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间小屋,一张桌子,三副碗筷,一桌简单的饭菜冒着热气,三个人齐整整的坐在桌前,只等李叔一声号令就可以开动了。
“臭小子,去把老子床下那坛老酒拿来,今天你说什么也要陪老子喝个几碗。”
“去去去,欢喜才多大岁数,你就让他喝酒,有你这么当长辈的吗。”见李叔开口,李婶急忙说道。
“怎么的,老子十二岁进山,到现在五十出头,这四十几个年头哪次不是腰里别着酒壶,杀得兴起时就来上一口,我可跟你这婆娘说,这做爷们啊,不喝酒,哪拿得动刀。”
听到李叔和李婶的争吵,欢喜赶紧上前笑着说道:“婶婶,今儿个饭菜正好合我口味,喝个几碗不打紧的。”
“瞧瞧,这小犊子壮的跟个什么似的,哪用得着你操心。”
李婶轻啐一声便不再多语,任由这二人继续。
李叔这人可了不得,作为县里有名的猎户,一把钢刀舞的可叫一个厉害,死在他刀刃下的野兽,不说能有一百,至少也有九十九,也就是跟着他不停进山打猎,才让欢喜硬生生的练出了一身腱子肉。
说罢,欢喜麻利的清了清桌子,摆上两只大碗,一只手单手拎起酒坛,一人一满碗刚好漫到碗边。
“李叔,敬您!”
欢喜也不废话,两手托碗张口就往里倒,只听话刚传到李叔耳边,就见欢喜抬头擦嘴,满满一碗酒顷刻间进了他的肚子,欢喜心里清楚,李叔肯定有事要说,不然也不会破天荒的拉他喝酒。
“好!是个爷们!”
李婶心疼的看着欢喜,想说点什么最终还是没有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