是妲己。
“纣王妲己也好,周幽王褒姒也罢,咱们导儿忙着谈恋爱,就没空管咱俩了,这不挺好?”
林双一边躺在矮榻上晒从窗子落进来的太阳,一边悠哉悠哉地啃水果,这些日子他义父忙着在那小漂亮的房子里进进出出,他和赵徐之就处于放羊度假的状态。
丽龙的风景很美,空气也清新,饭和水果也好吃的很,有喧嚣城市没有的闲散和舒适,简直是再好不过的度假胜地。
林双玩的挺开心,甚至已经提前开始练习他报名运动会的立定跳远。
这两个植物系的研究生已经完全忘记他们最开始进入这片山林是为了什么了。
总之,现在的目标,是参加运动会赢得大奖的最新款手机,以及享受雨林风光,吃好喝好玩好。
赵徐之也在林双的撺掇下报了个擅长的短跑。
这两件事路峥都清楚,按理说,他应该严厉制止两个学生胡闹的行径,这样只会把原本的考察无限往后拖延,耽误太多进度。
但他却默许了。
大概不止林双他们有留在这里的念头,路峥也有。
路峥今天没在白天到丽龙主的木楼去,是因为学校有临时的事情需要处理,他和院长打了几个电话沟通,对方希望他这个月去冀城参加论坛研讨会,言辞恳切,态度真诚。
“路教授,你和刘教授是咱们学校植物学的两员大将啊,这次交流,你们两个是一定得去一个啊,但是刘教授这边,你也知道,他上年纪了,冀城这一路舟车劳顿……”
路峥从前在国外读博士期间就极有名气,农林大学用高薪和职称把他聘请来,不单单是为了教育资源,还为了脸面。
想着一把路峥放出去,那就是他们农林大学的金字招牌,是他们在植物学这一领域说话硬气的源头,是数不清研究生、博士生往他们这跑的诱饵。
不过,这都是生科院院长在聘请路峥前的美好畅想,真正把这尊大佛请到自家地盘上,才发现路峥是个什么样的‘懒汉’。
别说直接开大课题增加博士生名额了,路峥就连每年的基本学术指标都在勉强用当年博士成果凑数。
这就是请进家门的大佛,只有供着的份。
但因为这尊大佛的自己出资组建的实验室,是整个农林大学最先进的实验区,就冲这几个亿的投资,院长对路峥也始终是和颜悦色的。
“这次院里决定让你去,为咱们学校增光添彩,也是为你自己多一些经验和理论上的先进心得。”
“张院长,我去不了。”路峥不为所动,“暑假之前我就像学院里报备过,这个假期会带着学生出野外,做植物分类的课题研讨。”
“我知道,可你那个野调不是说最长半个月就会结束吗?这都已经小十来天了,你还没带着他俩回来?”
张院长很不想拆穿路峥每次就是借着野调的由头,带着他手底下那俩卧龙凤雏,仗着实验室资金充足,天南海北的跑。
说是野调,跟旅游也差不到哪去。
就这一伙师徒,已经让生院其他实验室种菜搞生化的学生都看红眼了。
“还没。”路峥也不心亏,“学生还没掌握要领,所以我觉得有必要加长课时。”
这也不是路教授污蔑那两个研究生,就现在,如果路峥翻出刚进山那一阵搜集的各种草本灌木特写让林双和赵徐之分辨,他俩估计连屁都讲不出来一个。
早就在丽龙潇洒悠闲的日子里忘光了。
电话里的张院长一时语塞,只能继续磨蹭劝说,试图让路峥回心转意,“这次机会相当宝贵啊,国内外很多优秀人士都会到场……”
路峥打断他的车轱辘话:“张院长,上次您跟我提起,希望圣瑞集团在下次秋招的时候到学校露面,这点我会考虑和集团对接,尽量让学校的优秀学生获得实习的机会,怎么样?”
圣瑞集团,是海外上市的顶尖生化医药集团,市值有一串林双数不清的零。同时,路峥在当老师之前任圣瑞集团亚太地区执行ceo,这是薄家的祖产,路峥是年轻一辈里最有机会的继承人。
张院长的话头一下就被这事吸引住,“真的?”
农林大学除了少数几个专业属于顶尖,整体上只能算是个末流的122。
圣瑞集团基本只会出席高精尖院校招聘会,就算去一般的院校,大多也只走个过场,很少会聘用研究生和本科生,它们大部分研究岗只面向博士生和海归。
这样的公司一旦出现在农林大学,那也是业内一种风向带动,学校说出去脸上也有光,如果真有能被应聘上的学生,那保准就成就业部门老师以后往外吹的牛人了。
“可以考虑,但这个研讨会——”
“你实在是赶不回来,也没关系,我再去联系一下刘教授就是了。”张院长一向是个好说话又通情理的人,“你这也是重视学生教育成果嘛!”
“好,麻烦您了。”
“这有什么麻烦。”
顺利推掉研讨会的路教授擒着手机松了口气,一扭身,却对上了从卡旭家门口旱厕出来的赵徐之,瞧那表情,应该是什么都听到了。
赵徐之这人和林双那号擅长找补的戏精不同,他就像一头直肠子的牛,想到什么说什么,想到什么脸上表现出什么。
眼下,赵徐之耿介又正气的脸上,是一种身为人臣看昏君美色误国的哀愁。
林双哥说的果然不错,他们导儿,就是乐不思蜀了,就是要带着他们俩一起入赘在丽龙了。
“赵徐之,你有什么要说的?”直说,不要在这里表演欲言又止。
“导儿,我知道这都是您的私事,我们也不好说什么。”赵徐之抿唇,哼哧了半天:“但我还是要说,咱们迟早是要走的,对吧?您不会留在这里的,对吧?”
说这话的时候,赵徐之觉得自己好像在劝路峥抛妻弃子,实在对不起那年纪轻轻的丽龙主。
但他作为一个研究生,也真无法接受自己的研究生导师抛弃项目和学生入赘在雨林里,他可还要顺利毕业的呀。
“当然。”路峥简短的两个字给了赵徐之莫大的安全感,这小伙脸上的忧愁一扫而空。
正当赵徐之心满意足地往屋里走时,路峥淡淡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你通知林双,你们两个的实践报告和六月份的文献阅读笔记,明天中午之前交给我。”
赵徐之:?莫
被赵徐之通知的林双翻身坐起:“赵徐之!你又怎么惹到导儿了啊!”
林双奔出去想求情,让路峥高抬贵手不要玩这阴损收作业的一套,结果卡旭家的院子里已经没了路峥的身影。
丽龙主他搭襟去找丽龙主了。
路峥到时,顿沙正在院子里带小孩。
丽龙族的阿姆们今天都去镇子上赶大集了,因而孩子都托付个苏和跟顿沙照顾着。
普尔萨一来木楼,就嫌小孩子们吵闹,耽误他跟苏和说悄悄话,都给撵出来了。
顿沙一边抱着一个小婴儿,还要看院子里玩老鹰抓小鸡的大孩子注意点别摔倒,而这些小崽子大多不是听他话的主,顿沙是没有丽龙主有威严的。
被折磨的苦不堪言的顿沙见到路峥像是见到了救星,呼救道:“路教授,您赶紧上去把那个塔木族的撵走吧!他可有闲工夫,在这里喝了好久的茶!”
等路峥撵走普尔萨,就速速叫丽龙主下来跟他一起奶孩子。
第28章 孩子阿爸
路峥和普尔萨只有几面之缘, 不过这并不妨碍已经意识到普尔萨究竟是个什么样子存在的路教授产生一点危机感。
从某些角度来看,普尔萨和苏和之间有相近的文化和传统,从小一起长大, 彼此互相了解。
如果不是当初路峥的泥猴外表足够‘惊艳’丽龙主的眼球, 今天有机会住进这木楼里的搭襟, 未必是路峥。
不过,路教授从不回头去看‘万一’、‘或许’、‘如果’等种种可能。
今天, 丽龙主明面上的搭襟是他, 在他离开之前, 也只有他。
怀揣这样的想法,路峥选择上楼去会会他那毛头小子情敌。
手忙脚乱哄着怀里找奶嘴的光屁股小孩的顿沙抬头一看,莫名觉得路教授今天上楼的伟岸背影显得格外有气场,活像是正宫去抓小三的气场。
普尔萨还浑然不知危机即将到来, 他和苏和的话题从电视机转到了运动会上。
得知苏和已经让顿沙偷偷提交了运动会的报名表, 普尔萨又惊又喜,“真的假的?你阿祖能叫你去吗?这运动会万一要到镇子上呢, 你可以下山?”
