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不错,的确是个勤奋的姑娘。”墨家未来婆婆陈红霞对于这个很勤奋长相还不错的女子,认为还配得上自己儿子。
她可是出了一头猪,一担米谷外加300块聘礼的。
听着陈红霞这话,杨凤英笑眯眯了起来,有些在像是自夸一样,“嗯,那是当然啦,我们笙歌又懂事,又听话,又孝顺。”
“嗯,都是亲家母你教得好,对了,我得回去准备一下明天的婚事,我家阿柒今天晚上就能回到家,我就是特地过来告诉你这件事的,我得先回去了。”
洛笙歌都还没来得及跟陈红霞说上话,陈红霞就已经匆匆而去了。
不过,陈红霞经过洛笙歌的时候,洛笙歌还是甜甜的叫喊了一句,“伯母。”
此话一出,陈红霞整个人脸都红了,激动兴奋,还有对自己儿子有媳妇了这件事情而开心。
“叫什么伯母,都快要嫁过来的人了,叫妈就行啦!”陈红霞对洛笙歌还是十分满意的。
拉住了洛笙歌的手,让洛笙歌赶紧改口叫自己妈。
洛笙歌被陈红霞那么一说,可能是害羞了,又可能是联想到什么。
脸有些不太好意思了起来,娇羞了一下,软糯的开口,“妈”
“诶!好啦,笙歌,妈先回去了哈!哈哈哈哈……”说着说着,也不知道想起什么来了。
笑得可开心了,那乐呼呼的样子,笑着走开了。
也还没有等到洛笙歌的回应呢!
墨柒是个军人,入伍多年,退役回来现已二十七八的男人,在他们这个村子里,已经算是老光棍了。
更何况,墨柒又伤到了脚,脸上又破相了,墨柒本人又有些高不成低不就的那种。
长得丑的不要!
性格不好的不要!
稍微在家里不是很厌恶或许十分贫穷的,都不会看上墨家这门亲事。
再者说,陈红霞也是一个很势利的人,一般的女子她还看不上,觉得配不起自己那个当军人的儿子。
挑来挑去,最终还是挑上了,洛笙歌。
洛笙歌长得白白嫩嫩,眉清目秀的,在他们村子,可谓是村中一枝花。
小时候读书成绩也很好,不过是因为家里穷,读不起了。