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安邦很是优雅地翻了个白眼:“去吧。”
他就说为何巡逻的路弯弯绕绕呢,老温可真是不容易,这绕了多少个圈子,才到岚音小区啊。
男人啊,就像孔雀,年龄到了就要开屏给女人看。
温安烈其实并不知道什么是爱情,他只是觉得自己喜欢江敏若的眼睛,干净又纯粹。
或许这样的眼神在历经黑暗后会变色,可他作为军人,不就是为了守护而存在吗?如果这种想守护她
一生的念头就是爱情,他觉得自己已经不可救药。
江敏若刚出小区,就看到温安烈,当下惊喜不已。
“温大哥,真是太巧了。”
跟着她一起的宋之源脑子里的警报响,一边问:“姐,他是谁啊?”
自从他姐成年后,总是有苍蝇扑过来,虽然他姐不温柔还很暴躁,可自己的亲姐姐被男人觊觎,哪个当弟弟的都不能忍!
“巡逻。”
温安烈言简意骇,不动声色的打量今日看起来特别漂亮的少女。
平日她坚持做志愿者工作,经常穿志愿者的绿色马甲,衣服怎么方便怎么来,今天难得穿一身红色裙子,格外娇艳动人。
江敏若介绍道:“这是温大哥,他可厉害了,是军中的兵王呢。”
接着她介绍自己那个下半身穿着破洞裤的弟弟,和仪表堂堂的兵哥哥相比,只觉得有点丢脸。幸好出门前,她坚持让宋之源穿了件正常的衬衫,不让他穿到处是破洞的上衣,她才不管什么乞丐装流行不流行,她要面子。
“温大哥,他是我弟弟宋之源,最近中二病发,去染了个奶奶灰头,等开学后中二病阶段性冶好。”江敏若说着,心里暗自嘀咕。
这一身乞丐装,一头奶奶灰,从背后看人家还以为哪个老大爷正拿着破碗当乞丐呢。
宋之源甩了甩自己在末世前染的灰色的头发,他姐这么说,他爸妈也这么说他,他都当他们放屁,这些都是老古董,不懂欣赏他独特的帅气!
温安烈其实很有将那半长不短的头发铲成寸头的冲动,军中好男儿个个寸头,他已经很久没见过杀马特这玩意。
上次好像也有个京城门第显贵的家族纨绔,打扮和宋之源差不多,他将他的头摁进水里,给他洗去一头黄毛。
第一次亲自做tony老师,就让顾客感动得痛哭流涕,说他的手艺开下第一,寸头最好看最时髦,以后他自己会将自己剃成寸头,再也不麻烦他。
“你好。”
温安烈露出淡淡的微笑,思忖着要多久他才能登门入户,重操tony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