“不知道呢, 我还没跟阿祖讲, ”丽龙主眸子雪亮, 笃定阿祖对他的疼爱,“到时候求求阿祖好了, 她会答应我的。你要小心了,我肯定不会给你放水的, 我也要拿第一。”
普尔萨闻言笑起来, 他才不愁苦苏和一旦参加, 那自己射箭的冠军可能就岌岌可危了。
他由衷希望苏和能捧得奖杯,好好迈出这离开木楼的第一步, 去迎接新的生活。
“你的准头还在吗?我感觉你都已经很久没摸过弓了,如果想找回点手感,这段时间可要加强里练习——”普尔萨小时候和苏和一起拉弓骑马,不可否认,苏和在射箭确实比他强不少,“你要是想找作伴的,我陪你一起。”
“你说得对,我是得开始多练一练了。”苏和决心今晚就把压箱底的弓箭掏出来,“不过你就算了,你最近不是在忙吗?”
普尔萨最近的确忙,他们家的草场租给了运动会的组织方,要铺跑马的赛道和路障,家里那些牛羊牲畜都要换个地方圈。
不过这其实都是小事,真正的塔木族大事,是他们或许要迁出河谷了。
不是一家一户,而是整体,搬到镇子上去,和其他少数部落挤在一处,自此河谷的草场就只是草场,而不是塔木人的居所和故乡。
虽然普尔萨的阿爸还在考虑,没有最终拍板钉钉,毕竟要举族离开赖以生存的河谷并不是一件简单抉择的事情。
但普尔萨觉得,他们离开现在的河谷只是迟早的事情,就像多的是年轻人都离开族群的聚集地选择到镇子上、甚至是外地的大城市定居生活似的。
外面的世界都已经被锻造出钢筋铁骨,他们还留在绿木青山中像百年前一样依靠山水绿林生活,怎么可能长久?
普尔萨喜欢河谷,也喜欢外面的城市,无论他阿爸的决定是怎样的,他都能接受。
只是如果他真的搬到镇子上,再来见苏和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容易了,太远了。
“你怎么了?”丽龙主发觉普尔萨突然的沉默,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
回神的普尔萨一把擒住他的手腕,扯扯嘴角,嬉皮笑脸凑近,“没事,快让我看看你这细皮嫩肉的手,现在开始拉弓,肯定要磨一手的血泡,把你疼的像小时候一样嗷嗷哭怎么办?”
刚开始练习搭弓拉弦瞄准时,手心和手指指腹磨出血泡都是正常事。
血泡最好的处理方式是将里面的血水扎出来,留着上面薄薄一层皮,不要撕破,一撕破,那滋味怎一个酸楚可言,疼的从前小小年纪的苏和哭了好几回。
从前的糗事丽龙主也记得,不过,“没关系,我现在不怕疼了。”
路峥推门进来时,苏和的爪子还被普尔萨拉着,两人坐在矮榻上,言笑晏晏的样子,给路教授心上泼了一瓢醋,灼烧烘烤。
好在丽龙主仍牢记天大地大搭襟最大的规矩,当即撤回自己的手,冲路峥扑过去了,“你今天来的好晚,怎么,是你的学生又生病了吗?要我去看看他们吗?”
如果需要什么草药,也可以尽管说,他都会去帮路峥找到的。
小神子一扑过来,路教授眼里就没有他那位矮小的土豆子情敌了,他的全部心神都在丽龙主身上。
今天的丽龙主没梳头发,墨色的黑发尽是散着铺在脑后。
他背过身拉起路峥往矮榻走时,路教授看到了苏和脑后多了十来个细小的麻花辫,用花骨朵的卡子别着,色彩斑斓,应该是出自楼下几个小姑娘的手笔。
这世上哪有比丽龙主更合适编头发的换装娃娃供她们装点。
“这是?”路峥扫过脸上憋不住醋劲儿的普尔萨,轻轻开口,“你的朋友?”
“你不记得了?是普尔萨。”苏和还以为路峥对一头小辫子的普尔萨很有兴趣嘞。
路教授挨着苏和坐下,和普尔萨面面相觑,“普尔萨?”
“是嘞,我是丽龙主自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普尔萨,我们之前见过,在我夜里歇在他这处过夜时,早上走时,我还跟你打过招呼。”普尔萨皮笑肉不笑地勾起唇角,他看路峥这个外地人不顺眼至极。
不单单因为路峥抢走了属于他的位置,还因为这个外地人根本不够珍爱丽龙主,却还是占了苏和便宜。
长得是一副正人君子的样子,实际上也就是个狗男人。
“原来那是你,不好意思,没留意。”路峥从小没吃过飞醋,他又是个该成熟的年纪,心里再吃味,也不会和普尔萨一样傻哼哼表露在脸上。
这样掉价还跌份儿。
“没关系,我知道你有点岁数了,记性不大好,也正常,”普尔萨回去暗地里复盘了许多,发现他如今能赢过这外地人的唯一一点,那就是他正值新嫩的十九岁,“叔叔,你多大来着,四十?”
路教授:……
被普尔萨攻击到痛处的路教授眯起眼,他现在觉得,也没必要和这种没礼貌的幼稚小孩讲分寸和礼貌了。
作为叔叔就该狠狠教育他一下,让他知道一下长辈的年纪是不能随便开玩笑的。
可没等路峥开口,丽龙主先跳脚了,他蹙眉盯着塔木族的小子。“普尔萨,你今天眼睛出问题了吗?”
不然怎么就能把他英俊潇洒的搭襟看到四十岁去呢?
怀疑什么,都不能怀疑丽龙主挑选搭襟的眼神,路峥帅气着呢,一点都不显老。
普尔萨咬牙切齿,“哪里是我把他看老?是他本来就比你老,都大一轮去了!你也不介意——”
“没关系啊。”丽龙主本质是肤浅的,他并不在意路峥的年纪,只在意路峥的皮囊。
哪怕初见时路峥变成泥猴样子,那鼓囊囊的胸大肌和卓群的身高也是藏不住的呼之欲出,顺利吸引了丽龙主。
“他多帅呐。”丽龙主如是道。
说实在的,路峥从前真心不认为自己的皮囊是什么值得夸耀的东西,但这些话从苏和嘴里说出来的一瞬,却让路峥尤其庆幸自己还好是没有随了路父的长相。
待看清那塔木小土豆菜色的表情,路教授的唇角更少忍不住微微翘起。
他笑的不算明显,可在普尔萨紧盯他一举一动的眼里,已经足够嘚瑟。
塔木族的二世祖坐不下去了,他受够自打路峥出现之后,苏和的眼睛就一瞬都没看向过自己的现状。
还有那包庇、偏向的说辞,都像吃进胃里的酸枣似的,叫普尔萨的胸口酸涩胃袋翻腾。
更甚至,这短短片刻叫普尔萨无法笃定苏和对这个外地人也全无好感了。
因为丽龙主的眼睛里全是那个外地人。
这窒息的发现叫塔木族的二世祖霍然起身,“我走了。”看着那外地人‘小人得志’的样子,他待不下去了。
有这外地人和苏和的地方,就不能有他。
躲在丽龙主身后算什么本事,有种出来单挑——虽然从身板上来瞧,普尔萨可能也挑不过路峥。
“你快走吧,不送啦。”丽龙主摆摆手,和普尔萨做了告别。
下楼的塔木族把门摔的冲天响,一到院子里就挨了顿沙的打。
屋子里空了,路峥才开口询问丽龙主,“你们刚刚在聊什么?”
怎么聊着聊着,还能把手牵在一起?
丽龙主搓搓手,向搭襟解释:“在聊拉弓的事,我报名了运动会的弓箭竞赛。对了,你想不想看看我的弓?”
