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秦的法律也有前进的一面,比如保护妻子的人身不受丈夫侵犯,丈夫殴打妻子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打成重伤,丈夫会面临酷刑。而且秦法对夫妻双方的忠诚有同等要求,无论是谁通奸,双方都被认为是犯罪。】
【秦朝结婚需要官府登记,离婚同样也是,否则会构成弃妻不书,双方均要惩罚。】
嬴政不断点头。
不错,就是这样,夫妻双方都忠诚,才能家庭稳定,对孩子也好。
无论是谁不老实,自己跑路或者养男宠再生几个私生子什么的,孩子是最倒霉的。
没错,说得就是他的渣爹和渣娘,还有那个臭不要脸的渣男宠,还敢酒后自称是他“假父”,实在该死!
想到这里,嬴政冷漠地端起一杯酒,一饮而尽。
不过,现在都已经死了,只有他坐在这里,还有机会看到后世的评价,终究还是他笑到最后。
【但是法律保护丈夫有弃妻的权利,可以片面离婚,妻子却不享有。再婚权也仅仅适用于男方,尤其是有儿子的妇女,哪怕丈夫死去也依然保持着与死鬼丈夫的婚姻关系,也就意味着不能再婚。】
【挺疑惑的,带孩子的单身母亲生活压力也比不带孩子的女性更大,现代把养孩子叫做养四脚吞金兽,意思很明显,养孩子就是不断地花钱。还不允许再婚,那官府帮忙给钱给寡妇养孩子吗?
要知道寡妇为了照顾孩子,哪怕是参与社会劳动也要更辛苦时间更短,这条法律明显是没有照顾过孩子的男人写得。】
秦始皇会稽刻石云“饰省宣仪,有子而嫁,倍死不贞。”,就是鼓励有子的妇女不要再改嫁的。
不过吧,那时刚统一天下没多久,六国都不服秦,六国之人对这条法律完全无视,该改嫁还是改嫁,秦朝短短几十年,女性在改嫁上并没有受到太多压制,属于民不举官不究,原属于六国的官吏也没有那么严格的追究责任,有过孩子的寡妇还更受欢迎。
秦始皇还很讨厌赘婿,尤其讨厌婚后还去富贵人家当小白脸的男人,同样是在会稽石刻云:“夫为寄猳,杀之无罪”。
——嗯,可以从中明显地看出,阴暗的童年需要一生治愈,秦始皇立法和约束天下人婚姻时,有很明确的童年阴影。
但除此之外,秦始皇也知道人口凋零需要恢复,除了在征兵攻打南越时把赘婿也算上,日常也没多过分的约束男女婚姻,秦朝女性更多的是与男性一样,饱受阶级压迫,劳役和战乱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