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受到陈子友的目光,秦长安误以为自己一杯一杯喝酒的样子吓坏了这个严守礼教的男人,晃动着手里的酒壶,笑得灿烂。“陈太傅,其实偶尔喝一杯也无妨,人活一世,草活一秋,不过就是图个痛快?用你们文人的话来说,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潇洒。
陈子友此刻的脑子里,千百句诗词全都消失不见,只剩下这个辞藻在心中根深蒂固。是的,秦长安的潇洒,既不轻佻放浪,又不刻意挑逗,那股子浑然天成、自然流露的风情,真是令人印象深刻。
急忙收回了视线,陈子友又恢复了沉默。
她撇嘴笑了笑,自顾自地又斟酒,陈子友将空酒杯推到她的面前,她反而骇然一惊。
但她并无惊讶太久,自如地给他倒了一杯,这么看来,陈子友并不如传闻中的固守自封,极度古板,这不也开窍了吗?
“陈太傅第一回喝酒,还是拘着些,一杯就好。”
陈子友不知为何此时此刻,心中火热,有着不小的波动,面前的女子丽影,更是督促着他紧握酒杯。
仰头,一杯酒下肚,热辣呛人,顿时他就捂住嘴不住地咳嗽起来,咳的耳朵发红。
秦长安一抬眉毛,实在没忍住,噗嗤一声笑出来。“何必喝的这么急?你这是品酒啊,还是牛饮?”
面对那张灿烂明艳的笑靥,那双动人的剪水美眸,陈子友肚子里的那杯酒反反复复地汹涌澎湃,突然有些飘飘然,眼前好似浮现满片星光,在她身畔闪闪发光,如梦似幻,活色生香。
“砰”!
下一刻,陈子友的额头就重重撞上桌面,秦长安一口烤羊肉还未入口,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他一杯就倒。
“这么弱啊?知道自己不能喝,还逞什么能?”她无奈地摇了摇头,朝着门外喊了声。“清歌,准备一顶轿子,把这位爷送回陈府。”
夜清歌带来两个孔武有力的伙计,一左一右扶着酒醉无力的陈子友,慢悠悠地走了出去。
临走前,夜清歌啧了声。“这位居然是太傅?我还以为宫里头的太傅都是老头子呢,居然这么年轻。”
“多话,他是个洁身自好的主,或许只知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呢。”她嗔怒地瞪了八卦的夜清歌一眼。
“是吗?郡主,我这十多年还没见过这么正的人,连酒都不喝,坏不到哪里去——”
“去小倌倌的男人,能是什么好人?”
夜清歌一噎,眼底划过一抹精光,埋怨道。“人性之恶,我是见了各色各样,但正人君子什么的,我是一个没瞧见过。”
“现在你见过了。”她调笑着:“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既然有伪君子,还不能有真君子吗?”
好似在空气里嗅闻道一丝古怪的气息,夜清歌凑到秦长安身畔,媚眼一勾,暧昧地追问。“太傅对郡主有心啊,您终于想明白了?”
“跟我同席而坐喝酒的男人至少也有一打,难不成每个人都对我有情意?你的眼睛是被纸糊了?”
被秦长安数落一番,夜清歌适可而止,不想惹恼她,细心地替她斟酒夹菜。
她的脑子里突然闪过一现灵光,好似被人打通了全身穴道,酒杯握在手里,停在半空,却迟迟再无动作。
耳畔尽是前几天虞妃跟她说过的话——“那人你也是见过的,身家背景是十分干净,长相人品也是没的说,更别提才高八斗,满腹经纶。”
三代为官,父子两朝太傅,却又从不参与皇子之间的争斗,陈家的身家背景不干净谁干净?
除了年纪大点,不苟言笑,总给人一种老夫子的严厉感之外,陈子友的长相清俊,真不算难看。
至于人品,正如夜清歌所言,他一身正气,是个罕见的君子。
最后,才高八斗和满腹经纶,她是没看出来,不过陈子友十六岁就中状元,她听说了,不但如此,那人还写了一手好字,也是名满全城的。
不会真是陈子友吧?!
头痛欲裂,她顿时连半壶马奶酒都不想继续喝了,胃口全失,只是推想陈子友这两回不但没给她脸色看,反而主动帮她给小夕办妥了去书院读书的事……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朝中不管什么官员看中她,到皇帝面前开口她都不会太意外,但这个陈子友,都二十八岁了还没娶妻,眼高于顶要找个天仙美人还是大才女,不才是故事正确的走向吗?真是读书读傻了吗?
