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思成的嘴角微微挑起,像是想起了一件有趣的事情,只是这件事,霍柔风自己早已经不记得了。
她只有十一岁,她的生活中每天都有新鲜好玩的事,至于上次花了两三千两银子买明前,激着霍二老爷也买了二两的事情,她早就抛到九霄云外了。
“谢大哥,你笑什么?”霍柔风好奇地问道。
“没什么”,谢思成抿了一口茶,目光落到对面一座屏风上,“这是用竹丝编织而成的?”
霍柔风顺着他的目光望过去,眼睛里都是笑意:“好看吧,特别吧,这竹丝屏风是我从杭州带来的,见过它的人里,谢大哥还是第一个识货之人。”
其实这屏风不但是她从杭州带到京城的,她还曾经从杭州带去无锡,又从无锡带回杭州,再从杭州带来京城。
她喜欢的东西,她走到哪里也要带着。
“竹丝屏风确实罕有,我也只见过这一座,好在曾经见过一柄竹丝团扇,才知道原来竹子还能织出如此精致之物。”谢思成说道。
“嗯嗯,这座屏风是去年过生日的时候,姐姐送我的,我也只见过这一座,你说的竹丝团扇我也没有见过呢。”
霍柔风边说边走到屏风前面,把小脸贴在屏风上:“谢大哥,你来试试,可凉快呢。”
这大半年里,她胖了不少,脸蛋圆嘟嘟的,白里透红,贴在屏风上时,一边的脸蛋压扁了,谢思成想起小时候乳娘蒸的奶油团子,如果再用胭脂在霍九眉心点个红点,就更加奶油团子了。
他不由自主地走过去,孩子气地把脸贴到屏风上,
可是自己却也像他一样孩子气了。
“是不是很凉快?”霍柔风现宝似地问道。
霍九的样子像是在做一件很神奇的事,其实也不过就像是肌肤贴在竹席上的感觉,霍九真是个小孩子。
可谢思成还是不由自主地点点头:“很凉快。”
“我说得没错吧,我可喜欢这座屏风了,我走到哪里都要带着它。”霍柔风开心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