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魔法师公会的战败,还有地底世界存在的秘密,一下子暴露在人类主流世界的面前;人类的主流世界这才突然惊讶的发现,兽人帝国居然已经兵强马壮,彻底的抖起来了。
另外钢铁领那个曾经无人注意的乡下地方,如今出产的各种特产商品,成为了人类主流世界的抢手货,每天的流入钢铁领的金币,就如同逆流的多玛河一样,源源不绝的流进了那些兽人的口袋里。
所以到现在,已经几乎没有人再称呼那些钢铁领的兽人们,为乡巴佬、土包子之类的蔑称;反而将暴发户之类的称呼,被心里有点酸溜溜的人类安在了兽人们的头上。
毕竟如今在人类主流世界,依然能底气十足的在兽人面前,保持着高高在上的项目不多了,比如说需要长时间积累才能出彩的文学方面,依然还保持着高高在上的俯视态度。
所以杜尔斯男爵才会对署名为莫多的精致诗集,面上是如此的不屑一顾;因为就算是全部拿纯金的书页制成的诗集,如果内容全是不堪入目的垃圾的话,那么它依然了不起是本材料值钱的垃圾。
正是带着这种自信,杜尔斯男爵才抱着看笑话的心理,打开了这本诗集;入目就是一手飘逸的花体字,哪怕男爵大人清楚的知道,这是那个讨厌小侏儒的手笔。
心里也不得不承认,这个在威尼城有着屠夫之称小侏儒,这一手字的确是非常的漂亮;甚至身为市政厅书记官,长期与文字打交道的他与之比起来,都好像差了一点。
“也许也不是那么的狗屁不通,最少从这些优美的字体上看,这个小侏儒也不是那么的一无是处。”杜尔斯男爵心中想着,只是这手漂亮的花体字,就成功的扭转了,他心目中对于小侏儒的一些偏见。
然后带着些许的期待,男爵大人仔细的看了起来;诗集扉页上的第一首诗,毅然就是臭不要脸的小侏儒,号称着为小妞凯丽原创的《十诫诗》。
最开始时,这种与目前人类主流世界风格迥异的格式,就让杜尔斯男爵大人的眼前一亮;然后他喃喃的跟着读上两句后,就如同有一道刺破的苍穹的雷电,一下子就击中了男爵大人心中那最柔软的地方。
这一刻,杜尔斯男爵大人不是在他自己的是房里,简单的读着这么一首短短的小诗;而是一个人到中年的感性男人在回味着、解读着,他已经度过了半生的爱恨情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