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二章:十三勇士

诡神冢 焚天孔雀 1200 字 6个月前

有一次,他奉朝廷的命令,前去讨伐一个部落。

那部落的人都是人类中的佼佼者,极擅征伐之术,个个都身手了得

两军交战,姬发大败,对方很快将他的军队屠杀殆尽。

只剩下姬发和他13个异性兄弟。

这些人誓死抵抗,无论对方几次冲围,怎么打都打不死。

当时的战争可以将敌人的将领抓回去换取赎金,于是那边的部落首领,就要求姬发投降。

说:“勇士果敢,我等钦佩,但此时胜负已分,一生为国争讨,岂能无安葬之地?

如勇士将头颅献于我,可将汝与汝十三兄弟厚葬于土中,不至于被弃之疆场,被狼鹰啃咬!”

姬发回头看去,只见他13个兄弟已经奋战的浑身是血,如血葫芦一般惨不忍睹。

想转败为胜是不可能的,而死在这里之后,真的无处可葬!!

姬发不忍,于是同意对方的条件,愿意自裁投降。

而这时,只听见后面的13个兄弟大声痛哭,指着姬发的头大声辱骂。

你不过就是一诸侯的庶子,身无半点神裔血脉,你的父亲也从未喜欢过你。

我等从小追随于你,无非是因为你品德贵重,从不惧死,是真正的勇者。

没想到,今日竟然做这种不知羞耻之事。

我等即为战士,便命中注定战死疆场,孑然一身,何须马革裹尸。

可你今日竟然为我等所葬之地卑躬屈膝,我等一生追随错人了。

既然如此,还要这拿刀的手何用。”

他那13个兄弟说完之后,便长刀落下,将自己的手臂砍断,随后接连吐血而亡

姬发扶尸大哭,方知自己一时糊涂,于是便将长刀拿起,对着对方的首领说,

“我愿再战,至死方休,汝可敢来取我头颅?

我死后,你可将我尸体切为数段,不必安葬”

对方的首领大惊,于是跪拜下来。

我乃蠢人,不知诸位勇士都是真正的死士。

西岐有此真王子,必成大器。

十三勇士已死,我族人愿意投奔王子,为您死士,致死方休。

于是这支部落便归属了西岐,姬发便有了第一支死士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