提起弓箭,路峥一直对小神子的运动技能点有些好奇。
卡旭在家总讲丽龙主能够百步穿杨,但路峥怀疑苏和的小胳膊能否拉开三十磅以上的弓。
路教授对于弓箭算不上精通,只是小时候学马术时,凑巧在同个俱乐部玩过国外猎弓和反曲弓。
拉动弓弦需要的不只是胳膊上的力量,而是整个上身的同力协作,如果姿势标准,几乎每一块肌肉和骨骼都在为上弦而运作蓄力。
总之,这不是一项轻松简单的运动。
丽龙主从自己堆放杂物的樟木箱子翻出了压箱底的宝贝,一把弓和五只黑羽箭,箭是明显的现代货,甚至是便宜货。
弓却浑身透露着岁月的古朴,形态上近似传统弓,但弓身又比传统弓稍长,弓体比猎弓稍圆,像是杂糅两者取其间。
很显然,它不是现代工艺下批量生产的碳纤维又或者塑木制弓。
一体弓身以竹子为底,榆木望把和弓稍,封尾和包皮是很明显的鹿角与牛皮,装饰外皮是蛇,漆黑凶悍过山风的腹部皮。
这把弓威风凛凛,被丽龙主捧在手上也生出一种凶悍,它不该出现在竞技场上,而该展示在博物馆里。
看着利落上弦的小神子,现代社会生活的路教授有点担心他会因为毁坏文物被抓起来。
“这把弓是谁给你的?”
“阿祖,好像是阿祖的阿祖传下来的,年头有些久了,但很好用。”
阿祖对于丽龙主从小生出的兴趣爱好也是尽全力支持,哪怕她实在是不喜欢塔木族的,却还是把传家宝掏出来给苏和带着,到塔木去学弓和马术。
生活在林子里的丽龙族从来不如河谷的塔木人擅长骑射,这是地域限制,也是天生的,可苏和格外争气,用这把丽龙祖上传下来的弓,给那群塔木小子打的落花流水,相当给阿祖争光了。
上好弓弦,丽龙主邀请搭襟,“要出去打打看吗?”
路峥看出他的跃跃欲试,点头,“好。”
只是一下楼丽龙主就叫玩捉迷藏的小姑娘围住了,大家都还等着继续编辫子,将丽龙主变成公主呢。
顿沙也终于见到了救星,把怀里换了尿布还在嗷嗷哭个不停的小崽子推进了丽龙主的怀里。
这小东西月份不大,已然会认人,缩进漂亮的丽龙主怀里,就渐渐停了哭声,甚至笑着吐了个泡泡,呵呵直乐。
“顿沙,我还要带路峥去射箭。”丽龙主抱着小婴儿手足无措,箭和箭筒还在背后背着呢。
“丽龙主,我还要去削洋芋丝,不然今天中午你要饿肚子吗?”顿沙一溜烟拎着筐洋芋跑远,“放心,再等一会,阿姆们就回来了,等她们领走这群小祖宗你再去射箭也不迟啊!”
期待雀跃的丽龙主皱皱脸,还是熟练地换了个抱孩子的动作,又跟围着他的小姑娘们好商好量,编头发可以,力气小些,不要把他薅成斑秃。
于是路峥只是一瞬没看住,苏和就被小孩淹没了。
在小孩堆里当孩子王的丽龙主看向搭襟的眼神有些歉意,想约会呢,也不成了。
“没关系,他们的阿姆们去哪里了?”
“阿姆们去赶集了,今天镇子上有集市。”初一,十五,都是赶大集的日子,大多数丽龙人家都会下山一口气采买回来大半个月的东西。
“孩子就交给你和顿沙?”
“嗯。”丽龙主这里是个不成型的托管所,早先家家户户年轻人多的时候,也不这样,只是现在跟丽龙主差不多大的一辈,大多都在外面上学或上班,很忙,也很少回来,更难帮家里带孩子。
“我小时候也是这样的,每天会有一个阿姆照顾我们一群阿姆不在的小孩。”丽龙主用口水巾给怀里的小小孩擦了擦嘴角。
他小时候生活在阿祖身边,但希泽莎年轻时极忙,忙着协调部落里各家各户的大小事仪,忙着和雨林里其他部落挣一亩三分地的利益,忙着跟其他部落一起对乡镇政府让他们搬出林地生活的要求发出抗议。
做不到天天陪在苏和的身边,但希泽莎仍旧会在落日前,赶到今天托付的人家,把苏和抱在怀里带回家。
如果有时幸运,碰到希泽莎到镇子上开会的日子,苏和还能拿到奥特曼或小汽车的小玩具,以及一把棒棒糖。
所以等待阿祖来接自己,是小小年纪的苏和一天之中最期待的事情,这件事不亚于十五岁后的他期待落日,现在的他期待路峥的到来。
“阿祖对你很好?”在路峥眼里,那位身板硬朗的老太太像是苏和的剥削者,他也以为,丽龙主跟威严的阿祖之间应当是臣服与被束缚的关系。
“对。”丽龙主毫不犹豫点头,希泽莎待他比她有血缘关系的子女孙辈还要好。
可能这份好有一部分是出发自希泽莎对于丽龙信仰的崇敬,可苏和不去想这些,他只知道,自己该回报阿祖,不能让阿祖失望。
路峥静静看着丽龙主哄孩子的模样,几个小姑娘围坐在他身边,丽龙主绑了彩色小皮筋的脑袋上又被带上塑料皇冠,小姑娘们甚至想给他染指甲。
苏和无奈又苦恼的脸依旧漂亮的像是一幅被定格的画。
而路峥第一次感觉到,丽龙主真真切切属于这片绿林。
这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都不会如丽龙一般得天独厚,孕育出苏和这样的存在。
岁月静好中,路峥的腿被一个小男孩用塑料剑戳了戳,“阿达。”
“嗯?”
丽龙主道:“他叫你哥哥。”
为年龄有一瞬不满的路教授和颜悦色,“怎么了?”
“你好高,能不能带我们玩丢飞机。”
“什么飞机?”路峥不明所以,是要他弄一架飞机来吗?
丽龙主解释:“是要你把他们举高高地,然后扔起来再接住。”
于是,想做局外人的路教授也被牵扯进了带孩子的角落。
足够高大的外地人将一个个丽龙小孩抛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把小孩子们吓的嗷嗷大叫,下来后又觉得好玩,还要再来一次。
这阿达比他们阿爸高大多了,扔的也高多了,好像都能碰到登云木的树梢了。
连编头发的丽龙主都直鼓掌,眼馋的很,也想叫路峥给他扔一把,不过在一群不满十岁的小屁孩面前,要端庄自持的丽龙主没好意思说出自己的念头。
只能眼巴巴地看着路峥拿出老师的架子,让乱成一团的孩子们排好队,一个个来,不要插队,也不要互相推搡。
极好的体力叫路教授成为了新任孩子王,那些小不点都很听话,哄孩子似乎也没有路峥原先想的那么难。
午后,采买完毕的阿姆们接二连三来接自家娃娃。
有孩子依旧没玩够,指着路峥,想把这哥哥带回家做自己的阿爸,把不能扔飞机的旧阿爸替换掉。
来接人的年轻阿姆一下瞪圆了眼,“你个小犊子,胡说什么呢?”
