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让这样一个高手的拳头打到自己的肚子上,那滋味儿估计还真不怎么好受。
打在身上的滋味儿究竟是是好受还是难受,估计用不了多久,他就可以尝到了。
想到这里,他额头上的虚汗已经冒了出来。
虽然有点儿心虚,可是,又不能不死扛着,帮主和夫人都在下面看着呢,假如让他们看出来我是如此得不堪一击,那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
这个家伙究竟是哪路人马?
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他呀,而究竟在哪里,不记得了。
但是,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他只希望这个家伙能够手下留情点儿,等一会儿出拳的时候不要那么用力。
他已经受过伤,实在是经不起这样的折腾了。
自从在富甲山庄一役之后,他本来是接到柳青的命令去冒充凤南天的管家的,可是,没想到后来事情败露,柳青死于非命,其他的兄弟被神捕铁面带去的捕快给冲得七零八落,不知所终,自己也给痛打了一顿,便逃到了这个小镇来。
那个时候,钱发正在招兵买马,准备和兄弟帮大干一场,他凭借着从柳青那里学来的一点儿皮毛功夫勉强混了个教头的差事当。
他本来以为这是个三不管的小镇,自己绝对可以在这里安享剩余的生活的,可是,没想到,最后这生活还是被人给破坏了。
难道我真是天生受苦的命。
金刀陈握着捧着自己的拳头,愣愣地出神。
剑三十看了看他的拳头,捂着自己的小腹道:哇,你这一拳果然厉害,打得我的内五脏俱碎,幸好我吃了一粒保命丹,要不然真要下去见阎王了,你准备好了吗,现在该轮到我动手了。
说着,剑三十向他晃了晃拳头。
他的拳头上长了一层老茧,就像是戴着一只手盔,握起来的时候,几乎可以看到里面青筋,晃三晃,摇三摇,在正午阳光的映衬之下,金刀陈一下子就懵了,天哪,那哪里是拳头,简直就是榔头呀。
他扎好马步,等着挨他挥过来的榔头。
这样的榔头敲在身上,不死也得折两根肋骨,看得他心惊胆战,可又不得不硬着头皮,硬接他这一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