她深吸了口气,才平复了内心的波动,不过她没继续多想,毕竟宫里还没有传来新的消息,没必要成为惊弓之鸟。
接下来的几天,宫里没再传来皇帝为她谋划婚事的消息,秦长安想,约莫皇帝只是一时兴起,又或是对方被她吓跑了,毕竟她的郡主府有个后院人,还带个“儿子”,谁那么想不开,要当她的郡马?若是对方真跟虞妃娘娘说的那么出众,何必挑上她?
她这么想着,坐在鹅黄色的轻轿内,扶着光洁的额头,有些昏昏欲睡。都怪龙厉一连几天晚上变着法子磨着她,折腾她,白天她还要忙着巡视各家商铺,睡眠不足,自然是容易犯困。
轿子停在醉仙楼的门口,她是醉仙楼幕后的老板,这一点很少有人知晓,她刚踏入酒楼,就看到有人好似一只蓝紫色的花蝴蝶,翩然而至。
“郡主,您可到了,早就给您空出了二楼的翡翠阁,您请。”夜清歌媚眼如丝,悦耳的嗓音之内隐约还有兴奋之情,他快步在前头领路,把她带上二楼的雅间。
门一关上,秦长安便解开身上的斗篷,递给夜清歌,上下打量这个男人,他五官阴柔貌美,脸上被发簪划伤的疤痕几乎看不出了,唇红齿白,依旧是勾人的容貌。至于身上穿的虽然还是偏华丽,但至少不再跟以前那么粉味重了,嘴角挂着迷死人不偿命的笑容,几乎是用生命在招揽生意了。
“郡主,您怎么一去就杳无音信?您不知道清歌有多惦念——”男人哀怨地看向她,露出小狗般可怜兮兮的表情。
“担心什么?我若是一去不回,这座醉仙楼就留给你了。”她淡淡一笑,说的轻描淡写,但是眉眼之间的那份岿然不动的淡定,总是能让人多看几眼。
“我担心的是明遥那个家伙……在南疆路上,他真的没露出马脚吗?”夜清歌眉头微蹙,自言自语。“不应该啊。”
秦长安没有继续谈论这个问题,她话锋一转,眼波清明,语气调侃。“皇城各大酒楼的掌柜,就没你这么花枝招展,招蜂引蝶的。”
夜清歌阴柔妩媚的脸上再度有了明艳的光芒,他亲自给她倒茶,动作娴熟,显然学过茶道。
“食色性也,客人们喜欢看我,还有不少姑娘家偷偷来看我每天都来醉仙楼喝茶吃点心的呢……不过,这有什么用?郡主还不是觉得我跟明遥比,就是比他逊色么?”
“你都离开小倌倌这么久了,还是改不掉处处挤兑明遥的习惯?”她眯了眯黑眸。
“您未免也太偏心了,处处袒护明遥。”夜清歌嘟囔一声,俊脸上那副我见犹怜的楚楚可人模样,竟比女子还有过之而无不及。
她端起一只青瓷描金瓷杯,凑到自己鼻尖,夜清歌伺候人的功夫显然不弱,泡出来的茶水香味浓郁,还带着一丝清甜。她垂着长睫,嘴角微微翘起。
“夜清歌,你在小倌倌里需要出风头,需要争宠,这是你的生存手段。不过到了我的醉仙楼,你已经是最受瞩目的大掌柜,平日里跟明遥也见不着面,就别紧咬不放了。我看你脸上的伤疤好的差不多了,不如想想怎么怎么过好从良后的新生活。”
这一番话,犹如润物细无声的春雨,洒落在夜清歌枯寂的内心中,虽然他总是笑脸迎人,但是在年少时候就被自己的亲叔叔婶婶卖到小倌倌,无从选择地学习那些迷惑人伺候人的手段,只知道逢场作戏,从来没人设身处地地为他着想,关心他提点他。
他的笑容变得僵硬,柔润的嗓音压得很低,好似如鲠在喉。“一开始,我的确是因为虚荣而想赢得郡主的注意,经过这么多事后,我很庆幸自己能遇到的人是郡主,否则,或许我一辈子都在小倌倌里熬着。”
“那么多小姑娘来瞧你,怪不得这半年醉仙楼的盈利这么漂亮,我问你,在她们里头,你就没看上个顺眼的?”她笑着打趣,夹了块核桃糕,慢慢咀嚼。
夜清歌的脸瞬间被刷白,他呆愣了半天,没了往日八面玲珑的精明相,好似被人刺中要害,眼神透着一抹难以言说的痛楚。