丽龙主笑眯眯地回道:“不行啦,他不能做你阿爸,因为他是我的搭襟,就算当阿爸,也只能当我孩子的阿爸啦。”
可惜丽龙主不会生,不然路峥看着,还真是个好爸爸的样子。
一旁‘扔飞机’扔了一上午都气定神闲的路教授默默解了颗衬衣扣子,心口有些闷热。
第29章 入赘的男人
下午吃过顿沙做的洋芋煎饼, 路峥总算有幸能见到丽龙主展示‘绝技’。
小神子少见地把头发梳了个高马尾,吊在脑后,随着他的动作晃来晃去, 兔子似的蹦蹦跶跶。
丽龙主拉着搭襟找了个树木稀疏的野径, 又找了个不高不矮的枯木桩子, 往上缠了个藤编的蒲团做靶,正中央的圆心不到他的拳头大, 比规范环靶要小许多。
不过雨林里, 也顾不得规范不规范了, 能找到个做靶的蒲团都已经是幸运。
传统弓没有搭箭台,更不如猎弓和复合弓有瞄准器,于是能不能瞄准靶心,全靠弓手自己把握感觉和眼神。
也是如此, 传统弓没有竞赛弓种所谓正确的拉弓搭箭顺序, 和严格的拉弓姿势,教丽龙主射箭的塔木族长曾说, 只要能射中, 没人管你先搭箭还是先拉弦。
“看好了。”丽龙主叮嘱自己的搭襟一定要瞧仔细。
“会不会太远了。”那靶离苏和将近四十米, 路教授怕苏和这第一箭半途夭折。
“放心。”丽龙主抬抬下巴, 准备赌上丽龙男人的尊严,给路峥开开眼。
他拉弓的姿势在路峥这个外行看来极其标准, 肌肉发力的位置准确,拉开将近三十五磅的弓弦也毫不费力。
那凶悍粗犷的弓在形貌昳丽的丽龙主手中张到极致, 拉出的弓弦几乎贴到了他白皙的面颊上, 稍有不慎, 就可能在放弦的时候绷到。
但苏和看起来太认真了,嘴角抿起, 透亮的眼睛里只剩下弦、箭尖、以及遥远的靶子。
路峥不敢出声打扰他,他以为苏和需要一点时间去瞄准。
可下一秒,丽龙主便松了弦,毫不犹豫。
他压根没有特意去瞄准靶心,也没有专程眯起眼,用偏瞄的方式去提高射箭的精准度,就像是从前一样,相信自己的眼神以及直觉,感觉到了就松手。
黑羽箭以一种超乎想象的速度冲了出去,带着离弦的哨声,呼啸穿过丛林中浓绿的野径,‘噗呲’一声,箭头没入藤编‘假靶子’的中心位置,尾羽还带着轻颤,倘若没有靶子,恐怕入木三分,拔也拔不出。
如果第一箭可以说是运气好,正中圆心,那么这第二支和第三支齐刷刷同中心的第一支箭并排当‘同桌’的模样,可以说是绝对的实力。
丽龙主放下弓,对自己的成绩相极满意。
这下他一点不担心太久没碰过弓箭而手生了,也不担心运动会上会出丑丢人了,甚至在搭襟面前卖弄成功后尾巴要翘到天上去了。
小小乡镇运动会,还能有比他射的还准的人出现吗?
不可能的。
这就是丽龙主的自信。
“你是跟谁学的弓?学了很久?”就连路峥一个门外汉都能看出苏和握弓时的的自如和射箭上的天资,这和师承关系不大,如果苏和更系统的学习,甚至可以去做专业的运动选手。
“和普尔萨的阿爸,塔木族的族长,两年多。”
塔木族的族长是个好玩弓箭、钻研骑术的,可能是传统影响,在塔木族有这样兴趣的人不少,男人们经常私下比较射箭骑术。
只是塔木族长家里三个儿子一个都没得到他的真传,当初苏和跟普尔萨一起学,不仅打败了普尔萨,还将塔木其余几个年龄差不多的男孩都比下去了。
射箭在苏和身上,就好像是被点亮的天赋技能一般,他甚至不用像普通人一般射上三五十支寻找手感。
这样好的苗子百年一遇,塔木族长甚至想把这丽龙小崽子留在身边教导,哪怕塔木丽龙彼此间算是对头、世世代代不对付,可惜才之情是藏不住的。
苏和是天赋型选手,认真系统地学一学,将来推出去既能弘扬传统弓道,还能给他们这小地方增光添彩,靠着拉弓射箭,他能把苏和送到镇子上、市里、甚至是省里去打比赛。
这不比窝在树林子里过日子好?
不过这件事当然没成,塔木族长当年并不知道年纪轻轻的苏和会是未来的丽龙主,丽龙的丽龙主一向要到十五岁成人时才公布。
他主动到林子里来找阿祖要人,差点被阿祖叫人捆进林子里喂蛇。
最终,苏和站出来说射箭只是他的兴趣,并不想将兴趣变作职业这种要强求的东西,塔木族长才一边念叨可惜,一边回去将不成器的普尔萨抽了一顿,放弃了这个念头。
他不放弃也没办法,塔木人同样信奉阿图卢,他知道丽龙主的意义。
抢夺丽龙主这种事,再往回倒退个八九十年,丽龙人放毒蛇来咬都是轻的,严重些,能够挑起两族斗争。
至于苏和那时候的话到底是违心还是真心,时至今日他自己也记不清了。
不过他从小就知道自己的职责究竟是什么,在摆在面前的种种人生选择中,他也一向清楚明白孰轻孰重。
守护绿林,守护自己的部落和山神阿图卢,是他的责任,也是义务。
路峥听的沉默,甚至在苏和扬起笑脸蹦过来要他也试试拉弓的时候,也依旧心情沉闷。
和塔木族长一样,路峥也觉得苏和能够凭借射箭拥有截然不同的生活。
那样未知的人生,怎么想也不会比作为丽龙主封闭、落后的十八岁差劲。
“等新的丽龙主选出来了,你有什么想做的吗?”
“我当然会把我所学的,全都教给她。”丽龙主去拔留在蒲团里的箭矢,闻言回答的毫不犹豫,这就是他下意识想到要做的事情。
“我说的不是你责任,而是你有没有想做的事情,你的梦想。”路峥提醒道。
什么都好,哪怕是自私一点的念头,路峥想知道苏和的愿望。
“我?”丽龙主收好手中的箭矢,冥思苦想,“去镇子上走走?我很久没有下过山了,恐怕连下山的路都要忘光了,我想下山看看!”
“就这么简单?”
“很简单吗?”丽龙主眨眼,“好像是有点……”可别的他也想不到了。
“没有,这很好。”路峥知道他不该以自己的眼界去审视苏和,他清楚苏和的局限以及固步自封,但这些都不是苏和的错。
在路教授眼里,说难听些,都是那该死的传统文化、该死的丽龙习俗、该死的神灵信仰的错。
路峥的眼神变得柔和,“如果有机会,我带你去镇子上。”
“真的吗?”丽龙主笑起来。
别的丽龙主的搭襟如何,他不知道,但他知道自己的搭襟是个很好很好的人。
接下来几天,丽龙主整日就是等路峥来,然后两个人一起去林子里又或者寨子里四处逛逛,偶尔还给丽龙主大显身手展示射箭天赋的机会。
丽龙的雨林也给了路教授一路随手拍下雨林中常见的蕨类、地衣苔藓,带回卡旭家,突击考试两个研究生的契机。
蕨类植物,大分类下的小分支其实长得都差不多,如金毛狗和狗脊两种,从图片看只有叶片质地和大小的细微不同,芒萁只看一条叶子也很容易和毛蕨混淆。
考生林双和赵徐之实在苦不堪言,已经对从小漂亮那回来的导师感到恐惧了。
约会就约会,可以不用惦记他们两个学术废物。
丽龙主倒是觉得这种时候的路峥很有意思也很可爱,一提起植物,路教授话就会多起来,他会耐心地告诉丽龙主这些植物的纲属种,叶脉叶茎叶序的独特之处,以及它们的生长周期和种子模样。
从前‘这个草’、‘那个草’在丽龙主眼里都只有俗称。再根据猪吃的、鸡鸭吃的、狗可以吃的、人吃了能治病的、活物吃了会拉肚子、翘辫子之类的具体功效进行区分。
但现在,只要是路峥提过名字的,他都认真记住了。
汲取新知的丽龙主这一阵在林子里玩的相当开心。
直到顿沙提醒他,要结婚的那对新人的请柬该送回去了,才让如孔雀一般在路峥眼前开屏的丽龙主升起危机感。
回屋里一翻,果然还有好几十张空白的,肯定是要加急赶工。
需要赶作业的,不止丽龙主,还有林双和赵徐之。
看文献、写报告,这俩是一件也没干,整天要么跟着卡旭招猫逗狗,要么就是躺着当度假的大爷,也没能应付成功路峥的突击考察,实在有愧师门。
要说路教授对他俩的水平不够心知肚明,那必然不可能,那两个学生什么样子,路峥清楚的很。
但这作业是必须要交的,编八卦的时候那嘴叭叭的,怎么写文献心得就不会了?
最终,林双求情求的嘴皮子都干巴,才得到路教授的宽恕,给他们延期一周,把之前一个月该补的都补回来。
卡旭阿姆看那俩愁眉苦脸的学生蛋都觉得可怜,“你们怎么想的,跟着老师出来旅游,这不自己找罪受啦。”
林双:……他是写作业快写疯了,但不是想死,谁会愿意跟着导师出来旅游?
