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中央谷地(二十八)

()“韩君行,年龄52,甲区宅子两间,柴房一间,菜园一畦。”

“郑富,年龄29,甲区宅子一间,马车一辆,小麦十八袋,土豆三十九袋。”

“宋可俊,年龄26,甲区宅子一间,马车一辆,菜园一畦。”

“范小义,年龄33,甲区宅子两间,牛舍一间,大小牛各一头,果园三亩。”

1700年1月28日,兔儿岭监狱门前,新任典狱长秦大江站在一处高台上,一本正经地宣读着命令。他的普通话不是很标准,带有很浓重的山东口音,但台下众人却丝毫没觉得有多好笑,尤其是那些刑满释放的犯人及其家属们,更是热泪盈眶,苦日子终于要结束了!

秦大江刚才读到的这些人名都是服刑完毕的犯人。他们来自东岸各地,犯了各种事后流放智利,有的孤身一人上路,有的家属一起跟了过来。在服刑期间,他们改造环境,开垦荒地,久而久之,攒下了一笔不大不小的财富。按照规定,在经狱方核查登记后,他们可以保留这些财产作为家业,比如上文提到的房屋、牲畜、车辆、果园、菜园等等,除果园、菜园需要缴纳极少的购地费之外,其余都可免费保留,各自经营。

另外,关于服刑期间开垦的种植粮食的耕地,因为涉及到国家开拓总局派员过来核实的事情,还需要等一段时间。原则上还是各人开垦的归各人,级承认既成事实,开拓总局的人也就是过来随便转一转,签个字确认下就完事了。而这里面的甲乙丙丁等区,其实是狱方的划分,每个区辖若干村,每村数十到数百人不等。

可以说,东岸人设立的这种监狱垦荒模式还是很人性化的,给予了犯人很多权利保障,自然也调动了他们相当的积极性。而这,在某种程度上而言,其实也是被舆论倒逼的。

最近一些年,东岸国内对于流放犯人的事情颇有微词。其最为让人诟病的地方就是法院判决流放“过多、过滥、过严”。很多人因为一些小罪,就动辄被判流放,不得不背井离乡,前往智利、南非甚至是澳洲、拉包尔、黑水等地,实在是苦不堪言。一些报纸甚至公开指责,各级法院为了迎合中央政府开疆拓土的喜好,擅自提高流放犯人的判决比例,造成了很严重的社会问题偷了别人几块钱就被判流放,这合理吗?

面对如此气势汹汹的压力,司法部虽然仍然强顶着压力,但也不得不让旗下各拓荒监狱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改革,具体表现在减少对流放犯人的体罚及其他侮辱,提高按月发放的食品、种子、农具补贴,同时最大程度让他们拥有私人财产,以减轻来自社会的压力。

兔儿岭监狱成立也有些年头了,去年(1699年)共有46名犯人刑满释放,因此集中在本月进行宣布,以提振犯人们的士气。如今看来,效果还是不错的,犯人、家属都很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