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七九章 携手

归朝 姚颖怡 2324 字 9个月前

霍柔风一双杏眼瞪得老大:“我都说了做梦时我只有六七岁,六七岁时吃五个,现在我都快满十五了,当然要吃十个了,另外十个是你的。”

十个

展怀生平第一次感谢起自家老爹来了,若不是他爹动不动就收拾他,练就了他一副好身板好肠胃好牙口,十个肉夹馍无论如何也吃不下去吧。

饭菜端上来,两人就开始狼吞虎咽,看得隔壁桌上的两位老汉直咂牙花子,真是半大小子吃死老子啊,好在这两个看上去像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否则照着这个吃法,还真要吃死老子了。

孙记虽然很有名,可是展怀还真没有觉得这里的肉夹馍比霍家的好吃多少,可是霍柔风却觉得很好吃,太地道了,太正宗了,她活了两世就想吃这一口。

连吃几个,霍柔风满足地给自己顺顺气,正想打赏几个小费,就见不知从哪儿冒出来一个胖子,哈着腰凑到他们这一桌前面,冲着展怀深施一礼:“草民是”

没等他报上名来,展怀脸上一沉,冲着他挥挥手,道:“旁边有空桌子,不必来和我们拼桌了。”

胖子一怔,但马上就明白过来,道声打扰,就真的坐到旁边的空桌前了。

霍柔风转身往外看去,只见棚子外面不远处停了一顶富丽堂皇的轿子,这轿子虽然华丽,却并非官轿,想来就是这胖子的轿子,看看轿子,再结合他方才的自称,应该是榆林当地的富户。

展怀像没有看到那人似的,继续和霍柔风风卷残云,胖子却没有动弹,孙家儿子往他面前放了茶壶茶碗,他也没有动,不知道是嫌弃茶叶太差,还是担心在展怀面前失仪。

霍柔风用眼睛的余光瞟了胖子一眼,见这夹着春寒的天气里,那胖子脑门上却是一层汗珠子,一张圆脸水光和油光混在一起,都能照出人影了。

吃饱喝足,展怀让阿有汇了帐,和霍柔风一起走出孙记的小棚子,那个胖子见了,连忙在后面跟上。

因为吃得太多,展怀担心霍柔风会积食,便没有上马,见前面有一拉溜的小摊子,便提议过去逛逛,霍柔风欣然应允,两人便往小摊子走去,后面的胖子掏出手帕擦擦汗,却没敢再跟上去,看到孙记棚子外面站着十几个人,猜到这就是展怀二人的随从,便也凑过去,垂首站在那里。

养私兵?

展怀神情一肃,但他也只是沉默一刻,便对霍柔风道:“好。”

只是一个“好”字,甚至不问她为何要养私兵,养私兵要做什么!

霍柔风抿嘴一笑,伸出洁白如玉的手掌。

展怀低头看了看她的手,指腹和掌心有两处薄茧,指甲修得短而整齐,泛着天然的粉红色。

展怀没有说话,也伸出自己的手,轻轻盖在那只小手上

这是展怀第一次没有隔着衣袖握住霍柔风的手,相较于平时动不动就红了耳朵,展怀这次反而很平静,因为他知道从此以后,他和她就要这样相携而行了,此时只是开始。

榆林是九边之地,西北要塞,与霍柔风想像中不同,榆林虽然偏居一隅,但却很繁华,与宣抚一样,街上时而可见不戴幂篱,策马而行的女子,反而霍柔风一袭男子打扮倒显得甚是乍眼,不时惹来好奇的目光。

“他们看我做甚?”霍柔风不解地问道。

展怀轻笑,道:“可能是他们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小公子吧。”

霍柔风扬眉:“我也觉得我穿着男装时更好看一些。”

哪里是更好看,分明是你从小到大女扮男装早已成了习惯。

展怀没有说破她,在他看来,小九怎么打扮都好看,女装时娇艳,男装时飒爽,嗯,好在他下手够早,否则还不知道要和多少讨厌鬼竞争。

连总兵府都没有去,展怀就带着霍柔风去吃肉夹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