吉木看热闹道:“他们可不是来旅游的,是来学习的。”
“学习?学什么啦?”这不一天天都在玩吗?
一语道破天机的卡旭阿姆叫两个研究生羞愧地低下头,不敢面对路峥的眼神。
不过卡旭阿姆一向是平等嘴人,这瞧见处理完学生还要处理工作的勤奋路教授,又来了新话头,“丽龙主他搭襟,你今儿又不出去了?”
什么工作能有伺候丽龙主重要。
怎么这外地人还看不清他是入赘的真相呢?
这次路教授没有避而不谈,“我下午就去找他。”
他知道这些天苏和也在忙正事,早早去了,也只是叫丽龙主写字时候分神,请柬都是有数的,没几张多余,写错了还麻烦。
卡旭阿姆这才对路峥稍微满意,“我这屋子,在寨子边边,丽龙主的木楼,在寨子紧里面,你这来回跑,是不是总不大方便?太远了点吧?”
“还好。”路峥腿脚灵光,身强体壮,走过去再走回来就当是有氧运动。
卡旭阿姆只好说再直白一些,“你最近都没有宿在丽龙主的木楼吧?”
这才几天,算算时间还是新婚期呢,这夜里就彻底不在一张矮榻上躺了,只在白天见面,夜里不见了,那还是搭襟的情分吗?
显然,丽龙主同路峥这一对彻彻底底的撒谎搭子压根没意识到,新婚的小夫妻之间都是何种黏糊的相处状态,以为一晚应付过去,就都万事大吉了,殊不知一举一动都叫阿姆们看在眼里。
如今相处的跟兄弟,又或者老夫老妻似的,毫不亲密,可不引人怀疑,连顿沙都已经许久没觉出自己该避嫌离远点的气氛了。
要知道,丽龙就这么屁大点地方,阿姆们饭后闲谈也没什么新鲜八卦可讲,最近就丽龙主的事,是头一号的吸引眼球,当然盯的紧了,也觉出些意外和不同寻常。
丽龙主他搭襟可太不主动了,天天都是张冰块脸,瞧着都不可亲。
闷头看外文文献的林双连连点头,觉得卡旭阿姆说的在理,他们导儿,着实是有点冷淡冷漠冷若冰霜,苦了小美人新婚后就“守寡”。
要是路峥能被卡旭阿姆念叨地住进丽龙主的木楼去,可就太好了,林双一定带着赵徐之八百里相送,不问归期。
话题中心人物路峥敲键盘的手微微停顿,还没想好怎么糊弄过去,只听卡旭阿姆又问:“你这么冷淡是为什么?难不成,是你跟丽龙主之间,有什么不方便的?还是有什么难言之隐?”
这问题叫低头品玫瑰茶的赵徐之一口喷了出来,呛出了猪叫,哼哧哼哧找林双讨要纸巾。
林双利索起身,拉上他没事找事的同门,冲面色逐渐冰封的路峥笑的谄媚,“导儿,我俩去院子里写,您慢聊。”
吉木觉得这话题不适合他一个外人听着,而路教授高低已经算是半个丽龙人了,于是抓起一把干果,也遛了。
母屋里只剩下关心路峥和丽龙主夜间生活健康的卡旭阿姆,以及少有会在肢体上呈现尴尬、一向脸比冰山厚的路教授。
卡旭阿姆关心路峥,本质上也是关心她们貌美又年轻的丽龙主,男人和男人之间并不像是男女之间那般阴阳调和水到渠成,下面那一方常常受苦受痛,一不小心还要落下病根。
本来阿祖还叫卡旭阿姆瞧着点路峥,倘若这个外地人食髓知味,也是得敲打敲打的。
丽龙主的小身板和这比丽龙屋檐还高的外地人可没得比,这种事情不能贪多。
谁知道这事又和阿祖预料的毫不相同。
路峥变成活和尚了。
是叫你不要贪多,那也不是叫你一夜后就相处的像是兄弟似的啊。
卡旭阿姆本想着等路峥自己提搬走的事情,现在还是轮到她主动提了。
“你虽然不会在这里久留,但在这儿的时候,你就是丽龙主独一个的搭襟,夫妻间过日子怎么过,你该知道吧?”卡旭阿姆开始点拨路峥,“你还得知道,如今的丽龙主也是少有的,你当从前哪个丽龙主都如他一样又聪明又乖巧脾气还好吗?”
瞧见路峥的眼神像是在说‘不是吗?’,卡旭阿姆直摇头,“当然不是,就我活到如今的岁数,见过少说七八位丽龙主,这脾气秉性都是不同的。”
“有的一选搭襟直接挑三四位相处,轮着叫人争风吃醋,不高兴了动辄打骂,你也不得还手;有的光明正大不学无术,只粗通些丽龙文,却连林子里的草都认不全。不做丽龙主后连自己都难养活;更有的为了个外地男人什么都不要了,该尽的职责,阿图卢面前发过的誓,都不作数了,这种就叫人瞧不起——”
“如今的丽龙主,是少有的好。”从样貌到性子,再到作为丽龙主的课业,苏和无不是完美的。
在对待搭襟的态度上,就算是从古至今雨林里所有的丽龙主排号,苏和也得是能拿个前几名的佼佼者。
路峥这个外地人,简直是老天爷的亲孙子,身在福中不知福。
“你这才照顾几天,就懈怠了,照从前的惯例,你这个搭襟是不是外地人,都得在木楼伺候到丽龙主怀上孩子才能走。”
路峥的表情凝固,充斥怀疑,“他可以……”
“你想什么呐,丽龙主如今是男娃,肯定是怀不上的,等你走后,阿祖应当会希望他找位女搭襟。”卡旭阿姆解释起来。
“为什么非要怀上孩子?”丽龙主的现任男搭襟抿唇。
“这哪有为什么,当然是丽龙主生下的孩子比一般孩子更可能成为下一代丽龙主,你当丽龙主是那么好找的,随便一家揪一个娃娃就是?没那么容易,要看运气,如果运气不好,丽龙主没有生下孩子,寨子里的娃娃们又都不是,你猜猜会怎样——”
“他会一直做丽龙主?”
“是,他会一直做丽龙主,直到出现能够接替他身份的孩子。”
卡旭阿姆口中漫长的等待,不是没有发生过,从前是真有这样可怜又倒霉的丽龙主。
路教授沉默了,他觉得以苏和如今的认知和那无形的责任感,真的会为这些规矩顺从地像只绵羊,而自己,没有资格去阻止他这样做。
“能跟我讲讲离开的那位丽龙主吗?”既然并不是所有丽龙主都有责任心,那么路峥希望苏和也可以活的自私一些。
“讲她?你想知道?”卡旭阿姆左右看看,没瞧见有偷听的人,才开口:“按理说,这件事在背后是不能嚼舌根的,她的离开,苦了阿祖,苦了如今的丽龙主,总之,整个寨子没人从这件事中沾到好处。”
讲一个背信弃义的人,对自身的气运而言,也是一种损伤。
“这是看在你是丽龙主他搭襟的份上,我告诉你,但你不要说出去,对任何人都不能讲,哪怕是丽龙主。去向阿图卢发誓。”
路峥照做,卡旭阿姆才示意他附耳过来。
“那位是如今丽龙主的母亲。”
“她跟着那个外地人走时,如今的丽龙主,才不到三岁。”
路峥原本平稳的心跳,因为这两句话,变得无序又唐突,“可他们不是带走了孩子吗?”路峥记得父亲提起过,他那位老同学的孩子和妻子都在身边。
“咦,你怎么知道的?确实是带走了一个孩子。”事情过去了十几年,但因为这事闹得实在是大,卡旭阿姆依旧记得清楚,“她生了两个,双胞胎,一个身体弱,动不动就生病,一个就是如今的丽龙主,健康的不得了,和那外地人逃走时,她们带走了那个病殃殃的孩子。”
“为什么不一起带走?”路峥的声音少有拔高,他意识到自己在愤怒,就因为苏和健康,就该被留下吗?
