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一章 鲜血的读者之血

武林浩劫之后 魏骜 1228 字 9个月前

他主要的精力,还是修炼龙音。

另外,他还打听了一下,官府禁书事件的后续。

写《欲乱猎艳记》的作者被通缉了。

也就是说,并没有被抓到。

本来,没抓到也就没抓到了,但是没想到的是,那马知府竟然又出了一记昏招。

以读者代杀!

作者虽然没抓到,但是,因为看她书的有不少忠实拥趸。

甚至有一些铁杆的拥趸因为不服,还咒骂了马峰。

好家伙,这可是彻底惹怒了马知府。

本身丧子又抓不到凶手,马知府现在的心情是非常的暴躁。

干脆一下令,杀,全杀!

那天闹市处斩的时候,穆川正好去大理了,没能赶上。

据说整整二十多条汉子,都给按在处刑台上,被雪银银的大斧子给刷的一下,砍掉了脑袋!

溅出的血将整个闹市都给染红了。

据说血腥味一直到现在,还没完全散。

给这整个城市都添上了层血色的恐怖。

至于这些壮烈牺牲的英勇读者,马峰给的罪名是这个:

败德乱纪,偷阅禁书。

因为看了书中的那些色情描写,叫败德。

因为不服朝廷的法令,叫乱纪。

至于偷阅禁书,有人临死前还在大喊“看书也能叫偷么?”。

总之,死得很冤。

百姓们自然是怨声载道。

在这种恐怖的高压之下,是很能激起人的反抗意志的。

如果唾沫星子能淹死人,这位马知府应该进地狱好几回了。

同时还有另一件事发生。

方良死了。

跟他一块死的,还有其它几个,被从武院驱逐的人。

因为他们是受到了全体成丨都府百姓的不欢迎,想租房子都租不到,客栈给钱店家也不让住,包括想吃点东西都不容易,没奈何之下,就还乡了。

结果还没等走到老家,在路上就全被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