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此,乃事件大致经过,经询问友人,得知警务人员a、b急于结案所说不符(精神病人无刑事责任,但有民事责任,并与监护人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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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当事人就医中,医生意见先行观察。
(1:因当事人就医过程中呕吐,初步判断为脑震荡,医生意见为症状大约会维持9天左右)。
(2:当事人因此事,初步向工作单位请假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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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事情并不算十分严重(当事人恢复状态还算良好),但想咨询一下,事后应该如何处理(涉及赔偿、以及官司等)
对方家属态度较为恶劣(初次接触,表示扔几百块你们了事,你们还打算讹诈我们不成?又没死!)
(麻注:我就奇怪了,塌么的俺们是受害人吧?难道被打了是俺们活该?)
所以,虽然事情不大,人无大碍,但心中非常不爽,如通过法律途径,应如何操作?
(甚至于,本人质询警务人员a、b时,曾开玩笑的道:现在打人的都这么嚣张了?还有没有王法了?警务人员答:嘿!就这么嚣张,你还不知道吧?他家里要是不管,你人财两失,不如拿几百块买点汤喝,补补身体!)
(麻注:希望本人不是在黑河蟹大神……)
至此,在线等,希望有懂得相关条例的朋友回复一下,以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