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丫头在门外踱来踱去,虽然脸已经洗干净,秀美的容颜露出了它本来的面目,可还是遮挡不住她的焦虑。
大哥的伤还不算全愈,可是现在他就要去打鬼子,自己怎么能放心得下。
孙玉民穿着一身黄绿色的军装走了出来。
小丫头往后退了两步,仔细端详着身穿士兵军装的大哥,眼中仿似透出不相信的神情。
看惯了他的军官装扮,偶然看到另一种风格的大哥,让她极为不适应。
脚上是一双黑面白底的布鞋,虽没有鬼子兵的靴子耐穿,但胜在轻巧,特别是在炎热的秋季;灰白色的绑腿,将整个小腿紧紧的束缚起来,这样做的好处是即使长途行军,腿上的疲劳感也会少很多;腰上扎着一根灰褐色的牛皮腰带,将整件上衣和斜挎在肩上的子弹带,牢牢地系在了身上;绣有青天白日徽的布帽子扣在了他的头上,帽檐压得很低,可还是盖不住那横跨半张脸的刀疤。
本来一身普普通通、平淡无奇的士兵军装,穿在孙玉民身上后立刻焕发了不一下的光彩,挺拨的军姿、整洁的军容,以及从内里透出来的军事素养和骨子里透露出来的军人气质,把身边的董文彬、周善军他们几个完全的比了下去,就像孙玉民自己常说的,这才是一个真正的军人。
他接过周善军递来的中正式步枪,顺势拉动枪栓,枪簧发出一声清脆的碰撞声后,手上又是一个轻盈地出枪动作,枪托顶在肩上,右脸紧紧贴在枪身上,整支步枪似乎和他这个人融为了一体,变成了他身体的一部分。
“好枪。”孙玉民赞叹道,对于手中的武器,他没有吝啬赞美之词,相对于穿透力很强的三八大盖,中正式才是他的更爱。
小丫头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孙玉民穿上这身军装后,整个人都会看起来不一样。她也永远弄不懂,自己这个大哥怎么会如此的优秀。甚至是有时她还会想,为什么别的女人可以爱他,而自己只能是他的妹妹。怀春少女的心事,永远比天书还难懂。
“哥,你带我去好吗?”小丫头不死心,还在哀求。
孙玉民没说话,只是扭头看了一眼,放下枪后,伸手刮了一下她的鼻子,说道:“好好跟刘大哥在这儿,听话。”
“哼。”小丫头满脸不高兴。有句话她没说出来,一直在她心里念叨:我又不是没长腿,你们不带我去,我自己还不能去吗?
孙玉民带着周善军他们四人出发后,她就开始赖上了刘家华,说好话、拍马屁、攀关系等等无所不用其极,目的就是为了骗取一支长枪,最后甚至开始威胁:“如果你不给我枪,下次看到陆姐姐,我就说你坏话。”见他无动于衷,竟然开始耍赖:“姓刘的,你不给枪,我就在你这脱衣服了,说你要非礼我,等我哥回来,看你怎么交待。”
刘家华听到这句话,脸色都变了,赶紧从一个士兵手上拿过来一只步枪,递了过去:“姑奶奶,你去祸害别人吧,可别缠着我了。”
“我才不要你的烧火棍,换一把。”
“姑奶奶,这可不是烧火棍,你不要长枪,那要什么?”刘家华无奈,把自己的配枪递了过去,说道:“那我的给你吧。”
小丫头没有去接他递来的手枪,反而变戏法似的掏出一把小枪,炫耀似的说道:“你那把撸子我看不上。”
刘家华看得真真切切,这个小丫头拿的是一把在达官贵人名媛中间非常流行的掌心雷,有了这么好的枪,自然看不上自己制式的撸子。
“那你要什么?”
“傻熊手上拿的就行。”她大言不惭就提出了这个无理的要求。
“不行,姑爷已经拿去了两挺机枪了,你再拿走一挺,我们就又少了个火力点了。”
“不行吗?”小丫头开始解她颈上的扣子。
“行、行、行,”刘家华吓得就差没跑出去,满口答应。
小丫头见一击奏效,又开始提要求:“机枪太重,我扛不动,你派一个力气大,跑得快的兵跟着我,记得多给几个弹夹给他带上。”
“啊?”刘家华急切问道:“你要跑得快的兵做什么?你要枪倒底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