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将白广恩,卫戍千户还不速速出来见我!”
白广恩策马上前,大喝一声,端是威风凛凛。
城楼子上的两个千户如何认不得白广恩?屁滚尿流下了城楼子,去开大门。
一边还在吐槽:“总兵大人的家丁又换装了,狗入的!”
另一个千户道:“少说几句,小心被穿小鞋。”
待打开大门,白广恩带着金甲亲卫一溜入了卫所,不多时,卫所内传来一阵嘈杂,最后平息下来。
等白广恩出来的时候,金甲亲卫少了十人。而卫所中,两千余兵卒没多大变化,但其中百户官以上的,几乎被杀了一半。
对于白广恩而言,他已经下定决心——从嬴翌从天而降的那一刻起,从嬴翌一刀在他面前犁出一片血河的时候,他就认命了。
不但认命了,还精神振奋。
这样的人物,跟着才有前途不是?
他完全没有二心,因为嬴翌已经承诺,只要他办好此事,他儿子白良弼投降鞑子的罪过便可以饶恕。
既如此,还有什么放不下的呢?
鞑子是厉害,但白广恩却知道,嬴翌更厉害。不单单是如神魔一样的嬴翌,还有他麾下那精悍到令人不可思议的军队。
白广恩与鞑子打的交道数不胜数,鞑子有多厉害,他心知肚明。但他可以肯定以及确定,即便是最强最精锐的鞑子兵,所谓的摆牙喇白甲兵,比起嬴翌麾下的军队,也远远不如。
趋利避害,人是本性。白广恩有了这样的思虑,他自然再无纠结。
如今想的,就是怎么去把嬴翌交代的事办好,得到嬴翌的肯定。
拿下中前所,白广恩马不停蹄,直奔前屯卫而去。到天黑前夕,前屯卫已遥遥在望。
对于前屯卫,白广恩自然不可能像之前的中前所一样,直接动粗。这里有两万兵马,若杀了马科,绝对弹压不住。
或许一哄而散,或许反戈一击,都不是白广恩愿意看到的。
他要说服马科,将前屯卫打包,一并献上,那才是功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