“那个外地人带走一个丽龙主还要带走第二个?那别说逃出去了,连命都要丢在山里,他们清楚的很。”
雨林是丽龙人的地盘,想要一个人走不出这片土地,有无数种办法。
而健康的苏和,就是留下来的筹码和祈求。
卡旭阿姆又絮絮叨叨许多,最终对路峥道:“这件事你可不要告诉丽龙主,会惹他伤心的。”整个部落都在阿祖的授意下,对这件旧事绝口不提。
就连卡旭阿姆都觉得,无论那个病弱的孩子如何要紧,那对夫妻在带走孩子后,也该回来看看留在林子里的苏和,这是为人父母应尽的义务。
可荒谬的是,过去了这么多年,久到苏和都不再对父母和自己的身世有所执念,他们都从未出现过。
——
丽龙寨子深处,在木楼里写请柬写到肩膀痛的丽龙主两眼发直。
已经习惯和路峥在这种时候出去玩的他感到今天的时间过得极端漫长且无聊。
分明他从前根本不会觉得在木楼里的生活没意思,可现在哪怕电视机嗡嗡作响,他还有诸多工作要做,他也觉得提不起半点兴趣。
丽龙主放下笔,伸手捏捏自己的脸,疼痛叫人清醒,好逸恶劳是不可取的,他得完成自己的任务。
从家里来的顿沙给丽龙主带了一把昨天他二阿姆去赶集买回来的零食果冻,“吃吧,歇歇再写,这两天肯定能写完,只要你不跑出去玩。”
“谢谢你,顿沙。”一点果冻,就让丽龙主高兴的满血复活。
不过他只吃了两颗,剩下的,他想留给路峥尝尝。
这果冻不太甜,搭襟应该也能接受。
“路教授今天什么时候来?”
“我约了他晚上再见。”
“那今天要我早点回去吗?”顿沙体贴极了,“正好,阿姆新绷的双人被也叫我拿来了,给你俩盖的。”
“他应该不会留下。”路峥每天都回卡旭家住,丽龙主已经习惯了。
顿沙显然也听了阿姆们唠叨,他看着白面皮的丽龙主,欲言又止,止又欲言,从裤兜里掏出了一个两个盒子,一个正方形,扁的,一个长方形,粗的,“这给你的,好好用,你不会用就给路教授,他肯定会用。”
丽龙主捡起来,“超薄避孕套,薄荷润滑剂?”
“你不要念出来啊!”顿沙直捂耳朵。
“为什么给我这个,我又用不到。”
“你怎么用不到?”
“我又不会怀孕。”至于润滑剂用在哪里,丽龙主不清楚,但他天真的以为,他不需要,“这些东西你还是拿回去吧。”
顿沙瞧着丽龙主认真的模样,一时间不知道说点什么好,他固执地把那两样东西塞到了丽龙主的被垛下。
这可是现代社会法宝,专给丽龙主这样的人用的。
日落后,为了消化卡旭阿姆所说的事情,来迟了一些的路峥对上打扫院子的顿沙,觉得对方看自己的眼神有些奇怪。
不过步履匆匆的路教授没空在意这些,他现在只有一件事情值得挂心,那就是苏和。
第30章 求婚
“你今天来的好晚。”外面的天都已经黑透了, 丽龙主还当路峥会赶在日落之前过来。
但也托路峥晚来这一会的功夫,无聊的丽龙主已经将欠人家的‘债’全都偿清。
写好的请柬在窗前铺了好大一片等待晾干,明天一早就能叫顿沙给那对即将领证的搭襟送回去。
身上清除负债的丽龙主如今一身轻松, 又有大把的时间跟路峥出门去荒废了。
“有些事情, 刚处理完。”路教授扯起谎来。
“好吧。”总算见到心心念念搭襟的丽龙主兜里装满了要留给路峥吃的果冻, 虽然话语间有些埋怨路峥的来迟,却还是第一时间将准备好的东西掏出来堆在路教授眼前, “喏, 这是顿沙给我的, 我尝了尝两个,感觉没有那么甜,都是给你留的。”
苏和语气里满是期待。
然而好心好意的小神子压根不知道,这样一捧他格外喜欢的亮晶晶果冻在路教授眼里是妥妥的垃圾食品。
甚至路峥在小时候都没吃过这种尽是明胶和阿斯巴甜的劣质混合物, 不健康, 不卫生。
也绝对不会有人荒唐到将这种廉价的东西献宝似的捧到路峥眼前,妄图讨他的欢心。
路峥从小就知道这世界不是公平的, 父母带给他的助力叫他一出生就赢过这世上许多人, 甚至他的起点已经走到了许多人穷极一生都到不了的终点。
常有人感慨命运不公, 天道无眼, 阴阳怪气像路峥这样没有烦恼的人为什么不能换他们来做一做。
这样嫉妒的发言,路峥从小到大听过无数次, 总有人羡慕他好命,总有人觉得他的人生一帆风顺, 已经没有值得苦恼的事情了。
诚然, 路峥自己也如此觉得, 他的确是没有常人所拥有的苦恼。
同样他也依旧觉得,这世上种种不公, 才是最公平的事情,极好的命运和出身,本身也是一种需要获取的资本,运气又何尝不是一种本事?
更何况,他天生享有的优势不是用来和跟他站在不同高度,甚至是比他低位许多的人做对比的,而是用来和他站在同一高度的人比拼和博弈的,通往更高层次的路,路峥也在走。
这样刻薄的理念证明,没有人会站在金字塔尖往下看。
只有站在山路中央的人,才会惴惴不安往下瞧,又满腹怨言往上看。
那生活在山底的人呢?
这样的人可能因为种种天灾人祸,努力半生连爬上半山腰的机会都没有,而山脚下生活带给他们的局限,已经让他们求路无门。
路峥意识到,站在他面前的苏和,就像是被命运局限了一切,拼尽全力也难以爬上山坡的存在。
他被人为地留下,被安排接受封闭又落后的命运,他在山脚下对日复一日陈旧的生活没有任何埋怨,可看到他的笑脸,生活在金字塔尖的人却觉得心疼。
从前秉持饱受精英教育,几乎将那些冷血又刻薄的世界观刻进骨子里的路峥,第一次领悟到窥视他人幸福、想要谩骂命运不公的心情。
怎么可能不怨恨呢?
连路峥都为之愤怒而不甘。
“谢谢。”从不吃这些垃圾食品的路峥接过那一把没有品牌,没有安全食品标,只是集市上散装的三无果冻,塞进口袋,许诺道:“我都会吃掉。”
丽龙主害羞地笑笑,“你喜欢就好,不过你是忙什么去了?”
路峥被问的沉默,他记得卡旭阿姆的话,所以不打算将自己知道的事情告诉丽龙主。
这样的隐瞒对苏和来说,也不是一件坏事,没必要让他知道,他只是父母在抉择中留下的牺牲品。
什么都不记得,对丽龙主来说,是一种保护。
可窥探到他人隐私的路峥同样觉得什么都做不了的自己,在面对苏和时,实在无能。
他没有办法改变苏和如今生活的现状,甚至因为那两个不负责任的前车之鉴和对丽龙主格外的可怜与爱护,叫他觉得,私自带走丽龙主是一件十恶不赦的事情。
当时丽龙主的处境路峥不了解,但无论那个病弱的双胞胎到底有多严重,健康的苏和也只是个不满三岁,可能连话都说不明白的孩子。
他就不可怜了?
他就应该成为父母和一母同胞的兄弟离开这片林子的交换券?
苏和的父亲完全可以带走那个病弱的孩子,而苏和的母亲也应当承担起自己的责任,留在林子里照顾教导苏和,直到他十五岁。
总之,据路峥所知,这世上绝对没有什么儿童病,是一双父母不在身边就无药可医的。
在沉默中不断复盘的路教授愈发觉得那两个人不可理喻,哪怕他们也算得上是路峥的长辈,那也该给他们一点颜色和教训尝尝。
丽龙主不知道自己的搭襟在想什么可怕的事情,只是觉得路峥今天的神情有些不太好看,又化作一副沉默寡言的样子,甚至连眉头都有打结的趋向。
丽龙主悄悄凑近,白嫩的指肚点了点路峥的眉心,“你在想什么,看起来凶巴巴的,你的学生惹你生气了?”
