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他家一定给天剑宗捐献了不少财物,否则,以他橙级修武天赋怎么可以拜入天剑宗?由此他也成天剑宗小财神爷了。”
一时间,众江湖人议论纷纷,都认为李瑞之所以敢如此胆大妄为,是有依仗的。
远远地。
远远的郑捕头听到,吓得再也无之前姿态,尤其是能感觉到脖子上“伏虎”宝刀冰冷的寒气,还有流进脖子里的液体,那是他自己的鲜血,鲜血在初春的早晨,热乎乎的和冰凉的刀锋,形成鲜明的触觉,令他亡魂皆冒。
他颤声道:“少侠。请……请您大人不计小人过,我认栽!我认栽还不行吗?”
“很好。”李瑞一边抽回“伏虎”宝刀,一边学着郑捕头的口吻:“不愧是衙门里捕快的头头,就是好交流。我说,这样我就叫少侠了?”
“当然。”郑捕头哭丧着脸,至于脖子上一直在流血,现在他是不敢抬手摸一摸,更不要说喊善于包扎伤口的那个捕快过来给他包扎一下,他只想这个居然无视国王法令的“愣头青”李瑞赶紧离去。
他语不成声地说:“您要不是少侠,那些江湖人就没一个胆敢称作少侠了,您请、您请。如果需要小的,尽管吩咐。”
李瑞难得脱口赞道:“不错,你果然有一点父母官的觉悟。好了,小爷不喜欢人拍马屁。”
言语间,他懒得再废话,骑着狼王,在远处四五十个江湖人瞠目结舌、胆战心惊中缓缓往城门走去。
原来,由于李瑞浑身浴血,甚至几处要害深可见骨,却没就此包扎,因为伤口血淋淋地,更能令别人害怕到骨子里。
李瑞抬头,望着晨曦照耀中的高耸的城门楼,上书两个大字:峣城。
他回头又望望郑捕头、其他捕快,还有远处的四、五十个江湖人,冷冷地一哼,两腿一夹,就骑着狼王冲进成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