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你那一口充满着家乡口音的蹩脚英语,听起来我还以为是塞拉利昂的叛军呢!”傻白甜嘴上是一点亏都不肯吃,立即又反驳。
说到英文,秦飞的口语其实也算不错,至少交流没什么障碍,但是口音嘛,当然没英伦人正宗,这倒也是事实。
何况英伦人一向对自己口音十分自豪,尤其是所谓的“伦/敦腔”,那是几乎是代表着一种社会的阶层。
而眼前这位傻白甜艾米丽,说的正是这种伦/敦腔。
好男不与女斗,秦飞没兴趣跟傻白甜在斗嘴,直接对罗德斯说:“十分钟,最多十分钟,我们就要撤离,我的朋友已经去了城南引开叛军主力,城中可能暂时没有多少叛军,这是最好的时机,超出时限,等叛军回到城里,我们想走就很麻烦了。拿上最重要的东西,其他一律不带,能丢掉都丢掉,最重要是自己的命。”
说完,秦飞故意朝傻白甜看了一眼,一般女人的智商都会在关键时刻出毛病,谁也不敢保证艾米丽会不会带一大堆化妆品之类的细软。
“好,我的东西早就收拾好了,幸亏你们来得及时,我们躲在这里,叛军差点就冲进来的。”罗德斯从床底拖出一个手提箱,“我就带这个箱子,其他没有任何累赘。”
秦飞点点头,说:“我去检查下其他地方,你留在这里,等会儿我们清理完房子马上带你们走。”
出了房门,迎面看到雷神从最后一个房间里出来。
“找到人了?”
他朝房间里扫了一眼。
“对,准备撤离。”
秦飞走到二楼的楼梯口,对着楼下大声问:“沙萨!你那里完事没有!?”
“完事了。”沙萨端着他的rpks机枪,叼着香烟从一楼的走廊里走出大厅,“是不是准备撤了?”
“是的。”秦飞按下耳机的通讯键:“呼叫老鱼。”
“听到了,说。”老鱼那头传来气喘吁吁的声音,显然他在跑路。
“你甩掉叛军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