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倾慕

当时,民间流传着一段话:谁说汉家无热血男儿,且看他半生忍辱,一朝雪耻,创建基业!

这话,说的便是冉闵。

见到来人是他,她反而没有那么紧张了,这人是个英雄,且他看重汉人,最后得了许多汉人世家大族的帮助,从而达到一统北方。

只是,因为刚才那一吓,腿软得不行,放下心防后无意识的向后踉跄了一步。

稳住身形,为了掩饰自己的慌乱,谢芳华看着男人,淡淡问道:“染……染将军,为何在此?”

话一出口,她便悔了。

他们从未见过,她该如何解释识得他的事?

况且,现在他仍是胡族石虎认的义子,会不会对他们不利她还不知道,怎么能这么鲁莽?万一他嫌自己知道得太多,将他们车队全部灭口了可怎的是好?

在她思索间,冉闵开口了。

“小娘子,你识得我?”话音带着狠煞之气,虽是一句简单的问话,却令人胆寒。

果然,意料之中的问题,可是自己却接不下来。

谢芳华心乱如麻,手心已经布满了冷汗,所有的声音都仿佛消失了,只有自己的心跳声咚咚跳个不停。

半响,她才找到了自己的声音,在心底组织好话语后,她笑了笑才淡淡回道:“染将军英勇无双,战功无数,是世间少有的血性真丈夫,天下谁人不知?就连我一介女流,也倾慕得很呢。”

她的最后的一句话说得极轻极缓,语气带着九分真诚,话音刚好只够马背上的冉闵听到。

谢芳华的九分真诚倒是不假,那时,她也确实是十分敬佩这个男人的,只可惜,他们没有相识的时机。

却原来,早在初时他们就已经离得这么近了。

“是吗!”

冉闵的声音再次传来,这不是问话,似乎是在不满她的回答。

冉闵的小名为棘奴,是他的义父所赐,是要提醒他时时刻刻记住自己的本分,即使他是他石虎的义子,也始终是他的奴隶!

同时,他胡人义子的身份在汉人世族中也不受待见。如此,就算他最后倒戈汉人也难有一席之地。

这世间可以说已经没有了他冉闵的用武之地,他只能依附着他的义父,做他的走狗。

可是,眼前这个女郎倒是与其他女郎不同,她看着他的眼神中没有鄙夷,也没有高高在的傲气。

这,又是为何?

难道,她当真倾慕自己?

一阵清风吹来,佛乱了她的鬓发。

谢芳华用手轻轻将鬓发拢在耳后,再次忍着被他喝得发颤的声音,笑着说道:“是,染将军在我心中就是如此。”

冉闵的视线一直都在她的身上,此时她拢发的动作是那么自然,那么动人,与往常他所见过的妇人都不一样,她看向自己的眼神中竟有着崇拜。

他发现自己竟是哑了,说不出一句话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