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道勤在厨房盛了一碗还带着温热的稀饭,就着一盘咸菜炒瘦肉,坐在桌边慢慢的吃着,时不时的抬头去看一眼床上睡的香甜的孩子。似乎那因为睡觉而显得粉红的脸,就是他的下饭菜一般。
野狼出去了四五天才回来,回来的时候给夏天带了几本英语课本,以及一大堆信纸,笔记本和钢笔,圆珠笔,墨水。这些东西就算夏天大势挥霍,估摸着也能用上一年。
随后莫道勤就发现,夏天不再像之前那么懒懒散散了,学习英语变得积极不说,小小年纪就有远大理想,已经在为自己的作家梦努力了。
“这个故事挺有意思的。”莫道勤看完夏天的一篇短篇小说,这是一篇内容带着悬疑科幻的故事,因为是短篇,所以结局的时候,和大多数此类故事一样,结果很令人意想不到又值得人深思。
总得来说,这是一篇非常不错又很有味道的小说。字数不过三千,但莫道勤莫名的觉得这不应该是一个只有六岁的孩子写出来的。因为不说故事的整体结构安排,就只是结尾所要深思的内容,对于一个孩子来说,就太过沉重。
“是吗?”夏天摸摸鼻子,显得有些不好意思。这个故事虽然是他写出来的,但到底是上辈子看多了悬疑动画和书籍,所以多少有点借鉴的意思。
当然,这并不是说他抄袭,而是内容在解密的安排上,有点仿造上辈子看得某著名动画和书籍而已。
没错,夏天从一开始就没准备写什么短篇,就他这种懒到骨子里的人,他才没那么多闲心天天去想今天写什么明天写什么。与其如此,他还不如就像曾经看过的《柯南》那样。用一个主角,串联很多故事,来个小短篇大集合,既能节省绞尽脑汁找题材的时间,又能节省直接写长篇所需要的记忆大量情节内容等。
似乎——
夏天忽然记起,在他初中高中时期,有一位湾岛作家的《卫斯理》系列就是如此做的。而且有那么一段时间,那位作家的书,在他们学生间很是畅销。
既然对方的书籍能在□□十年代就畅销,那说明这一类的书,还是很适合这个时代的。既然如此他或许就能跟《柯南》或是《小新》那样,一本书写一辈子。
夏天:哎呀,忽然发现自己太聪明了,太有远见了!
莫道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