凶巴巴的路教授回神,发觉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刚刚和他保持一米安全距离的苏和已经挪到他身旁了。
两人的胳膊贴着胳膊,苏和的胳膊凉凉的,和丽龙夜里温度骤降的风一般。
在夏日里白到发光的小神子依旧穿着那四处漏风的传统服饰,哪怕面料其实是昂贵的绸缎,摸起来亲肤又柔和,在路峥眼里也依旧是包不住胸口和大腿的破麻袋。
路教授正人君子地捉下了苏和点他的手,“没有,他们两个今天一直在补作业,还算乖。”
“这样啊。”丽龙主收回手,“我还以为是你又找他们的茬了,每次他们两个回答不上来你的问题,你都是这样的表情。”
如果林双和赵徐之在这里,他们一定会问问丽龙主,他们导儿脸上到底有什么表情,这是怎么看出来的?
在研究生眼里,路峥一向都是一张冷漠鳏夫脸,俗称棺材脸,这张脸上的表情一直以来都是定格的,哪怕下一秒火山喷发,地表陷落,也未必会惊动路教授的眉头和唇角。
唯一的区别,是眼神,路峥的眼神跟空调似的,常年不超过二十六度,冷淡冷漠又不近人情,如果触到路峥霉头,那眼神的温度就会骤降至零下,小冰刀子往你身上刮,能叫人一秒入冬。
而眼神,不能算做表情。
路教授被丽龙主讲的一愣,“什么叫我找他们的茬?”
“你明明知道他们肯定不会,还要去问,这难道不是故意找茬吗?”丽龙主极其擅长观察人,最近他的观察对象就是他的搭襟,丽龙主不当老师,理解不了路教授的行动轨迹,“为什么要给自己找气生,老师都是这样的吗?”
被说中的路教授语塞,小神子的确讲到了点子上,但,“我没有和他们找气生,我只是故意找个由头让他们补作业。”
准确的说,是:“让他们带着对我的愧疚补作业,这样能够提高他们的效率和作业质量。”
丽龙主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又问:“那等他们做完作业,你是不是就要走了。”
他始终记得路峥是来考察的,时间过的飞快,一眨眼都已经一周多了。
当初路峥说最多会待一个月,最少是多少,他没讲。
所以苏和一直在想这个期限,他希望路峥离开的时候能够提前和他说一声。
“为什么想要我提前告诉你?”路教授追问。
“你告诉我,我才能欢送你啊。”丽龙主理直气壮地回答。
路峥:……
原来被兜头泼一瓢冷水的感觉,是这样的。
苦等丽龙主开窍的路教授又成了苦瓜脸,沉默是今夜的木楼,丽龙主觉得他好像又说错话了。
难道是路峥这样的外地人不喜欢被欢送?
那外地人喜欢什么样的离别?
要为他办一场篝火晚会吗?
丽龙主很苦恼。
爱情使者顿沙在院子里喂了两个点的蚊子,还不见路峥下楼,只好上楼去催,“路教授还不走吗?”他不想在院子里捱咬了,好痒,能不能让他在楼上待着。
丽龙主也觉得路峥今天反常,“是啊,你还不走吗?已经不早了。”晚间新闻都已经播放完了,丽龙主也该洗漱就寝了。
“我今天不走。”路峥都已经被卡旭阿姆念叨一下午了,如果还不留在这里,回去说不定要被赶到鸡圈里睡觉,“顿沙,你先回家吧,我留在这里。”
顿沙简直不要太上道,当即翻出来他阿姆新绷好的双人被,郑重地交到路峥的手里,“你们盖这个就好,我就先走了,明天早上我会晚点再来的,不用着急早起啦。”
顿沙挥手离开时的表情相当耐人寻味,在丽龙主看来,有点像电视剧里帮人说媒的喜婆,如果顿沙的唇角再多一颗黑痦子,那简直就是一模一样。
“顿沙今天好奇怪。”像是吃错药了。
“你又怎么突然要住在我这里?是卡旭家没有屋子给你睡了吗?”丽龙主的问题直率而单纯,他比路峥还无知无觉,迟钝的像是被人挖了情根。
这也不怪丽龙主,谁叫一般小年轻都在学校情窦初开的时候,他留在木楼里,身边连个同龄人都没有,除了压根没长在丽龙主审美上的普尔萨。
“卡旭阿姆问我,为什么不来照顾你,这不是一个搭襟该做的事情,再这样下去,可能会露馅。”路教授故意把事情说的严重了些。
果不其然,丽龙主的小脸一下子绷紧了,“露馅?为什么,就因为我们没有住在一起吗?”
“不止,还因为我们——不够亲近。”
“不够亲近?”
那教导丽龙主开门大法的书本内容实在太片面且单一,时至今日,丽龙主还只觉得,他只需要和一个搭襟滚一次矮榻就能万事大吉。
殊不知,性是成年人生活中调味剂般的存在。
应该是心情好了滚一滚,心情不好了滚一滚,心情一般的时候再滚一滚。
而正值热恋期的小情侣,更是把调味剂当成一日三餐的必需品。
“我都天天和你在一起了,还要怎么亲近?”丽龙主愁眉苦脸起来,寨子里的年轻人过于少,没有一对合适的黏糊小情侣可以成为丽龙主的观察学习对象,领悟如何跟搭襟亲近地相处。
丽龙主目光扫过桌角堆地整整齐齐的艳红请柬,福至心灵,脸上的愁绪一扫而空。
他轻快开口:“路峥,你要和我结婚吗?”
低头铺床的路教授动作停滞,再一次怀疑丽龙主吃错毒蘑菇了,不然这种叫人心惊肉跳的话是怎么从他嘴里随随便便蹦出来的?
“你说什么?”
“结婚,要和我结婚吗?”丽龙主笑眯眯的,显然,结婚就是他认知中,一对搭襟关系能做的最亲密的事情了,“我们结婚吧!”
此刻,路峥正在履行他作为丽龙主搭襟,需要兢兢业业伺候丽龙主的天职,认认真真地铺他们两个今天晚上要睡的铺盖,而丽龙主跪坐在床脚,上一秒还愁眉苦脸,下一秒就扬起笑容给路峥求婚了。
没有鲜花和钻戒,没有精心布置的场地,也没有围观的亲朋好友,甚至连绅士礼仪中的单膝下跪都没有。
丽龙主就这样一穷二白地求婚了。
这也是路峥二十七年人生中,头一次遭人求婚,是玩笑话,虽然也是他喜欢的人说出来的玩笑话,但路教授很难感动到泪眼婆娑,他只想摸摸丽龙主的脑袋,“去洗漱睡觉吧。”
“我没闹,阿姆们不是说我们不够亲近,我们结婚,去领结婚证,她们肯定就不会这样说了。”苏和把一切畅想的水到渠成。
他不知道,男人和男人无法在国内扯证;也不知道现代社会里,结婚是一件严肃又繁杂的事情。
要见亲朋好友,要讨论彩礼,要提亲,要订婚,要财产公证,要备婚,要婚检,最终克服种种麻烦,才能走到最后一步。
这其中的困难,不亚于九九八十一难的西天取经。
“我是认真的。”丽龙主从床脚挪到床边,和路峥面面相觑,“这难道不是个一劳永逸的好办法吗?”还能有比这更亲近的事情吗?
“这不是。”这甚至是个后患无穷的笨办法,路峥不需要怀疑,倘若他跟苏和真的要结婚,那位白发苍苍的阿祖一定是第一个站出来反对的。
到时候苏和的处境就会真正变成婆媳狗血剧,夹在两人中间进退维谷。
“苏和,结婚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简单,而且没有感情基础的婚姻是不会幸福的,”路教授铺好床,试图跟丽龙主讲理:“阿姆们说的亲近,也不是你理解的这个意思。”
“那是什么意思?”丽龙主求知若渴,他希望路峥把话说明白点,不要只说一半,也不要欲言又止让他猜测,“你说明白,我才知道我该做什么才能显得和你亲近。”
又凑近些的小神子眼睛亮而纯净,路峥站在他身前,居高临下对上那双眼睛,其中倒映着自己的身影,他从没想过从另一个人眼睛中审视自己,那是一个陌生的形象,急躁且不安,堂皇而无措,那是苏和眼睛里的自己。
丽龙主白皙的下巴被搭襟托起,他的拇指像是捧着什么珍宝一般摩挲。
搭襟的手暖洋洋的,苏和欢快地蹭了蹭,他喜欢和路峥挨在一起,也喜欢路峥宽大的手掌摸摸他的脸颊和脑袋。
这种感觉并不少有,丽龙主有时候也会希望自己能变成猫猫狗狗,这样就可以蜷缩进自己喜欢的人怀里,如阿祖,如路峥。
“就像这样。”路峥察觉苏和的小动作,如被火烧到一般撤回手,哑然开口,“这样相处就足够亲近了。”
安全距离内的肢体接触,对路教授做人的下限而言已经是极大的突破,他看见苏和那副慵懒的样子,就有种在吃人家豆腐的负罪感,无耻。
只是丽龙主不知道无耻的具体含义,他没什么羞耻心,问:“那我也能摸你吗?”