她没再多问,不想咄咄逼人,若他想说,她就听。
沉默了许久,夜清歌才垮下肩膀,眼睫半垂,嘴角溢出满满的苦涩笑意。“郡主知道小倌倌里的规矩吗?跟青楼的花娘一样,一旦年老色衰,能存够赎身银两的即便走出了小倌倌,也很难继续娶妻生子。一方面,因为常年服下那些五花八门能增进情趣的药物,身体过早地被掏空;另一方面,常年跟男人同床共寝,连自己原本喜欢什么样的女子都忘得一干二净,更不知该如何跟女人相处生活……民间还有一种说法,把那些小倌倌里从良的男人称作假太监,他们就算有妻子,往往也只能过貌合神离的日子。”
秦长安听得心中一冷,想起自己那个变得沉默寡言异常孤僻的二哥,他们的情况十分相似,她不由自主地拉过夜清歌的手,把上一脉。
夜清歌只是伫立在她的身旁,一动不动,好似一尊精美的雕像。
“是有些虚,不过你还年轻,慢慢调养两年就能好了。”她静静地说,松开了手:“照着方子去歇雨楼取药,至于你说对女人没兴趣,难道真就没法子了?”
见她一脸认真的询问,并没有任何不屑和轻视的神色,夜清歌才沉吟道。“也许有吧,但毕竟是少数,像我这样能跟女人日常相处的已经算好了,小倌倌有几个小兄弟一碰到女人就吐——”
“这是病,得治。不过是病在心里,不如你好好想想,在去往小倌倌之前,你就没想过将来要娶的妻子是什么样的?”
夜清歌瞳孔一缩,继而生出很不自在的表情,脸上泛起古怪的笑容。“在村子上的确有个邻家妹妹,我们总是一起玩家家,她总是缠着我,说要长大了嫁给我……”
他一抬眼,本以为这些话很是无趣,却发现秦长安托腮听得眼睛不眨一眨,不由地心头一热,幽幽叹了口气。“到小倌倌的头两年,我还是经常会想起那个妹妹,但后来,就不想了,现在就算她站在我面前,怕是也认不出了。”
脑子飞快运转着,她本以为二哥的心病随着时间的流逝,自然会慢慢痊愈,但她小看了他的心结,对他的消极闭塞的态度,颇为有心无力。
她是医者,能治好那么多疑难杂症,难道就不能治好人心里头的疾病吗?眼前的夜清歌跟二哥虽然有着不同的故事,但症状极其相似,只是二哥比夜清歌严重多了。
夜清歌所说的这一席话,不只是没用的回忆,小倌倌的经历让他变得复杂圆滑,但他内心始终还有一小片净土。正如他提及年幼的玩伴,语气和神色都带着一分不加修饰的柔软和温暖,可见他还是憧憬年幼的纯净时光。
那么二哥呢?她揉着眉心,使劲回想,当年她年纪太小,二哥十八岁考中武探花,因为他性子火爆直来直往,陆家并未太早给他定亲,也并不知晓二哥那时候是否有什么爱慕的姑娘……
但直觉告诉她,二哥对人的戒心太重,什么样的女人才能走入他的内心?温柔体贴的,还是英姿飒爽,亦或是古灵精怪的?
二哥已经升为副指挥使,忙碌的连她都轻易无法见一面,往二哥身边塞女人,似乎是个不错的法子。近水楼台先得月,朝夕相处,日久生情,听上去有谱多了。
有了!她给二哥一处宅子,但宅子里还没安排下人,空荡荡的,如果只有二哥一人,那跟鬼屋有什么区别,不都是冷冷清清没一丝人味?不如她安排一个婢女,打着照顾二哥饮食起居的幌子,实则是让他多跟女子相处,即便是多说说话也好,说不定能让两人看对眼呢?
“夜清歌,帮我到人牙子那里买几个二十岁左右的丫鬟,长相端正,做事利落,你做主挑一挑,到时候安排在醉仙楼,我亲自来看。”
“我的眼光,郡主就放心吧,一定找到水灵娇美的小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