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剑牵着钢弹儿和白萌萌,大摇大摆的进了院子。
院子里面很空旷,最角落的车位停着三辆黑色的轿车,一辆大众两辆尼桑。
继续往前,是一栋破旧的办公楼,看那楼体明显是二十多年前的产物,墙体上已经有了不少的裂纹,想来是楼主人等着拆迁,于是就把这个破工厂低价出租出去而已。
在楼的台阶前面,横七竖八的站着十二个穿着黑衣服的年轻人,想来应该就是吴海说的那十二个黑衣帮的成员了。
这些人的衣服都差不多是一个款式,就是那种上面满是银钉的夹克,这种夹克在几年前深受摇滚爱好者喜欢,不过如今明显已经有些过时了。
裤子则是一水的紧身皮裤,还挂着大长链子一直拖到地上。
脚上是黑色的牛仔靴,脚后跟还带滑轮的那种。
这要是放在十年前那绝对看起来很是威风凛凛,不过放在现在这个年头基本上就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了。
low逼……
一群人笑嘻嘻的挥舞着手里的凶器,看着张小剑一行人,眼睛里都露出了兴奋的精光,为首一个留着莫西干的发型,鼻子上还打了一个鼻环,嘿嘿笑道:“诶呦,这是什么来头啊?不拿武器改成带狗啦?这是知道咱们晚上没什么吃的,特意送来的狗肉火锅?”
他这话一说完,顿时人群里就传来一片大笑声——
“哈哈哈哈,是啊是啊,还是哈士奇和萨摩耶,这雪橇三傻来了俩,第三傻就是牵狗的那个吧?”
“有道理有道理!这是放弃抵抗的节奏啊,哈哈哈!”
“喂,刀扇,这几个废材连家伙都没带,咱们呆会要不要砍啊?这欺负手无寸铁的总有点不好意思啊,哈哈!”
“你这不废话,那咋能砍呢?都把刀收起来,用暖气管子就够了,哈哈哈哈!”
张小剑对这帮人的嘲讽充耳不闻,径直走到台阶前面,微微抬起头,眯着眼睛看着一群人,道:“你们谁是头?”
“我是,”外号刀扇的混混嘿嘿笑着走下台阶,站到张小剑的面前,冷笑道:“怎么着,有何贵干啊?”
“你就是啊,”张小剑轻轻点了点头,道:“我是来收账的。”
我是来收账的。
这话一出口,一大群人明显愣了一下,之后大笑声再次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