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法家有没有,是曾经有过的,但是呢,随着大秦王朝的灭亡,那些整天钻研如何拿着法令,把天下百姓统统都给压迫为奴的狗人,法狗们……,就已经统统都死绝了,至少是没组织了。
历代的那些酷吏们,也仅仅只是帝王手中的一把刀而已。
看看武周时期的大酷吏来俊臣,他所书写的《罗织经》就能清清楚楚的知道,酷吏那也是很不容易的,几乎就是个必死无疑的职业。
因此,从儒家真正的雄霸四海,亮出了自己的平天下之道以后,真正制定两千年来的各项法律,真正的执刀之人……,便统统都是历代的儒家重臣。
在过去的两千年时光之中,不管再怎么变,儒家经历了多少王朝的变迁,也不管帝王是华夏之人也好,还是外族的强者也罢,最终那把可以号令天下的宝刀,还是会落到儒家重臣的手中。
有人说我们民族的文化好强大,好具有包容性,不管是什么样的思想,只有进到了咱们的地盘之上,那么来来回回的转了几遍之后,嘿,就非得让咱们的华夏文明同化不可。
这是并没有错的,就是这么的牛哔,就是这么的强悍,就是这么的具有海纳百川的强大包容性,但是……,什么是东方古国的特有文化呢?
而这种好似很神秘的文化,又为什么会这么牛哔呢?
很多人却都懒得去想,就是整天迷之自豪的嚷嚷,我们的历史好久远,我们的文化好强大,我们的民族好牛哔……,这……,有什么用呀?
在全球一体化的今天,一切都变的比过去,要复杂万倍的当今社会,如果要想让我们的民族真的好牛哔,我们的历史继续向下流传,我们那传遍天下,到哪儿都是真的很牛哔,自己却并偏偏不太了解的文化,不会彻底的断绝。
就一定要自己首先真正的继承文化,从中汲取大量的经验智慧之后,再像那些曾经的执刀儒者一样,将天下所有好的学说统统斩碎、吞噬,最终……,化为己用。
如果不能继承、不敢提刀,那么……,当别人的文化,将我们的民族同化之后,我们就只是一帮……,跟在别人屁股后面的……,小弟而已。
因此,不想永远的当个小弟,不想最终再被别人欺负,那么,当今天下的大好儿郎,就必须要像曾经的那些大儒一样——做执刀之人!
法学前辈李悝、大前辈吴起、大大前辈商君,三座大山横在韩非的面前,而且各个都是实战经验丰富,已经取得举世皆服的震世功勋,注定名垂青史的三大前辈。
写了一本《韩非子》,说话都说不利索的韩非,敢说自己是什么法家的创始人,战国时代的法家集大成者吗?
法学,是一门真正需要与时俱进的学科,今天任何一个法律届的从业人员,穿越到了两千年前的战国时代,都必定是能够吓死同时代所有法学大家的——绝世大家!
毕竟眼光在哪儿摆着呢,如果连几条富国强兵的法律,都制定不出来的话,那也太给咱现代人丢脸了吧?
再说了,不管多么的不愿意承认,现代法律学科的真正定立,法律体系的真正完善,全部都是人家西方人的功劳,而咱们这个拥有悠久历史的东方古国呢……,其实并不太重视法制的建设。
因此,若是站在历史的角度去看,写了一本《韩非子》的韩非,根本是不够资格称大的,这不是贬低韩非,而是一个不用去争辩的事实,他受时代的局限,即使再天才,也是绝对不能称之为什么,法家集大成者的。
真正够资格称为集大成的人,基本上全都在近现代,西方有、东方同样也有,毕竟都已经发展了上千年,如果连一句“我就是比前人要强!”,都不敢说出来的话,那也实在是太没出息了吧?
前人的思想和成果,后人必须要继承和发扬,这样时代才可以进步,才可以更好的发展,因此,骄傲的对那些,曾经功不可没的前辈们说一声:“老头儿们,以后的事情交给我啦!日后,我定会比你们所有人都强,将咱们的学说发扬光大!”才是那些真正可敬的前辈,定然都会非常喜欢听到的承诺。
因此,韩非是对法学有贡献不假,但是,他的那一套法学理论,仅仅只是对各国法学思想的总结归纳,虽然也有他自己的创新,却并没有超出时代太多。
而且后世两千年的治国策略,也根本就不仅仅只是孤零零的依法治国,而是……,德法相辅、刚柔并济!
这不是什么阴暗的帝王心术,而是……,如果不这样做,那就一定是玩不转儿的。
什么是法律,说白了就是界限,让人明白什么事情能做,而什么事情,绝对就是不能做的界限而已。
因此,若想让法令顺利实施,就必须要有三种要素,第一是立法之人,第二是执法之人,第三就是督法之人。
如果没有这三种人,那么,还谈什么依法治国呢?
所以,既然是人来制定法律,人来执行法律,人来监督法律的实施,那么,当然是很可能出现……,严重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