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嬴翌这话,郑六、郑九不免心中触动,郑九忍不住道:“我跟嬴兄弟一起!”
嬴翌笑了笑,摆手道:“不必。我一人转圜更容易。”
郑六拉了拉郑九,郑重对嬴翌抱拳一礼:“嬴兄弟,兄弟我承情了!”
“走吧,不能耽搁了。”嬴翌叹了口气,道:“给我换一把刀。”
他的眉尖刀早就卷刃了,不锋利了。虽然嬴翌体魄之强,无所谓锋利与否,便是个棍子,杀起人来也砍瓜切菜,但嬴翌喜欢用刀。越锋利自然越轻松,杀人消耗的力气越小。
郑六二话不说,把手中朴刀抛给嬴翌:“用我的刀。”
嬴翌也不跟他客气,伸手接下朴刀,在马背上抱了抱拳:“我就先行一步了。”
郑六和郑九抱拳还礼:“我等稍后就到。”
嬴翌拔转缰绳,打马而走。
马背起伏,嬴翌一手拽着缰绳,一手握着朴刀,心中升起一股子兴奋。练武的人喜欢用拳头解决问题,而嬴翌虽然没有练过武,但本质上是一样的。因为他的力量足够强大。
以前瞻前顾后,几百年后的行为准则一直影响着他。如今早开了杀戒,这种影响自然烟消云散。何况杀生关乎他的根本——夺取真灵,加强自身。一直顾忌着他人的看法,总不敢在人前施展。但不妨碍他杀人尽兴。
五千人!
哈,真个是好大一块肥肉啊!
只可惜了大白天的,不能夺取真灵。
当初追踪一只虎,但害怕波及到被挟裹的乡亲,并没有真正尽兴。今天一定要杀个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