路峥觉得这个问题有些奇怪,“只要不是敏感的地方。”
“你哪里敏感?”
“……”苏和的每一个问题,都让路峥生出一种自己可能是个文盲的错觉。
已经达到博士学历的路教授,完全想不出一个合适得体不至于被和谐的回答。
丽龙主追问:“哪里?”
“我也不清楚。”路教授不会研究自己的敏感地带。
“那我摸摸看?”丽龙主完全来了兴致,他从矮小的床上站了起来,这下借助床的高度,丽龙主反客为主,轮到他居高临下挑起英俊搭襟的下巴了。
这种视角实在少有,要知道,平时都是勉强一米七五的苏和仰头去看路峥。
站在高处的丽龙主再度在心底发出了‘哇塞’的赞叹,他实在是没有选错搭襟。
路峥无论从哪个角度欣赏,都长在了丽龙主的审美点上,他伸出两只白而纤细的爪子,轻轻戳了戳路教授的棺材脸,以及那被他心心念念的高鼻梁。
苏和的表情就像是得到了什么新鲜玩具的孩子,他专注地看着路峥的脸,脸上笑吟吟的,“路峥,你长得像妈妈吗?”
“嗯。”路峥一动不动,化成雕塑,任由丽龙主对他的脸戳个不停。
“你妈妈一定很漂亮。”丽龙主羡慕不已,“她很高吗?”
“不算矮。”路峥的父母都不矮,路父是一米九的高大汉子,而薄桉踩上高跟鞋也有一米八几,两个人结合,生出了路峥这样的巨人。
搁路峥身边就像是低矮灌木的丽龙主羡慕的不得了,都说身高是会遗传的,那他估计也是遗传自他素未谋面的父母,“我要是能再长高一点就好了。”
丽龙主也想成为一个威武的大块头,而不是小豆芽。
因为小豆芽就算长出肌肉,也就是普尔萨那样的壮实土豆罢了,成不了路峥这般英俊的乔木。
英俊的乔木先生被苏和的话逗笑了,看来不止他觉得那普尔萨像个土豆子。
丽龙主弯起眼睛,“这话不要告诉普尔萨,他会生气的。”
“我知道。”路峥点头。
丽龙主的手游览过路教授堪称艺术品的脸蛋,又不由自主去摸人家的肩膀肌肉,这也是他眼馋已久的东西。
果然,隔着衣服都能摸出来,路峥的肩膀是雄壮的、厚实的,跟他自己一捏只能摸到骨头的肩膀头一点不一样。
“你的肌肉也是遗传吗?”如果是遗传,那么苏和就可以安慰自己细瘦的身板也来源于基因。
“不是,是健身来的。”路教授实话实说。
“健身——可你不是老师吗?”苏和记忆里的男老师,都是秃头地中海,怀胎啤酒肚,哪怕是体育老师。
“老师就不需要健身吗?要好好上课,有个健康的身体也很重要。”
更何况路峥这个身材,在教学上的成果也是相当显著,他的本科生专业课到课率百分百,没有无故旷课和逃课的,期末平均分相当出彩,学生评教更是接近满分。
自打路峥出现在农林大学,所谓校草这种稚嫩青涩的东西已经不吃香了,现在流行学术daddy。
丽龙主虚心请教:“你觉得,我可以练成你这样吗?”
“如果你真的要练成这样,可能要先增重。”苏和纤细的身板不到一百一十斤,盲目去健身可能会伤害到关节,而路峥将近一百一十公斤,才有苏和欣赏的健硕体态。
“那我以后多吃点。”
路峥赞成,“明天叫顿沙多送一些吃的吧。”
“好!”
丽龙主擒着搭襟的肩膀捏捏又拍拍,眼睛却不自主向下,去瞄人家的胸肌,脸上写满了‘馋’字。
路峥无可奈何,捉住苏和不断给他揉肩的手,放到了自己的胸口上,“可以摸,但是不能捏。”
感受到手底下肌肉勃发的力量,小神子的嘴角要翘到太阳穴了,他真诚道:“路峥,你真是个好人。”
当然,路教授的‘好’也就止步于上半身,在苏和觊觎他的屁股时,给予了严厉拒绝。
丽龙主有点失望地问:“你的屁股很敏感吗?”
路峥:……
“苏和,去洗漱,然后回来睡觉。”
和搭襟躺在一个被窝里的苏和已经不像是第一次那么拘谨了,他甚至主动贴路峥近了点,伸手去摸人家胳膊。
但丽龙主只是单纯的想跟路峥挨着,就像他睡觉的时候喜欢抱着被子似的,贴着路峥,他会有种安全感。
路教授还是躺的如木头桩子似的笔直,察觉苏和像个小色鬼般偷偷摸摸的小动作,“你在干什么?”
“我睡觉的时候喜欢抱点东西,这里只有一条被子和你。”如果抱着被子,那他们两个人就都没得盖了。
路峥没有这种奇怪的睡眠癖好,但他所了解的大部分睡眠习惯,都源自于生活中某方面的缺陷。
需要抱着东西才能睡着,是很明显的缺少安全感,人只有面临焦虑和不安,才会对物体产生依赖。
就像有人一辈子都盖着幼年时的安抚巾,也有人一辈子只用一种床垫、一种枕头才能入眠。
安全感的缺失在苏和身上体现的其实并不明显,他总是笑嘻嘻的,亲和又乖顺,明朗的像是绿林上空的太阳。
直到现在,路峥知晓他童年的处境才隐约意识到这一点,苏和在依赖他。
看外表明媚而完美的苏和,其实也是千疮百孔,更有可能,小时候的苏和会是个小哭包。
丽龙主察觉他沉默的搭襟动了动。
路峥翻了个身,变成了侧躺,他张开胳膊,对眼巴巴的苏和道:“过来吧。”
“嘿嘿。”丽龙主立马欢欢喜喜凑了过去,路峥暖暖的,壮壮的,抱起来比被子和枕头舒服多了。
果然,比起软绵绵的被子,他更喜欢鲜活的肉体,喜欢有人陪着他睡觉,而不是自己孤零零躺在一张床上,“小时候阿祖也是这样哄我睡觉的。”
“阿祖还要哄你睡觉?”
“是呀,因为我小时候不喜欢睡觉,也总不配合其它阿姆。”
根据阿祖的说法,幼年时候的苏和总是嚎,别的小孩一天要睡十几个小时,苏和不同,他一天到晚精神的很,把大人熬困了也不肯安分闭眼,要有人看着,抱在怀里哄才会闭眼。
“其实,也不是不喜欢睡觉,是不愿意睡觉。”苏和的脸蛋贴着搭襟暖洋洋的胸肌,舒坦地把什么都讲了,“因为等我睡着了,再睡醒的时候,屋子里就只剩下我了。”
小时候的丽龙主也是蔫坏的,他知道,只要自己闹着不睡觉,阿祖就不会离开。
还会一直留在他身边哄他睡觉,帮他摇蒲扇赶蚊子,给他讲很久很久之前阿图卢的故事,告诉他只有乖乖睡觉的小朋友醒过来才有糖吃。
但随着苏和逐渐摆脱可以肆意撒娇和耍混的年纪,他不再这样胡闹了。
需要别人陪伴着做什么,是很麻烦他人的一件事,他不想耽误阿祖做正事的时间,也不想显得自己像个不懂事的孩子。
在不断寻找替代品的过程中,苏和习惯了去抱着被子或枕头睡,虽然被子和枕头没有人的体温与触感,但它们同样没有脚,不会一睡着就消失不见,这让苏和很安心,也只有这样,他才能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